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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试阅] 陈毓华《养妻过丰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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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30 09:5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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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17年4月7日
内容简介:
她年方三十,大好人生正要展开,也还未在景观设计一途闯出名声,
居然发生山难穿越成了一个古代八岁小女娃,可怜原主无人闻问,
再配上那副面黄肌瘦的模样,为了不让重活一世的自己饿死或冻死,
她决定把自己给卖了,至少是条新出路,没想到小鲜肉男神华丽丽登场,
他说她爹是他的救命恩人,受托要找到她、照顾她,
只是她这轻熟女灵魂得喊个十六岁少年哥哥实在别扭,幸好久了倒也习惯了,
而且他待她好得值得喊声爹了,为她置办东西不手软,一出手就是一锭金元宝,
晓得她喜爱待在半山腰的竹屋,他纵使事务缠身,仍硬是陪她住了好些日子,
请人照顾她起居不说,她爱莳花弄草,他辟了後院当作她的栽种设计专区,
回到京城後,他必须照料家中产业,时常不在府里,
便把她放在他母亲眼皮子底下接受照顾调教,不让人欺她,
安安稳稳过了四年,他又给了她一个大惊喜,居然把黄金店铺低价顶给她,
让她一圆开一间园艺铺子的愿望,他有多疼她,有眼睛的都看得出来,
她也感觉到两人之间的感情已不再是义兄妹那般简单,
只是这个年代婚嫁讲的是门当户对,她没门没户的,唯一选择只有离了他……
第一章 男神降临带我走
小路尽头是间不起眼的砖瓦房,可在穷乡僻壤的孟家村,它是独一份,就连村长家都没它整齐阔气,院子的衣架上晾着几件颜色鲜艳的衣裳,几只鸡随便啄食,四处安安静静,一个人都看不见。
孟家村是典型的农村,村子里所有劳力从日出到日落都在田里工作,留在家中的不是妇孺就是老人。
「孟婆婆在家吗?是我,纂儿。」声音软糯带喘且明显没什麽力气的小娃儿,杵在比她身量高上好几倍的门前,用麻秆一样纤细的手臂猛力拍打孟婆家的木门。
她用半旧绳花系着半长不短的枯发,不合身的袄子洗得看不出最初的颜色,最容易磨破的双肘缀着两块补钉,身子瘦得见骨,衣服穿在她身上,就像身上挂着一块破布。
也不知是不是她力气小,拍打得手都麻了,里头全无动静。
见屋里没有人搭理,她向前迈了迈,因为心急,连着又喊了好几声,稚嫩的嗓音带着沙哑和慌乱。
她明明告诉自己不要慌了,吸气吐气,吸气再吐气,松开已经掐红了的小手掌心,但随即又握紧。
小女娃看不见里头晃动的人影僵了那麽一下,想掩饰自己不在家的痕迹,可又想到什麽,这才急乎乎的朝外头吼了一嗓子,「就站在篱笆外,不许进门,听到了没有?」
「纂儿知道规矩。」小女娃退了刚刚向前的那半步,没有半点受伤的神情。
自从她有记忆以来,无论走到哪里都被人指指点点,这里赶,那里逐,当她是瘟疫,没人肯靠近她,因为她生下来就是倒楣鬼,谁遇到她谁就倒楣,无一例外。
「不是叫你没事别来婆婆家吗?」吱呀一声,孟婆推开了门,一脚踩在门槛外,就算看不见纂儿那矮不隆咚的人影,知道是谁,也不肯上前一步探头瞧瞧。
叫她孟婆是把她叫老了,不过就四十出头岁的妇人,只是这是村里的规矩,乡下人婚嫁论得早,十几二十岁当了爹娘,三十岁当祖父母的人不稀奇,到了她这把年纪,称婆很是理所当然。
孟婆孤家寡人一个,年轻时死了丈夫,到了中年,唯一的儿子也去了,靠着当牙人仲介人口为生,这些年生意倒是做得顺风顺水,赚了不少银子。
因为经常出入县城和各个小村落,她来来去去的人见多了,倒不像村子里其他人对纂儿喊打喊杀,偶尔在回家路上看见这小豆芽被人放狗追、被一群破孩子丢石子的狼狈模样,还会帮衬一把。
「婆婆死了。」纂儿对着门板说道,熬红的眼眶看不出是因为心焦哭出来的,还是熬夜熬来的。
「你婆婆死了干我屁……」孟婆接得顺溜无比,猛然一顿,随即推开了门,三两下快步窜到院门前,匆忙间还差点绊了脚。
打开门闩,敞开的门外,站着个规规矩矩离开她家大门三步远的小女娃。
眼前的小女娃有张偏瘦又蜡黄的小脸,小脸小眉小嘴唇,唯一特别的就是有双清澈如泉的双眸,当她专注地看着那些个欺负她的人的时候,总让他们的心会惊那麽一下下。
这会儿,那双眼却红得像只兔子。
「丫头,你日前不是才给你婆婆抓了药?」还是没挺过去吗?
那婆子已经在床上躺了好一阵子,病情时好时坏,都靠纂儿这丫头照看,然而一个不满八岁的小孩再能干也照拂不了一个体型庞大,满身油膘,动辄骂人摔东西,还酒肠烂肚的婆子。
元婆子能拖这麽久,已经算奇蹟了。
孟家村顾名思义,村里多是同一族人,外姓人虽然也有,但是不多,就只村尾纂儿一家和村头一户陈姓人家。
元婆子来的时候手里一个包袱,背着还在襁褓里的纂儿,村长见她一老一小,着实可怜,才让她们在此落户,这一住就是七、八年过去。
说起来,纂儿这丫头命不好,元婆子对她连最基本的照看都称不上,娃儿的时候就有一餐没一餐的,经常饿得嘴唇都裂了,哭得脸色发紫,要不是邻里几个心肠软的妇人你今天送点米麸,她明天送点粥汤,这孩子可能早就一命归西了。
然而她就算活下来了,命也没有比较好,屋里屋外的活儿都归她,四岁上灶台,五岁拔野菜、捡柴火,冬天手脚都是冻疮,还要给没一天清醒的元婆子打洗澡水,搓脚,每天忙得脚不沾地,有时站着站着就睡着了,滑倒头上撞出个包也没感觉。
元婆子只要手里得了钱,肚子里灌了黄汤,就看纂儿不顺眼,又打又骂又掐,一个好好的娃儿让她养得面黄肌瘦,身上瘀紫青肿更是没断过。
村里流传纂儿这丫头命硬,是个大楣星,谁碰上她谁倒楣。
这话,不是从别人嘴里流传出来的,就是打元婆子的嘴里漏出来的,她说纂儿是京里数一数二大户人家的孩子,一生出来就克死了父母,祖母不喜,便花了几个银子把孩子交给了她,原来是让她带到山涧水边给溺死了事的,可元婆子看娃儿可爱不忍心,这才带在身边。
换言之,要不是她一念之恩,世上就没有纂儿这麽个人了。
可看在他们这些外人眼里,觉得当初那丫头还不如淹死算了,跟着元婆子,命也没有好一点。
一个酒鬼婆子,加上命带衰运的丫头,村里人对这对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祖孙是有多远离多远,孟婆叹了口气,就她运气不好,村尾算过来的第二间屋子就她家,距离这对祖孙最近,每次只要出了什麽事儿,这丫头只会往她这里来。
纂儿咚的一声就跪了下去,「纂儿人小力薄,一个人没办法替婆婆办丧事。」她们家穷得响叮当,别说安葬费用,明天的饭都不知道在哪里。「纂儿没有银子,只能来求孟婆婆,婆婆是大人,也是心善的大好人,请帮帮我。」
孟婆一听眉头就皱了起来,顾不得这小豆芽会不会把霉运传染给她,霍地站到她面前,居高临下的睨着她,挥着手道:「你等等,我跟那元婆子八竿子打不到一起,她又不是我的谁,凭什麽要我帮她办後事?」
纂儿用发红的双眼直视着孟婆。「纂儿愿意把自己卖了,用纂儿卖身的银子给婆婆办後事。」
孟婆的眼珠子骨碌碌的转,最先钻进她脑袋里的念头是,一个丫头值多少银子?相貌佳,人机灵,起码可以值个十几两,像纂儿这种次一点的,也值个五、六两,若是养个几日,稍加梳理,凭她那肯吃苦、耐搓磨的好性子,能赚的还不只这些。
「这也不是不行,不过丫头,你确定要把自己给卖了?」
值得吗?那元老婆子对她连个「好」字的边都构不上。
「纂儿总不能眼睁睁看着婆婆一直躺在木板床上,也算还了元婆子的米饭之恩。」
严格来说,她和元婆子之间连米饭之恩都构不上,那麽小的孩子,在她穿越过来之前就死了,也不知是饿死、冷死、受凌虐还是过劳而死的,她醒过来时,就倒在灶台前,冷锅冷灶,锅底只有一小块结冻的米汤,连填牙缝都不够,她发现自己衣衫褴褛,全身没有一块完整的皮肤,满身的灰,手指都是冻疮乾茧,疼得一抽一抽的,到处透风的房子一个人也没有。
她看着自己状若非洲难民的模样先是一吓,再看看那间如鬼屋般的房子,这才回味过来,死於山难的她穿越了,穿越到一个比她前世还苦命的小女孩身上。
用不着这样吧?发生山难不是她愿意的,她不过被友人怂恿着外出活动活动筋骨,结果却活动到另外一个时空来。
穿越到这样古怪稀奇的地方她更不愿意,穿越大神嫌她上辈子活得太过平庸,一条设计路走到黑,一点人生的色彩也没有,所以让她又活过来,再走一遭?
没有时间自哀自怜,因为她发现原主这不知躺了几天的身子完全不受控制,怎麽会虚弱成这样?基於不愿意面对现实的情绪,她艰难的摸索到明显是属於身体原主的小炕头,很不幸的一头栽下去,又倒地不起了。
後来当她看到那肥吱吱、满肚子里只有酒虫的老太婆,才知道这个叫纂儿的小丫头既是冷死、饿死、受虐死,也是过劳死的。
依照纂儿这个年纪,理应是受父母疼爱、无忧无虑的,偏偏那元婆子只晓得支使她干活,从不管她吃喝,简直就是任其自生自灭。
她会知道这些,是因为她继承了原主所有的记忆,知道这可怜的孩子过的是什麽日子。
愿意把自己卖了筹钱给元婆子办後事,是没办法中的办法,往好的说,是为了一圆原主心底对元婆子那一丁点孺慕的依恋,原主以为,要是没有元婆子她根本不可能活下来。
也的确,要是没有这个小女孩,她这死了一次的现代人,也无法因缘巧合之下藉着她的身体活过来。
而且失去元婆子这把保护伞的她,一个八岁孩子,有办法靠自己的力量活下去吗?
不管她骨子里是不是个三十几岁的灵魂,现实告诉她,她今年只有八岁,再加上元婆子这个始作俑者搞的鬼,这个村子里的人对她比看到臭虫还讨厌,哪天随便来个不怀好意的男人,她一个手无寸铁的小丫头,就算哭天喊地也没有用。
一个人住的风险太大,想自保的唯一方法就是把自己卖了,也当作是圆了她和原主的这段缘分。
为奴,是没前途,但是会买奴隶的多是高门大户,管饱一定没问题,至於未来,当下都过不去了,还有什麽未来可言?
走一步算一步,能活命了,再想以後。
上辈子她和祖父相依为命,人长得普普通通,在祖父的庭园设计公司当一个设计景观的设计师,为了不让别人说她靠裙带关系进公司混饭吃,她比其他人更加刻苦努力,那些老人不屑一顾的小案子她也接,可落在别人挑剔的口中却是抢钱抢过头,但是为了祖父,她强忍着那口气,一心想着以後要有所成就,让祖父骄傲骄傲,可谁知道她还没来得及扬眉吐气、当一个享誉国际的庭园设计师就挂了。
她死了,会惦记她的人也只有祖父了,可她这样不负责任的一走了之,留下祖父一个人,他的日子该怎麽过?
爷爷,不如您就当孙女出国深造去了吧!
上辈子她和祖父一起生活,起码不缺食少穿,这辈子穿到个萝莉身上,看起来就是个命苦的,连吃穿都成了奢求,穿越大神让她穿过来,根本是看她不顺眼!
真是太太太随便了!
她不希罕好不好!赶快把她送回去啦!
老天爷似乎没听到她的恳求,天依旧很蓝,云依旧在飘。
她垂头丧气的想,除了卖身,她还有什麽办法让自己吃饱饭、活下去?
那些穿越小说里不是说随便卖弄一下现代的知识,就能把这些连留头发都没有自由的人糊弄得一愣一愣的吗?
在民风闭塞,从不知什麽叫科技的年头,什麽叫反常即为妖?纂儿大字不识一个,连城里大概都不曾去过的乡下小土包子,要是装神弄鬼的,可能会先被其他村民弄死。
她才刚死过,虽说不希罕这副身子,但也不想那麽快又死一遍。
小心驶得万年船,绝不会有错。
孟婆怔了下,这是小丫头能说出来的话吗?但是她很快就甩开这个念头,早当家的孩子哪个不懂事,不懂事,怕是早就活不下去了。
但是这楣星的名头……得了,到时候再说吧!
「你起来,先回去,孟婆婆去找几个帮手,再让人去买副棺材。」
「谢谢婆婆。」纂儿起身,恭敬地给孟婆行了个礼,循着来时的路往回走,慢吞吞的消失在转角处。
乡下人不论婚丧喜庆,手头宽裕的自然是极尽哀荣,手头拮据的,尽了心意,也没有人会从中挑刺,毕竟人死了,灰飞烟灭,活人的日子却还要过下去。
元婆子的丧事草草了了,不过孟婆也不是那种完全没有良心的人,她并没有把纂儿的卖身银给花光,买的是最便宜的杂木薄棺,葬的地是乱葬岗,祭拜的牲礼祭品哪里便宜哪里买,村里的壮丁嫌元婆子家有个晦气的丫头不肯来帮把手,她便去别的村子请人工,一应工钱也算在花销里面。
钱是最不经用的东西,最後只剩下小半两银子,她全塞进了纂儿的手里。
她看着本来就没什麽肉的纂儿,这些日子下来更瘦成了皮包骨,好像风一吹就会被刮走,站在这家徒四壁、空荡荡的茅屋里,自诩人情历练从来没少过的孟婆也为之鼻酸了一把。
「好好睡一觉吧,瞧你都快倒下去的样子,睡饱了,再来找孟婆婆。」她虽然干的是倒卖人口牙子的行当,心肝也不全是黑的。
纂儿晕着脑袋点点头,对於握在手里的碎银子什麽感觉也没有。
虽然说办白事用不上她这麽小一个孩子,但是跪在灵堂里烧纸钱,磕头下跪还礼,还硬要从眼眶里挤出眼泪哭灵,实在很累人,这样折腾下来,大人都喊吃不消,何况是她。
看着元婆子的薄棺埋进黄土里,纸钱满天飞舞,又随着人群下山,回到空无一人的茅屋,麻木的看着孟婆的嘴巴开开阖阖,最後从她眼前消失,她吁出了一口长长的气,摸索着睡了八年的炕头,就那样倒了下去。
她太累了,仅存的意识是当脑袋瓜子一碰到稻草枕头的同时,好希望就这样一觉睡下去永远不要醒来,眼睛一黑,果然就不省人事了。
她睡得很心安,往後不会有人对她动辄打骂,也不必担心冷不防会有一根烧火棍对着她劈头盖脸的敲下来,但是相对的,从今往後,她只有孤孤单单的一个人。
不要紧、不要紧,一个人真的没有什麽的……
她不知道自己睡了多久,直到五脏庙咕噜直响,她才心不甘情不愿的睁开眼,又躺着半天不想动,她这辈子从来不知道赖床是什麽滋味,现在终於嚐到了。
她可以这样不动,一直躺到天荒地老,只是肚子太饿了,她得起来找吃的,再说,她好像好几天没洗过澡了,身上发出的酸臭味实在呛人。
灶台上摆着祭拜元婆子剩下的几样牲礼,原来这些都该让那些个帮忙的人带回去的,可是没人敢要,倒便宜了她。
有鸡有鱼有一小条猪肉,这些够她美美的吃上好几天了。
因为太饿,她拔起鸡腿就啃,啃得满手都是油,直到打了饱嗝,才心满意足的用缺角的葫芦瓢子舀水,细细的把手洗了个乾净。
她向来是个爱乾净的人,这些日子实在是没办法,许多人在家里出出入入,哭灵又离不了人,让她想好好把自己弄乾净都难。
矮小的身子站在小板凳上踮起脚尖,把水缸里的水往大锅里舀,点火烧柴,很快烧好一锅热腾腾的水,她用这锅水,痛快的从头到脚洗刷个乾净,换上乾净的衣裳,将头发好好梳理一遍,系上头绳,整个人清爽得宛如重生。
平常元婆子是不让她用这麽多水的,说浪费。
往後她虽然不会继续住在这屋子,她还是拾掇了一下,等她收拾得差不多时,日头已经爬得很高了,她又很快乐的把另外一只鸡腿掰下来吃完,这才往孟婆的家过去。
元家的茅屋是没有围墙和院门的,一出去就是一片荒地杂树和比人高的草丛,纂儿刚踩出家门,就看见一个神仙披着一身暖阳而来。
她倒抽了一口很大的气,大得那本来在打量房子的男子定睛望过来,瞧见了她。
她是经过现代洗礼的人,太明白所谓的神仙只是虚拟,或者是倪匡书里所谓的外星人,但是这人乍然的一眼,不得不令人赞叹,的的确确是个神仙般的人物。
扯上神,其实她也没什麽好说的,连穿越时空这样的事情都能发生,说不定天上真有神仙。
纂儿不是真的八岁孩子,她有着成熟女人的审美观,通常轻熟女的审美观比少女更加严苛,能令她发出赞叹的男人,表示他真的出类拔萃、百中选一了。
眼前的男人很高很高,高得她必须仰起头才能看见他圆润的下巴和一袭雪青色蝉翼袍子。
「你是纂儿?」话是疑问句,语气却是肯定的。
神仙说话了,声音好听得不得了,温润明净,不愠不火,他俯瞰下来的脸双眉修长,眸如灿星,眼尾微微上翘,眉梢挑锐却不失温和,悬胆鼻薄菱唇,一张丰神俊秀的面容,束成髻的黑发,很简单的用一根通体玉白的簪子固定,脚上的麂靴沾了不少泥和灰尘,可见是走了长路。
除此,身无长物。
「我是。」她没否认,她这辈子,好啦,她这辈子虽然不长,就活了八岁,从来没有人是来找她的,第一次有人针对她而来的感觉很新鲜,她忙着承认,不去想一个陌生人到底找她做什麽,又有什麽企图。
闻巽有些难以置信,这小猫似的娃儿就是他要找的人?
「我是你父亲的朋友,我叫闻巽。」
「我爹早就过世了。」因为没见过,无从想像,也不会有所谓的失落感,何况真的纂儿已经换了芯。
「你知道?」
「嗯,元婆婆告诉过我,我娘生我的时候他就已经死了。」产妇因为听到夫君死在异地的消息,情绪波动过大,提前生下她这早产儿,郎中救活了她,却没能救活一心求死、想随夫君而去的娘亲。
儿子和媳妇都去了,老封君的苦痛悲伤和愤怒全发泄在一个刚出生的孩子身上,既然是生下来就无父无母的孩子,她也不要这样不吉利的孙女,眼不见为净,遂送走了她。
「正确的说,你爹是两年前才过世的,他是为了救我而死的。」临终遗言,便是请他照看自己出生就失去母亲的女儿。
微生拓替他挡下暗箭,中毒身亡,那时的他有要事缠身,本以为就算是孤女,还有祖父母护着,不成问题,哪里知道,等他事了直奔微生府,府里的人闭口不提大房,他只好花了点银子收买,才有人隐晦的提起女婴早在出生没多久就被送走了,下落不明。
高门大户里谁家没有一些见不得人的阴私,本与他无关,他要做的只是找到女娃儿,完成好友的托付。
「我爹两年前才过世?」纂儿有些糊涂,这事实的落差未免太大,也就是说,她出生那年,她爹仍是好端端的在外面为生意奔走,那是谁传的消息,害她没了娘的?是哪些人不想她爹回来、不想她娘活下去的?
「是,我找了你两年,你可愿意跟我走?」他一进这村子就听说照看她的老妪刚刚过世。
「你想照顾我?因为我爹的托付?」看来她爹不是个没有责任心的人,但纵使如此,她爹在她心目中的形象也不会高大多少,毕竟他们连面都没有见过,她连她爹是圆是扁都不晓得,说感情,太牵强了。
「是。」这女娃成熟得不像个孩子,听他说了这些,没有茫然,没有哭泣,甚至露出一点喜悦的表情,她只是可爱的歪着头。又或者她真的太小,还不识人间愁滋味,即便失去和她相依为命的人也不见悲离之苦。
「大叔,既然你和我爹是朋友,你总知道我爹姓什麽,也有个名字吧?」
「你不知道自己的姓氏?」闻巽微讶,微生家的人未免太过心狠,居然连个姓氏也不愿给,这是想乾脆的和这娃儿撇清关系,怕她长大後寻根回去,增添不必要的麻烦吗?
不过想来也是,他从村人口中得知她吃不饱穿不暖,带走她的婆子待她也不好,能挣扎着活到如今,已是难能可贵,从来没有人对她说明她的身分也很正常。
「我只知道我叫纂儿,但元婆婆都叫我克爹克娘的丧门星,村人叫我扫把星和倒楣鬼。」原主纂儿这个名字就不晓得是谁取的。
她说得很平淡,没有自怨自艾,他却看见了她眼瞳瑟缩了一下,她年纪还这麽小,就长期饱受他人的厌弃,心里怎麽会好受?
「你爹叫微生拓。」
微生氏并不常见,在京中也算得上是门阀,只是府中没有出息的顶梁柱,从微生拓父亲那一代,便和许多没落的世族一般,逐渐消失在世人眼前。
只是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即便家道有衰败之象,但还能维持着表面繁荣的假象,微生拓便是那个唯一清醒的人。
纂儿不知道「微生」这姓氏代表的意义,只是木然的点点头,接着又问:「我爹……是个好人吗?」
闻巽的目光坚定。「是,年轻有为,是条汉子。」
是条汉子,她娘看起来眼光不差,只是她连两人的相貌都描绘不出来,更是无从想像他们站在一起有多登对。
「如今你剩下一个人,跟我走吧。」
她挪了挪脚。「我爹既然舍身救你,那他与你的交情应该不差,或者你是他尊敬的人,既然这样,纂儿没道理害你。」
「哦?」他微微睁亮了双眼。这小娃儿是承继了微生拓的聪颖吗?说起话来大人似的,这般早慧,为她奔走了两年,好像也值了。
「我跟着你,你会倒楣透顶的。」她还加重了透顶两字。
闻巽意会过来,有些啼笑皆非。「因为你是众人口中的倒楣鬼?会带给身边的人霉运?」
这是哪来的谬论?
人们因为某些不顺心的事情,将错都归咎於身边弱势的人,如果说好坏运气能左右人生,他信,但是在他以为,一个人所遇见的事情,大部分都是自己之前种下的因,否则哪来的果?
鬼神一说,或许可以蒙蔽那些个妇孺,却从来无法影响他。
纂儿一脸「你知道就好」的表情。「是纂儿不想跟你走,所以你并不欠我爹什麽。」
在闻巽面前她没有装小,因为她认为她和神仙大叔往後再无交集,就见这一次面,所以她只要给他她能照顾自己的印象,安心离去就好。
她不想再给谁添麻烦,不再想被视为累赘。
「纂儿还得去孟婆婆家,大叔你也走吧。」她觉得她已经把该说的话都说了。
「去孟婆婆家做什麽?」见她脚步移动,他也跟着。
纂儿奇怪的看了他一眼。「婆婆帮纂儿处理了元婆婆的後事,纂儿答应她去给城里的大户人家做丫鬟抵债。」
果然还是个孩子,想法单纯,不知人心叵测。
抵债的方法有千百种,谁知道是不是真的卖到大户人家里去做奴婢,她应该没想过窑子青楼也是个去处。
第二章 兄妹相称
来到孟婆家门前,纂儿叫了门,孟婆见她依约而来,很是高兴,可见她身边还站着一个面生的男子,不免狐疑。
「这位老人家,在下受小纂父亲所托,要把小纂带回家去,听这孩子说老人家对她许多照顾,这一点点金钱之物,请您收下。」闻巽没有等孟婆开口,从袖子的暗袋掏出一锭金元宝,递给了她。
孟婆长眼睛还真的没见过金元宝长什麽样子,愣愣地接过手,也不怕对方笑她庸俗,用牙咬了咬,是真金哩,马上笑开了一脸菊花。
「太多了,这孩子的卖身银不过五两。」
闻巽一笑而过,压了压纂儿的头。「向婆婆辞行吧。」
呃,怎麽是这样?纂儿虽然被闻巽的大手压着不得不低头,但是那掌心透出来的温度并不惹人讨厌,她也不笨,比起被卖到人生地不熟的别处,跟着大叔走,未尝不是一条路。
於是她乖巧的向孟婆道了再见。
「丫头,这位公子真的是来寻你的?」孟婆还算是有良心,把纂儿拉到一旁问了句。
纂儿瞄了闻巽一眼,用力吸了口气,点点头,扯出一抹笑容。
「那就好,有人愿意带走你,总比窝在这村子里好,往後呢,婆婆希望你也别回这儿来了,知道吗?」要是村人知道楣星走了,应该会放鞭炮吧。
纂儿仍是点头。如果可以,她的确不想再回到这个对她而言充满恶意、没有半点舍不得的村子。
离开了孟家,在岔路上,闻巽停下脚步。「需要回去收拾些东西带上吗?如果没有,我们这就走了。」
「我还有些衣物。」那半两碎银子她随身带着,但家里还有她搁在桌罩下的菜,如果可以她也想带上,那好好吃的肉,要是浪费了多可惜。
「那就不要了,路上我们买新的。」她的衣裳又旧又破,虽然洗涤得很是乾净,但是在他看来也就是条抹布,还有,她那头发是怎麽回事?「为什麽把好好的头发剪成狗啃的?」
纂儿只在心里挣扎了一下,倒也爽快的放弃了家里剩下的吃食,接着回道:「头发太长,纂儿整理不来,怕蝨子咬。」
乡间的路虫鸣鸟叫,清风拂面,一大一小并没有多说话,路上的碎石很多,她得避着,不然磕着脚板很痛,再加上她得跟上他的脚步,步子就显得有些匆忙急促,跟上了,顾不了脚底,顾了脚底,又跟不上他。
闻巽回头看她一眼,发现她一头的汗,还差点崴了脚,这才想到小孩子的细腿小脚是远远跟不上大人的。
他忽然蹲下,没留意的纂儿差点鼻子撞上他的背。
「上来。」他道。
她的神情显得犹豫。
「不然去到城里天可要黑了。」
纂儿这才爬上他的背。
她轻得跟羽毛一样,这孩子身子未免太单薄了。
「往後别再开口闭口的叫我大叔,我没那麽老。」一开始,他没去计较她对他的称呼,不过被一个丫头片子大叔、大叔的喊着,总有些不是滋味。
这根本是闻巽心里的嘀咕,男人本也不注重容貌,但毕竟少年心性,对自己被叫老了这件事,心里还是挺在意的。
「那纂儿要叫你什麽?」
「我年纪没大你多少,喊我义兄吧。」喊爹?什麽跟什麽,大叔?打叉,想来想去只有兄长最是恰当。
纂儿从善如流地喊了声,「义兄。」
这孩子真是乖巧,闻巽心中忖度。
到县城的路不算短,不过对闻巽来说却不算什麽,不到两个时辰,他们就进了县城。
一到城门口,纂儿要求着从闻巽的背上下来,她毕竟不是真正的小孩,而且县城的路看着平坦,她哪里好意思继续让人背下去。
闻巽也不勉强,放下她,却执起她的小手握着。这县城看起来不大,倒也人来人往,要是把她弄丢了,枉费他这两年奔波寻找的辛劳。
他一路牵着纂儿的手,从来没想过一个小女娃儿的手这麽小,他的手掌整个包拢还有余,且她的手没有同龄小孩的稚嫩肥软,是带着茧的,一摸都是骨头,这孩子没遇见他之前,过的究竟是什麽日子?
这麽一想,他心中的怜惜又多了一层。
闻巽就这样牵着她去了布庄,正巧外头陈列着人家订制、由里到外的衣裳襦裙,他看着样式不俗,什麽也没说,掏出一锭金元宝搁在桌上。
掌柜的闻弦歌知雅意,立刻让人带纂儿进里头试穿,没多久纂儿便从里到外、从头到脚,一身簇新的走到闻巽面前。
料子是上等的绮罗素纱,真丝的质地穿在身上,轻飘飘又凉快,举手投足好像都得小心几分,浅蔷薇色交领小夹衣,合领宽袖上是翩翩起舞的彩蝶,散花水雾草宽口裤上是盛开的素馨,相映成趣,布庄里的娘子又替纂儿编了两股辫发,系上新的头绳,露出她饱满的耳垂,小姑娘天生的清纯非常动人。
唯一碍眼的是她蜡黄的脸色和瘦骨嶙峋的身子。
闻巽对女孩子的装扮实在说没什麽研究,只觉得这套衣服穿在小妮子身上,比她方才那身破烂衣裳顺眼多了。
「就这套。」
「客官,这可不行,这几套服饰是王员外夫人订下,准备送给王姑娘生辰礼的,要是客人看中意,可以多赶制一套一模一样的,只要两天就能赶出来。」掌柜赶忙推托,想趁机抬高价钱。
「既然如此,我也不夺人所好,一模一样的衣服我们不需要,纂儿去把衣服换下来,咱们去别家布号。」掌柜的欲擒故纵对闻巽来说就是商人的手段,他压根没看在眼里,连眼皮子也没掀一下,再说了,县城又不是只有这一间布庄。
「不不不,少爷您瞧老夫这嘴笨的,反正王员外家的姑娘生辰还没到日子,几套衣服放着也是放着,您瞧,这衣裳穿在小姑娘身上多衬她白嫩的肌肤!」在商言商是生意人的本能。
纂儿差点没被恶心得吐出来,她拉开袖子看了一下自己又乾又瘪、根本称不上白皙的肤色,这掌柜的真会睁眼说瞎话。
她的小动作看在闻巽眼里,微微一笑。
「另外两套浅碧和素白妆花缎的衣裳一起包下带走。」他懒得再和掌柜多做纠缠,一锭金元宝的零头用来买三套衣服绰绰有余,剩余的够掌柜买一间大屋还有找了。
掌柜的做惯生意,识人之能还是有的,这少年集一身优势,充满谜团,就算身边没有成群仆佣簇拥,他那俊美得简直要逆天的长相,青蝉翼袍子和腰间垂挂的血玉髓鸳鸯佩,他敢说县城里没有半个这样的人物。
他见好就收,不敢再多说一句话,赶紧包了衣服,恭送两人离开。
对闻巽的败家行径,纂儿很不敢苟同。
一锭金元宝起码有十两重,换算成白银,上百两绝对跑不掉,就算她不是很清楚现在这个叫大晁国的币值和她所知道的历代币值相差多少,但就算每个朝代的币值都会上下波动变化,所谓万变不离其宗,用她现在的小脑袋瓜想,用眼睛看那布庄掌柜发亮的双眼,和九十度弯腰的谄媚姿态,也知道他给的远远超过三套衣服该给的数目。
这才多久,她这位义兄就已经花了两锭金元宝。
凯子啊,败家真的不用这样。
往客栈走的路上,纂儿实在憋不住了,问道:「你花钱一向都这麽大手大脚的吗?」这也太不懂持家之道了,不可取。
「会吗?」他对金钱用度这些琐碎小事向来是不管的。
「难道没有人说你太败家?」
想她以前,一个糙馒头还舍不得一口气吃完,得掰成两顿来吃,看见肉就眼发绿光,这人却把一锭金元宝当一两银子花,富贵贫贱差距这麽大,她一个小女子心里很难平衡。
明知道自己这麽想没道理,就算千百年後的现代,国家经济仍是掌握在那三趴人的手中,闻巽有钱,也就是老子有钱,爱怎麽花就怎麽花,是人家的事,而且她还是那个受惠的人,凭什麽酸溜溜?
「你是第一个。」走在车水马龙的大街上,他宛如闲庭信步,经过他身边的人很自动让出一段距离来,可等目光从他身上落到纂儿上,又有一些难以苟同。
「以後不要再乱花钱,赚钱不容易。」她弱弱的说完,算是结束这个话题,因为她的注意力已经被其他东西拐了去。
大街上人潮如织,街边茶棚里冒着袅袅白烟,夹杂着鸡丝面和馄饨的香味,拐过两条街後,蒸饼、煎饼和汤饼的香味又迎面扑来,接着是卖杏仁酪和豆腐脑的,食物的香气勾得纂儿肚子里的馋虫作怪,要不是手一直在闻巽的掌握里,她就钉在那儿不动了。
闻巽视而不见她口水都快滴到胸前的样子,领着她走进了客栈。
大堂里坐着许多用饭的人,人声鼎沸,不过闻巽还是很明显的听见她的小肚子里发出的腹鸣声。
她一瞧见他垂首看过来,连忙遮掩的摸着小肚皮,欲盖弥彰的道:「我出门的时候水喝太多了。」
瞧着她稚气的举动,他的眉眼逸出了连他自己都没察觉的温柔,明明就是个孩子,刚刚还充大人,训斥他不可以乱花钱,现下这一脸看见食物的渴望和馋样,才是小娃儿该有的样子嘛。
夥计认出来是天字第一号房的客人,笑容可掬的一溜小跑过来。「闻公子你回来啦,这位是……」爱和人套近乎是每个做夥计的通病,他目光一滑,从纂儿脸上经过,这位公子爷早出晚归的,说是要寻人,莫非寻的就是这位小姑娘?
「把热水和饭菜送到楼上来。」闻巽淡淡吩咐。
他不是个人人好、随和的人,觉得没必要的事他回都不会回一句。
「还是素菜白饭吗?」
「今日拣好吃的送上来,来一整只烧鸡,另外鸡丝面、馄饨、杏仁酪、豆腐脑都做一份上来。」
「欸,马上就来!」夥计称是,转身吩咐去了。
闻巽领着纂儿往楼上走,她忍不住咽了咽口水,「你叫那麽多菜,一个人吃得完吗?」
「你以为呢?」这小妮子,以为他没看见她一听到整只烧鸡时,那发光的小脸蛋吗?
说是天字号房,也不过比寻常客房多了张八仙桌、圆凳和盆景,不过房间倒是挺大的,加张小床,绰绰有余。
客栈厨房的速度很快,夥计也殷勤,不到半个时辰就把全部的菜肴送来,闻巽本想打赏他一个金锞子,可想到纂儿的话,只给了一块碎银。
不过夥计仍是欢喜的接了,哈着腰退出去。
纂儿看着满桌子色香味俱全的美食,还有一小锅香粳米饭,可没有他的允许,她也只能乾瞪眼。
「吃吧,跟着哥哥,往後你不用再为吃穿发愁。」闻巽替她添了饭,怕她手短,构不到远处的菜,每样都替她夹了一点。
不负纂儿所望,烧鸡那两只油吱吱、肥腻腻的腿也归了她。
她简直笑开了花,吃得那一个香,就连没有什麽食慾的闻巽也跟着吃了小半碗饭。
用过饭,让夥计来把碗盘收拾下去,接着抬水进来,放在用屏风隔开的小里间,闻巽看着已经吃撑、正瘫在靠背圈椅里摸着小肚子的纂儿道:「我去让小二哥给你搬张小床来,早点洗洗睡,我们明天一早还要赶路。」
纂儿本来想说她打地铺就好了,但是人家都说要加张床,表示这位大爷没有和别人同床的喜好,这样最好不过,她也没有与人同床共枕的习惯。
至於男女大防什麽的,一个八岁丫头,能令人生出什麽遐思来?
衣食父母吩咐下来,纂儿自然乖乖听从,随便在屋里绕了两圈,权充消食,等她用大洗澡桶把自己狠狠洗刷过一遍,还洗了发,再出来时小床已经安置在一侧,枕头、被褥都有,三月的天气不凉不热,开着窗,这麽睡,温度刚刚好。
「不脱衣服睡觉,发什麽呆呢?」闻巽已经坐在床沿了。
「我没发呆,我困了。」纂儿打了个哈欠,动作迅速的脱下衣裙,爬上床。
等她钻进被子里,他吹灭了烛火,各自揣着心事进入了梦乡。
自从互称兄妹以後,闻巽变改口叫她纂儿妹妹,她刚开始听着有些别扭,几天下来倒不觉得有什麽了。
不得不说闻巽的本事很大,离开县城後,一路行来,他们坐的是高鞍雕轮配软烟罗帘子的马车,遇城镇就歇脚,有时住的是客栈,有时是独门独院的宅子,有次错过宿头,他们就住进山腰上一间竹屋,睡的是蒲草编的草蓆和竹枕,走到最近的村庄要两个时辰以上。
虽然远离人群,倒是不必担心吃饭问题,车夫阿茶除了把车驾得平稳舒适,还会上山打野味,竹笋、野菇,溪涧河沟里也有野莲蓬和肥鱼,河虾更是随便捞就满竹篓,这些都难不倒他。
阿茶能干,一人包办了宰杀、剥皮、清除内脏、去鳞这些脏活儿,下厨总该轮到她这正牌姑娘家了吧?
小姐你靠边站吧你!
掌灶房的是邻近村里的喜婶,喜婶有张圆墩墩的笑脸,福福泰泰,笑起来像土地公身边的土地婆婆,喜婶总说——
「小姐你别越帮越忙就好。」
好吧,她那手煮饭的功夫被嫌弃得很彻底。
不过喜婶煮的饭菜真的不错吃。
要是吃腻了这些,他们就走到最近的村庄去向村人买只鸡、羔羊腿,割几斤肉,几样节令时蔬,打打牙祭。
至於晚上,月上群峰,藤椅石枕,清风徐来,几个人坐在竹屋前品茶、赏月、闲聊,日子悠哉得不得了。
她在现代是都市小孩,从来没有喜欢过乡下生活,穿越到孟家村更是吃尽苦头,直到这段日子才发现,和对的人在一起生活是件很重要的事。
闻巽见她住得很自在,也不催促着赶路,这一不急,便这样住了下来。
家中里外的活儿都有人包了,一点劳力都不用付出,不是她的作风,再说,她也不是什麽小姐,充其量就是个挂名吃白食的妹妹,对闻巽这个义兄而言,他看似不在意这些,她也大可任性的做个茶来伸手饭来张口的闲人,不会有人说话,但是她的灵魂是独立自主的成熟大人,她的自尊心这关过不去。
她总点做些什麽,彰显自己的存在和必要性吧?
所以,只要闻巽待在书房里看书,或者阅读不知从哪里送来的信件和帐册,她就会敲门给他送壶热茶糕点,但她真的觉得很疑惑,他这满房间的书册究竟都是从哪儿弄来的?
闻巽端起陶杯,一股淡淡的花香随着丝丝白雾慢慢散发出来,垂脸看着杯中舒展开来的白茉莉,入口清香芬芳,入喉带着淡淡香甜,这花茶想来是她捣鼓出来的。
纂儿又发现闻巽穿来穿去好像就那两身衣服,这才想到他们的目的地并不是这里,他是为她逗留下来的,她便请喜婶下回从村子过来的时候带些布料,她想给他做两身衣服和鞋子。
纳鞋底和裁缝衣服这些事还真难不倒她,她一个穿过来就是个凡事不靠自己摸索学习,就只能被冻死、饿死两条路可以走的丫头,尽管七、八岁年纪而已,别人看着她小,她却早就能干许多活,缝补、煮食都难不倒她。
至於做得美不美观、能不能吃,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喜婶满口应好,下回来上工,真的给她捎上纳鞋底的布头和两匹松江棉布。
「这两匹布都是细棉布,三梭布做贴身衣物穿是最舒服的,这块兼丝料子颜色清雅,要是给闻爷做上一身,穿起来不知有多俊。」
纂儿摸摸料子,她担心的是别的问题,她有些碍难的开口,「喜婶,我的女红真的不怎样。」居然夸口说要给人做两身衣服,她这是热血过头,脑袋被驴给踢了吧。
「做衣服不难,这是要喜婶替小姐做什麽啊?」喜婶明知故问。
「我的线缝起来像蜈蚣走路,我想拜托喜婶子教我。」她讲得更坑坑巴巴了,这种拿不出手的手艺,居然还敢大言不惭的让人买了布料回来。
可闻巽老穿那两身衣服也不是回事,就算是蜈蚣脚满身爬,她也要做!这是她的心意、心意、心意,因为很重要,所以要说三遍。
至於巽哥哥愿不愿意穿,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小事一桩,包在喜婶身上。」
纂儿喜出望外,「谢谢喜婶,那就这样说定了。」
「小姐对闻爷真是贴心。」
「我是她妹妹嘛。」她回答得有些乾巴巴的。「不过,纂儿替哥哥做衣服的事,喜婶暂时不要说出去,好吗?」
「喜婶晓得,喜婶的嘴巴会像这样。」她做了个蚌壳嘴的样子。
「嘻,谢谢喜婶!」
除了和喜婶学做针线,阿茶上山打猎时,偶尔她也会带把小锄头跟着上山,山中多奇花异草,她还真的发现了好几株植物。
浅绿色的叶子呈狭线形,是她熟悉的一种花卉。
她走过去仔细辨认一番,确认後,用小锄头小心翼翼的扒开泥土,连根带土地挖了起来。
「姑娘,你挖这草要做什麽?」阿茶问道。
几个人终日喊着她小姐,纂儿听着别扭,她不是什麽小姐,几个下人遂改口称呼她姑娘。
姑娘远比小姐听起来要舒服多了。
「这是兰花。」
「兰花?」阿茶走过来,看到她手上的那株草。「这草怎麽看都不会是兰花啊,你会不会弄错了?」
「等它开花你就知道是不是了。」
「如果是兰花,能卖很多银子呢。」
阿茶和她的想法不谋而合,她正有这个意思。
古人爱兰,从君王到文人雅士,爱到痴迷,兰花的清新淡雅、独自芬芳,被誉为花中君子、空谷佳人,人们养兰,为其写诗、吟曲、作画,可见兰花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崇高;在现代,兰花也备受国人喜爱,有人愿意花费数十万、数百万去买一盆兰花。
她相信只要能种出稀有的珍品,不,一开始不能要求珍品稀有,毕竟那是可遇不可求的,只要卖相不错加上寓意好,就算不能发大财,也能攒点钱在身边,起码不用老是向巽哥哥伸手。
伸手跟人拿钱花用的滋味并不是太好,总有矮人一截的感觉,她没有那麽理直气壮的觉得因为她那便宜爹救了闻巽一条命,这位义兄就该无限制供应她花用。
想要什麽,能用自己赚来的钱去买,是最爽快的事了。
她一共找到两株兰花,另外一株长在悬崖边缘,她是趁着阿茶不注意的时候偷偷溜下去的,最後虽然掘到了花,脚却滑了一下,不小心扭了脚踝。
她不在意的回到竹屋,去河边掏了河沙,去屋子的墙角找到弃置的陶盆,又就地取材挖了黄泥土,黄泥、河沙和碎陶片用来填盆,就这样先将就着,等将来能拿出去卖钱时再来移盆。
种好兰花,她浇了一杓子的水,慢慢的浇到花的根部,改日得叮嘱喜婶淘饭洗米时都要把淘米水留下来,能用淘米水浇上,那就更好了。
兰花喜润恶湿,喜乾忌燥,花浇上这两瓢水也就够了,不宜浇太多,希望这两株兰花能活得成。
只是到了晚上,她那走路一瘸一瘸的跛脚再也掩饰不住,闻巽知道她溜到悬崖边去挖兰花,眼色沉了。
他闷声不吭的把她的绣鞋袜子脱下,秀气的脚踝已经肿得老高。
闻巽的眉头不自觉蹙了起来。「阿茶,拿药酒来。」
看着纂儿那红肿的脚,阿茶一脸心虚和自责,赶紧入了内室把药酒拿来。
闻巽将药酒倒在自己的手掌心上,搓热之後,慢慢的给纂儿揉搓,虽然他觉得力气不是很大,纂儿却是叫得惊天动地,直拉着阿茶的衣袖不放。
「痛痛痛痛……嘶,巽哥哥你知不知道什麽叫怜香惜玉……力道轻些……杀人啦!」
闻巽完全视若无睹、充耳未闻,手下的力气更大了。
等他一阵「公报私仇」结束,纂儿觉得自己已经脱力了。
闻巽接着又把不知哪儿拿来的草药往她的脚踝上敷,然後用纱布把脚踝固定住,这才开始教训道:「日後你要是瞒着人再往悬崖边上跑,就不许你和阿茶出门了!」
纂儿眼里滚着痛泪,被人看见她这麽不顾形象的吼叫,真的太丢脸了。「纂儿知道了。」
闻巽看着她的双眼,眸中闪过一抹心疼,但是口气没有丝毫退让,「知道就要做到。」
扭了脚,山上暂时是去不了了,但有了这前车之监,阿茶不敢再让纂儿离开他半步,只要她走到哪儿他就跟到哪儿。
「阿茶,你不用这样亦步亦趋的跟着我,我哪里都不去,就待在後院看看花,荡荡秋千。」
身边多了个小尾巴真不是什麽太舒服的事,为了她,阿茶什麽事都得放下,所以为了两人都好,她把阿茶哄走,这才去看她的兰花。
也不过短短两日,本来有些恹恹的花看起来精神多了,呈弓形的那株,叶面光泽浓绿,叶脉分明,崖下的那株呈镰形叶面,长势可喜,至於两株是什麽品种还不知道,要等开花了。
其实,要不是闻巽盯得紧,她还想上山去,她在後山不只发现兰花,还有一件分外有趣的东西,只是说了,巽哥哥肯定会用他那双幽深的眸子觑着她,冷冷的问——
「你答应过我什麽?」
想到这里,她忍不住打了一个冷颤。
皮相生得俊美的人养眼是一定的,灿然一笑的时候,容光更盛,比春阳还要明媚三分,但是神仙般的人物要拿那好看的眼睛瞪着你,比在寒天时候被泼了盆冷水还叫人发怵。
所以,他说不许上山,她连一个脚印都不敢往上踩。
天气舒爽,躺在躺椅上看书喝橘子凉茶的闻巽看见她人荡着秋千,眼神却不时往上飘,不由得好笑又好奇,都伤了脚了还不安分,山上究竟有什麽物事让她一颗心直想往外跑?
他神不知鬼不觉地来到纂儿身边。「你在山上藏了什麽好东西?让你连收回目光都舍不得?」
她那眼神就像在树洞里藏了果实的松鼠,怕人家去偷拿,时不时的瞧上几眼,确定安在。
「纂儿在欣赏风景秀丽,听鹂鸟啼唱,享受乡居生活。」
闻巽差点噎着,这丫头居然这样糊弄他,不过瞧她这反应,可不像穷乡僻壤的乡下土丫头,莫非她能识文断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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