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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试阅] 白翎《转行做贵妇》(恶魔的恋爱名单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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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8 14:5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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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14年10月15日
【内容简介】
作为一个专业的责任编辑,催稿什麽的她是NO.1,
但要和暗恋已久的男人在鸟不生蛋、手机讯号零蛋的山区同居,
对於这婚友社的万圣节活动,她实在不知道是该兴奋欢呼还是咳声叹气,
毕竟她无法笃定自己会不会一时被迷惑,变身狼女扑倒他啊……
可是说也奇怪,这位大作家以前明明对她不屑一顾,没把她当女人看,
现在虽然嘴巴一样毒,行为却是体贴了不少,
她不过是个暂时房客,他居然花大钱买好床给她睡,
发现她生理期,他不只买止痛药,还带了一系列的大姨妈餐,
惹她哭了,这个从来不低头的男人竟破天荒跟她说抱歉,
这些破例举动让她开始期待他是不是有把她放在心上,
但就在她以为两人或许交往有望,她的单恋生涯终於能结束时,
他居然带别的女人回来,还让那人睡她的床?!
配对小精灵小黑:洋甘菊的花语是愈挫愈勇,在艰苦中产生力量,
如同喜欢一个人就要勇敢去追,绝不退缩!
第1章
车子开过了蜿蜒山路,绕过了不知是第几个发夹弯,然後上坡、下坡、上坡又下坡,才终於抵达了目的地。
副驾驶座上的女人先下了车,一脚踩在枯枝落叶上,发出了窸窣声。
「砰」地甩上车门,唐家屏不禁摘下脸上那支大墨镜,怔然抬头望着眼前的豪华别墅。「你一定是开我玩笑吧?」
先说,她对房子本身没意见,房子本身美爆了,她从来没妄想过自己有一天能住进这种豪宅,但这地点是怎麽回事?是要她隐居山林三个月吗?
「干麽?你有意见?」
男人缓了些会儿下车,走到她身旁,双手插在口袋里,看起来玉树临风。
「为什麽一定要住在这种鸟不生蛋的地方?」
「是你叫我自己决定的。」
「对,我是叫你决定,但你不能选一个有7-ELEVE的地方吗?你是存心想饿死我是不是?」
「放心啦,你脂肪那麽多,还有很多能量可以燃烧,暂时死不了的。」
「全兆鑫,你—— 」握拳。
他眉一挑,露出期待的邪恶笑容,「嗯?反驳我啊。」
「可恶,我总有一天要瘦下来给你看!」少瞧不起人。
全兆鑫做了掏掏耳朵的动作,道:「嗯,你加油。类似的台词我好像听十几年了齁?还是二十几年?」
「本姑娘才二十五岁,哪来的二十几年?我又不是五岁就嚷着要减肥……」
「智商不高没关系,好歹人要机灵点。你听不出来这是在讽刺你的夸饰法吗?」
编辑生存守则第N条:别跟职业作家辩论,尤其是写过法庭攻防系列的作家。否则辩不到十句,自己可能已经先气死。
啧,反正她已经很习惯了他的贱嘴,无所谓,她早就刀枪不入了,哼哼。
拉起行李,她昂首阔步,走向那栋华丽豪宅的大门……慢着,差点忘了最重要的一件事。
她立刻低头从口袋里掏出手机,瞠目瞪着手机画面—— 果然!收讯居然连一格都没有。
搞屁呀?那她要怎麽跟出版社保持联系?
「喂!」她浑身充满狠劲地一个转身,「这里收讯是零!」
「我知道啊。」全兆鑫按下了汽车的中控锁,跟了上来,「这里是我用来赶稿的工作室。没有室内电话、没有网路、没有3G讯号,不错吧?想杀人分屍的话,把对方约来这里就对了。」
这男人脑袋都在想什麽呀?
「欸,认真点,我是跟你说真的,这样我要怎麽跟出版社联系?总不能每次都冲下山去打电话吧?」
全兆鑫耸耸肩,一副不干他的事,「不然,你以为我都怎麽躲过你那烦人的追魂夺命Call?」
「啊!」唐家屏恍然大悟,击掌,「难怪每次截稿前的一个月,我怎麽样都找不到你,原来是躲在这里呀……」随即扬起一抹奸笑,「嘿嘿嘿,你的秘密基地被我知道了,你以後休想拖稿—— 」
「你到底有多笨啊?」他皱着眉,打断了她的话,「你以为我能躲起来写稿的地方就只有这一个?」
「呃……」对欸。
他家那麽有钱,打从他曾曾曾曾曾祖父那一代就有钱到至今,像这种空着养蚊子的房产应该多到没人想去计算。
不等她回过神来,全兆鑫迳自走向大门,拿出钥匙开锁,踏进了他专属的秘密基地。
她这才如梦方醒,赶紧拖着笨重的行李跟上。
屋内富丽堂皇、气派奢华,客厅里摆了一套高级义大利进口沙发、65寸液晶电视、黑白丝流交错的大理石茶几,以及美轮美奂的水晶吊灯……
抱歉,通通没有,以上全是她先入为主的幻想。
她站在玄关,宛如青天霹雳,不敢相信眼前的画面。一楼客厅空空荡荡,什麽也没有,只有附属建物本身的厨房、流理台旁边的冰箱,以及客厅中央那张普普通通的长沙发。
「家具呢?」
「就这些。」
「欸 」她大惊失色,「二楼该不会也是这样吧?」
全兆鑫抚着下巴,沉吟道:「嗯……二楼好一点,多了一张床和办公桌。」
「那三楼?」
「种花。」
「哇咧……」不会是真的吧?「那我睡哪里?」
「地上,沙发,浴缸里。选一个。」
「你—— 」紧握拳头,唐家屏深呼吸了一口气,「全兆鑫,你是故意要整我的吗?」
「你不是夸下海口,说你一定拿得到婚友社的赔偿金?」
「当然。」
「那我们就努力讨厌彼此吧,」他拍拍她的头,还对她眨了个眼,「我可是有一百个可以让你痛恨我的秘密绝技。」
她瞪着他,目露凶光、咬牙切齿,却又不能真的把他咬下去,「……总有一天我一定要揭发你邪恶的真面目。」
「我OK的,你尽管放马过来。」
说完,他哈哈大笑,扬长而去……不,是自个儿爬上二楼,留下唐家屏一个人,站在门前呆若木鸡,连行李都不知道该摆在哪。
欧麦尬!这是开玩笑吧?她当真要在这间空旷得像鬼屋一样的地方,和那个恐怖的男人同居三个月?
那个恐怖的男人,其实是她的邻居。
自唐家屏有记忆以来,全兆鑫在她的脑海里一直是「隔壁那个脸很臭的大哥哥」,或是「隔壁那个都不理人的大哥哥」等等诸如此类的印象。
当时她大约只有五、六岁,懂的事情不多,只记得全妈妈常常会请她吃很多很美味的蛋糕、饼乾、巧克力啥的。
後来,稍微懂事了之後,她渐渐从那些婆婆妈妈们的嘴里,知道了他们一家好像都是很了不起的人物。
例如,全兆鑫的父亲是知名作家、爷爷是医生、曾祖父是文官、曾曾曾祖父是商人、曾曾曾曾……哎呀,总之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而全妈妈以前则是知名女演员,因为嫁作人妇之後才退出了演艺界。
全妈妈有一个很梦幻的名字,叫白诗诗,一开始她还以为那是艺名,最後发现不是,那是本名。
因为全爸爸喜欢四处去流浪,据说是为了找灵感,於是,被留在家中的全妈妈只好藉由烘焙来打发时间,而她这个小吃货正好满足了全妈妈的成就感。
「好吃吗?」
「嗯!好吃!」
「那这个呢?好吃吗?」
「嗯!超好吃!」
「那再尝尝这个?」
「哇!天哪,全妈妈,你手艺真好!你是天才!」
总之,她这个吃货爱吃甜、嘴巴也甜,经常逗得全妈妈心花怒放,简直比她亲生儿子还得宠。
可是这真的不是她的错,因为同样的食物,进了全兆鑫的嘴里则会吐出这样的东西——
「好吃吗?」
「……甜甜的。」
「那这个呢?」
「好甜。」
「呃,那你尝尝这个?」
「妈,这东西吃多了会吐吧……」
从此之後,白诗诗再也不会塞什麽甜食给她儿子了;反倒是唐家屏,三天两头就受邀到全家试吃新作品。
这一吃就一路吃到了升上国中,也吃出了她「坚强」的体魄。
当她升上国中二年级的时候,全兆鑫已经是高中生了。那时候的他亭亭玉立、妖艳绝美……唔,不是,是英挺潇洒、俊逸脱俗,完完全全就是遗传了母亲的美貌基因;而她,则是被全妈妈养成了一个圆嫩软Q的小胖妞。
然後她发现,自己的目光开始会追逐着全兆鑫。
以吃之名混进他家,其实更大的原因是为了多看他几眼。偶尔,她会看到他坐在後院的躺椅上,静静翻着一些好像很难懂的书;也偶尔,她会碰上他在琴室里练琴。
直到某一天,全兆鑫带了个很漂亮、很苗条的女生回家,当下的心痛让她明白,原来自己早就喜欢上他、喜欢他那身静谧斯文的独有气质……
不过呢,长大了以後,她自然就明白了那一切都是假象。
静谧?斯文?哈哈,骗谁呀?
「唐小胖!」楼上传来一声毫无气质的大吼。
看吧,哪来的斯文?
她翻了个白眼,吼回去,「来了啦!」
心不甘情不愿地走上楼,找到了他所在的书房,她斜倚着门框,正打算开口的时候,眼睛却发直了。
全兆鑫站在窗边,金色的阳光透过玻璃,洒落在他立体精致的五官上,他望着窗外、朝下俯视,不知正在看些什麽。
虽然很不情愿,可她不得不承认,这个男人是真的长得很美,与他那糟糕的个性完全呈反比,他脸蛋有多美,个性就有多糟。
不过,话说回来,最近他的头发好像长了些?感觉好像都快要能够绑成短短的小马尾了……唔,不行不行,她怎麽又陷入了中邪的状态?
「咳。」她轻咳了声,回神,「怎样?叫我干麽?」
听见她的声音,他侧首,瞥了她一眼。
「我要喝咖啡。」
「……你当我有超能力?前不着村後不着店,贵府家徒四壁的,我上哪去生一杯咖啡给你?」
「流理台下面有咖啡机,冰箱里有咖啡豆。」
「晚餐呢?晚餐怎麽办?」她比较关心她的三餐。
他把车钥匙抛了过来,她本能伸手接住,怔怔地问道:「你……是叫我下山去买的意思?」
「嗯。」
「哇塞,你真把我当女佣了?」
「你希望我准时交稿吧?」
可恶,完全被踩中弱点,她竟然无法反抗。
他满意地笑了。「嗯,好乖,这才是我的好编辑。」
「全兆鑫,你那恶劣的个性是随着你的年纪增长的吗?」
听了,他伸出食指,左右摆了摆,「不不,我是配合你。」
「你配合我?」她皱了眉,冷笑,「你哪时候配合过我了?」
「为了让你顺利领到赔偿金,我委屈一点,为了你扮坏人。」
「你还真敢说,」她撇嘴,翻了个白眼,「我警告你,你就不要被我伺候得服服贴贴,最後反而爱上我。」
这话逗得全兆鑫大笑,「如果这样就会爱上你的话,早就爱上了,不必等到现在。」
她怔愣了千分之一秒,随即冷哼了声,故作不以为然,「呿,谁说的?世事难料,话别说太死。」
「你放心好了,我—— 」
「闭嘴,」她打断了他的话,「快说你晚餐要吃什麽。」
「你下厨,你自己决定。」
啥咪?「还要我下厨 」
「当然啊,」他耸耸肩,一副好像他也很无奈似的,「你不知道,为了让你痛恨我,我可是用心良苦。」
她是天生有受虐的M型人格吗?不然怎麽可能会爱上这个男人?
入夜了。
书桌前的男人全神贯注在纸笔之间,丝毫未曾留意窗外的天色已经暗下。他振笔疾书、思绪清晰,俨然已经达到了「人笔合一」的境界。
他一向都是手写,投入小说创作已经这麽多年了,他一直坚持着这样的习惯,从未改变。即使电脑输入已经是现在的潮流,他仍然是连想都没想过。
曾经有个编辑问过他,「为什麽不试试看?至少在修稿方面很方便呀!」
对此,他嗤之以鼻。
对他而言,写字,是一种修行;写稿,是一种态度。写字本身能够沉淀一个人的心神;至於下笔成章则是身为一名作家的基本尊严。
修稿?啧,他全兆鑫的字典里没有那两个字。
如此自大却又自律的性格,或许正是来自他那名气响亮的父亲。
全兆鑫一直觉得自己的爸爸是个神经病,父亲对他的教育十分严苛,却又澈底放纵,他从小就是在这种无所适从的环境下,战战兢兢地生存着。
直到他十岁的时候,他终於忍无可忍,对着父亲怒呛,「你这个疯老头!一下说这样可以、一下又说这样不行,你到底是想要我怎样?」
没想到父亲老神在在,抽了口烟斗,道:「没错,就是这样。这个世界就跟个疯婆娘一样,今天她说你是她的英雄,明天她可能就指着你的鼻子骂浑球。你就是活在这种疯狂的世界。」
当时,年仅十岁的全兆鑫不懂父亲的话,後来他懂了。
因为父亲的盛名,他从小备享尊荣,总是东一句「神童」、西一句「天才」的,之後市场渐渐改变,大约在他高中的那几年间,父亲不再是畅销榜上的名人了。
从此之後,过往那些夸赞什麽的瞬间变成历史,取而代之的是不过尔尔啦、作品空洞浮夸等贬抑词。
索性,他不再创作、不再投稿、不再以「全琮明之子」的身分出现在各大文学刊物上,他甚至在升上大学的时候选了理学院,放弃了文学路。
当然,这只是表面。
他的目的是想让这个世界暂时忘了他,忘了他的身分、忘了他曾经背负过的期望、忘了他曾经代表过的形象。
四年後,大学毕业,他参加了当年度的推理小说比赛,结果出炉,他以极高的评价夺下了首奖,甚至作品出版了之後,瞬间就攀上大众文学类的销售榜首,「全兆鑫」三个字再次席卷了出版界。
只不过,这次他代表的就是他自己而已,很纯粹的就是他这个人,而不是什麽全琮明之子。
这时,一阵电话铃声从抽屉里飘了出来。
全兆鑫正在钜细靡遗地描述凶手残忍分屍的过程。他心一惊,立刻把笔搁下,急忙拉开抽屉,翻找那支从来没响过的话机。
那支卫星电话是他申请来给母亲用的。
起因是因为某一次他上山闭关写稿的期间,母亲在家不慎摔伤了,骨折送医,他却隔了十五天之後才知道这件事。
当时他非常内疚,隔天立刻去申办了卫星电话,以防家里临时又出了什麽状况的时候,母亲能在第一时间联络上他。
所以当他接起的时候,语气有些惊慌。
「喂?妈?怎麽了吗?」
「啊……也没什麽重要的事啦,就想问问你那个同居的对象怎麽样?喜欢吗?有没有合你的口味?」
一听,他闭上眼,差点吐血,「……妈,你三更半夜打这支紧急电话,就为了问这种无聊的事?」而且很显然地,母亲似乎还不知道这个同居的对象就是她最宠爱的唐家屏。
不过这也令他有些意外,原来唐家屏那家伙什麽都没提。
「吼,这怎麽会是无聊的事?」白诗诗的叨念开始从电话的彼端传来,「我很担心这件事情耶,从早上一直忍耐到现在才敢打。我刚才还在想,万一打扰到你们『办事』怎麽办?」
天哪。他深呼吸,抚摸着额头,「妈,要办事也不会在第一天好吗?你当我种马啊?」
「唉唷,这事情很难讲的,像我和你爸当年—— 」
「拜托,你别说了,我一点都不想听。」他制止了母亲。
「不不不,这很重要。我跟你爸当年就是乾柴—— 」
「停,我真的不想知道。」谁会想知道自己的父母当年如何乾柴烈火啊!
「好啊,要我不说也行,那你快告诉我同居的对象怎麽样?」白诗诗一副胜利的口吻。
「你还敢问?」他被激怒了,「要不是你擅自去帮我报名那什麽鬼婚友社,我现在需要坐在这里吗?」
「谁教你都老大不小了,还不赶快交个稳定的女朋友。」
「老大不小?」全兆鑫忍不住惊呼,「二十七岁哪里老大不小 」
「二十七岁还不老?要是在我们那个年代—— 」
「够了,我知道你要说什麽。」
「而且又没人叫你住那麽远……」白诗诗立刻转了话题,装无辜,「家里房子又不是只有山上那一栋,你可以挑近一点的呀。」
嗯,挑近一点的,然後让母亲发现婚友社替他相中的对象,居然就是那个唐家屏?他又不是疯了。
几乎完全可以预料,当母亲知道所谓的「对象」就是唐家屏的时候,她绝对会煽风点火,甚至可能会设计让自己的儿子失身,来个生米煮成熟饭的大烂梗……
不不,这太可怕了,他忍不住打了个寒颤。
「妈。」他决定使出杀手鐧。
「嗯?怎麽了?宝贝儿子。」
「我跟你说,我现在正写到一段非常重要的剧情,而且我灵感正旺。」
这招果然奏效。「哦?真的?那妈不吵你,你快去写。」语毕,白诗诗连个字都不再罗唆,乖乖收了线。
坦白说,这一点他就该好好感谢父亲了。
多亏父亲长年以来的调教,母亲一直相信灵感来了的人最大,所以从小到大,他家就一直有个不成文的规定,只要父亲一句「我灵感正旺」,或者是「我手感正顺」,父亲的书房就会立刻变成红色警戒区域,闲人不得靠近。
小时候他讨厌爸爸这样,长大之後,他突然觉得这一招真是超好用。
不过,虽然耳根清净了,可刚才那满脑袋的炽烈灵感却也因为母亲的一通电话而变得不伦不类。
例如血腥残酷的杀人场景,变成了一张婚友社的甜蜜同居协议书;再例如,凶手在他脑中应有的森冷眼神,突然变成了唐家屏那双傻憨又花痴的圆杏眼……
嗯?对了,那家伙呢?
他这时才想起了好像很久都没出声的唐某人。
那个唐某人缩在沙发上睡着了。
他一下楼,就看见一个人影横在沙发上,还发出微弱细小的鼾声。他不以为意,走向冰箱,打开後吓了一大跳,站在那儿愣了好一会儿。
冰箱里已经被塞了满满的生鲜食材、罐头、饮品。
那女人是怎麽回事?把自己当逃难吗?还是她真以为他会被饿死在山上?冷笑了声,他随手拿出了一瓶汽泡矿泉水,扭开瓶盖,关上冰箱,然後仰首灌了一大口。
他本想直接上楼,可在经过沙发後方的时候,他不自觉地停下脚步,多看了她一眼。
她睡得超熟,好像五级强震都摇不醒她似的。他突然弯下身,好奇似的伸出食指,戳了戳她软Q的脸颊、捏了捏她的鼻尖。
居然完全没反应。
他忍不住笑了出来,然後不由自主地绕到沙发前盘坐着,就这麽无意义地坐在她前方,盯着她的睡脸发怔。
想想当他收到婚友社万圣节活动的配对名单时,他人正在开车,而且吓到差点去撞电线杆。
「怎麽可能 」这是他心里第一个冒出来的想法。
先撇开所谓的巧合不说,她有那麽急着结婚吗?她才二十五岁吧,真有必要在这时候就急着找婚友社?
於是在那当下,他立刻拨了她的号码,劈头一阵指责,「你没事去跟人家凑什麽热闹?是怎样,二十五岁就嫌自己滞销了吗?」
她当然也不甘示弱。「怪了,我想结婚不行哦?你呢?还不是一样偷偷报名,还敢说我。」
「开玩笑,我全兆鑫是什麽样的人物,需要婚友社?要不是我妈瞒着我偷偷入了会,我会沦落到跟你配成一对吗?」
「对啦对啦,我就是贱民一个,配不上你全大爷,你以为我喜欢巴着你呀?哈、哈、哈,我巴着你只有一个原因,就是逼你准时吐出稿子!」
然後两个人火气十足地挂了电话,并且铁了心决定不甩那份万圣节活动的同居协议书。
可是那份契约怪邪门的,彷佛有一股力量在惩罚他们两人。
首先是他开车时不过揉个眼睛而已,居然差点被闯红灯的卡车给撞上;她则差点被工地掉下来的砖头给砸到。
他写了半个月的稿子莫名被风吹出窗外,还被一群放学路过的小学生给拿去折纸飞机;而她的钥匙串不偏不倚掉进了水沟盖孔。
他只是去买个早餐而已,就被疯狂粉丝尾随、偷窥,最後还袭击他的屁股—— 那位粉丝是个男人;至於她则是在疲劳了一天之後,好不容易可以回家,准备好好睡个觉的时候,却在家门口遇上了溜鸟侠。
所以说人真的不能太铁齿。
他们两个约出来见面,决定就照契约上订定的来走,横竖就只是同居三个月,能有多可怕?再可怕也没有先前遇上的那些倒楣事还要可怕。
反正他俩几乎是看着彼此长大,同居?哼,不过就是住在一个屋檐下罢了,是不是?
「但我有条件。」他说。
「什麽?」
「住的地方我来选。」
「为什麽?」
「因为你找的地方一定又小又寒酸。」
有道理。她完全无法反驳他,「……好,这点我可以接受。还有呢?你应该不可能只有这麽一点要求吧?」她太了解这个男人了,他的龟毛和偏执不是三言两语能够道尽。
「同居不代表同房,你别想跟我挤同一张床。」
「嗯哼,这你放心,我对你的肉体没兴趣。」她一副闲适泰然的模样。
「还有,不准用我的沐浴乳、洗发精、洗面乳……任何我用的清洁产品你都不能使用。」
「为什麽?」
「因为我不想在你身上闻到跟我相同的气味。」
「……你真的很莫名其妙。」谁会有这种联想呀?
「不准在我的地方吃咸酥鸡和臭豆腐。」
「是。」
「我的东西不管多乱你都不能碰。」
「我没那麽无聊。」
「不准帮我洗衣服,尤其是贴身衣物。」
「我也没那麽勤劳。」
「最後,不准没穿胸罩就在家里走来走去。」
「……我才不会好不好!」她的脸有些红了。
最後,在一长串的不平等条约之下,两个人就这样正式展开了为期三个月的同居生活。
第2章
手机的闹铃在六点整响起。
唐家屏被这刺耳的铃声吓醒,直觉翻身就往床头柜的方向摸索—— 可她忘了自己现在不在自家的床上,这一翻就翻到沙发底下,摔出砰的一声巨响。
「唉唷喂……」妈呀,好痛啊!她的屁股、她的手臂……
她耐着疼,在迷迷糊糊当中总算把那该死的闹铃关掉。这时,她发现自己身上挂着一条毯子。
欸?毯子?
她抓起毯子,瞪着手中这条毛茸茸的东西,想不起来自己哪时候去找来这玩意儿的?
半晌,像是思索出唯一的可能性。她先是怀疑,接着是诧异,最後是不由自主地扬起了嘴角。
原来他也不是真的那麽坏嘛。
她自个儿嘿嘿嘿地傻笑着,起身将毯子整整齐齐地摺好,放置在沙发的左侧,然後开开心心地去浴室里刷牙洗脸,等到她步出浴室的时候,她才发现沙发旁的地板上搁着一叠稿纸。
她走上前拿起一看,吓了一大跳。
那是多达三十几页的手稿。
不会吧?他一个晚上就写了这麽多 他到底是几点才上床睡觉?她下意识地往二楼望去,不知道他是不是还在工作?
思及此,她将手稿搁下,小心翼翼、蹑手蹑脚地走上楼。
答案揭晓—— 他在睡觉。
房间的门没关,大剌剌地敞开着,而且房内的摆设跟他本人一样性格,就只有一张双人床、一个床头柜,其他什麽都没有了。
唐家屏倚在门框上,看着侧卧在床、打着赤膊的男人。
早晨的光线透过玻璃洒落在他小麦色的裸背上,光影勾勒出他背上清晰分明的肌肉线条,他的呼吸平稳而缓慢,结实的肩背随着他的吐息而轻浅起伏着,柔软的发丝,在阳光底下呈现出亮灿灿的金褐色,几撮发丝垂了下来,几乎遮住了他半张脸。
很多人以为他的发色是染的,其实不是,他的发色天生如此,如果仔细看过的话,甚至还会发现他连眼珠子都是漂亮的咖啡色。
突然,一阵淡淡惆怅涌上。
大概也只有这种时候,她才能这样光明正大盯着他看吧?平常只要多盯个几秒钟,就会被他讥讽、嘲笑、说什麽「你果然还是爱上我了吧」之类的玩笑话。
而她,当然也会不甘示弱,反呛个几句像是「你少自恋,我只是发现你的眼角最近好像出现了鱼尾纹」等等话语。
他从未察觉过她真正的心思。
她觉得这样也没什麽不好,比起认真告白之後被他看轻、被他嘲笑、惹他反感,倒不如就当个扮丑的哥儿们—— 真的,她的确这麽想过。
可是,她还是太看得起自己,高估了自己能够承受伤害的忍耐力。
她记得很清楚,那一天的天气不好,台风正要登陆。她依约前往全兆鑫的公寓大楼取稿子,来开门的却是个香艳火辣的女人,身上只穿了一件丝质浴袍,而且还带着一股淡淡的沐浴清香。
拿了稿子,她匆匆离去,却在前往公司的路上忍不住哭了。
她想,自己不能再继续这样下去,一定要忘了全兆鑫这个男人,不管对象是谁都好,只要是能让她忘了全兆鑫就行。
於是,她接受了别人的建议,找上一间很神秘,但听说配对失败率是零的婚友社。
既然如此,那代表她一定找得到真命天子吧?所以她心一横,就算心里还是舍不下全兆鑫,还是咬牙签下了契约书。
可是,没想到婚友社给她配对的对象居然是全兆鑫!有没有搞错,天底下哪有这麽莫名其妙的事?
即使後来得知是全妈妈偷偷帮他加入会员的,她还是不知道自己是该哭还是该笑……
「你到底要意淫我多久?」
突然,床上的男人睁开眼,对上了她的视线。
「呜哇!」她吓了一跳,大叫一声。
「你叫个屁?」他俐落翻身坐起,随手抓来床边的T恤套上,「要叫也应该是我叫才对。」他看起来毫无刚睡醒的惺忪慵懒,彷佛他就只是躺在那儿闭目养神一样。
「你、你你你……你醒来多久了?」她耳根发热,好尴尬。
「五分钟吧。」
什麽 她震惊,「那你干麽装睡?」
「我只是很好奇你到底打算站多久而已。」
「我……我……」又结巴了,「我是在考虑要不要叫你起床……」
「哦,那你还真是优柔寡断啊。」说完,他起身下床,面无表情地走进浴室,关上门,似乎没察觉她脸上那抹难堪。
她有些庆幸,可也有些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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