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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卦追星] 经纪公司发声明称盛一伦严重违反合同 已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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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cky123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6-12-13 10:58:09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腾讯娱乐讯 12月12日,据媒体报道演员盛一伦(原名盛翔)于近日将东家北京乐漾影视传媒有限公司诉至法院,索片酬1051.5万元,朝阳法院已受理此案。在此消息公布后不久,乐漾影视在官微上发表声明。声明中称,旗下艺人盛一伦“严重违反经纪合同,单方面提出解约”,公司已向法院提起诉讼并且公布了声明书和在朝阳区法院的案件受理通知书。

  盛一伦因主演古装穿越网络剧《太子妃升职记》中的高冷太子齐晟而受到广泛关注,他还演唱了该剧片尾曲《漩涡》和插曲《以前的以后》。他的其它影视剧作品还有《镜像效应》、《上古情歌》、搭档迪丽热巴的《漂亮的李慧珍》等。盛一伦起诉的内容是,在2015年6月,其与北京乐享星天地影视传媒有限公司签署了《艺人经纪合同》,约定公司在收到其参加演艺活动、第三方支付的相应款项后,扣除服装、化妆、造型、交通、住宿等成本及应缴税款后一个月内,按照约定比例分成支付其片酬。

  签约后,盛一伦先后接拍了《曾许诺》《漂亮的她》《非凡搭档》等23部电视剧及广告。截至2016年11月9日,乐漾影视公司已收到拍摄方支付的片酬3710.47万元。扣除税费及成本后,按照约定分成比例,盛一伦应得片酬1794.95万元,但在其多次催要下,乐漾影视公司仅支付了743余万元,尚有1051.5万元至今未付。

  而在乐漾影视看来,公司花费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调动了各方面资源,使盛一伦“从无名的演员逐渐跻身国内一线男星”,而盛一伦在今年10月25日以及29日单方面委托律师,分别向《将军在上》电视剧剧组以及乐漾影视发出律师函,提出解约。并且表示,在电视剧出品方未与盛一伦新经纪公司签约前,盛一伦保留暂停拍摄该剧集的权利。乐漾影视在声明中强调,目前,盛一伦与公司的经纪合约仍然合法,有效,其他公司不得擅自安排、聘用他进行演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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