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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试阅] 盘丝《酷吏》(后.宫生还传之七)
candy、果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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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试阅] 盘丝《酷吏》(后.宫生还传之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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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ndy、果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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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31 10:48: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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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13年9月13日
【内容简介】
一开始耳闻她这个酷吏用刑惨无人道的恶行时
他其实并不欣赏她,也不打算与她有任何交集
但不可否认的,她在破案上确实有点能耐
若非为了手中令他十分头疼的案子,他也不会请她帮忙
他原以为她会因为上面要她收敛而藉故推托
没想到她不但爽快答应,甚至还要求最终刑罚由她定夺
随着两人相识,她的智计百出让他心里佩服不已
面对犯人,她的手段凶残得连他一个大男人都心惊
对於受害者,她却是那麽有耐心又慈爱
如果说她偏走邪道,她可是正义凛然,判案大快人心
如果说她出身卑微,她又是一身铁骨铮铮,极为傲气
教他的目光开始追随着她,更想跨越友情的界线……
(一)
这年冬天不平静。
距离盛辉皇朝首都西南约三百里处,有一座名曰宜县的小县城。宜县在前两年迎来了一名新知县,与一名女知县。比起知县是女人这点,更为人以充谈资的是,这知县是出了名的酷吏!
这名知县姓程名盼儿,名字倒是极甜,偏偏每次断案用刑,都让人不由得背上发寒。县民皆对她又爱又恨,爱她判案大快人心,恨她用刑惨无人道。
这年,宜县发生了件大案。
宜县南市上有个卖猪肉的张屠夫,孔武有力,人品不怎麽样,手上倒还宽裕,前些年娶了名卖身葬父之女阮氏为妻。
这阮氏原也是出身书香世家,只因家道中落,才沦落至此。张屠夫娶了阮氏後,对她极为疼爱,却因出身不同,两人话不投机,夫妻感情并不融洽。
阮氏是个有心眼的女子,有什麽不痛快,都藏心里从不明说,逐渐地便将张屠夫恨上了心。
张屠夫是个糙人,只求有妻有子,两人凑合着过日子,哪懂得媳妇那点小心思?两人便这麽过了几年。
这年初,张屠夫发现儿子愈长愈不像自己,逼问之下,才知阮氏给自己戴了绿帽,儿子非自己所出,张屠夫一怒之下掐死了阮氏,更将向来疼爱的儿子杀害後,烹煮来吃。
宜县民风淳朴,这杀人烹屍一事爆发开来,众人皆惊,有人指责张屠夫杀妻烹子太过凶残,也有人说阮氏不守妇道,张家小儿是个杂种,两人都该死。双方意见僵持不下,是以这案子从一开始就特别受到民众注目。
直至今日,张屠夫杀妻烹子案的审训已告终结,是时候该判刑了。
朝廷将判刑、处斩等当作杀鸡儆猴的手段,因此每次判刑,都会有民众围看,愈是大案、悬案、惨案,愈是人多。
这日,县官程盼儿进入堂中时,早已里一圈、外一圈地围满了人,若不是有所管制,外面还有人想往内挤。
「阮氏不守妇道与人私通,你夫妻二人恩义已尽,依我朝法律,此案可减罚两等,发配南荒,然……」程盼儿音量不大,咬字倒是清晰,将判决说得明白,这「然」字略一沉吟,便将众人的心都吊到了嗓子眼。
「男子与妇人私通生子,依律只需赔款便可赎回,那小儿既是阮氏与人通奸所生,非你所出,你便不能决定他的生死,看在你其情可悯,本官不判你死罪,可你杀人吃肉一案不得不严判,以儆效尤。」
程盼儿顿了顿,堂中静得像根针掉地上都能听见。
「你既喜吃人肉,本官便让你嚐嚐滋味。」程盼儿面色苍白,穿着朝服坐在座上的模样,恍惚间竟像白无常索命而来。
她以同样白皙的手执起令牌丢落於地,「来人啊,从今日起,每日由犯人身上片下肉片,用白水煮给他吃,记得片得仔细点,别让人家说我们这儿的刀工比三条街外那家『一口涮』差。」
众人听得这刑罚,莫不面色如灰。
程盼儿冷声道:「那小儿约莫少了十斤重,你什麽时候吃完十斤,便什麽时候出发吧!」
惊堂木一拍,「退堂。」
(二)
☆☆☆ ☆☆☆ ☆☆☆
在中土这块大地上,流转过数个皇朝,其中盛辉皇朝算得上是最为强盛的几个皇朝之一。盛辉皇朝国强民富,在这数百年的昌盛中有一段时光,其男女平权达到了有史以来的最高峰。
这是个女皇统治的年代。
被後世称为锦文帝的女皇原是太子第五个女儿,太子平庸无能,当了四十年太子也没太大作为,对於政治的敏锐、权利的争斗皆不擅长,几次生死交关,都是当年的锦文帝──安国公主陈宇治献计才得以保全。
前代夺嫡之争斗得可凶了!
抄家灭族的臣子不算,光皇族就死了将近数十人。锦文帝手上就沾过许多鲜血,有兄弟的,也有叔侄的。
先帝薨毙时,太子并没有「活着」的儿子,这对他而言是个硬伤,所幸他有掌握实权的安国公主,旁的人就算不满,也是敢怒不敢言,顺利即位成为後世所称的锦惠帝。
锦惠帝当不了三日,就禅位成了太上皇,终日只知吃喝玩乐,锦文帝以终生不婚、不留子嗣为代价登上皇位,并立誓若锦惠帝终生无子,她便要由皇族中择一继承大统。
皇位之於安国公主来说易如反掌,其实她大可不必如此。後世之人议论纷纷,但终究没个定论,倒是女皇锦文帝终其一生在位三十年,丰功伟业多不胜数,留为後世无数佳话。
锦文帝登基後,改年号建功。建功二年,盛辉皇朝举办了第一次女性科举,考试题目、录用标准一律比照男性,当年女科探花袭非然、女科榜眼程盼儿、女科状元……从缺。
☆☆☆ ☆☆☆ ☆☆☆
盛辉皇朝首都京城有四条大街,将城中分为四个区块,每个区域中各有各的市集。西区大街大都是一般平民消费的地方,这里卖的东西质量一般,价格公道,城中大部分的人都爱到这里消费,是以由早到晚人声顶沸,好不热闹。
盛辉皇朝首都治安良好,便是女子上街也不奇怪,唯独女子独自上街需以男装示人。这不成文的规矩也不知是从何开始,後来居然蔚为风潮,即使不是独自上街,也经常见女子做公子的打扮。
街角缓缓行来一人,那是名年约二十来岁的女子,脸是雪的白,发是墨的黑,宽大的男装虽掩去了几分娇媚,却不容错认她的性别。
那人便是第一届女科榜眼──程盼儿。
程盼儿身量较一般女子稍高,容貌好不好看,旁人着实说不出个准,诚然她五官端正,但众人见到她第一眼注意到的,全是那太过苍白的肤色。
她很白,白得近乎透明,白得隐约发青,双唇更是淡得几乎没有血色,寒碜得教人背上发毛,难以多看一眼。
这样一张不带人气的脸到了七月半,即使不到天黑也能上街吓人,谁又能好好看清她究竟生得是俊是丑?
程盼儿踏进街上一间药房,「掌柜,抓药。」
她的声音比一般女子略微低哑一些,讲起话来发声少,气音多,鬼气鬼气的,庆幸咬字清晰,不难听懂。
掌柜见是她来了,连忙迎上前来。
这姑娘才搬来四、五个月,每个月都上门拿抓一、两次药,掌柜第一次见到这位过於白皙的女子时,着实被吓了一大跳,幸好他病人见得多了,总是较旁人见多识广些,多看个两三次,便也就习惯了。
「程姑娘,你来了,都跟往常一样吗?」掌柜在柜台上铺上药纸问道。
这位程姑娘每次过来拿的药都相同,几帖温补药方外加二两膨大海,只有一次多要了一份治风寒的药材。
说实话,就她那张平时都比重病之人还要惨白的脸,她不说,他还真没看出她得了风寒。
「掌柜上次送我半两清音丸,着实好用,给我包四两吧。」程盼儿提着气,以丹田发音,尽可能让自己讲话咬字清晰些。
众人只知她鲜言少语,说话怪异,像是舍不得喉咙多用一分力,哪知她嗓子早已毁去,一稍用力,便有如火灼,如今全靠丹田发音。
买过了药,程盼儿告辞离去。路过一间饭馆时,香气扑面而来,一回头,一只只烧得澄亮通红、油汁直滴的烧鸭就挂在梁下。
程盼儿忍不住咽了咽口水。
以前跟着戏班子唱戏时,日子清苦,练戏练得再累,都只有烧白菜吃,唯一能吃到肉的机会,是去大户人家唱戏,唱得老爷夫人高兴时,偶尔会赏他们些吃剩的残羹冷炙,那是他们少数能沾到油荤的时候。
她从小在戏班子长大,也不怪班主为何如此小气,一整个班子,十几二十张嘴要喂饱,着实不容易,还有各项杂支都大,多点钱傍身,总是不会有错。
程盼儿特爱吃鸭,以前她小,班子里的人都疼她,只要拿到鸭肉,大都是让给她。想起那些人,程盼儿眼神柔和了些。
她伸手摸摸怀里的荷包。薄是薄了点,要吃块烧鸭还是行的,只是自她重伤後,伤了身底,家里的人就不让她吃鸭了,说是鸭肉太毒,她不能吃。
她看着那肥滋滋的鸭,闻着香喷喷的香气,着实馋得不得了!
店家见她盯着鸭肉不放,双眼似有青光闪烁,心中感到奇怪,便提声问道:「这位女公子,全京城最好吃的挂炉烤鸭就我们这间,老师傅三十年手艺的,女公子要不要来一份?」
程盼儿馋得受不了,心一横,踏进店里,「就来碗烧鸭饭。」
大不了吃完,嘴擦乾净些,别让邓伯知道就好。
☆☆☆ ☆☆☆ ☆☆☆
这厢,程盼儿在饭馆大堂里啃着几年没吃过的烧鸭,一边急得狼吞虎咽,一边又舍不得太快吃完,一口鸭肉在嘴里嚼得都快化成泥了才肯吞下。
那厢,就在饭馆对面,西大街最好的酒楼知味斋二楼包厢,坐了一圈襦衫男子,谈得口沫横飞,气愤不已……
(三)
「什麽女科?我呸!是女人,就要乖乖在家里生孩子,跟人家考什麽科举?」一个蓝衫男人怒气冲冲地道。
「杜兄,那也要那女人嫁得出去才行啊,那女人据说之前还是个戏子呢。」穿红衫的男子冷冷地道。
所谓婊子无情,戏子无义,戏子这行当可是与乞丐、妓女合称下三滥!也怪不得他们这些自幼念圣贤书的文人不齿。红衫男子心想。
这知味斋包厢里的七名男子,便是与女科第一届同场考试的学生。刚才穿蓝衫的叫杜彦博,红衣的是高世昌,除此之外还有陈家庆、袁以玄、林哲维、黄仰纶、孙潜等人。
「谁说的?这女科倒也有些用处。」林哲维笑道:「这袭家千金不正因此才当上了容太妃吗?」
说到这,众人不由得相视暧昧一笑。
第一届女科探花袭非然是肖阳袭家的千金,这肖阳袭家说是世家,其实已经没落,族中子弟几十年没有人在试场中取得好成绩,没想到睽违数十年之後,居然是被一个女子高中探花,光耀门楣。
说到这袭非然,不只出身世家,知书达礼,甚至还是一名相当美丽的女子,皇上设宴祝贺当届进士时,一眼就被前来凑热闹的太上皇看上,一天的官都没做,就先当上了太妃。
若女子考科举只是想在身上加个才名好攀高枝,他们倒是不怎麽在意,哪像那个程盼儿,硬生生就挤掉了一个位置,看着真教人碍眼。
其实这届女科最後共有十来人出仕官职,只是成绩不如程盼儿抢眼,也就不那麽引人注目。此外这些人还极度团结,彼此通气,想要对付她们还真不好办,反倒是程盼儿始终都是一个人──就连女科出身的人,也看不起她曾是个戏子,因此拿她下手最是容易。
「咳咳。」杜彦博假意咳了两声,「容太妃已经入宫,不是我们可以随意谈论的,我们此次集会完全是为了那个姓程的!绝不能让那个心狠手辣的恶毒女人再嚣张下去。」
「是啊,我们都是同窗,应该炮口一致对外,让那个女人那麽得意,对大家一点好处也没有。」陈家庆应声道。
他们是同届考生,不论长幼,皆算是同窗。
「那麽大家说这件事该如何是好呢?」袁以玄问。
「我倒是有一计。」黄仰纶悄声道:「我听说圣上已经对程盼儿手段恶毒这件事颇有微词,若是能够让她再……」
说着,声音就收了起来。
「你们看我做什麽?」孙潜眉头一皱。
「孙兄,你不正在刑部做事吗?」高世昌问道。
孙潜眉头更紧了些。
全然不知对面楼上有人正合谋着陷害自己,程盼儿吃得满嘴油光。店家被她这全然不顾形象的吃相骇住了,见她如此捧场,便在吃空了鸭肉的饭上再浇了一大勺烧鸭汁。
程盼儿投给店家一个感激的目光,捧起大碗就口扒起鸭汁饭,大口大口嚼着充满肉香的大白饭。
☆☆☆ ☆☆☆ ☆☆☆
当孙潜来到程盼儿的官邸时,乍一眼还以为自己来到了废墟。
官员在京城中任职时,只要是正职的职位,都会配有官邸以供使用,当然,官员在使用的同时,也需负起维护的责任,能把自己的官邸搞成这副模样,还真是……奇葩。
书香世家出身的孙潜说不出难听的字眼,憋了半晌才想到这个词。想起自己过来的目的,他掸掸身上不存在的灰尘,上前敲了两下门。
门过了许久都没人来开,孙潜想着奇怪,又多敲两下。
「来了来了,谁啊?」一道苍老的声音由远而近,呀的一声拉开了门。
门後探出个须发灰白的老人家,老人家一见到孙潜,眉头就皱了起来,衬得他那张原本就皱的脸更显皱。
老人家一开口,就是一句口气极差的,「你干嘛?」
孙潜心里想着,这人怎麽这般无礼?但他仍是拱了拱手,「在下孙潜,日前上过拜帖求见程大人。」
邓伯冷声说了「不见」,就砰的关上门。
名副其实的闭门羹让孙潜整个人呆住了。
这程盼儿自己名声差,调教出来的下人一样没规矩!孙潜心中暗想着再也不要来了!
原本他就不打算与这个女人有什麽关系,若不是同侪们逼他过来,他才不会来找这个人,如今吃了这道闭门羹,正好以後都不必往来。
孙潜想着便要走,一转身,身後大门又呀的一声开了。
「孙大人。」一声轻缓却清晰的呼唤在身後响起。
目前正值夏季,这一声呼唤却让孙潜背上寒毛根根竖起,孙潜转过身,一见到程盼儿那张惨白惨白的脸,不只寒毛,连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两人同在刑部做事,虽然负责的部分不同,也不至於没打过照面,只是这麽近的距离之下乍见到这张白如生宣的脸,还真教人怪别扭的。
平时不做亏心事,夜半敲门心不惊。
心若冰清,天塌不惊,心无挂罣,无有恐怖。
做完心理建设之後,孙潜道:「日前在下曾递上拜帖,有事与程大人相商,不知程大人可还记得?」
「孙大人,进来说话吧。」程盼儿侧身让路。
孙潜随着她一路往里面进去,见院中虽然残破,倒还算乾净整齐,只是她好歹是个官,怎麽就这点门面……
孙潜正暗自腹诽,程盼儿已经说道:「下官寒舍简陋,孙大人莫怪。」
他们两人同是刑部官员,但孙潜较程盼儿早一届,官职也较大一些,两人虽不同细部,可孙潜算是程盼儿的上司。
「程大人客气。」
两人进了厅堂,孙潜只觉一股药香迎面而来,淡淡的倒不难闻,只是若闭上眼睛,还以为自己走进了药舖。
「孙大人请坐。」程盼儿一礼,让孙潜先坐下之後,自己才坐下。
邓伯上来给两人上了茶。
程盼儿拱手道:「请用,家中只有粗茶,孙大人莫怪。」
「哪里。」天气炎热,孙潜正渴着,回过礼端起茶盅抿上一口,茶水一入口,孙潜便僵住身子,揭开茶盖一看,全是茶沫子。
这茶已经不是粗不粗的问题了吧!要知道这茶沫子一般人都是拿来擦地,要不就是洗碗用的,有人会拿这种东西请人喝吗?
孙潜正要发怒,却听得耳边一句,「茶……不合口味吗?下官阮囊羞涩,让孙大人见笑了。」
见程盼儿一脸歉然,孙潜气也消去大半。
是了,若非阮囊羞涩,谁会喝茶沫子?还有这残破的院落、不尽职的奴仆……看来是真穷没错。
虽然不懂程盼儿家中人口简单,朝廷给的俸禄也该够用,为何会贫穷至此?孙潜向来文雅,就算有如此疑问,也只能体贴地不再多言。
「咳咳。」孙潜轻咳两声,「在下不是来喝茶的,是有件要事与程大人相商。」
「孙大人请说。」
「近日京中出现采花大盗之事,不知程大人是否听说了?」
盛辉皇朝首都治安向来良好,前几个月却发生了采花大盗夜袭女子的案件。一开始刑部以为只是偶发事件,并未多加张扬,哪知後来竟接二连三的发生,至今已经有五名受害者,其中两人意图自尽,一人被救,一人死亡。
程盼儿脸色一正,面上笑意先去三分,一张脸愈发寒人,「莫非这案子如今是孙大人负责?」
(四)
程盼儿是榜眼出身。榜眼依例原该是正七品的翰林院编修,然而她却被外派去他县,当了个同为七品的知县。远调京城虽有贬意,亦不乏历练之意。
该说是不负所望吗?程盼儿在当知县的几年里,是混出了点名声,只是这名声真不怎麽好听,让原本对她有些期待的锦文帝一阵好气,之後便将人调回京中,直接丢进了刑部,担任一个七品闲职。
同样是七品调动,由外地调回京城,本该是升迁,可哪有人历练完回来,官品还是不升不降?这不摆明了要冷冻她?
更何况在刑部所任闲职,与她之前历练毫不相关,更是明明白白地在警告她,上面对她的「恶行」有所不满,要她改改,是以她如今只知这件案子的负责人已经换到第三任,还不知是谁接任。
「正是在下。」孙潜一拱手。
「孙大人此次前来……」
「上面命令在下一个月内破案,如今已过去十余日,仍未有所斩获,想请程大人助在下一臂之力。」孙潜道。
上面确实对程盼儿的用刑手段颇有微词,但孙潜查过她办的几个案子,不可否认她在破案上确实有点能耐。
如今他手上这个山芋极度烫手,前两位前辈都被烧得不轻,就连他也可以说是被上司赶鸭子上架地推出来负责。
为了这个案子,孙潜这阵子头疼得厉害,并不想去插脚他人对她的不满,可又想到或许她能在此案上帮上一帮,这才硬着头皮前来请她相助。
程盼儿没有回话,站起身背着手沉吟了一会。
孙潜知道她有所考量,也不催她,这事她能帮便好,不帮,他也有理由去推拒杜彦博他们。
程盼儿背着手走到门前望了望天,好一会儿才沉声道:「孙大人可知道下官目前的处境?」
上头明显是要她收敛,若她再多管闲事,都不知道下次会不会被调去太常寺收心养性。
「此事你知我知,定不让程大人为难。」虽然此举与杜彦博他们的原意有所不同,但事有轻重之分,若她真能帮上忙,他就是为她担待一些,也未尝不可。
「下官想向孙大人讨一个承诺。」
「程大人请说。」
「若下官在此案中立下汗马之劳……」程盼儿回过头来,白玉脸庞寒光闪闪,更衬得乌眸中一片肃杀,她开口森冷,一句「最终刑罚,由我定夺」,竟是连谦称都不用了。
孙潜倏地胸口一紧,被她震慑得半晌都说不出话来。
☆☆☆ ☆☆☆ ☆☆☆
送走孙潜之後,程盼儿坐在位子上抿着那早已凉透的茶。
邓伯上来收了孙潜的茶盅,「姑娘,你胃寒,茶得少喝。」
「邓伯。」程盼儿敛着眉眼低头喝茶。
「姑娘。」邓伯手捧茶盅,眉低目顺。
「邓伯为何丢我拜帖?」
「姑娘何必明知故问?」
程盼儿幽幽叹了口气,抬起头来,「邓伯,我从未将你当成下人,你有话何不直说?」
程盼儿自幼便是一名孤女,被戏班子「环琅」收留。邓伯以前是戏班里的琴师,也是负责整理与保存戏本的人,是班子里少数两三个识得字的人,程盼儿的名字就是他取的。
邓伯虽然识字,却不是什麽文才深厚之人,这「盼儿」的名字也不过是出自戏剧「救风尘」的女主角赵盼儿。邓伯不会什麽四书五经,他只会戏文,只因见这赵盼儿虽是妓女出身,却有侠义之情,才将程盼儿取了这个名字,说穿了,到底也只是个妓女的名字。
然而邓伯对程盼儿的疼爱却是千真万确!
小时候是邓伯带着她看戏文一个一个认字,把着她的手一个一个写过,否则她哪有今日?是以两人虽然无父女之名,却情同父女。
邓伯丝毫不惧,与她对视,「姑娘,那就是头白眼狼,姑娘又何必与狼为伍?」
☆☆☆ ☆☆☆ ☆☆☆
说来,荒唐。
多年前有个女戏子,年纪轻轻便名动艺界。一日救下一名重病书生,两人日久生情,书生决心要娶女戏子为妻,两人私定终生。
书生痊癒後上京赶考,希望可以高中之後再回乡通报父母与女戏子间的婚事,没想到就此一去不回。
女戏子抱着一丝希望上京找书生,发觉书生已经中举,上门求见,书生说自己尚未娶妻,人都没见,便让下人将女戏子拉上衙门。
书生同乡证实书生并未成亲,官府判女戏子诬赖,大打五十大板!女戏子边挨打,边大骂书生无情无义,被刑官一脚踢在咽喉上。
那五十大板又重又响,就是男人也难以承受。
女戏子被打完後大病一场,几度弥留,也亏女戏子从小练功练得勤,身子底较常人好上不只一般两般,这才得以保全一命,可惜咽喉受伤过重,一副金嗓就此毁去。
女戏子认为是自己人微言轻,决心要报此大仇,正巧朝廷首次开放女性科考。女戏子咬牙苦读,终於考上,却发觉书生因故早就失去两人相知相守的记忆……
☆☆☆ ☆☆☆ ☆☆☆
说是人生如戏,戏如人生,然这世上许多事,有时真是比戏更加荒谬!
「邓伯,我喜欢的人不是白眼狼,我喜欢的人是堂堂正正的男子汉。」程盼儿轻轻叹道。
这个年头哪有人肯娶戏子为妻?盛辉皇朝为了管理人民,将人民的户籍与婚姻相绑,户律与婚律都明明白白写着对戏子的不公,就连她也不肯为了嫁他而害了他,是他在月下拉了她的手,指天发誓此生非她莫娶……
「那你还……」一讲起那人,邓伯的气就不打一处来。
「邓伯,你还不懂吗?」程盼儿无奈地一叹,「他早就不是我的『洋哥』了,当他忘了我的同时,他就已经是个陌生人了。」
她喜欢的人表字容洋,她向来喜欢喊他「洋哥」。
邓伯冷哼一声,「哪有那麽巧,说忘就忘是这麽容易的事吗?还不知道是真忘还是假忘。」
「我演了十多年的戏,邓伯,你也看了几十年的戏,是真是假,还瞒得过我们两个老戏精吗?」程盼儿反问。
邓伯无语,他的确无法反驳。当年那个笑得一口白牙的少年,若说他对程盼儿的喜爱有半分虚假,整个环琅的人都不会信。
「姑娘……」邓伯叹了口气。
他不就是心疼她吗?
「别说了,他已经忘了一切,就算你们能证实我确实有恩於他,又怎能证明他当初曾向我求亲?此时提起这件事,只会让人觉得我挟恩要胁。」程盼儿从怀里捏出一颗清音丸含入口中,「他既然已经忘了,便不再是当初与我情投意合之人,上天既然安排他遗忘,便代表我与他有缘无分。」
她这一生前二十年都是跟着戏班走南闯北,别的不敢说,见识还真比一些一辈子没出过远门的人广得多。
失忆这种毛病,她不是没在别的地方看过听过,犯这毛病的人有些几天就想起来了,也有人一辈子想不起来。
得知他失去那段记忆之後,她就决定了,她不想把一生压在等待一个不知何时才能回复记忆的男人身上,也不想用已经被遗忘的「过去」束缚对方。
除了司马相如与卓文君,谁敢大声说自己为了爱成婚?
她敢!
她程盼儿是何其有幸,能在这茫茫人海中爱与被爱,然而她又是如何不幸,她与所爱的人没有缘分。
这不是谁的错,这是天意,是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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