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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书预告] 楼雨晴《魔物驯养须知》(B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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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9-11-21 13:32:43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内容简介】

什麽?神魔不两立?!
这规矩是谁定的?
魔尊弦歌就偏要反其道而行,
在一次很不经意的小意外下,收编了一只孤魂野鬼,
而後发现,那只鬼竟不是鬼,而是一尊神,
好吧,神就神呗,他这个人是很好相处的,
只要有饭吃、有酒喝,一切好商量。
可……魔界至尊与天界神尊?两人一同生活,愉快玩耍,
这组合真没问题?
没事儿!据说许久以前,某个神界老祖宗就已开了先例,
一路歪往「神魔一家亲」的路线上去了……


  楔子  夜照

  他的窗口飞来一只流萤。

  初始,他并未在意,之后一连数日,流萤在他的窗前徘徊不去。

  他嫌它在眼前飞来飞去,晃眼得很,挥手驱赶了几次,然而隔日它依旧飞来。

  于是他一时手贱,便抓了来,装进罐里,充作宵烛。

  夜凉如水,淡淡月华斜照窗棂,室内流萤夜照,成了唯一光源,除此之外,别无长物。

  住隔壁的男人,立于院前大树底下,悠然淡凉的嗓传来——

  「你可听过关于流萤的传说?」

  那时,他正月下独酌,一人喝酒无聊得紧,斜瞄一眼过去,不知这块惜字如金的楞木头,今儿个怎突然有了聊天兴致。

  「说来听听?」

  「有一说,流萤为情人相思之魂所化,点点萤光是它哭泣时的眼泪,为它引路寻找心系之人的所在。」

  「是吗?」他指尖敲敲罐身,漫不经心地笑谑:「那你心系之人在哪呀?」

  打开罐口,流萤缓缓飞出,绕了两圈轻盈地栖于他指尖。

  许是真闲得慌,他以指结印,拈花成诀,流光自指间弹出,击中院前一颗碎石,那碎石流溢出团团白光,光芒散尽后,已然幻化人形,眉目清朗,身形俊拔,栩栩如生。

  远古创世之初,女娲能以泥造人,自然,点石亦能成兵。

  这是相当古老久远的仙术,早已失传,且修为不足亦无法施术,而他不仅仅知晓点石成兵术,亦有深厚修为傍身。

  这术法他是如何习得?又何处习得?早已记不清。只是自然而然便能使出,仿佛原就存在于体内。

  人哪、仙啊、魔呀的,活得久了,许多记忆早已模糊,千百年来,发生的事太多,若要桩桩件件记得,哪能过得恣意快活?

  他敲敲脑袋,想不起,便不想了,今朝有酒今朝醉吧。

  他潇洒地手一挥,将流萤弹入他以碎石所化的人身当中。「去吧,爷儿我可是难得想干点好事的。」心系之人在哪儿,想寻就去寻吧。

  说罢,他仰头一口气饮干壶内清酒,趴卧在窗边,迷迷糊糊睡去。

  卷之一  同伴

  弦歌。

  便唤你弦歌,可好?

  徐徐自睡梦中醒转,发现自己正安安稳稳躺在家中的木板床上,他略略一怔,神情短暂地一阵恍惚。

  有多久了?他有多久不曾好好从床榻上醒来?

  窗边、月下、草地、花丛、桥边、屋檐、街市口……他总是随兴地,醉了便就地睡卧,醒来又是一条好汉,街坊邻人皆知,他就是一酒鬼。

  他也并非时时如此的。只不过漫漫年岁,也难日日皆有乐子可寻,无聊的时候。只能喝喝小酒,打发闲散时光。而——刚好他无聊的时候有点太多了。

  还记得,上一回大醉,是喝了一名花妖所酿的三日醉。

  三日醉,顾名思义,一口便能醉三日,而他喝了一坛,足足醉上月余方醒,那酒劲真够呛的,如今回想起来仍有些念念不念。

  难得醒时没扭到脖颈、浑身酸痛,他缓慢地坐起身,搔搔凌乱的发走出房门。

  这老旧简陋的木屋,也没啥长物,就一桌,一椅,一木床,何谓家徒四壁,这便是了。

  陈旧的木桌上,搁着几颗鲜摘的果子,以济水洗净,上头还留有几颗晶透的水珠子。

  他看着那几颗新鲜的果子又发了会怔,接着移动脚步走出去,看见一身形挺拔的男子,正手执扫帚,低头清扫院中落叶。

  那身形好生眼熟……微顿的思绪,这才追忆到昨夜半醉半醒之间,随兴而为之举。

  这男人,是他施术所化的形体!

  「你怎么还在这儿?」

  男人停住,朝他望来。「不然我该去哪儿?」

  「不是让你去找心爱之人吗?」

  「我没有心爱之人,」

  就知道,隔壁那木头诓他的!

  他们都知道,那只流萤并非真的流萤,而是一抹残魂所化,而他只是施术,给了那抹孤魂一个可依附的形体,能够去完成他的心愿。

  他并非是神,没有那样的悲悯之心,那一瞬间触动他的念头,也只是想着,有人还有心心念念想去之处,他却是四海飘泊,无处傍身。

  「那、那你爱去哪便去哪!」总不至于在这儿给他扫地摘果子吧?

  男人望住他,慢吞吞回道:「我无处可去。」

  原来与他一般,是个流浪于天地之间的孤魂野鬼呀。

  这下好了!没事招只鬼进门。

  他揉揉额际,觉得脑仁好疼。

  招都招进门了。还能再丢出去吗?总觉那样好似管生不管养,将孩子丢沟渠里放水流的混帐东西。虽说他原也不是什么好货,可对上那双明净的眼,一时竟说不出话来。都怪这只该烂掉、剁掉的臭手!

  「行了行了,要去哪你再好好想想,我宿醉头疼,再回房歇歇。」他逃避地躲回房,眼不见为净,走时还顺手捞了颗果子往嘴里咬。

  ……唔,还挺甜的。

  一觉醒来,本指望那只鬼会默默地就这么消失,可——天不从人愿,他还在。

  不但在,还把家里头打扫得窗明几净。

  「醒了?来吃点东西。」

  他走上前,桌上摆了只陶瓮,他认出那缺了角的陶瓮,是弃置在院子角落的那只,而如今它被洗得干干净净,用来熬粥。

  粥水看起来寒碜至极,怕清汤寡水的难看,又摘了些野菜一同熬煮,虽然一样没有对这锅粥产生太大的拯救效果,可他知道对方尽力了。

  「哪来的米?」

  「隔壁借。」男人动手舀粥,回道。

  「我不用吃这些。」这些年来有一顿没一顿的,不也没饿死他,而男人是鬼,应该也不用吃。

  男人顿了顿,突然道:「大街上,生意最好的那家酒楼,店东是花妖。」

  「是啊。」他还喝过她的独门秘酿三日醉呢。

  不过,为什么突然提起这个?

  男人又道:「那我们不妨,也过过人类的日子,如果你没有其他事要做的话。」

  他没有。

  男人也很清楚他没有。

  他成日除了发呆、看云、睡觉,没有其他的事好做。

  男人在他院前徘徊了数日,一定也把他的惯常生活摸透透了。

  想了想,觉得这话挺有道理,反正他也没事干,而且,他的岁寿很长很长。

  那花妖学人类学了个十成像,成亲、生子,还学人类受点小伤、遭遭小难的,或许这当中真有他不懂的乐趣?

  眼前的粥,看起来很温暖。他不觉坐上唯一的那张凳子,捧起热粥喝了一口,热粥滑过肚腹,暖了脾胃。

  他似乎很久,没有好好吃点东西了。

  他一边喝粥,男人就站在一旁看着他。

  不过才半日,这男人就做了这么多事,还连未来怎么过日子都想好了,瞧这情况,是打定主意要赖上他的意思吗?

  他有些困扰地搔搔头,倒不是讨厌对方,这只鬼看起来安安静静,只做事不说话,看上去颇顺眼,只是他向来独自惯了。

  以往,也有些妖类魔崽,说要追随他,全教他给打发棹了。

  约莫百余年前,有只刚化形的虎精,说要当他的坐骑追随他,他那时想,反正自己不爱走路,这只坐骑看上去挺威武,便允了牠,收为己用。

  而后有一天,突然想起这只白虎坐骑,发现它怎不见了,细细苦思,完全想不起来他的坐骑是如何被他搞丢的。

  这当中,免不了遇到过几只妖啊魔的,有时不想多作纠缠,便挥袖走人,完全忘记要顺带捎上「家当」,等再想起时,早被消化到连个渣儿都不剩。

  想来也是羞愧,他得承认,他确实不是个好主子,也当不来一个好主子。

  隔壁那位,叹息一声,评论他:「你真是没心没肺。」枉费那白虎精忠心耿耿、劳心劳力地伺候他。

  他就惯了独来独往,老记不住身旁有人嘛,绑手绑脚的,还得分神照应,一个不留神又得把人给落下了,这只鬼看起来很弱,肯定是跟不上他的。

  他不懂、也不会照料、保护他人,既知如此,又怎好留下这只鬼。

  他本想,待个几日,这鬼觉得无趣了,便会摸摸鼻子自行走人,可一日、两日、三日……整整七日过去了,他还在。

  每日晨起,桌上会有几颗鲜摘的果子,一日三餐不曾落下,其他时候,便去山上砍些木头回来,自个儿做些手工活,木碗、木杓、椅凳、矮柜……都是家里头用得上的小东西。

  男人手工活不错,挺细的。

  他还帮附近邻家做做粗活散工,换些吃食或什货回来。

  打量家里头多出来的物品,看惯了家徒四壁,有些不适应。

  窗边多了张木榻,那是昨天做的,男人留意到,他经常趴在那里发呆看云,有一张木榻,会舒适些。

  而现在,男人正坐在门口,将竹条削细,一根根磨得光滑,专注编着竹蓝子,夕阳余光映照在那沉静温润的侧颜上,竟觉无比温暖、无比好看。

  似是感应到他凝注的目光,男人微一侧首,朝他望来。

  他旋即回神,甩甩头。

  他这是怔厉了吗?那一瞬间竟会觉得,那张由他所造的面孔,相当顺眼顺心,好看得不得了?!

  又过数日,男人攒了点钱,买了一袋黄豆、面粉,开始磨豆子,揉面团,自个儿做竹笼蒸馒头,家中开始飘出阵阵豆香、面香味。

  白天就在市集里摆摊,卖起豆浆、馒头,赚取微薄的几个铜钱,收摊后,依旧打打散工,没有散工可做时,便在家里做手工活。

  男人做的矮柜上,搁了只陶罐,把赚来的铜钱搁进罐中,每日添个几枚,增加速度相当缓慢,寒碜得紧,不过,男人看上去还挺悠然自得的。

  其实,他觉得这只鬼混得还不错,并不需要依附他,也能在这扰攘人间好好的过。

  一日,他发现那那里已经攒得够慢的铜钱少了,倒也没刻意去看,只是一下去了大半,难免侧目,当下便想——怎么回事?家中遭偷儿了吗?

  下一瞬,便嗅到一阵酒香,瞧见搁在桌上的一壶清酒、一盘下酒菜。

  身体比思绪动得更快,探手便就着壶口先饮一大口,这阵子心烦这只鬼的事,都没心情喝酒了。

  迎宾楼的醉八仙呀——这酒既纯,又香,就是贵了些。

  思及此,他才意会过来。

  那人把钱,都拿去买酒了?

  他看了看蹲在灶房挑黄豆的男人,对方适时抬头,回他一句:「钱不多,不能太常喝。」

  但是攒够了,一定给他买。

  他听得懂这意思,一时间答不上话来。

  数百年里,已许久不曾有人待他好,不是那种刻意的邀宠与讨好,只是自然而然觉得,就该这么做……

  停!他赶忙打住思绪。

  不是还在盘算该怎么不着痕迹送走这只鬼吗?怎么一壶醉八仙就被收买了!

  不行、不行,他要尽快送走这家伙。

  不过……身体很诚实地又摸上酒壶。他没有被收买,只是买都买了,喝还是要喝的。

  他边喝着人家的酒,一边缺心少肺地盘算着怎么算计人家,半点儿残酷冷血又无情的自觉也无,就在喝尽这壶酒时,总算让他想出办法了。

  这还不简单,过去怎么做,现在也怎么做,不就得了?这种事他以往根本无须刻意去想。就能连自己都没发现地甩除身旁杂物了!

  突破盲点后,他慢悠悠地开口道:「明日,一道去邻镇吧,那儿有赶集,很是热闹。」

  男人拾头,定定看着他,半晌才应声。「好。」

  这小镇,名为镜花镇。

  据说,它原是叫杏花镇,不知语误还是怎地,叫着叫着,久了就成镜花镇了。

  这镜花镇,一如他所言,相当热闹,一月一度的赶集日,邻镇不少村民都来了,齐聚在街市口,熙来攘往,人声鼎沸。

  镇里的观音庙前最是人潮汹涌,有人施粥赈米、有杂耍班卖艺求赏、也有善男信女入庙求平安求姻缘……来来去去,一个不慎,就会被人潮冲散。

  他心里头盘算着,看向跟在他身后的男人。「这儿如何?」

  男人沉默。

  「你喜欢吗?」是否打开了眼界,便觉他那儿甚是无趣无味了?

  男人依旧不语。

  他四处走走看看,时而凑凑热闹,被杂耍团吸去目光,跟着拍手叫好了一阵,有时又被街边小贩引得口水馋馋。

  男人始终牢牢跟在他身后,看见他目光在小糖人身上停留太久,花了一文钱买来一串,递到他手上。

  他开始发现,这花花世界。入不了男人的眼,这只鬼一心一意瞧着他,跟他跟得紧紧。

  他本想,若这只鬼喜欢这儿,或在这里找着更合适的栖身之所,他便能理所当然将对方留在这儿,好好过日子,可如今看来,这似乎没能打动对方。

  苦恼啊……

  那这样,他是甩呢?还是不甩呢?

  舔着那串小糖人,心思在甩与不甩间摆荡,走着走着……待回过神来,发现身后已无男人的踪影。

  所以……是跟他跟丢了?还是终于发现更为新奇有趣的事物了?

  他一时无法确定,心想,也好。

  那样也好。

  既然都这样了,那他便心安理得地走了。

  他一弹指,转眼间便施术回到他那处破败的小木屋。

  站在门前,看着原本空旷的屋子,数日来添了不少什物,锅碗瓢盆、家饰器物、插在瓶中几朵含露的小花、桌上的新鲜瓜果……几时起,这儿有了生活的痕迹,瞧上去竟有几分「家」的气味。

  那人总是殷勤地为他备着餐点,一日三餐不曾落下。

  木架子上,那洗脸巾都破了个洞,也没想要换,攒足了钱,先给他买酒喝。

  前两日,还说什么来着?天气凉了……然后呢?啊,对了,要给他买床被子。

  唉。不想了。

  他甩甩头,走进屋内坐了一会儿。木凳是男人做的,太扎实了,磕得他屁股疼。

  于是他起来走动走动,却又觉得一屋子空落落的。

  习惯了那道占据在屋中一隅的身影,总是安安静静做事,不多话,如今没了,竟觉屋里空得慌,安静得他都不习惯了。

  目光不自觉落在左手掌,那串舔了一半的小糖人,莫名地发起怔来。

  人家好好的飘荡在天地间当个孤魂野鬼,是他手残将人家拖入人间,如今扔下说不管就不管,会不会狠了点?

  他默默检讨着,自己这样的行为,实在像极了将小犬崽带到陌生地放养的渣主子……

  很坏,太坏了!

  而且,这段时日,分明都是对方在照料他居多,人家待他如此之好,他一边吃着人家给他打点的酒菜,还一边嫌人家在身边碍事,这行为好像真的过分了点。

  百年来难得一见的良心,忽然在此时抬头,顿时坐立难安起来。

  ……好吧,他又不是神,哪有什么良知,那只白虎精被他扔了也没花几分心思为它哀悼,说穿了不过就是因为——有那么一点点舍不得了。

  有一个伴,好像真的不坏。

  至少这几日,感觉不坏。

  或许,他对旁人还是很不上心,但至少,他已经开始有一点点惦记对方了,大不了往后多提醒自己,别把人给搞丢,这不就好了吗?

  主意一定,他当下便起身,赶回镜花镇。

  他回来时,市集已散,人潮只剩三三两两,而那个男人,便伫立在街市口,目光望住某个方位,凝定不动,神情一片木然。

  那个方向,是他走时的路线,男人哪儿也没去,就在原地,等着他回来。

  顿时间,一丝丝的懊悔涌上心间。

  他一步步,走了回来,男人眸心纳入他的形影,漆黑的眼珠子动了动,似是回了神,定定铁住他移动的身影。缓缓来到他面前。

  「没跟上吗?」他问。

  男人动了动唇,低回:「有个孩子,与爹娘走失了。」在原地哭,他没多想,便抱起来,帮孩子找爹娘。

  找着孩子的爹娘后,却找不着他了。

  他听懂了,便道:「下回若跟不上,就喊我一声。」

  男人静了会儿,轻轻「嗯」了一声。

  他想了想,又道:「我忘性大,常常弄丢很多东西,若是不小心把你给落下了,你要提醒我,我也会尽量记住。对了,我该怎么喊你?你还记得自己的名字吗?」

  「岁华。」男人的嗓,低低浅浅道出。

  「岁华……」他轻声复喃,这名儿在心间低回,竟荡出一丝别样的感受。

  「你呢?怎么喊?」

  他回神,本能地脱口而出:「弦歌。」

  只是,这个名字已经太久没有人喊,久到他几乎要忘了。

  如今,身边有人一同相伴,同伴会喊他的名。

  「弦歌。」男人轻缓地,又重复了一次——

  「便唤你弦歌。」

  卷之二  燃犀

  由于天色已晩,来不及赶回,这才出了镇,暮色已降。

  于是,他们便就近访了一户农村人家,央求对方行个方便,留他们借住一宿。

  那户人家倒也和善,不介意被打扰,为他们收拾了一间无用的仓房留宿,殷勤备上餐点招待。

  「破旧地方,没什么好吃的,二位将就将就。」农舍主人端上一碟子南瓜饼。

  「已经很好了,还得多谢您的留宿之恩。」弦歌笑嘻嘻地道谢,将食物接了过来。

  「留宿倒是没什么,只是,二位夜里好好歇息。切莫随意走动。」农舍主人再三叮咛。

  「那是自然。借宿已是叨扰,怎好再扰您清静。」弦歌连连搭腔应允,于是农舍主人便安心带上门走了。

  弦歌打发掉人,端着南瓜饼进来,顺手便要拎起一块就口,被岁华拦了下来。「不干净,吃了要闹肚子。」

  弦歌笑嗤。「这叫不干净?我什么妖魔鬼怪都啃过。」他肚子可没这么娇弱。

  可岁华仍是固执地握住他的腕,不放手。「要吃,回去我给你做。」

  好吧好吧,不吃了。

  弦歌将饼扔回碟中,随意地躺上床,大大方方占据岁华刚收拾干净的那处,手枕在脑后,跷起二郎腿晃呀晃的。

  岁华就着床尾,盘腿席地而坐,安静地闭目养神。

  「欸,先别睡,入了夜,咱们出门探探去。」

  岁华撑开眸。「不是说,夜里不可胡乱走动?你才刚应了人家的。」岂可阳奉阴违。

  「呿,他说你就照着办呀?」孙子都没那么听话。「话本子看过没?通常愈是说不能做的事儿,这其中就愈有猫腻。」

  哪个话本子的主人翁,会真的乖乖睡饱饱,一觉睡到大天光?这戏还怎么演下去?

  岁华无奈,倒也没出言驳他。

  要说这户农家有什么特别古怪之处,那倒也没有,就农舍主人、妻子、以及一名豆蔻年华的独生女儿,一屋子三人,都是殷殷实实的务农人家,院前晒着稻谷、咸菜干,屋旁植了株杜鹃树,全然一派农家景色。

  夜凉如水,花香阵阵,幽幽然迎风轻送,间或夹带几许少女般的情话低喃——

  「阿风、阿风,你在哪?出来吧,没事的,只是两个借宿的过路人。」少女压低了嗓,在院里来回呼唤。

  夜风迎面吹来,撩动少女发丝,似是无尽缱绻,万般缠绵,少女似有所感,静悄悄回房,燃起灯烛。

  烛光下,蓦然出现一少年,眉目秀美,薄唇微弯,带笑含情,少女于是依偎而去。

  没兴致私窥他人谈情说爱,弦歌拉着岁华悄悄地溜回房。

  「我当是什么事,就这芝麻点大。」弦歌感到很没劲,倒头往床板上躺。

  岁华照例不评论。弦歌挨不住静,斜卧着支起肘,百无聊赖地敲着床板,自个儿找话题瞎聊:「你闻到了吗?」

  「闻到了。」

  「你说,咱们看到的版本,与那女孩的版本,有多少差距。」

  「有何差别?」岁华反问。

  是啊,有何差别?人们永远只信自己双眼所见,只活在自己所相信的世界中。

  X

  隔日,他们一同走出房门时,这家子已然早起忙农活,那夜里蹦跶不睡的少女,看上去倒是精神突突,在灶房里忙碌穿梭,备着早膳,弦歌正欲移步而去,被揪住手腕。

  「好,我不吃任何东西,就跟她聊两句。」立刻举起三指,立誓担保。

  岁华这才点头,松了手。

  弦歌慢吞吞晃进灶房,少女笑靥如花,冲他打了声招呼。「早啊,这位公子,昨晚睡得可好?」

  「不太好。」弦歌缓然低吟。「我听到声音,便出门瞧瞧,不经意看到了一些东西——」

  少女嘴角笑意瞬间僵凝。「你、你看到——什么?」

  「你。」顿了顿,拣着词汇说道:「还有『那位』。」

  捧不住的碗碟摔落地面,少女表情一阵惊慌。「你、你想怎么样?我不许你伤害阿风!」

  「这是何苦?你明知他不是人。」

  「我知道,可是、可是……我好不容易才等回他……」少女声音一哽,豆大的泪珠顺颊而落。「我等了他三年……」

  她与阿风,是自小一起长大,指腹为婚的,两家人早有默契,迟早让他们成亲。

  三年前,阿风去外地做买卖,约好回来他们就成亲,可是,他没有回来。

  她等了又等,最后只等回阿风身死他乡的消息。

  她很想他,日日夜夜都在想他,只要能看见他,付出任何代价她都愿意。

  后来,有个外地人来借宿,感念她一片痴心,便教了她一个法子——

  晋书,第六十七卷,温峤传曾载:

  至牛渚矶,水深不可测,世云其下多怪物,峤遂毁犀角而照之。须臾,见水族覆火,奇形异状,或乘马车着赤衣者。

  意思就是说,犀角香,能让人看见异世界之物。

  于是,她为招回阿风的魂,便仿温峤以犀角制香,夜夜燃犀与他相见。

  她只剩这点念想了,只要还能看见他,即便是一夜聚首,那也是好的。

  弦歌一阵触动,默然无语。

  思念,无形无味、无声无息,却能蚀人骨,消人魂。

  许久许久以前,他好似也曾有过那样的心情,发了狂地想见一人,却非燃犀便可相见……

  「公子,你答应我,别将此事说出去,别赶走阿风——」少女抓住他的力道,那样紧、那样疼,指尖几乎陷入肤肉,他毫不怀疑,他若拒绝,这名女子会与他拚命。

  他叹息,终是点了一下头。

  告别了农舍主人,踏上回程路途,他不觉回首,又看了眼那倚在杜鹃树下,目送他们离开的少女。

  少女身旁,隐隐幻出少年身形,眉目秀美一如昨夜,只是,她瞧不见。

  花开成簇,随风送来阵阵幽香。

  弦歌收回视线,启唇道:「你知道吗?镜花镇原本不叫镜花镇,是叫杏花镇,镇上物产丰饶,民生富庶,每到赶集日,那是人来人往,好不热闹。可也因为这样,它成了饿狼眼中的一块大肥肉,约莫百余年前,杏花镇遭匪寇屠镇,连带邻近几个小村落也难以幸免,村镇尽灭。在那之后,杏花镇便成了一座荒城,逐渐在人们的记忆中淡去,口语流传下来,喊着喊着便成了镜花镇。」

  镜中花,水中月,原是一场空。

  正如,那等不来良人归家的少女,死后,依旧在等。

  少女屋旁那株杜鹃树,也守候了百年,于是化为形体,以慰少女相思。

  他自顾自说着,想得入神了,忽觉袖口一紧,顺势望去,岁华牢牢揪着他的袖。

  「喔,我走太快了是不是?」差点又把人给丢下,自顾自走了。「我走慢些,等你。」

  男人蠕了蠕唇,却没发声。

  回到家,以为这事便淡淡揭过的弦歌,忽闻对方开了口,问道:「为什么要去镜花镇?」

  冷不防被雷劈的弦歌,表情木木的,一阵气虚。

  这事不是完了吗?

  「为什么去镜花镇?」又问了一次,显然不是放过他了,而是想等回到家来再算帐。

  「……」总不好说,鬼城配上一只鬼,多么如鱼得水、相得益彰,你一定可以在那里安居乐业,生活美满……

  那时觉得,把岁华送到最多同伴之处,是他能想到最好的安排,可如今说出来,连他都觉没心没肺、没肠没肚,简直令人发指。

  「……唉哟,我好饿啊,不让我吃鬼食。自己又不给我东西吃,是成心要饿死我吗?还不去揉面团,明天要不要做生意了!」

  岁华掀了掀唇,明知他这是在耍无赖、顾左右而言他,可单薄的辞汇里,就是找不出话来驳他。

  最后,只得默默去灶房揉面团。

  「一个月没酒喝!」像在跟谁生气似的,岁华喃喃自语,撂出自认最残酷的狠话。

  X

  岁华摆摊卖馒头去了。

  弦歌有时闲着无聊,会同他一块去,也没多大建树,就在一旁跷着二郎腿,手枕在脑后看云、看过往人潮,横竖就是发呆。

  来买豆浆、馒头的大婶有时看不过眼,会念他几句:年轻人别发懒、瞧人小哥忙成什么样儿了,也不晓得要帮帮忙、张口就知道吃、净会欺负老实人……之类的闲言碎语。

  有吗?他有欺负老实人?

  他一边思索,嘴里叼草根啃得嘴巴涩了,伸手往蒸笼探去——

  「当心烫。」岁华眼明手快,一掌拍了开来,裹着湿布巾去掀蒸笼,拿一颗出来给他,递到他手上前,还不忘用那块布巾帮他把手擦干净。

  要不要这么讲究?他其实真的什么都嗑得入口的,死人骨头也能啃得渣都不剩。

  啃着软绵绵的白馒头,另一只手顺势往对方兜里掏啊掏,捞出几个铜板,慢悠悠地晃到长街另一头打酒喝。

  买了酒,踱至长桥边,席地而坐,一样是看风、看水、看云、看人、喝喝小酒。

  折了根柳枝,拨拨湖心涟漪,扔扔几颗小石子,好风好水很是惬意。

  喝完了酒,日头煦暖,还可以睡个好觉。

  他眯着眼,日头照得暖洋洋,正昏昏欲睡之际——

  「弦歌,回家了。」

  早市散了,做完生意的男人,出来寻人。

  他懒,不想动。

  男人无奈,走了过来,弯身背起他。「回家睡。」

  他就这么任人背着,赖趴在对方身上,一同回家。

  男人将他安放在木板床上,便去忙别的事了。

  他坐起身,手心里还握着那颗没丢出去的石头,手腕一翻,小石子瞬间成了一锭亮澄澄的黄金。

  既会点石成兵,那么点石成金又岂是难事,可别再说他都没贡献。

  起身走出房外,看见那蹲在门口,专注挑豆子的身形,莫名地止住脚步,也不知自己当下是怎么想的,转手将掌心之物朝院子里一扔,平凡无奇的小石子在地上滚了两圈,归于平静。

  他不想这一幕消失。

  不知怎地,就是觉得男人赚来的铜板,买的酒特别香、特别好喝。

  又过几天,来买馒头的顾客,发现摊子旁边,多插了一支旗,用歪歪斜斜的字体写了几个大字,大伙研究半天,东问问西问问,才得出正解——

  安宅除崇

  治疑难杂症

  想当然耳,不曾有人光顾,除了偶尔好奇凑上来问这写的是什么之外。

  「小哥啊,你这儿写了个大白字,『崇』者,上头有山,意即崇伟之意;而『祟』者,乃遮遮掩掩、无法出示于人之意,你得好好读读书、练练字,这字丑得我眼睛疼!」

  一日,摊子上来个教了半辈子书的私垫先生,不由分说便是一顿数落,这要是他学生,还不抓来挨顿板子。

  岁华被训得一脸羞愧。他自然知道上头有个明晃晃的大别字,可某人就嫌麻烦,懒得重写啊。

  生意没揽着,倒是白白替人背了黑锅,挨老夫子一顿训,而罪魁祸首则是安之若素地窝在后方啃馒头,悠悠然补上一刀:

  「叫你不读书!」

  岁华:「……」

  瞧。他也想有贡献的,可没生意就是没生意,他也没办法呀,这已经是他唯一会做的事儿了。

  坦坦然说服完自己,继续窝在馒头摊后头耍废,过着看云看人买酒喝的日子!

  大半年过去,他们依然过得清苦无比。

  家里有个不事生产、还三天两头挖积蓄喝酒挥霍的家伙在,半分钱也存不了,这日子要不清苦也难。

  岁华不曾有过半句怨言,只叮咛他别把买面粉、豆子的钱也花掉就行。

  日子就这么吃不饱、饿不死地过着,这其间,偶尔也会有左邻右舍来串串门子,谈生意的少,三姑六婆闲嗑牙的多。

  「道长啊——」三姑喊道。

  因为他自称修道人,而且修为很厉害。降妖伏魔无所不能。

  修为有多厉害,是没人见识过啦,反正都是他自个儿吹嘘的,大伙也就这么听着。

  「修道人也喝酒吗?」三姑疑惑。

  「修为是看本事,与喝不喝酒、吃不吃斋没关。你可听过罗汉尊者名言,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他眼也不眨,诓人不带打草搞。

  那时岁华正在庭院扫落叶,瞟了他一眼。

  你怎不说下句是:世人若学我,如同进魔道。

  那三姑被唬得一楞一楞,点头直称有理。

  但是偶尔,也会有一、两桩生意上门。

  「道长啊——」六婆哭哭啼啼。

  弦歌耐着性子,听上半个时辰,终于把来龙去脉弄清楚。

  原来是这妇人哭诉,丈夫近来突然变了心性,成天留连在外,还时常向隔壁的俏寡妇买豆腐,两人眉来眼去,她都逮着好几回了!

  「你说她会不会是狐狸精所化,专门勾男人魂的?我瞧着是愈看愈像,附近那些男人全着了魔,迷得三魂都快被勾去六魄,道长,你快帮我收了她!她一定是妖!」

  弦歌沉吟了半晌。

  若是沾上妖,身上必然会染上妖的气息,可这妇人身上并无妖气。

  而且,她哭得妆都花了,一脸红红绿绿好不精彩。

  「我觉得——你现在看起来比较像妖。」他忠实陈述心中所感,难怪她丈夫不想回家看到她,要换了是他也不想回家啊。

  六婆大怒,拍桌飙骂完他就走了。

  岁华站在灶房前,一脸无言地看着他。

  弦歌搔搔头。「我是不是不该说实话?」

  难得上门的生意,就这么被他给搅黄了。

  还是他应该要装模作样地虚晃两招,摇摇铃、烧烧符、洒洒神水什么的,再声称已为她净化,先把银子赚进口袋再说?先前一位「道长」就是这么操作的。

  岁华大概已经习惯在这个家中,有生产力的就唯有一人而已,弦歌自己都很习惯他的没贡献了,检讨不了片刻,便摸摸肚子晃进灶房来。「晚上吃什么?」

  吃完饭,岁华蹲在院中洗碗,住隔壁的男人摇头叹息。「你都快把他养坏了。」

  岁华闻言,仰眸望了过去。「有吗?」

  难不成他自己还没这自觉?

  「都养得四体不勤、五谷不分了,还不算坏?」那要什么程度才算?

  岁华想了一想,四体不动五谷不分好像也没什么,他够勤、他来分就好,于是便不以为意地抛诸脑后,低头继边洗碗。

  短暂交谈过后,两人没再开口,夏夜里,蝉声唧唧,两头各自静默,自成一方天地。

  洗完碗,起身回屋前,似想到什么,回眸轻声问了句:「扶桑,你待在这儿,快活吗?」

  隔壁男人静立于树下,低头凝思半晌,缓缓应声:「快活。」

  那时的弦歌,正趴在窗边昏昏欲睡,不经意听入了耳。

  岁华洗好碗,搁回灶上,走出来瞧见,顺手捞起他,抱回床上。

  盖上被子时,他自动拉住被角滚一圈,打了个小呵欠,慵懒地问:「他叫扶桑吗?」

  他同隔壁男人比邻而居了上百年,都不知道对方叫什么名字呢。

  当然,百余年来交谈的次数,几乎不超过十根手指头,这也是原因之一,真要喊人,大多以「木头」称之。

  他对外界之物,并不那么感兴趣,多半是抱持人不犯我我不犯人,对隔壁男人的来历,自然也无刨根问底追究清楚的动力,不过如今看来,岁华显然知道的比他还多。

  「树精?」

  「……差不多。」

  以往只是隐约看出,那是一道树灵,院前那株便是他的真身。却也并非像杏花镇那株百年聚灵而化形的杜鹃树精,它灵气相当丰沛,来历应是没那么简单。

  他未曾见过那种树,像是两株树体相扶而成,陌生却又带点熟悉感,过去好似见过,又不怎么肯定。

  它所生之处,恰恰位于正东,不偏不倚,有时一眼望去,恍惚有如日阳自它而起。以往只是想,刚好给他遮遮日头,贪得几许余荫清凉,如今想来,若它是扶桑,那便合理了。可——

  一株神树,怎会出现在人间?

  一只鬼,又怎识得天界神物?

  颊畔蹭蹭被褥,跌入梦乡前,脑海隐约浮起这道疑惑。可在他脑门上轻轻拍抚的那只手,力道适中,摸得他舒爽又舒心,他似被摸顺了毛的小兽,禁不住柔软云絮的诱惑,很快便跌入那团温软之中,睡得不省人事。

  过后几日,他忆起此事,开始在家中后头的仓库翻箱倒箧,那里头堆满陈年杂物。由于年代久远,蒙了厚厚一层灰,翻得是尘土飞扬。

  岁华被他的大动静引来,平日是能坐着绝不站着、能让人背着绝不在地上走着的人,居然能劳驾他亲自动手,应该是极重要的物品。

  「你找什么?我帮你。」

  说起来,他们家其实不穷,这破败仓房里,满满都是宝贝,随便拎一个出来,都能教那些妖魔鬼怪抢破头,头先那几年,每隔一阵子就会有人眼巴巴地给他朝贡些珍品宝物,拢络巴结他,他不感兴趣,便全往这小仓房里扔,不知岁华是同他一般不感兴趣、还是不识得,总之是没往这儿走动过。

  「哈——找、到、了!」由陈旧木匣子中,拎出一物,掂在手心里打量。

  岁华不解。「不就一块石头?」他们家院子里的都比它好看,灰灰糙糙的,平凡得毫不惹眼。

  「接着!」弦歌将石子朝他抛来,他本能伸手去接。

  落入掌心的石头瞬间产生了变化,顿现五彩之光,如晶石般冰莹剔透,流光溢彩。

  他微怔,目光与弦歌相接,双方俱是无语。

  这不是一般的石头,是女娲补天所炼之五色石。

  辨识仙与魔,最简单的方法,便是以神物测试。

  女娲石是神界最纯净的圣物,若非仙界神尊,即便是染了一丝丝魔性的神,都不能教它绽放光芒,愈是极尊之神,光泽便愈是耀目通透。

  那光,照得满屋透亮。

  「你到底是个什么鬼东西?」虽然这些日子已然隐约察觉,岁华似乎不是鬼,可也不曾料想,竟会是一尊神的残魂。

  他识得扶桑、知晓上古秘间,生活中偶然脱口而出的几句话,都在在显示他来历不寻常,他自己没觉哪儿不对,就像人类识得风、识得雨、识得山川河流,那就是刻在骨子里的常识,再自然不过。

  「我不知道。」岁华握牢掌心之中发热的晶石,目露迷茫。

  「……你这是被谁给打傻了吗?」

  元神破碎得只剩这一抹残魂,游荡在天地之间,还被误认成鬼,真惨。这仇家下手也太狠了!

  他还是摇头。「我想不起来。」脑中只记得,那牢牢刻镂在神识之中,亘古的印记——岁华。

  他记得他叫岁华,其余的,想不起来。

  「那你跟我差不多。」喜逢知音哪!弦歌乐孜孜地拍拍他,如遇灵魂知己、精神莫逆般地搭上对方肩膀,传递他奉为圭臬的人生思想。「我也觉得过去的事情不用记太多,活一万年那不得记一万年的鸡毛蒜皮?多耗脑子,你说是不是?」

  岁华嘴角一抽。

  他怎么没觉这是夸奖?还有点儿被羞辱……

  我跟你,明明差很多吧?!

  「没事儿,神就神呗,我不嫌弃你!你就放心地跟着我,保你有吃有喝!谁欺负你,喊一声,我一掌拍死他!」

  「……」保我有吃有喝?你到底是对自己有多深的误解?

  岁华眼神放空,已然无力嘲讽。

  卷之三  记忆

  他与他。

  这组合旁人怎么看,大抵都会觉得怪。

  正如弦歌能灵敏嗅出神的身分,他本能也可辨出弦歌是什么。

  他是一只魔。

  还是一只魔界至尊。

  看起来不太像,这人根本又废又懒,平日最大的兴趣就是喝喝小酒、晒晒太阳,说他是神界最忌惮的天敌,半分样儿都没有,到底是谁把他给养成这德性的?

  岁华觉得这锅不该他来背,打他遇到弦歌时,这人就已经是这副德性了,他不过就是人照着人养,猪照着猪养,而且他自己也觉得,这德性没毛病,很是可以。

  但时不时地还是会有一些魔物上门造访,请安送礼什么的,久了也见怪不怪。

  常常他在院前捣衣,就听见屋内慷慨激昂的陈述:「魔尊,我前阵子得了件宝戟,威力可强了,遇神砍神、见佛杀佛,您看咱们哪日攻上九重天,砍他个片甲不留!」

  这魔要攻的,据说是他老家?岁华顿了顿,拿起皂角,无比淡定地继续撸、认真撸,把衣服洗香香。

  屋里头那人,慢悠悠地应声:「攻上九重天之后呢?」

  「当然是占领天界啊。」那不是他们魔界开宗立祖的第一条魔规吗?

  「魔界待得不舒适?」

  「不会啊。」他们魔界花开荼靡,处处都是大朵大朵的花儿,有红有黄、有紫有绿。又香又艳,可漂亮了,魔界处处美景,不像仙界,到处都是云雾飘飘,除了白还是白,一点艳色都没有,无趣又没劲。

  「那辛辛苦苦打架占领人家地盘要做啥?」

  那魔将被问住了。

  对呀,要占来做啥?又没半只魔想去住。

  「呃……不就是图个……爽快……吗……」魔将军回答得很是犹豫,成魔以来的唯一目标被打碎,三观瞬间扭曲,陷入魔生以来最大困惑。

  这样的对话,隔三差五地就会上演一次。

  魔,生来就被赋予逞凶斗狠的心性,他们不会去问——为何要这样做?做了有什么好处?他们在撕裂中,享受噬血的快意,那是魔族的本能。

  身为魔族人的弦歌却很奇怪,他体内没有那股子杀虐噬血的魔性,可他又确确实实是血统纯正的魔族人。

  魔界百年能出一将,千年出一主。

  魔界之主,聚魔境千万年灵息蕴化而生,魔主出世,只手能翻天。

  可是那样能力强大的领主,突然对他们说:「打架不累吗?天气那么好,坐下来歇歇脚,喝喝茶不是很好?」

  头儿不打仗,那他们底下这些喽啰该怎么办?小魔崽们很是困扰。而且一困扰就困扰了上千年。

  弦歌伸伸懒腰,探头朝窗外问:「中午吃什么啊?」

  魔将闻言,立即表达为主子肝脑涂地、不死不休的忠心,热血地握拳道:「魔尊您等着,我去杀只神来给您老人家打打牙祭。」

  院子里的岁华轻飘飘丢来几句:「早上馒头没卖完,裹上之前腌的酱菜,将就着吃吧。」

  「喔。」偷偷买酒把钱花光的某人不敢有怨言,耙耙乱发摸到灶房里翻酱菜,留下一片赤胆忠心没被接纳的魔将,风中凄凉地伫立原地,身后伴随落叶飘飘。洗完衣服的岁华,绖过时捎带问上一句:「你要吃吗?」

  「……」

  总之,大抵就是这样。神与魔,按理说本该是水火不容、誓难两立,可他们似乎没这样的问题,更多时候,他们就只是岁华与弦歌,过着他们酱菜配馒头的闲淡日子。

  不过,自从知道他是什么之后,弦歌开始对神物仙器上心起来,四处问人讨要。有时是吃的,有时是傍身小物,像是前两天,有只小妖遭遇灭门之祸,上门来求助,以往这种事,弦歌才懒得管,这回居然转了性,应了下来。

  出门大半天,也不晓得干什么去了,回来时直喊饿,一个人嗑掉半桶白饭。

  「好久没活动筋骨了,看来本魔尊还是挺老当益壮的。」边说边将一物抛予他。

  他无语了半晌,看着手中流光熠熠的小铃铛。

  弦歌扒着白饭,口齿不清地补充:「聚魂铃,有助于聚魄凝神,戴着。」

  人类活儿没接半桩,倒是六界活儿接得挺来劲。

  虽然弦歌嘴里不说,看上去一副没心没肺的样子,但有些事儿是默默搁心上的,他们都知道,以岁华如今这境况,就剩一缕残魂吊着,没事时就没事,哪天出了什么岔子,旁人随意一掌便能将他给拍散。

  因此,私底下四处在问人养魂的法子,一听小魔崽回报,有一不负责任传闻,千年前有神殒灭,神殒之处开出了朵冰晶雪莲,是上乘滋补神物。弦歌二话不说便出门去找,采回雪莲给他补气养神。

  养魂效果如何姑且不论,弦歌说,没效就给他抛着玩呗。

  于是,降魔杵被他拿来槌衣;擎天剑被他用来劈柴;琉璃瓮被拿去腌酱菜;法海降妖的法钵顺手用来盛汤,不过有一日灶火太大不小心烧了;能将清水变成琼浆玉液的夜光杯,弦歌嫌难喝,他也觉得不好用,只能充作量米杯,放放干果……

  仙门法宝什么的,说多了都是浮云,对他而言,只分用得着与用不着,家里穷,男人持家不易,能用得上的物品才是好物!

  不过,那些相同属性的神物,平日接触得多,于他而言总是舒服的,那浅浅流溢的清气,隐隐勾起他深埋在记忆中,亘古久远的回忆,一缕、一缕浮现眼前。

  他能感觉,神智正以极缓的速度在觉醒。

  夜里,弦歌搭着被子,一会滚床头、一会儿滚到床尾,岁华坐在窗边,就着月光补衣,两人有一句没一句地搭着话。

  「我说,哪一天你养全了元神,会不会冲我砍个十刀八刀的?」

  据说神魔不两立,砍了他,没人三天两头喊打喊杀地去家里捣蛋,神界就高枕无忧了。

  岁华淡觑他一眼。「十刀八刀便宜你了。」

  是不知道家里穷得连油灯都买不起了吗?还去喝花酒。

  弦歌自知理亏,一阵干笑。

  他真不是去喝花酒寻粉味的,是巷尾大狗子说倚翠楼的酒忒香,他被说动,觉得这等人间佳酿,不尝一回枉生于世,谁知根本不是这样,倚翠楼的酒一点都不香,他也觉得被骗了!

  「下不为例、下不为例!」

  滚到岁华腿侧,竖起三指发誓。

  对方掀眸,没说话,只腾出一手摸摸他的头,这事便淡淡揭过了。

  好像不论他做了什么事、闻了什么祸,真惹岁华不高兴了,也就嘴上最多念一句,他认个错,事情便了了,从来不会认真与他计较。

  「岁华你真好!」他心情好,在男人身边乱蹭。

  对方由着他瞎闹,闹够了,枕着男人的腿,开始有了点困意。

  「那,你会丢下我。自个儿偷偷跑回去吗?」他现在是真心觉得,有个家人一同生活、一道作伴,是件非常、非常好的事儿了。

  男人动作一顿,在缝好那处牢牢盘上一个结,剪了线,拎起来打量一会,换一处继续缝。「那你能乖点吗?」

  「能!我能!我一定乖。」以后都不胡乱花钱了。

  「那就不会。」

  弦歌满意地点点头,合上眼,将睡未睡地含糊道:「别补了。这衣裳都破成这样,咱们买新的吧。」

  「哪来的钱买新衣裳?」

  「我明儿个赚给你!」

  「就你会说。」岁华听罢笑叹,腾出手给他掖掖被角。

  青年跌入梦乡,睡容宛如稚儿,纯然无邪,哪里看得出那是只蹬个脚便能将天界搅得翻天覆地的魔呢?

  他睡得并不安稳,眉心微微蹙起,喃喃呓语了几句听不懂的梦话。

  岁华就着月华补衣,偶而垂眸瞧他,伸手轻拍,那举动似是安抚了对方,青年舒展眉目,逐渐安睡。

  隔日,岁华照例推着板车去街上做生意,而那个昨晚还声称要赚钱给他买新衣裳的家伙,正赖坐在板车上给人推着走。

  男人在前头做生意,弦歌就在后头自己找乐子,用藤草编了只蚱蜢,弹到摊子上引对方注意,男人于是回眸看他一眼。

  日阳高起,将青年脸颊晒出一阵红晕,男人拿了斗笠给他戴上,拈去他发上的草屑,这才转回身继续做生意。

  今日生意不大好,馒头只卖出了半笼,可岁华依然趁着摊上没人时,到对街买碗甜羹给他解解馋。

  回来时,见他支起身,似被什么勾起兴趣,专注地侧耳倾听。

  「怎么了?」

  弦歌勾勾手要他过来。「你听。」

  隔壁卖松花糕的妇人,正在与熟客攀谈,聊到城东王员外那独生女儿。

  长期在这做生意,小道消息听得多,知晓城东王员外,有一独生女儿,生得如花似玉,正是待嫁之龄。自打上个月省亲回来。疑似遭什么妖魔鬼怪给缠上了,王员外曾重金礼聘各方能人异士驱鬼。

  人是寻着了,一名得道高僧镇出仙门法宝,降住了妖物。此后消停数日。

  未料,今日却听闻,妖物驱是驱走了,可那王小姐倒是疯了。

  于是王员外没法子,只得再度放出消息,若有谁能治得好他女儿,必当重金酬谢。

  「那又怎么着?」这类东家长西家短的,每日都要听上几回,谁家小儿夜哭,疑似闹了鬼祟,其实还不都是人们自个儿疑心生了暗鬼,这世上哪来这么多妖魔鬼怪有闲工夫害人,看看前街那花妖,每日忙着酿酒赚钱都来不及;还有他家这只魔,只要比拿饭碗还复杂的动作,他就嫌费事了。

  「今日别做生意了。」弦歌拍拍屁股起身,帮忙将没卖完的豆浆分送给邻近摊主,豆浆不耐放,没卖完也是馊掉。

  「去哪?」

  「给你赚新衣裳的钱!」

  他们来时,并未受到太多礼遇。

  王员外家,每日上门的方外之士,已多到数不清,人人皆说有法子治好王小姐,可时至今日,人人一张嘴,众说纷纭、也没个一致说法。

  他们被请至偏厅,今日上门的还有一位道士、一位医者,王员外备了糕点,将人一并请到一处,统一说个分明。

  版本大致与外界听来的无甚差异,就是从那高僧收走了妖魔之后,爱女便再也不曾开口说话,谁来也不应,不言不语,不吃不喝,神情木然,至今已有三日。

  岁华不解,开言问道:「那么,当初员外您怎会认定小姐是魇了魔呢?」

  王员外道:「小女省亲回来之后,听婢女说,夜里有怪声传出,我悄悄在房外听了几回。还真有,听上去像是妖魔啃食之声,夜夜传来咀嚼、碎骨的喀喀声响,听着都教人头皮发麻,可推开了门。又什么都没瞧见,只看到女儿安睡在榻上。」

  「于是,你便请人收了那只妖物?」

  「是啊。」王员外叹道,「好不容易盼来了个高人,说是小女身上有魔物气息,他有祖上所传的圣物,可驱魔避邪。从那之后,小女房中确实再无异响传出,可——」

  可,人就变成这样了。

  一旁道士听闻,捋须猜测:「莫不是那妖不甘心,一道拘走了小姐的魂?」

  「胡说!」医者最是看不惯这种动不动就怪力乱神的言论。「凡事都要有方有据,小姐这分明是受了惊吓后的失神之症,应当用药调理。」

  弦歌都还没开口,这两人便已你来我往,争论不休。他索性摸摸鼻子,闭上嘴巴以免卷入争端,吵架很麻烦,他最不会吵架了。

  岁华非常艰难地,在那两道争论得不可开交的声音之间,插话问道:「那在驱魔之前,小姐可有异样?」

  「这倒是没有。」

  「那便奇了。」弦歌反问那医者道:「若是受了惊吓,小姐是何时受的惊?又是受何物所惊?依这情形看来,她早前似乎并无异样,您这受惊的依据是从何而来?」

  医者回道:「我把过小姐的脉象,虚浮无力,是受惊之症。」

  道士并不认同,反驳道:「可小姐是在驱魔之后就立刻失了魂,且夜里的异声又该如何解释?」

  「巧合罢了,不必穿凿附会!」

  「世上哪有如此赶巧之事,你才莫要嘴硬——」

  眼看这两人又吵上了,弦歌揉揉额,拉着岁华至一旁清静之地好说话。

  「你怎么看?」

  岁华摇头。「不好说。」

  这件事难就难在,有妖无妖?是赶跑了还是打一开始就没有?如今早已死无对症,难下定论,至少眼下所见,此处确实并无妖异。

  既然无妖可抓,无架可打,那是不是就没他们的事儿了?

  弦歌搔搔发,一想到岁华那衣裳都补到没处可补了,脚跟硬是又绕回来,厚着脸皮凑过去同那王员外小小声咬耳朵:「打个商量,您府上现下是无妖无魔,可咱们要找问题是不?那找问题就得追本溯源,你说官府问案,死了都还有尸可验,你不给我个尸,我从何查起,您说是不是?」

  「您的意思是?」王员外面露困惑,一时被他绕昏了头,摸不着边。

  「那人是留了什么圣物赶走妖魔?」

  「一本得道高人手抄的金刚经。」

  「那,就撤了吧?」

  王员外总算听懂了,一脸扭曲地看着他。「这……不大好吧?」

  明摆着没妖也给你召回来,强要赚人这笔银两的意图,弦歌自己说着都有些气虚。

  「您放心,我能搞定的!我抓妖忒厉害!」反正吹嘘不花银两。

  「可……」

  「您瞧,把妖驱走了,这事儿也没完,是吧?那不妨让他回来,他有胆作妖,我打到他娘都识不得他,要真不成,您看势头不对,再把金刚经搁回去不就得了?降得了一次,便不怕降不了第二次,您说是吧?」

  听起来好像有几分道理。

  着急爱女的王员外被说动,一时恍神,竟迷迷糊糊允了他。

  弦歌与岁华在王府守了一整日,风平浪静,半只妖影也没瞧见。

  入了夜,说好了给王小姐守夜,两人就在离闺房不远的亭子里,岁华倒是坐得直挺有如老僧入定,弦歌却是才刚入夜,就摇摇晃晃直打盹,身子一倾,脑袋靠往他肩上。

  岁华不舍得他睡得辛苦,伸臂将人揽了过来,那人倒会顺着竹竿往上爬,顺势倾靠而来,脑袋往心窝上一搁,寻得安适之所,便睡得四平八稳。

  能活得如他这般没心眼,好吃好睡,也是椿好事吧。岁华如此一想,嘴角便扬起笑,抱牢他兜拢了衣袍,守着夜,也守着怀中之人。

  前半夜并无异常,到了后半夜,院子起风了,树影摇曳,周遭又冷了几分,岁华那一瞬便灵敏地察觉有异。

  「醒醒,弦歌,有状况。」他伸手推推怀里的人。

  弦歌眉目一动,觉得冷,本能伸手兜拢衣裳,眼睛一睁才发现手里抓的是岁华的衣襟。

  「啊,我睡着了吗?」

  「嘘——你听。」岁华悄声道。

  喀、喀喀——

  声音极细微,在这深寂夜里似有若无地回声,并不特别突显,若不留意便会让风卷落叶的沙沙声掩过。

  这莫非便是王员外所听到的异响?

  「好哇,真敢回来!!」正愁没钱赚,他倒要看看,这是个什么妖魔鬼怪,能把王小姐整掉半条命!

  弦歌翻身跃起,一马当先冲在前头,一脚踹开了门,便见床榻前团聚一圈黑雾,那黑雾朝着王小姐的脑袋里掏着,似在吃食什么,喀喀声便是由此而来。

  看见这一幕的弦歌,却是没再有下一步动作。

  那王小姐睡得极熟,全然未被惊动。

  岁华随后而入,被他伸手拦阻,低声道:「先别动手,咱们再看看。」

  岁华原也没打算动,他没感应到邪妄恶念。

  那黑雾见了他,退开床榻,化了形,敬重地朝弦歌躬身一揖,那是一只半人半兽,兽首,人身,头顶有角,是只魔。

  「不知魔尊在此,扰了您圣驾。」

  「食梦魔?」这弦歌倒没料到,居然还是旧相识。

  「久违了,魔尊。」

  是啊,是很久不见,数百年有了吧,他已经许久没有作梦,没想到会在此碰上食梦之魔。

  「你在吃王小姐的梦?」

  「是。」

  「你都吃了她什么梦?」养在深闺里的千金小姐,哪来那么丰沛的食材,教食梦魔夜夜都来蹭吃?

  「魔尊,我只以噩梦为食,别的我不吃,也吃不了。」

  也是,这个七百年前,食梦魔就同他说过了。

  食梦魔是他族类中,少数不噬血腥的,这魔为人之时,日日饱受噩梦所扰,无一夜能安枕至天明,久而久之,竟入了魔。

  于是,这魔的特性,便是以梦为食,立誓吃尽天下噩梦。

  人呐,会成魔通常都是痴执之念太深,搅扰于心,不得超脱。

  虽说是魔,对人类却是没有恶意,向来也只吃噩梦,使人类能够安睡至天明,说来真不是什么坏家伙,只不过人类一听妖魔,便不由分说。喊打喊杀的。

  「那王小姐的噩梦是什么?为何你不来之后,她反倒傻了?」

  「不是傻,是她自个儿无法面对现实。」食梦魔遇到过太多这样的人类了,现世中无法承载的情绪与苦痛,便会藉由梦境抒发,早前他吃了王小姐的梦,也是吃掉她部分无法承受的负面情绪,可后来这屋里镇了神物,他无法靠近,那王小姐的情绪没了抒发的出口,积郁在心,时日一久,怕是会疯。

  弦歌静了静。「太过久远的事,我已经记不得了。」只记得,他确实曾要求过食梦魔吃掉他的梦,吃得干干净净,一丁点碎屑都不要留,至于当初是出于什么样的心情,去做出那样的决定,他完全想不起来。

  「你吃了弦歌什么梦?」始终静立一旁的岁华,突然发声。

  「吃掉就吃掉了,又吐不回来。」弦歌挥挥手,洒脱地不回顾。「现下重要的是王小姐。能让我们看看她的梦吗?」

  食梦魔于是伸出手,朝熟睡的王小姐脑门上掏啊掏,掏出一团黑雾,黑雾中,缓缓浮现画面,正是此刻女孩梦中景象。

  岁华与弦歌看完,俱是一阵愀然。

  难怪她要夜夜梦魇,也是苦了这女孩。这要他们怎么向王员外开口呀?

  卷之四  新年

  两人苦恼了一夜,最后还是决定据实以告。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该有所隐匿。

  王员外听他们所陈述之事,话尾未尽便拍桌大怒。「胡说八道!」

  「王员外,此事关乎姑娘家清誉,我们断不会信口雌黄——」

  「出去!」王员外却是听不进去,唤人便要将他二人逐出大门。

  「员外若不信我,不妨看看这个。」弦歌掏出怀里的小布包,布包内,是几颗像是盐粒般的结晶体,王员外接了过来,略作迟疑后伸手一捏,那晶盐便在指尖碎了。

  一瞬间,破碎的画面涌入脑海。

  王员外大惊。「这是什么幻术!」

  「不是幻术,这是您女儿的记忆。」

  「不,我不信——」他不相信,一定是这两个人施了什么诡异术法,让他瞧见幻象,他的女儿、他心爱的女儿怎么可能遇上运种事——

  就在这时,婢女匆匆入厅来报:「老爷,小姐肯进食了!」

  「什么?!」

  「不仅如此,还开口说话了。她说天气很好,一会儿要去园子里摘花,给爹爹泡菊花茶,看起来心情很好呢。」

  怎么会?女儿都浑浑噩噩数日了……

  遣退婢女后,王员外复杂的目光望向那二人。他宁愿这是巧合,也无法接受,他们说的是实情……

  岁华不惊不恼,温声道:「员外见谅,我们未同您商量,便自作主张,取出王小姐这段记亿。」

  弦歌补充说明:「这梦嘛,就像是树上结的果子,而记忆,就是让梦长出来的树根。食梦魔吃了果子,还是会再长出来的,所以呢,我们便将它连根拔了,时日一久,她便会慢慢将这些事儿给忘了。只不过——」

  事无两全,这棵树上,可能还有一些些别的记忆,怕是也得一道舍了。

  王员外又捏碎一颗晶石,亡妻早逝,女儿贴心相伴,时时给他泡茶捏肩,画面清晰得有如昨日。这些,是唯有他们父女二人知晓的相处时光,旁人如何捏造得来?

  他再捏碎一颗。

  上个月,女儿去姨母家省亲,中途一度失了音讯,后来人是寻了回来,只说是迷了方向,他小姨子那儿也不多谈,他便想,人无恙便好,也就没在此处多作纠结。

  他没想到——女儿竟是遭了这种罪。

  那些无法无天的山贼,生生将她糟蹋数日,女儿恨之欲绝,早已不想苟活,钻了个空子,毒死一窝子山贼,这才逃了出来。

  这事该怎么说?又如何能说?

  王员外内心大恸,捧着小布包泪流满面。

  「我知道您没有办法接受,可这是事实,事情已经发生了,您即便不愿面对,还是得做出个决断,看是要她清醒痛苦地活着,还是无知快乐地过下去。」

  这种事,外人无法替他们作决定,只能交由王员外自行取舍。

  话说到这儿,他们义务也尽了。

  弦歌挠挠耳腮,想说些什么,又吞回去。「那……我们走了啊。」

  人家父女遇上这等惨事,他怎还说得出口要酬劳……

  抱歉啊,岁华,你的新衣裳没了。

  「等等!」走没几步,王员外连忙喊住他们,胡乱擦去涕泪追上来,欲言又止地说:「这件事——」

  「员外宽心,我们知道轻重,出了这道门绝不再向第三人提起。」岁华是知世情的,很快便领悟对方在担心什么,郑重给予许诺。

  王员外点点头,朝袖里掏了掏,掏出一袋沉甸甸的钱囊,直往弦歌掌里塞。「这事太劳烦二位费心了,一点小意思。」

  这是封口费么,还是赏金?弦歌一时分辨不出来。

  管他呢,反正岁华有新衣裳穿就好了!

  走出王府大门,青年乐呵呵地抛着那袋银两玩儿,岁华却是一路静默。

  「想什么呀?」新衣裳的样式?

  岁华启唇,轻道:「在想,王员外会如何抉择。」

  「谁知道呢?反正不是我的事。」

  「若是你呢?会选择明明白白的活着,承受痛苦?还是糊里糊涂的挨着,盲目无忧?」

  「能快乐的活着,为何要选择痛苦?」弦歌想也不想,这答案多简单呀。

  「可我会选择明明白白的活着。」即便是痛,都有其意义,那是他生命中的一部分、岁月刻镂的痕迹,他不想不明不白,连自己怎么活的,都不清楚。

  岁华垂眸,掏出怀中的小绣囊。「这个,真不要了?」

  那是昨晚,食梦魔归还之物——弦歌的梦。

  食梦魔收藏了数百年,如今完璧归赵。

  问他为何不吃?他说:「这梦,我吃了也消化不了。」

  就像虎食肉、兔吃草,这是天性,硬是要兔子违背天性食肉,那是不可能的。

  当初弦歌找上他时,他便说过了,可弦歌不想要那些梦,说是随他怎么处理,丢了撒了抛着玩都好,于是他打捞起来之后,便一直保存至今,直到再度相遇。

  岁华不解,问道:「什么梦?」

  「是美梦。」

  「既是美梦,为何不要?」

  「不是只有噩梦,才令人痛苦,美到极致的梦,有时比噩梦更难挨。」食遍世间之梦,看尽世间沧桑的食梦魔,叹息低语。

  岁华虽不知弦歌经历过什么,可如此美好之物,怎能轻易丢弃,便代弦歌收了起来,

  「怎么还留着啊。」弦歌见那绣囊,无谓地笑回:「既然当初的我选择不要,那就是真心不要了,没理由现在会不同。」

  而且他觉得,如今这日子过得挺好的呀,记不起的事,管它是美梦、噩梦,都算了吧。

  岁华想了想。「既然你不要,那便给我了?」

  「好啊。」弦歌随口一应,比起美梦什么的,他还比较关注新衣裳要买什么样式?什么颜色?这钱袋挺沉的,应该可以买很多件……

  岁华珍而重之地将绣囊收回袖里,听走在前头那人傻乐着蹦跶,愉快地喃喃轻哼:「买衣裳、买衣裳、给岁华买新衣裳——」

  他浅浅扬笑,举步跟了上去。

  过后几日,他们上街摆摊时,听旁人耳语,说是王小姐疯了。

  说疯,倒也不尽然正确,女孩儿每日摘摘小花,扑扑蝴蝶,过得很是欢喜惬意,饿了知道吃,脏了会打理,逢人喊得出名来,也会数数儿,乖巧活泼,真要说,那模样不似疯颠,倒有几分天真无邪,不解世事。

  他们心里头明白,这便是王员外的选择了。

  他选择让女儿如白纸一般,无忧无虑地活着,永远不要明白,这人世的丑恶与残酷。

  不过,那也与他们无关了,对他们来说,努力卖掉一笼又一笼的馒头,争取伙食升级,那才是最迫切要紧的事。

  一天,又一天过去,秋尽,冬来。

  转眼,岁末冬尽,又将迎来新岁,而弦歌,依旧懒散,依旧没有生意上门,得傍着岁华那馒头摊赚点小钱才能把日子过下去。

  一日,他趴在窗前玩手指,看着岁华忙进忙出,除旧布新。

  「快过年了——」

  「是啊。」趁着天气好,把被子拎出来晒晒日头。「我待会要出去备点贮粮,你去吗?」

  由于弦歌近来安分许多,没再胡乱挥霍,他们虽然赚不多,好歹也是存下一点小钱,可以备办年货,过个稍稍好一点的年。

  「好啊好啊!我要吃肉,又香又大块、肥滋滋的肉——」

  那馋样把岁华惹笑。

  回头,打量他一会。「头发长了。」都遮到眼睛了,而那人贪懒,不想抬手拨,便时时撅嘴吹气,把额前细发吹开。

  他看得好笑,便道:「过来,我帮你理理。」

  要过年了,理个发,好焕然一新地迎接新年。

  弦歌乐呵呵地抱着小木凳坐到院子中央,摆出一副随君宰割姿态。

  岁华解开随意绑束的发绳,木梳一下下将发丝梳顺。长发如瀑,披泄在肩后,捞了一绺,乌溜溜地自掌心流泄。

  拿起剪子,比划了几下,为难地蹙起眉头。

  弦歌见他迟迟未下剪,疑惑地问:「怎么了?」

  「我……没剪过。」方才一时嘴快,如今满头乌黑的发丝在他手里,反倒不知如何是好。

  「无妨,随便剪。」以往他自个儿也是长长了便整束捞起来,一剪子下去,岁华不管怎么剪,肯定都比他好。

  男人斟酌再三,总算慎重万分地下了第一剪。

  之后的第二剪、第三剪……也就容易许多。

  岁华全神贯注地修理发丝,某人闲着没事干,又皮上来了,趁着男人不注意,胡乱捣鼓,待他剪完这头,换另一边时,才发现垂落的发丝,与青年混在一处,缠了一圈又一圈。

  「你剪、你剪、你剪啊——」

  「……」岁华对他这泼皮劲儿实在很无语。

  解是解不开了,他用的是捆仙索。

  不过倒也并不难办,岁华未多想,一剪子下去,连着自己的发也一并铰了。

  「啧,没劲。」像是闹腾失败,没惹成娘亲叉腰骂街的顽劣孩子,努努嘴败下阵来。

  之后,岁华在院子里扫落发,隔壁传来幽幽叹息声:「你也是不容易。」

  又当爹又当娘的,带的还是只养不大的泼猴。

  岁华闻言望去,隔壁的男人倚在扶桑树下,不晓得看多久了。

  这年头,谁活着都不容易,可他就是觉得,岁华特别、特别的不容易。

  那个被同情的对象一脸平静,想了一下,认真回道:「他已经很乖了。」

  「……」你的要求只有这么低吗?果然人只要无所求,就能得到超脱。

  岁华低头扫着扫着,忽而停了下来,弯身拾起那缕绞成一束的发,搁在掌心凝睇半晌,默默收进了袖里。

  X

  除夕夜。

  两人坐在一起,吃了一顿热呼呼的大锅菜,有酒有肉,算是难得的丰盛。

  比较意外的是,弦歌居然给他包了压岁钱——虽然铜钱是从他们那只里罐挖出来的,不过心意有到就好,岁华还是笑纳。

  吃完团园饭,他们一同坐在屋檐下守岁。

  「又长一岁了——」弦歌趴在岁华膝上,单手把玩一颗糖炒栗子,绕在五指之间滚动。

  「嗯。」

  生活中,许多这样的对话,多数是无意义的对白,但岁华总会应他。

  玩了会栗子,直接便要入口,被人拦了下来,替他剥好壳,送入嘴里,接着便停不下来地一颗一颗顺手剥着喂。

  弦歌被喂食得心满意足,夸下海口:「新的一年有何愿望?快说快说,本魔尊神通广大,一定帮你达成。」

  岁华摸摸他的头,温温地道:「没。这样就很好。」

  「不行!一定要说一个。」难得开放许愿还被敷衍。太不赏脸了!

  岁华于是认真想了一下,挖空脑子总算想出一丝不大满意之处。「那,酒能少喝些吗?」

  魔尊瞬间变成魔崽,假装没听到地趴腿上装死。

  岁华笑了笑,没往死里掐,顺势兜了兜衣袍。

  弦歌在他腿上抖,一边说着「好冷」,一边往他身上又靠拢些。「都快开春了,怎还这么冷啊。」

  「会暖的,春神一来就暖了。」

  「我也知道,可祂就不来呀,死哪去了。」弦歌索性巴上他,牢牢抱住不放。

  这身子好暖,不愧是他变出来的,冬暖夏凉。弦歌拍拍那坚实的胸膛,颇有几分自豪。

  「你这么怕冷,以往都怎么过的?」

  被这么一问,弦歌恍惚回想。「就喝点小酒,随便往别人屋檐底下一躺,睡着了哪里还知饱暖饥寒。」春夏秋冬,都没有分别。

  如今细细回想,千年时光竟是一片空白,好像自打岁华来了之后,才开始过得像点样子,有了鲜明的记亿。

  这个年,有人陪他过了,身子竟也讨宠似的,爱得娇气起来。

  岁华听后,果然将他裹得牢牢的、护得暖暖的,带着满满怜惜。他满足地吁了口气,脑袋搁在岁华胸前,目光正好落在隔壁那木头身上。

  「木……呃,扶桑。」有点不习惯地改口。「他在等什么人吗?」

  衣着单薄地站在屋檐下一整晚了,他瞧着都觉得冷。

  岁华摇摇头。是不知道?还是不想说?弦歌也没深究,只不过觉得,看上去有些可怜。

  一个人,就是这个样子吗?冷了无人取暖、饿了也无人关怀探问,他不确定以前的自己,在别人看来是否也这样可怜。

  以前不觉得,如今身畔有人相伴之后,开始无法想象那样的孤单寂寞冷。

  正凝思着,一阵劈啪啪爆竹声响起,子时至。

  爆竹一声除旧岁。

  岁华低头,朝他暖暖微笑。「新年快乐,弦歌。」

  「新年快乐,岁华。」他本能回应一记微笑,在彼此温暖眸光中,找到安定。

  同一时间,隔壁屋那在寒风中伫立一晩的男人,被爆竹声响惊醒,眸光闪了闪,注入一丝暖意,似是重新活了过来,缓缓有了动作——

  他一步、一步走向门口,移动木栓,拉开门。

  门外,站着一名女子,身穿大红衣衫,举目四望,一脸茫然地经过他家门前,正好他开了门,于是视线移向他。

  「可不可以——行个方便,随便给点什么吃的,我好饿。」

  「可以。」男人伸出手,无比温柔地将她迎进家门。

  新的年,又开始了。

  卷之五  扶桑

  有猫腻。

  弦歌一早上,就待在院子里,对着隔壁探头探脑的。

  自从除夕夜,扶桑家里来了个意外访客后,不知怎地,就在他家住下了。

  日阳暖暖,女人坐在扶桑树下,散落的裙摆宛如一朵盛开牡丹,娇艳的红,为这株净长叶子不开花的神树,增添一抹春色。

  她低头扭玩自己衣上的系带,神情有如孩童般纯稚无辜,带着几分不知所措的茫然。

  扶桑端着甜汤出来,温声问:「你在这里坐好久了。」

  女人抬头,小小声说了句:「对不起。」

  扶桑微微扬眉。「为了什么?」

  「我不是故意赖着你的,我真的想不起来我家在哪。」也不知道自己要去哪里?为什么会在这里?他会不会将她当成无赖?

  「你就为了这个不敢进屋?」他微微一笑,递出手中的瓷碗。「喝甜汤吗?」

  精致的瓷碗里,盛着一碗红糖水,上面飘浮着一颗颗红红白白的汤圆。

  那个看起来好好吃。

  女人偷偷瞧了一眼,又很快地收回目光,不敢再看。

  她已经白吃他很多东西了。

  男人也不说什么,舀起一小匙,直接喂到她嘴边。她一时禁不住诱惑,张口吃了。

  扶桑边喂,淡声道:「想不起来就算了,在这里住下。陪着我,不好吗?」

  女人偷偷抬眼觑他。「可以吗?」

  「可以。」他温柔地说,伸手抚了抚她的发。「我一个人,你也一个人,咱们在新年的第一天相遇,你身穿红衣出现在我家门前,不就是冥冥之中注定的吗?不如我娶你为妻,咱们作伴。」

  女人思考了一下,感觉他说得很有道理。

  掀目偷偷打量他一眼。被他逮到,赶紧又害羞地收回目光。

  嫁他为妻,听起来很不错,他长得好看,对她说话温声细语,她喜欢这个主意。

  男人根本早有预谋,一待她颔首应允,便自袖里掏出红丝巾,充作红盖头。

  无须三媒六聘,便以蓝天为证、后土为凭,她身着红衣嫁予他,就这么拜了天地,成了夫妻。

  「年儿。往后,便唤你年儿。」

  「好。」新嫁娘含羞答答地应了。

  ……这样也行?!

  窥够了邻居隐私,弦歌摇头晃脑回屋,嘴上不住地啧啧叹息。

  「你在喃喃念叨什么?」岁华关注地投来一瞥。

  「我说你们家小神崽干坏事!」

  岁华一时摸不着头绪。「你说扶桑?」

  「除了他还有谁!」

  他都不知道那根木头会下厨呢!认识这家伙上百年,就没见他吃过东西,没想到还会煮甜汤哄姑娘家开心,而且温柔体贴、关怀备至,真是人不可貌相。

  想不到啊想不到!平日里安安静静一句话都不说的人,一开起口来简直不得了,满嘴情话信手拈来,三言两语就哄得人家姑娘晕头转向摸不着北,答应嫁他为要了!

  可姑娘昏头他没昏,娶妻不用到人家家里下聘、不用请求人家爹娘同意、不用大红花轿迎娶过门吗?

  这是诱拐吧?这分明就是诱拐!

  那姑娘单纯如白纸一张,不解人事,他是不是应该去提醒提醒她,别一碗甜汤就把自己给卖了?

  「不是我要说,世人对我们的误解真是太深了。」他们家魔崽偶尔还会做点好事,吃掉噩梦让人类一夜好眠,当神的却跑去诱拐良家妇女。

  看看这什么世道,魔干好事,神都干坏事了!

  岁华愕笑。「事情不是你想的那样。」

  不知从何说起,自身也不是说东家道西家的那块料,思忖过后,遂放弃不再徒作辩解,反正时日一久,他自己也能看出端倪。

  不过从那日起,弦歌倒是养成偷窥邻居的坏习惯,新年期间休市,不必上街做生意,闲在家中很会给自己找乐子,他讲得冠冕堂皇,说要看看扶桑有没有欺负人家!

  欺负是没看到,倒是成日看着人家新婚夫妻浓情密意,险些看瞎了他的狗眼!

  扶桑惯会宠妻的,姑娘家初为人妇,想展现贤慧持家的一面,殷勤地洗衣炊米,才正要打水,便让新婚夫婿给拦了下来。

  「水太冷了。」

  「可是,当妻子不是都要做这些事吗?」难道他不当她是妻子,只是随口说说而已?

  扶桑一眼瞟向远方,不经意道:「后山花开了,我想吃鲜花饼。」

  「好,我去摘!」她也觉得后山景色很美呢。

  「不急,我陪你一道去。」

  于是年儿步履轻盈地进屋去提小竹篮,挽着丈夫手臂,快乐摘小花去了,扫地洗衣于是变成了后山踏青之旅。

  他们最常做的,就是坐在那株扶桑树下,年儿就枕在他弓起的腿上,听着他讲述许许多多的历朝轶事、乡野传奇。

  「扶桑你好厉害,为什么你会知道这么多故事?」

  「活得久、看得多了。自然就知道。」岁岁年年,朝朝暮暮,看尽人世净华,朝代更送,这世间一切都在变,唯有他,树立于此,见证历史,始终不曾变过。

  「你看起来又没有很老。」

  他不答,只是微笑。

  她听故事听到睡着,而他,会安安静静凝视她,片刻也不曾移开双目,仿佛怎么也瞧不够似的。

  夜里,新婚夫妻不可避免的,要做些羞人的事。这时的扶桑,没了白日里的温文淡雅,他热烈激狂,索情求爱,像要吞噬每一寸的她,毫不留情。

  「扶桑、扶桑,轻些……」她娇羞低嚷,娇软无力的手推了推他,却不是真心要拒绝。

  「别怕,我不会弄疼你。」扶桑在她耳边低语,低哑的嗓、拂掠而过的气息,薫热了她的耳。

  「不怕,我不怕。」他对她那么好,她什么都不怕。「扶桑,咱们快些生个小娃娃吧。」一个家里,还是得有孩子的声音,才像个完整的家。

  男人微微一顿,缓然应声:「好。」

  女人于是羞涩地伸臂搂住他,努力要跟上他的步调,回应他。

  月华透过窗花,照入几许朦胧光影,倒映出墙上一双交缠的身影。

  老屋隔音不好,闹出些许动静,隔壁的弦歌贼心不改,探头欲窥,被岁华揪回屋内,关上门窗。

  「睡觉了。」

  「喔。」乖乖地摸着鼻子上榻。

  呼,还是好冷。弦歌抖着身子钻进被中,掀开被褥一角拍了拍,示意对方快些上来给大爷暖暖被。

  岁华躺上床榻的另一侧,睡前聊两句:「你不是说要去提醒她,别被扶桑骗吗?」

  这都几天过去了,也没见他找年儿说上半句扶桑的小话。

  「我们魔族护短呗。」

  「护短?」这短是怎么护的?怎会护到扶桑身上?

  「他不是你家崽子?」

  「是啊——」这一应,便悟了。

  扶桑是他家的,而他是弦歌的自己人,这兜兜转转一算,还不都是自己家里的,心怎么样都得向着自己人。

  「再说——事情好像也不是我原先想的那样。」

  「你看出来了?」

  「嗯。我不是神族。看得慢。」但看久了,还是看得出来的。

  尔后,两人未再交谈,久久、久久一阵静默。

  年儿不是人,也非妖非魔,她是半神。

  这半神有些尴尬,介与似神非神之间,正确来说,比较接近于「灵」,她是寄生于岁华流年间的季节之灵,年存在于民间,有个关于她、流传较广的传说,叫年兽。可她其实不是兽,而是在爆竹声中化生的神灵。

  谁能料想到,传说中凶猛残暴的年兽,其实是个娇美害羞的小姑娘呢?

  男人立于树底,遥想当年初遇她时,便是在这扶桑树下。

  他坐在树底,听闻远方一声爆竹除去旧岁,迎来新年,而她,就这么凭空出现,在他怀中聚形。

  初时,她憨憨地,坐在他腿上,纯净的眸与他对望。

  「你是谁?」那是她对他,说的第一句话。

  她对一切都懵懂而无知,甚至连自己是什么都不知道。

  她无处可去,走了之后,又回来。第一天、第二天、第三天……每每饿了,又绕回他家门前蹭吃。

  他收留了她一个新年。

  之后的每一年,她总会出现在他家门前。

  每年走时,总是问:「我明年还可以再来找你吗?」

  每年回来,总是问:「你是谁?」

  她不记得他,可是她知道要回来。

  「我已经告诉她九十八次,我叫扶桑。」

  院前,扫落叶的岁华听闻,停下动作,移目望去,听扶桑低低叹息,抚着树身又道:「她总是问我,明年还等她吗?除了等,我又能如何?」

  他没有别的法子。

  岁华想了想,回他:「起码你还有个念想。你知道她存在,也知道她会回来。」

  「是啊。」比起某些人漫漫无际的等待,却不知最终等到的是什么,至少他幸运多了,他的等待没有被辜负,有时等着等着,看看别人,就觉得他好像没那么惨。

  「等待,是什么样的滋味?」岁华沉吟半晌,问道。

  「空白。所有的日子,空乏而无味,日复一日,毫无存在感,唯有等到的那瞬间。才能感觉到呼吸,感觉自己活着。」至少,他的等待是这种滋味。

  「我帮不了你,扶桑。」

  「我知道。」谁都帮不了他。

  「你想——离开吗?」离开这里,结束那样的等待与煎熬,这或许,是他唯一能帮的。

  「不,我不想。」最初待在这里,是身不由己,他只是一棵树,主子将他种在哪,他就只能在哪儿,而如今,却是心甘情愿。

  他甘心在这里,等着她,等着每一年的爆竹声再度响起,与她聚首,听她再喊一声——

  「扶桑!」

  女人的叫唤,从屋外传来。

  他移动步伐,拉开门栓,女人便站在门外,对他盈盈而笑。

  「跑哪去了?」

  「摘花啊。你不是喜欢吃鲜花饼?」摘了满满一篮子花,浓郁花香迎面而来。「晚上给你做又香又酥的鲜花饼。」

  他忽而张手,用力抱紧她,撞掉了一篮子的花。

  年儿有些难为情,推推他,小声道:「邻居在看呢。」

  「无妨,让他看。」他一点儿也不在乎。他们的时光如此珍贵,每时每刻……他可以把一日当成一年来过,胜过人间百年夫妻。

  年儿虽害羞,但还是伸出手,小小力地回搂他。

  她可以感觉到,这男人是真的、真的很喜欢她,所以她才会毫不犹豫地答应嫁他为妻,没有三媒六聘也无妨。

  还有就是……他挺顺她的眼,多看一眼便更喜爱一分,这种感觉,好似存在心底很久、很久了。

  她还想为他做许许多多的事情,包括洗衣做饭、操持家务、生儿育女……喔,对了,还有裁衣裳,总之就是那些寻常夫妻会做的事情,脑子里有这股子冲动与渴望。

  扶桑疼她,不舍得让她泡冷水,衣也没洗成,饭也没做成,于是她就想替他裁件衣裳。

  他初初听到时,顿了一下,但还是点头应好。

  她画了样式,问他喜不喜欢?

  他说「不错」。她便想,得加紧脚步,明天便去布庄裁布买绣线,把衣裳给做好。

  隔日她起了个大早,隔壁男人要去街上做生意,她便问可否一同捎上她?这儿她不熟,想去布庄裁块布料,给扶桑做衣裳。

  邻居人很好,给她指了路,还怕她单纯被骗,帮她跟布好掌柜还价,她抱着布料,开心地回去了。

  弦歌看着那道步履轻盈的身影缓缓走远,难得有所感触,叹气道:「她对扶桑,也是有心了。」

  岁华看他一眼,没说话,只是摸摸他的头。

  又过了几日,年儿晨起,准备掏米煮粥。扶桑总是不舍得她做这些,她若不早点起来,晚点他又自己抢着做了。

  她甜蜜蜜地想着,唇畔带笑——

  扶桑是被一阵瓷器碎裂声惊醒的,睁眼没见着枕边人,惊坐而起,赶往灶房察看。年儿就坐在一地碎瓷间,木木然呆坐。

  「伤着没有?我看看——」

  年儿抬起头,望住正急于探查伤情的扶桑,男人在执起她的双手后,静止不动,也跟着沉默了。

  「我捧不住。」她小小声,像个做错事的孩子,看着那双若隐若现的双手。「为什么会这样?扶桑,我是妖怪吗?」

  「不是。」

  「那是为什么?」她再单纯,也知道正常人不会这样的。

  如今回想起来,扶桑从一开始,对她的态度就不寻常,处处透着端倪,他一定知道什么,只是没有告诉她。

  扶桑答不出来,望着她的眼神里,有许多的悲伤。

  于是她便懂了。

  她那么奇怪,不能再跟他做夫妻,为他生儿育女了对不对?

  她想了又想、想了又想,在他沉默地清完灶台后,终于想起来了。

  「我是年!扶桑,我想起来了!」

  她以前遇到过他。有一次,她被村里的孩子当成妖怪,用炮竹丢她、炸她、赶她,扶桑人很好,帮她赶走那些小孩,还带她回家,给她吃的。

  她好喜欢他,所以每年都来找他。

  虽然每次新生时,她都会忘记之前的事,可是走之前,她真的有很努力要记住他,一遍遍告诉自己,不可以忘了他。

  「我又要走了……」每每才刚想起他,就又要走了。

  「我知道。」

  年节气氛最浓厚的时刻,是她形态意识最强烈的时候,正月十五之后,这个年一过,她也就不存在了。

  这件事,扶桑已经面对过许多次,很习惯了。

  他沉稳地收拾好灶房,回身微笑,摸摸她的颊。「没关系。」

  「我明年还可以再来找你吗?」每年走时,她总是这么问。

  「可以。」

  「你会在这里等我吗?」

  「傻瓜,不在这里,我还能去哪?」

  有了他的保证,她点点头,安心了。

  当夜色降临的时候,空荡荡的屋里,只剩他一人。

  他独自静坐许久,才起身点燃烛火。

  方才还坐在这桌前的人儿,余温已然散尽,他抚过桌、抚过椅,最后抚上桌前那裁了一半的衣裳,将它拿起,走进房里,打开角落那只大木箱。

  里头有纳了一半的鞋底、缝了一半的定情帕、制了一半的灯笼……有一年,他们约好一道去看元宵花灯。

  他将未制成的衣裳也放进去,关上木箱。

  明日起,日子又将回到无知无感的空洞了。

  空洞,但并不绝望。

  因为他知道,这世间只要还有年节的存在,她就不会消失,除非哪一日,这世间人再也不过年了。

  虽然明年,她又会忘记后山摘的小花、一同做的鲜花饼滋味、还有那些扶桑树下,他对她说过的每一则故事。

  但,她忘了又何妨?他还记得就成了。

  只要还有一个人记得,你们的缘分就还在。

  那是岁华说的。

  只要他还在这儿的一日,他就等得起,等她再度出现眼前,再告诉她一次——

  我叫扶桑。

  X

  岁华在灶房醒面,弦歌默默走进来,耷拉着脑袋,看上去心情不大好。

  「年消失了。」

  岁华揉面团的动作一凝,没搭腔。

  「他刚刚又一个人站在院子里了。」这画面早就看习惯,以前觉得没什么的,现在却觉得月下那孤零零的身影,好寂寞,好忧伤。

  「你以前从来不关注这些的。」年的消失,是早就预料到的事,并不意外,岁华比较意外的是,弦歌会留意到这个,他现在连院子里枯了朵小花都知道。

  「对呀。」弦歌搔搔头,想想也有些不好意思,居然九十七年都没发现隔壁男人有奸情,扶桑好歹也陪了他百年,为他遮荫百年的日头,他是不是太不敦亲睦邻了?

  这事儿,倒是让他后知后觉地想到——「你会不会有一天也突然消失?」

  这么一想,下意识便紧张地揪住岁华衣角。

  从名字里也听得出端倪,他与年,都是那种跟季节递嫱有关的神吧……

  「不会。我跟年不一样,天地间的岁华流转,是不会消失的,除非哪一日,光阴消停。」

  他是司掌着斗转星移、花开花落的岁华之神,若是无他,世间大乱。

  弦歌一听,安心了。「流年是不会停止的,所以你不会死。」

  其实还是会。

  只不过他若消殒,还会有新一任的岁华神化生,让这世间的流年岁月持续运转,只是那时的他,已不再是原来的他了。

  他将话吞了回去,顺着弦歌答:「对。」

  又过几年,夜里的一场大雷雨,将院前的扶桑树劈毁,弦歌隔日醒来发现时,树身已烧得焦残。

  他大惊,抓着岁华的手直问:「怎么会这样?扶桑死了吗?」

  「没有。这是扶桑的分灵,他的本命树是种在天界的句芒宫。」

  所以,扶桑没死,只是回到天界,他原本的地方去了。

  死去的,是人间的扶桑树,以及他的尘世情缘。

  岁华说过,只要还有一人记得。缘分就还在,如今两人都忘了,谁也不记得谁,扶桑的这段百年情缘,真的到头了。

  弦歌为此落寞了一阵子,有人见不得他难过,想回天界拿一截扶桑枝重新栽种,但他转念一想,扶桑在人间熬了百年的孤单与相思,如今好不容易忘却前尘,还要把他再召回来,重新熬这年复一年的等待煎熬吗?

  他比谁都清楚,等待的滋味有多难熬,因此,他最终还是没有这么做。

  扶桑乃天界神树,本就不该现身人间,如今回归,不过是顺应天命,人间从此绝迹。

  扶桑树焚毁的那一年,有名红衣女子,在那无人居住的破落小屋前,徘徊流连,口中喃喃自语:「我怎么觉得,这里应该要有一棵树……」

  寻不着似曾相识的景物,女子若有所失,流连许久,迷茫而惆怅地走了。

  不过,这已是后话了。

  卷之六  春神

  岁华做完生意回来,远远便见到自家那位蹲在门口,走近细看后,脚下一顿。

  「你在这里做什么?」

  「我想说你快回来了,开门等你,就看到这只狗,在我们家门口走来走去。」于是就拿了家里的肉干喂它。

  新年刚过,家里头备的年货还有剩一些。

  这只狗真聪明,知道他们家还有存粮,要不换了平时,是连干馒头都没得啃的。

  岁华表情有些微妙,目光从大狗移回弦歌身上。「你别喂它,浪费。」

  大狗似是听懂了他的话。耷拉着耳朵,垂头丧气的,看上去好可怜。

  弦歌一时同情。「怎么这样说话,狗狗会伤心的。」居然说喂它是浪费粮食,岁华平时明明不是心肠这么硬的人呀?

  好吧,回归到现实面,他们确实穷,连自己都快养不活,是没多余的粮食喂狗。

  于是喂完手边这块肉干,拍拍双手,便挥赶着让狗狗离开。

  大狗似是依依不舍,舔了舔他手心,徘徊片刻才离开。

  隔日,弦歌在院子里晒日头。春日降临,天气逐渐回暖,万物复苏,他身心舒爽地闻着草香花香,伸伸懒腰。又见昨日那只狗出现在他家门口。

  流浪狗真喂不得,喂久了会认主的。

  可是对上大狗的眼神,一双湿漉漉的眸子仰望他,好像在说:我饿,我好饿!求求你可怜可怜我……

  他探头朝屋内看了看,确定岁华没注意,飞快溜进去摸了块肉饼出来喂狗。

  狗狗摇着尾巴,开心地舔着他掌心的肉饼末,他一手摸着大狼狗丰沛的毛量,喃喃自语:「你是有主的吧……」

  不知是哪户人家养的家宠,偷溜出来玩耍,那漂亮的毛色,凛凛威风的身姿,怎么看都不像是无主的流浪犬。

  就这样,大狼狗一连来了数日,有一回被岁华逮到,盘胸站在门口,对着大狗训斥:「离开!不要再过来了。」

  他刚开始还觉得奇怪,岁华怎如此不待见这只狗,他瞧着挺好的呀,很得他的缘。他还是会趁岁华不在,偷偷喂狗,跟牠一起玩耍滚草地。

  直到后来,终于慢慢瞧出点什么……

  某天的例行喂狗日常,他摸着狗毛,谈天气似的,口吻淡淡道出:「你其实不是狗吧?」

  说完,感觉掌下的大狗抖了抖,让他体悟到何谓「虎躯一震」,如此高大魁梧的一只狗,抖得像只风中凌乱的小猫崽,像话吗?

  「至于怕成这样吗?我又不会吃了你。」

  「嗷呜——」大狗示弱地低呜一声。

  不是怕他吃了牠,是怕他生气不理它,骨气不重要,先示弱再说。

  「句芒,你堂堂一介春神,这样真的可以吗?」扮狗示弱装可怜,蹭食蹭到一只魔的家里来,他家头儿真不会丢脸地宰了他炖狗肉?

  「汪汪——」立刻吠两声,然后赖躺在地上装死。

  现在是想表达「我是如假包换的一只狗」?还是「我很柔弱、我真的很柔弱」?

  它自己不觉可耻,他都替它汗颜了。

  「事到如今,装死也没用。」他又不是瞎的,这只大狗所经之处,遍地花开似锦,这一带多少年没长果子的老树全都结实累累;他还曾眼见扶桑躬身与它交谈。谈些什么他是不懂,不过扶桑姿态甚是恭谨。

  综合上述,轻易便可推敲出它的身分,应该就是扶桑的主子,春神句芒。

  也合该是春神下来人间蹓跶蹓跶的时节,只是他不懂,堂堂春神,不去散播春意散播爱,跑到他这里来蹭食做什么?

  句芒似是打定主意,咬死不认了,从头到尾汪汪叫,扮狗扮得很彻底。

  弦歌那随兴懒散的性子,别人不招,他也不会往死里掐,反正他一向都没有什么神魔不两立的想法,你不来砸我家的锅,我也不会去卖你家的铁,句芒看上去并无恶意,于是他也就继续他的吃喝玩乐散步遛狗日常。

  不过,自从身分被捅穿之后,句芒倒是不遮掩了,每日来找他的时候,狗脖子上就挂着一竹篮,里面全是鱼肉蔬果,耸了耸狗脑,直往他手上送,然后很讨好地冲着他摇尾巴。

  他怎么忘了,此刻正是句芒的日子,春耕时节,人人都在拜春神,以求开春大吉,五谷丰收,根本饿不着句芒,之前分明就是在扮可怜博取同情。

  几次下来之后,他开始觉得,句芒其实不是来蹭食,是怕他饿死,来喂食的吧?

  他恍惚回想,在过去模糊的记忆中,好像有几次,家门口都会出现莫名其妙的食物,他还想说,是邻居看他太穷了,怕他饿死在家里,施舍点吃的给他吗?

  「谢谢。」他撒笑摸摸狗脑袋,由衷地说道,虽然他自己也不记得,那些食物他最后有没有吃。

  一日,句芒来送吃食,是岁华开的门。

  大狗前足趴伏在地,十足恭敬。

  主上。

  岁华取下狗脖子上的竹篮,居高临下睇它。「我会照顾好他,你不用再来了。」

  「呜——」大狗可怜兮兮地低呜。

  我就想同弦歌玩耍嘛。

  岁华叹了口气,实在没辙。「别把他给带野了。」

  「……」呜,主上您这话公道吗?是谁带谁下水捞鱼、上山打小鸟?谁把谁给带野了啊?

  不过,好歹是得到主子的出入许可令了。

  弦歌因为交上新朋友,脸上笑意变多,人也活泼了,岁华见他如此开心,也就默许了这只怪异访客时常造访他们家。

  午后,那两只在院子里玩,岁华洗豆子,不经意听到——

  「大娃,去!」弦歌朝空中抛了只乾坤圈,只见大狗异常迅捷、身手矫健地纵身一跃,飞扑而去!

  「……」他最近常常管理不好脸部五官。

  沉浸在自己大狗身分中的某神,头上套着乾坤圈,乐颠颠地跑回来,冲着弦歌邀宠地狂摇尾巴。

  弦歌顺手赏了它一块肉干,再抛一次乾坤圈。这次丢得更远。

  某只狗箭矢一般,咻——地又飞出去了。

  他心情很复杂。

  句芒,你真的已经把自己当狗了吗?

  法器乾坤圈被他们抛着玩,一个丢,一个捡,玩得其乐无穷。

  这对哥俩好,一对宝,实在是配合得天衣无缝,他竟无言以对。

  「你叫它什么?」

  「大娃啊。」弦歌回答得理所当然,它又不承认自己是句芒。那他就自己帮它取啰。

  岁华表情又是一阵扭曲。

  「你想叫小娃?这不好吧……」弦歌一脸为难。「它还挺大只的。」

  这是重点吗?!

  他哑口无言了许久,想起事主都被叫得很欢乐了,他又何必替人纠结。

  「……随便你们。」他已经不想理会这红尘俗事了。

  套句弦歌说的,这是个群魔乱舞的世界,太认真你就输了。

  他想了想,好像也有几分道理,就像那些来摊上买馒头的顾客、以及这条人来人往的市集上,又有几个是真实的人类呢?

  神也好,魔也好,都是要生活的。

  比如他,也得认命地上街摆摊,赚钱养家。

  大多时候,他不会主动去揽事,只要安安分分过日子,谁也不主动去犯谁,大家都很懂道上的规矩,就像没有人会不识相跑来他面前,指着他的鼻子说:「你是神呴!」

  曾经有个不长眼的妖,就冲着他说:「神怎么会落魄到跑来人间卖馒头,天界混不好吗?哈哈哈哈哈——」

  被弦歌一拳揍到流鼻血,从那天之后再也没有出现在他面前过。

  没什么生意的时候,他也会学弦歌,看看天、看看云、看看过往人群——

  有个女人,每天都会在固定的时候出现,在隔壁那摊子买一捧松花糕,摊主是个热情的女人,常与熟客攀谈,但这个客人,始终熟络不起来,唯一知道的讯息,是她家的男人很爱这一摊的糕点。

  女人沉默寡言,容色苍白,素衣素裙,手里撑着一把红伞,脂粉微施,衬上那张雪白的面容,透出几许妖异。

  「若非胸口还有微弱的呼吸起伏,几乎要让人以为她是鬼了。」那摊主,曾悄悄靠过来同他说道。

  她不是鬼,但这世上,也不是有温度、会呼吸的,就是人。

  有个男人,终年跟随女子身后,就在她的伞下,那才是鬼,可是一般人瞧不见。

  他每天都看着素衣女子来买糕点,打一壶酒,但她口中那个爱吃松花糕的男人,其实已经死了,吃不了糕,也喝不了酒。

  他低低叹息,收回目光。

  这不过是万千红尘中,不起眼的长街一景罢了,原也不会有交集,但是那一天,女人似是感应到他的叹息,目光朝他瞥来。

  「那个人呢?」女人在他摊前站定。

  岁华想了一想,才领悟她指的是以前会天天陪他来摆摊的弦歌。

  他或许,也是别人眼中的长街一景吧。

  那只野猴子,跟句芒上山打野兔去了,说是晚上给他做兔肉吃。这两只,谁带野了谁还真不好说,罢了,心累莫再提。

  女人误解了他表情里的无奈。「他也走了吗?离开你了?」

  「不是……」正欲解释,又觉没必要。

  听出她语里隐隐的怨憎,反问:「你不相信,这世上有一些人,会不离不弃,守着一个人到最后一刻吗?」

  「不。」女人想也不想。「世上没这种人。」

  「有的。」

  「你相信?」

  「我相信。」

  女人歪着脑袋瞧他。唇畔扬起一抹诡异的笑弧。「我今天,忽然想吃馒头。」抛下一锭银子。「剩下的我全要了。」

  岁华自然知道,醉翁之意不在酒,不过上门的生意,没有理由不做。

  「送到城南清水巷,最末那间就是了。」语末,翩翩然走了。

  岁华依约将馒头送来,女人邀他入内,备了薄酒小菜款待他。

  他不欲生事,只道东西送到。便要走了。

  女人巧笑倩兮,回他:「你是神,还怕我不成?」

  怕倒是不怕,他知道她是什么,他没有她要的东西,她便奈何不了他,就像食梦之魔,只食梦,你若无梦,他便无物可食。

  女人亲斟水酒,对他说了关于她的故事。

  她叫惜春,自幼家贫,被卖入娼门,从此过着倚门卖笑、送往迎来的日子。

  她是青楼红牌,生得貌美,懂一些伺候的手腕,得到的赏钱也多。

  可她并不想如此耗尽她的一生,将她如花般的青春葬送在青楼,于是自个儿攒着钱,攒够了便为自己赎身,也许做个小生意,找个殷实的男人,好好过下半辈子。

  就在这时,她遇到了一个男人,男人是茶商,做着小小的茶叶生意,与友人上青楼来谈买卖,却连姑娘们的手也不敢摸。

  她瞧着他老实,对他有了好感。

  他后来又来了几次,点了她的牌,却什么也不干,就坐着与她谈谈心,喝喝茶。

  她知道男人对她有好感,她也喜欢他,于是主动问他:「我若赎身,你愿娶我为妻吗?」

  男人欢天喜地应了,发誓必定一生待她好。

  于是她便用攒来的钱为自己赎身,与男人回老家成亲了。

  婚后,她恪守妇道,孝敬公婆,夫妻和睦,倒也过了几年的和满日子。

  可后来,丈夫的生意愈做愈差,她花尽了私蓄,还是没有办法帮他。

  那时有个大茶商,看上她貌美,总在上门谈生意时调戏于她。以往她都忍着,就在丈夫生意周转不来时,所有小商贩都不敢跟他做生意,只有大茶商愿意伸出援手,条件是——条件是要她陪他一宿。

  她为了丈夫,含泪忍辱地允了。

  未料,那日之事却碰巧被邻人撞见,传得满城风雨。

  那一日,厅堂之上,公婆的羞辱言犹在耳——

  宁可娶婊为妻,也不可娶妻做婊,娼妇就是娼妇,人尽可夫,不安于室,败尽我家门风!

  她有口难言,怒愤之下,一头撞上厅柱,血溅当场,以表寸心。

  只是最后,丈夫依然禁不住亲朋邻里的议论与侧目,休了妻。

  「然后呢?」等不到下文,岁华接口一问。既然故事都听了个头,那便听到底吧。

  「哪有什么然后,休了妻,自然便是大路朝天,各走各路了。」

  可岁华知道,这故事没完。

  男人怎么死的?跟着她意欲何为?这当中必然尚有一段内情。

  「你可知,他还在。」

  惜春执壶的纤手一滞。「在哪?」

  「你身后。他始终没离开过你。」

  「是么?是么……」惜春神色一阵恍惚,喃喃道:「他还在……他日日都在看着我……」她忽而笑了,笑得极艳、极媚。

  身挨着他又坐近了些,殷勤劝酒,那妖娆身段,仿尽青楼作态,放浪轻佻,风情尽显。

  「你这又是何必?」她曾因婆婆一句「无耻娼妓」而羞愤自戕,以明心志,如今自作践又是为何?

  岁华心中并无杂思,甚至无须刻意闪躲,端坐如松,目光越过她,望向身后那男魂。「他在看。」

  「让他看,就让他看……」

  岁华偏首,迎上她三分讽意、七分恨意的眸。

  「这不就是他要的吗?」她就要他看着,看她与每一个过往男人调笑快活。

  岁华一时受她情绪震荡,被拉进属于她的记忆漩涡,脑海里许许多多的画面与声音涌现交错——

  「惜春,我没法子了,求你帮帮我——」男人跪在她面前,哀哀恳求。

  她没有办法拒绝。

  反正,她原就是娼妓,多陪一个男人,少陪一个男人,又有什么差别呢?她凄凄然笑,自我安慰地想着。

  「对不起、对不起……惜春,我太对不住你了……」男人趴在她榻前。哭得语不成声。

  额上的伤口剧烈作疼,可她不怪他当时没有出面护她,勇于承担一切。

  她始终记得,他不曾嫌弃她青楼出身,愿意娶她,给她正妻名分,婚后,对她也是多有疼惜。

  结发夫妻,恩爱之情,她永铭于心。

  「惜春,我挨不住了,那些人的眼神,那些人的议论,我没法出门……」

  也对,丈夫做生意,要顾脸面的,有个被人睡了的妻子,人人都在背地里议论笑话他,他如何能抬头挺胸做人?

  「咱们离缘,可这是做做样子的,我这辈子永远不会辜负你。」

  好,无妨,她可以下堂求去,不要名分,只要他能偶尔来看看她、陪陪她就好。

  「惜春,那是旁人胡说的,你别信。」

  可是,他确实来得少了。

  最后,信他的下场,是从旁人嘴里听到,他要娶别人了。

  「她是个小家碧玉,清清白白的单纯人家,惜春你别闹,我还是会来看你的。」

  小家碧玉,清清白白。

  她不清白,不单纯,他终于说出来了。

  事到如今,她还有什么可指望?继续欺骗自己,盼着他偶尔来看看她,眼睁睁由着他另娶新妇,夫妻恩爱?

  她做不到,她做不到!

  是他亲口说永不辜负,是他亲口说永不离弃,他不能背信!

  一刀、一刀剁下时,她没有片刻迟疑。

  这样很好,这样,他就永远不会离开她了。

  她痴痴地笑着,一口、一口将他吃进肚里。

  她入了魔,吃掉她的男人。

  岁华浑身震颤,想由那魔怔状态中抽离,却是身不由己。

  从一开始他就知道,这名女子是为情癫狂,既是情魔,他并无人间情爱欲求,便不会受她影响。

  「好香的味道啊……」惜春偎近他颈侧,着迷地嗅了嗅,于魔而言,最香的味道,莫过于猎食之物。

  「你可曾想过,你是神。他是魔,真能如此安生度日吗?若是有朝一日,你二人立场有了冲突,你是选择护他?还是无愧于你的神只身分?」

  就像她的丈夫,会因为她曾执壶卖笑,畏于人言而休离她。

  「你能担保,你不爱,他也不变吗?」

  她等得起,丈夫却是变了心。

  「所以啊,与其如此,还不如将他吞吃入腹,就不会伤心,不必害怕被辜负、被离弃了,你说是不是……」

  不是!不是这样!

  他的意志想反驳,神思却是浑浑噩噩,像有一根毫羽,撩搔着、拨弄着,他一身燥热,自心底深处,徐缓涌出阵阵无名的强烈渴望——

  卷之七  着魔

  句芒,速来。

  弦歌原本在山上打野兔,忽见一少年朝他奔来,嘴里嚷着:「快点快点快点——」不由分说便抓着他的手往山下跑。

  跑到一半,他才慢吞吞意会过来。「你是句芒?」

  少年脚下一顿,奇怪地看他一眼。「你不知道我是谁还乖乖跟着我走?」

  就感受不到对方有什么恶意啊。

  「原来你长这样啊。」头戴花冠,一身的翠绿衣衫,纤细清秀一少年,看上去就是春意盎然,充满朝气。「还挺可爱的。」

  被玩伴认同,句芒开心漾笑,露出两颊可爱的小酒涡。「祝融都笑我娘娘腔。」

  不对,他的外貌现在不是重点!

  「快点,主上有危险。」

  「你主上谁呀?」

  句芒又露出一脸怪异。「岁华神君啊,你不是知道?」

  啊,也对。岁华既是掌管世间流年,那四季之神合该归他管。

  理解过后,他淡淡「喔」了一声。

  「你还真是没心眼。」能够如此心大,也是没谁了,句芒对他这「养尊处优」到极点的脑子深深叹服。

  「想这些干什么?反正岁华就是个扫南天门的小兵,我也不嫌弃他。」

  「……」你才扫南天门,你全家都扫南天门!

  句芒平日怎么玩闹都行,拿他主子说事儿就是不行!他对主上还是十分敬重的。

  「你刚刚说岁华怎么了?」

  「啊,对,主子急令召我,讯号在城南。」

  如今是春神当职,春息满人间,也是句芒法力最强的时候,岁华召将自是召他。不过主子一般不太召唤他们,除非遇到了紧急状况。

  主上如今只剩一缕残魂吊着,实在太弱,若是遇事,怕是应付不来。

  「那还不快点!」话尾甫落,原是被拖着跑的弦歌,瞬间越过他,一溜烟跑得没影儿。

  他们赶来的时候,岁华已然着了人家的道,木然呆坐在地,而那女子欺在他身前,细语呢喃地在他耳畔说着话,素手抚过他微露的铁骨肌肤,姿态甚是挑逗。

  弦歌见景大怒。豆腐都让人给吃光了,是可忍孰不可忍!

  他一掌轰去,女子警觉,衣袂翩翩地翻身而起,闪过一击,一个旋身,欺近他,娇笑道:「你何必如此动怒?他又不是你的。」

  「谁说不是?」就是!岁华是他的,他捡回来,就是他的了,他们魔族处事,就这么简单粗暴。

  「他认了吗?他心里若是不认,你强将他绑在身边,他有一天还是要跑的。」

  弦歌停下攻势,一阵呆。

  「看看我,我就是你最好的借镜。」女人与他四目相视,幻境中,弦歌也回溯了一遍属于惜春的前尘过往。

  女人妖魅地扬笑。「所以,还不如学我,吃了他,他在你肚里,就永远离不开了——」

  弦歌默然无语。

  好一会儿,终于有了反应,一掌击出,轰得她求爷爷告奶奶。

  「我是被你的天真无邪给惊呆了!你他姥姥的不知道我是谁吗?!」是否他平日为魔太过低调?这些魔崽全翻天了,居然敢在太岁头上动土,那些个小小心魔,在他眼里就是小孩儿耍的猴戏。

  他本可一掌拍死她,可好像有谁教过他,得饶人处且饶人,这观念深植在他骨子里,说穿了,这不过就是个为情疯魔的可怜女子。

  那口吐鲜血、瘫倒在地的羸弱身姿,宛如一朵即将凋零的凄艳红花,她身后那男人死死瞪住她,眼神极是愤恨,恨不能将她剥皮拆骨,此情此景令他扬起一丝快意狞笑。却是勾动弦歌的恻隐之心。

  也罢,打女人不厚道。

  就这一转念间的迟疑,女人钻着这空子,赶紧溜了。

  弦歌折回来,探看岁华情况。

  句芒蹲跪在他面前,喊了他几声,岁华懵懵的,神色一片空白,全无反应。

  弦歌靠过来,跟着喊道:「岁华,听得见吗?」

  那双静止的眼珠子动了动,转向弦歌,宛如木偶人被牵了线,循着他的声,凑近他。

  有反应耶!弦歌赶紧再多喊两声,对方于是有了动作,冷不防朝他一扑。

  弦歌被扑倒在地,也无太大惊慌,男人就着他露出的颈侧,张口便是一咬,那一咬力道颇重,渗出血丝。

  吃下肚,就是你的了。

  入了魔的神智,唯有此一念想。

  于是张口,开始啃食起来。

  句芒大惊,意欲拦阻,弦歌腾出手,冲他挥了挥。

  「让他咬。」无论人或神,都是一样的,着了魔后,唯有满足其欲求,方能自心魔中走出来,否则,他会被困在那只魔所造的幻境中,要么失神要么疯癫。

  就让他咬呗,咬够了、欲望满足了,自然就醒了。

  反正被啃掉几块肉也没啥,只要还留下骨头渣子,总会再长出来的。

  只不过……唉,疼啊疼啊疼啊,你吃相就不能秀气些吗?

  他吃不住疼,哼哼唉唉叫了几声,句芒看得眉毛纠成一团,瞧着都觉一阵肉疼。

  岁华也没真将他撕咬得血肉模糊,听到他吃疼的哼吟声,身子略微震颤,便松了口。朝那渗血处舔了舔,再下口时,力道缓了许多,一小口、一小口慢慢啃,有时用舔的,尝尝味。

  怎么突然觉得……这氛围变得怪怪的……

  句芒摸摸莫名臊热的颊,干干地说:「要不……你们慢慢玩儿,我出去转转。」

  走时,还贴心地替他们掩好门。

  这一啃,就啃了两个时辰,句芒已经整个城南转悠好几圈,再回来时,岁华正专注地一根一根啃手指头,弦歌衣衫半褪,满身的青紫牙印。

  才啃完上半身而已呀。

  「你们继续,当我没回来。」默默地二度退出屋外。

  一直到夕阳落山,岁华才终于满足欲望,昏睡在他身上,静止不动。

  两人合力将他送回家,弦歌也乏得连根手指头都动不了了。

  让人这么一寸一寸地咬了整日,对方牙口不酸,他也浑身肉疼啊。

  句芒见他这惨状,还贴心地替他拉好被子。

  「到底对你有多强烈的欲望啊……」这全身怕是都啃遍了,无一遗漏吧……

  弦歌掀眸瞧上一眼,没力气回话。便彻彻底底睡死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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