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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试阅] 陈毓华《砸锅卖铁养王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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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25 16:4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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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14年10月29日
【内容简介】
若非遇到意外,他这个王爷怎会沦落到要一个粗鄙村妇来养他?
可这女人明明断了气,再醒来不仅对重伤的他极好,还换了颗脑袋──
从不识字变得能写会算,甚至莫名有了木工和漆雕的绝妙手艺,
不记得怎麽生火和烧水,却能弄出什麽浓汤和蛋包饭之类的怪吃食给他尝鲜,
嘴里说着女人要有经济自主权的怪话,接着便无耻的把他的银子全拿走,
然而她为了让他住得舒适,整得破房子焕然一新,又亲手替他做摇椅;
不但帮虚弱的他擦身喂饭修指甲,还找大夫治病、省下吃食给他熬药膳;
她卖力工作的娇小身影让他怜惜,伤痕累累的双手令他心疼,
且她的眼神乾净、举止坦荡,见他这般落魄仍不离不弃、真心相待,
於是他放下对她的戒备,直想躲在乡下与她做对平凡的甜蜜夫妻,
因此在身体复原後,不曾照顾过女人的他,努力学着讨她欢心,
背着脚伤的她回家,为她开铺子的计画奔波,更当掉了他的玉雕筹钱,
他下定决心只与她共度一生,无论贫富贵贱都要将她护在掌心,
不料他的身分意外曝光後,她却死也不肯跟他回去过好日子……
第一章 夫君病殃殃
糊里糊涂的也不知道昏睡了几天,这身体好像哪里出了问题,一个劲的觉得力不从心,想醒却醒不过来,只想放任自己继续睡下去,脑子里全是乱七八糟的影像和不连贯的片段。
直到她被膀胱饱涨的尿意给逼醒,终於肯睁开眼睛,急着想起身解决生理需求。
她起得急,哪知道身体好像不是自己的般又重又沉,完全不听使唤,头晕目眩,什麽也没能看清楚,一个重心没稳住,哎哟一声,倒栽葱般的摔下炕床。
背上火辣辣的痛,眼冒金星,她龇牙咧嘴的呻吟出声。
嘴巴还没能阖起来,扬眼看去,下一刻就惊得小心肝跳了好几下。
男人
眼前这把歪脚椅上面居然坐了个男人,那男人正斜着眼睨她,眼对眼,谈不上什麽善意的目光。
那男人面色青白、形容枯槁,衣着脏污,看起来好几日没有梳洗,如同大病一场,缺人照料的样子。
哪来的男人?一身破烂,比街友还不如,看起来还阴森森的。
她脑筋有些转不过来,努力想厘清现状,却不怎麽好使,嗓子彷佛卡着东西,呐呐说不出一句话来,放肆打量的眼光更不知道要适可而止。
那男人显然也无意和她说话,瞧着她目瞪口呆的蠢样子,一双利眼里簇着火苗杀向她。
她张嘴想说些什麽,却又不知道从何说起,这个素未谋面的男人怎麽对她怀抱那麽重的敌意?
还有,这是哪?
她绞尽脑汁,终於慢慢想起来,不知道几日前她让一个看不清面目的娘子扶进门时,曾经和他打过照面。
她那时全身痛得很,好像五脏六腑都移了位,又意识到自己穿越了,正惊疑不定,也没能细想,一沾上床就昏睡了过去。
当时他那见鬼的表情,虽然只是一闪而过,可任何一个男人,无论俊帅美丑,要是打照面就给那种表情,都会把女子的自尊打击得丁点不剩。
她摸了摸脸,她这张脸有那麽不能见人吗?
还是他们之间有过节?譬如她问候过他的爸妈之类的。
基本上她是不会那麽粗鲁的,除非他惹火了她。
第一眼,他见她像见鬼,第二眼,想把她砍了重练。
他们有什麽不共戴天的深仇大恨吗?
还是她刚醒过来,眼神不好,一时花了眼?
搞不好喔,自己甫睁眼,看什麽都迷迷糊糊的,误把人家的善意当恶意,把胡瓜当菜瓜也是可能。
摸摸自己的脸蛋手脚,再看看自己的穿着,这副身体身量瘦小,年纪应该只有十五、六岁,过腰的长发,旧短衫,粗布裙,十足的古装扮相,十指虽然细长,但指甲短平,手心有茧,如此不够细致的一双手,看起来不是什麽大小姐的身分,家境也不怎麽样。
她对自己的手没有什麽意见,左右自己从小到大没留长过指甲,因为兴趣和其他女孩子不同也留不住,再摸摸身上,把裙子、裤管和袖口拉高,并没有多余的伤口,最重的伤不过是两个膝盖磕破了皮。
勉强动动手脚,好像没伤到筋骨。
这个身子应该没什麽大毛病,不过这些天的昏睡又是为什麽?
难道是因为用了别人的身体正在适应,还是这麽个小姑娘的身子,就像穿衣服一样,哪可能一穿就合用,总需要洗洗刷刷,等到半新不旧时穿起来才最舒服不是吗?
她是谁?
她叫鱼小闲,大学读的是美术,副修室内设计,毕业後一头投入家具打造,她倾尽从高中到大学全部的积蓄,和志同道合的友人开了一家室内设计工作室,除了为客户规划室内空间,也量身设计家具。
开了公司,这才知道不管麻雀小不小,要花的钱一样如流水,胼手胝足的三人小工作室,每个人都是老板兼打杂的长工,装潢监工、和师傅沟通搏感情是一定要的,除此之外,还得到西门町各处发送广告传单,甚至连客户家的抽水马桶坏了都得去修;晚上就用无限量的咖啡和打不死蟑螂的精神绘图,睡的是工作室的沙发,眼睛睁开看的还是工作室的时钟,一天二十四小时,以公司为家。
这样没日没夜忙下来,铁人仨的小工作室,七年间逐渐扩大成二十几个人的工作团队。
一年年过去,她们的成就让许多同学羡慕不已,可是二十来岁的女人最应该关心的不是恋爱吗?然而一心向着工作的人就算碰见帅哥也没时间经营关系,常常转眼之间,看中意的帅哥已经是别人的菜,只能眼睁睁看着别人出双入对。
有时她也会想,自己的热忱是不是用错地方?
但是知道归知道,从花样年华走到轻熟女,再从轻熟女变成老处女,参加同学会时哪个没携家带眷的?她却是形单影只,苦酒满杯。
一转眼,她都三十出头了,年前拿到一件跨国大案,她绞尽脑汁,终於完稿,要去比稿的途中,她的宾士B200被一辆酒驾的卡车撞成废铁。
这世界上多的是那种只会喊酒後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但是酒精一下肚,脑袋就成浆糊的混蛋!
还她的人生来!
她这个意外死亡的灵魂,钻进因为被两寸高门槛绊倒摔死的原主身体……
把蛛丝马迹综合起来,她虽然不是柯南,也拼凑出一个不太离谱的结果。
天下事无奇不有,有吃麻糬噎死、吃太饱撑死,有不出门被天上掉下来的飞机砸死等等各种怪异的死法,但被门槛绊倒而摔死,谁知道这样也能死人……
她身体的原主应该就是这麽摔死的。
她从来没想离开只靠一根手指头滑一滑,就能买遍心里想要东西的便利世界,穿越这种流行,她压根不想跟从。
这就叫莫非定律吗?
事情往往会向你所想到的不好的方向发展。
她以为自己死後会像佛教说的过程那样,让阎王数一数她在阳间的是非善恶,然後过奈何桥,喝孟婆汤,跟着被丢去投胎转世,重新再来。
可是这些事都没发生。
她再不愿意,合该是她这没有喝过孟婆汤的灵魂占了人家便宜,借屍还魂了,感觉像一出不知道要怎麽说才好的黑色喜剧。
这身子除了小一点,瘦了点,四肢齐全,没聋没哑没傻,她无法选择要还是不要,既然没有任何选择,也只能走一步算一步了。
「这位大哥,我叫鱼小闲,鱼就是水里游来游去的鱼,闲呢就是很闲的那个闲,你呢?我的意思是……嗯,你知道……我是谁吗?」她咳了咳,站起身,拍拍看不见的灰尘。
她想既然这男人和她同在一间屋子里,总该知道现在的自己究竟是个什麽身分。
糟,她动作一顿,她太快把自己本名说出来了……然而男人却没有太大的反应,或许原主跟她同名同姓吧。
这男人自从刚开始那一眼,就没有费心在她身上多投注过目光,她的问话就像丢进空气里,毫无反应。
她这是对牛弹琴,还是表达出了问题?难不成他听不懂她的话……她不会来到语言不通的地方吧?「又或者我们是亲人?你……是我大哥?还是爹?」
他原来应该有副高大的身材,可是现在苍白瘦弱、面颊凹陷、脸色发青,几乎瘦脱了形,又脏又破的衣服穿在他身上就像挂在衣架上的一块抹布,看起来虚弱不堪、摇摇欲坠,鱼小闲觉得自己一根手指就能把他戳倒在地。
她对男人的年纪没概念,实在不好猜,再说这年头的人不都早婚,他能有她这种年纪的女儿也不是不可能,是吧?
男人终於转过头来看她,看了有两秒钟那麽久,眼睛黑不见底,神情既不灵活也不明亮,像一潭死水,他的唇看似有些忍不住的开阖,却在几度张阖後,重新紧紧抿起。
她忍不住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好啦好啦,算她说错话好不好,虽然他什麽都没表示,可他那目光像冰刀子,彷佛能杀人,一看也知道他不喜欢当人家的爹,哼,明明看起来有点臭老……
不是哥哥,不是老爹,难道……她摇头,觉得匪夷所思,像被雷打到,抖簌簌的指头差点戳到他的门面。
「该不会……我们是夫……妻吧?」
男人浓密的睫毛下,藏着天生泛着寒意的眼睛,如果说刚刚的表情只是凝了一层寒霜,这会儿看似恨不得一拳把自己打飞了。
他这是什麽意思?
不屑还是认同?是或不是?
她有心要说些什麽,却觉得喉头被什麽东西堵住,让人几欲窒息。「你干麽瞪我,我也不想这麽想,同一个屋檐下,你有比较好的答案就说啊?」
夫妻……这是她能想像到最悲摧的答案了。
他眼睫渐掩,把头撇开。
这人要不惜字如金,不懂待人接物,要不就是个哑巴。鱼小闲一想到这里,心里冰凉,差点没闭过气去。
一只看似随时都会嗝屁挂点的破病鸡,还是个哑巴,她虽然没想过自己将来的伴侣会像都敏俊教授一样优秀,可至少要待她好,起码要能说话吧,眼前这男人……鱼小闲一整个无言,忍不住替自己哀悼,有好一阵子郁闷消沉得说不出话来。
惊悚一,她穿越了!
惊悚二,她是个有夫之妇!
惊悚三,丈夫是个哑子兼病秧子!
惊悚四,她环顾周遭,这个所谓的家,穷得连小偷都不会来光顾。
她这是好命还是歹命?
应该死於车祸的自己穿过来後有了新生命,老天却给了她一个又病又哑的老公,老公她很缺没错,却不该是这样子的……
天将降大任於斯人也,必先苦其心智,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她只能把孟子的〈告天下〉给默念了一段,安慰自己。
呜呜……她如果默念一百遍心经还是金刚经可不可以不要给她这麽多惊悚?
她胆子小,真的不看恐怖片的。
因为打击过度,她也忘了自己尿急这件事,缩回炕床上,逼着自己入睡,哪知道她醒了又睡,睡了又醒,这个家、那个人,该在那的都还在那,位置半分都没有移动,她就知道自己得在这里待下去了。
好女人能屈能伸,所谓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既然她挑来挑去、挑到一个卖龙眼的,退货?能吗?
肯定没门。
无论如何,命是上天给的,路是自己走的,这一世,她会非常珍惜,好好的过下去,所以要想好好的活着,就要学会适应环境,无论是家中一穷二白,还是有夫之妇的身分……她也只能淡定接受。
不是她的心理素质强健、勇者无敌,或许她可以拍拍屁股一走了之,跨出这道门便是新世界,可是在古代,这种历史书还是连续剧里才能得见的年代,这种两眼一抹黑,对外一概不知的世界,她能去哪?
好吧,起码这房子破归破,还有个屋顶遮风避雨,一走出去,只有当乞丐婆、叫化子的分,就她这身量,一不小心还会被拍花子的当成娃儿给拍去卖了。
且她这穿越过来的路人甲口袋空空,下一顿饭在哪里都成问题,前进不能,後退无路,能不认命吗?
不,谁安排自己穿越过来的不重要,穿到怎样的身子,给什麽样的待遇也不重要,端看她做了什麽才是最要紧的!
既然对这个世界一无所知,那也不要紧,最妥善、最直接的办法就是重新振作,把自己归零,小心翼翼踏出第一步再说。
她咽了咽口水,再度对把她当隐形人的男人伸出友谊的手,「既然我们住在一起,总不能喂来喂去的叫你,你叫什麽名字?不能说话的话,你识字吗?」
不是看不起他,根据她那些微薄的历史知识,这些古早年代的人因为教育不普及,很多人大字不识一个,连自己的名字也不会写,文盲到处都是。
他对她的手依然视若无睹。
她讪讪的缩回自己的手。
目光移到桌上,她想从水壶里倒点水让他沾着写在桌上,没想到那水壶底下有一个破洞,一滴水也没有。
男人瞧着她一脸备受打击的模样,他莫名觉得心里解气了许多,哆嗦的伸出手,在桌面上写了「田十四」三个字。
「田十四,嗯,好记又好写,你爹娘对你真好,要是给你取个『龘』字,三条龙在天上飞,你签名的时候速度肯定没有人家快,凡事落後,不把你爹恨上一遍才怪!」
他眼睫轻扬,瞪人。
好嘛,又犯他的忌讳了,这人真难相处!
这年头毕竟不是她习惯了的那个可以穿人字拖出国,嫌整理头发麻烦,可以剃光头趴趴走,人家还会竖起大拇指喊酷做自己,任性自由年代的世界;这里是重视封建礼法人伦、身为女子要谨小慎微,最好闭嘴不要有意见,也不需要你的意见,安安静静活着就好了的古早年代。
身为女子便生来低人一等,这种观念,恕她不能认同,她只承认自己缺乏说冷笑话的本事,既然他不欣赏,只能说他没眼光。
既然非得住下来,她就不得不好好的打量打量这间土胚房了,这房子一眼就能看透,左右横竖两个隔间,卧室和堂屋是共用的,客人进门後就一点隐私也没有;家具只有一桌一椅,木头连清漆也没有;炕床上一床破被子,里头的棉花又沉又重,一点也不暖和,想到她盖着那张被子睡了好几天,腿和脚却还是冰凉的,这到冬天是要怎麽过?
至於灶间,空荡荡的一件什物也没有。
格局「温馨」得很,却是只五脏不全的麻雀。
虽说她打小没了爸妈,被爷爷养大,但她爷爷可是台湾艺术大学古蹟艺术修护学系的教授,也是故宫博物院副院长,生活虽然不是什麽大富大贵,爷孙俩也算过得殷实,她压根没想到自己穿越过来,会穷到这种地步,望着这麽简陋的屋子,顿时欲哭无泪,不知道要说什麽了。
门嘎吱了声,走进来一个身穿青布圆领棉衣裤,一头黑发用一把褪色的铜簪固定,绑着碎花头巾,手提竹篮的少妇,她五官清秀,虽然收拾得格外利索,神情看起来却有些拘谨。
她进门一看,似乎没料到田十四会坐在那,楞了下,但很快回过神来,只是脸上的局促更深了一层。
她朝田十四屈了屈膝,才走上前来,「大妹子,你终於醒了,饿了吧?」
鱼小闲闻到甘薯的香味,本来没有动静的肚子咕咕叫了起来。
少妇牵着呆站着的鱼小闲坐到炕床上,掀开竹篮子的棉布,拿出来一碗香热的甘薯稀饭,自个儿也在炕上与她面对面坐下,用木勺子将稀饭拌了拌。「趁热吃,吃了才有力气。」
鱼小闲接收了这身体的一小部分意识,她呐呐开口,「安……嫂子。」
这安娘子夫家姓安,丈夫被徵召去了战场,几年下来没半点消息,生死不明,膝下只有一个年幼的独子以及和儿子年纪相差两岁的小叔,公婆皆已过世,孤儿寡母又带着小叔,平日就靠安娘子给人做一些针黹过日子。
「那天是嫂子扶我进屋的吧?」
「你还说呢,要不是我正好从你屋前经过,我见你当时带着包袱,莫非是要出远门?不料你太过匆忙,竟就跌了个狗吃屎。」她瞅了眼一动也不动的田十四,没敢对鱼小闲说自己一个女人带着两个孩子生活已经够苦,她明明家里头有个男人,日子却过得比自己这个寡妇还不如……难道她那天是因为捱不住苦日子,想离家?
她想来想去,想了几日,有限的思维里,就得了这麽个答案,可也知道只是自己凭空揣测,所以把这些话全咽进肚子里。
「多谢安嫂子帮我大忙。」
「隔壁邻居互相帮衬,哪说得上谢,太见外了!」
她把已经凉得刚刚好的甘薯稀饭放到鱼小闲手里,鱼小闲心里一热,慢慢张开嘴,一勺一勺的把稀饭吃了个见底。
填饱肚子,鱼小闲觉得元气回来了七八分,果然人是铁,饭是钢,无论如何,没有什麽事比吃饱饭更重要了。
安娘子临走前看了眼这对衣食俱缺、家徒四壁的夫妻,常言说嫁汉嫁汉,穿衣吃饭,这汉子虽然不是游手好闲,但那把身子骨看起来实在亏得很,怎麽也指望不上……
说到底,是要苦了这田家妹子。
安娘子走了,并留下两个窝窝头,没指名要留给谁的,怕是顾及田十四的男人颜面,不好言明。
这个家穷得揭不开锅,屋檐下只有一个又病又残的男人及一个弱女子,想到安娘子孤儿寡母的,日子想必不会太好,还从自己稀少的粮食里腾出一些来分给他们,安娘子这一饭之恩,她会记着,俗话说吃人一口,还人一斗,即便不能像韩信那样一饭千金,一旦自己有了能力,这恩情她一定会回报!
暗暗下定决心,就算鱼小闲对田十四还谈不上有感情,仍是把窝窝头放在他面前,这才发现桌上放着一个脏脏的小包袱。
之前她的心思都放在别处,根本没注意到这包袱。
田十四显然饿狠了,一个窝窝头两口就不见了,看他边吃还眼泛绿光,他到底是有多久没吃东西了?
她没发现当田十四看见她的手指在解包袱时,吃窝窝头的动作慢了半拍。
布包一打开,里面有两块碎银,一只翠玉雕马,那两块碎银大概二两多一点,让她多看两眼的是那匹有着粗壮短腿的玉马,那马儿通体翠绿油亮,一丝杂色也没有,一见便知是珍稀罕贵之物,她仔细一看,发现马背上还驮了一只小猴子,那小猴有鸽蛋大小,色映七彩,一手搔着胳肢窝,两眼活灵活现的看着远处。
她对玉器虽然没有研究,但上辈子那些珍贵的东西看多了,经年累月下来,监赏的眼力总有一些。
「这『马上封侯』是你的?」这喻意一看就知道是男人的东西,而且还是武将才能有的。
她从小到大,只要在爷爷的办公桌边写烦了功课,整个故宫博物院就是她的大游乐场,年纪大上一点後,顺理成章的在里头打工、导览、解说,就连平常不让闲杂人等进去的库房,也因为文物清点进去过那麽几次,她得说不管是柜架上摆的,还是空地上堆着的,工艺之精,数量之多,令人叹为观止。
田十四睨她一眼,那双不见任何波动的眼睛像是汪了些水,有一瞬间亮了下但目光很快又沉了下去,让人揣摩不透他的心思。
这男人从她醒来至今对任何事情都一副万事不关心的样子,对这匹马,态度倒有那麽点不同,这东西珍贵至此,受他看重,也是在理。
她把玉马重新包起来还给田十四,拿出那两块碎银,在手中掂了掂。
「俗话说男人是摇钱树,女人是聚宝盆,男主外,女主内,一个家庭中男人再会赚钱,家里也要有女人会管钱,才能营造和谐幸福的婚姻,再说了,男人有钱就会变坏,所以女人一定要有独立的经济自主权,才不会让男人觉得自己一无是处,总而言之,这家里的银子就归我管了。」
他没应声,但是这会儿比看那只玉马时还要认真的瞅着她直看,眼睁大了些,好像她是他没见过的怪物那样。
鱼小闲说得口乾舌燥,看他两眼瞪着自己,她也不客气的瞪回去,两人大眼瞪小眼的僵在那,有半晌,屋里头安静得连互相的呼吸声都能听见。
最後只见他好像耗尽力气,摇摇晃晃起身,想到炕上去躺下。
只不过这男人走一步就喘,走两步看似眼神已经涣散,走三步就要昏倒,应该是摸索着可以倒上炕床的距离,果然在第三步,他就无声无息的倒了下去。
鱼小闲可从来没想像过这种状况,被他的举动骇了一跳以後,鼓起勇气走上前,食指抵着他的鼻息,看看还有没有在喘气,还好,她这便宜老公还有呼吸。
还好、还好。
往後会如何她不知道,不过,这男人既然占了她老公的名额,那麽,就要对她负责—— 好好的给她活着!
毕竟她对当寡妇一点兴趣也没有!
把田十四的双腿抬上床,再把家里唯一的一张被子给他盖上。
把他安置好,鱼小闲惊喜的发现自己居然有把好力气,这身子看起来娇小,不料力气大得惊人,就算把一个大男人挪来挪去,也简单得要命,想到自己变成神力女超人,她大为欢喜。
田十四摊成了个大字,占据了整个炕床,带茧的大脚丫子露到被子外面,抵住了墙面,有些伸展不开。
他的脚掌很大,十根脚趾却都长了厚茧,或许没有力气清洗自己的缘故,脚上有污垢,指甲有些长,所以看起来不是那麽美观。
她骂了声自己这身体的原主,这当人家妻子的也太过懒惰了,连自己丈夫的指甲也不会处理。
她很想去找剪刀帮他剪掉,但还是忍住了。
还是等他醒来,再提醒他自己处理好了。
第二章 学着过日子
瞧着到处蒙尘的房子,她在灶间找到一根几乎要秃头的笤帚,先把屋子打扫一遍,把能用的东西收拾出来,不能用的则堆起来,屋外有口小井,她生疏的打水洗刷,费了好大一番功夫,房子总算稍微可以见人。
接着她又洗了水缸,来回两趟把家里的水缸装满水,生在只要打开水龙头就有源源不绝的水可以用的现代,别说这种耗费体力的挑水活没做过,她根本没有想喝一口水,都要从挑水这种事开始的概念。
鱼小闲这头忙得脚不沾地,在家里做着女红的安娘子却突然闻到呛鼻的烟味,她用力嗅了嗅,这烟味怎麽越发呛鼻了?
待她跑出来一看,只见隔壁冒出滚滚浓烟,她连忙吩咐儿子俊生在家待着,自己便往田家冲了过去。
她冲进浓烟密布的院子,只见鱼小闲污黑着一张脸,手忙脚乱的边咳边摀着眼睛往外跑,手里还拿着一根胳膊粗的柴火。
「妹子……你这到底是?」这麽大动静在干啥呀?
她哪里知道鱼小闲这个皮囊和肉馅不一样的穿越女别说烧水,就连最基本的生火都不会。
「嫂子,小妹愚笨,只是想烧点水来解渴……小妹对於这些家务一窍不通,还请嫂子教教我。」看见跑来的安娘子,她嘿嘿的笑了笑,露出白牙。
不懂就是不懂,不趁这机会请教,什麽时候才能自己煮一顿饭来吃?当然还是要以不把房子烧了为前提。
安娘子不待她继续说,想想也的确是,她这邻屋原来是个空屋,荒着也没人去住,十几天前这对小夫妻搬入以後,还真没见过屋里的烟囱生过火,邻居那些碎嘴的婆子和婶子也会嘀咕这家人难道不吃不喝,不食人间烟火?到底是不是人呐?
议论归议论,却因为这家人从不与人打交道,横竖得不到反应,一阵风头过去後便失去了兴趣。
这妹子不过一个十几岁的孩子,既然有求於她,这又不碍什麽事,性子直爽的安娘子便一口答应。
「不过……你一个人跑出来,你家那口子可无恙?」
鱼小闲一惊,返身往里面跑,这时浓烟已经散去,炕床上的田十四依旧一如昏倒时,雷打不动,看样子连眼皮子都没掀过。
「没事、没事……看起来不像有事的样子……」看着安娘子似笑非笑的脸,她笑得很尴尬。
家里出事,把夫君扔下自己跑出去,她应该是头一个。
安娘子也没道她一声不是,掏出手绢替鱼小闲细细的抹了脸上的灰渣,「去洗把脸吧,都变成小煤炭了。」
鱼小闲点头,去井里打了水,把一张小脸给洗乾净。
这时屋子的烟雾已经散去,安娘子将鱼小闲拉到灶间,教她用灶灰洗刷锅子,又把灶膛塞得满满的柴火用火筴抽出来,告诉她用玉米杆子做火引子,架上细小枯树枝,敲火石点着,或者用稻禾的乾茎、玉米叶先点着火,再逐渐添加树枝。
安娘子天天过来,鱼小闲从她的嘴里知道,自己身处在一个她所熟知的历史上从来没有听过的白璧皇朝,国都是大都,她们现在所在的村子原来叫连云村,村中男丁在四年前对西戎一役中被徵召为兵丁,这战争一打数年,几个月前虽然有人从镇上传回消息,说战事已经接近尾声,滕王率领的东营大军已经将西戎人赶出漠外八百里,不日就能凯旋回归。
然而,又几个月过去,战事忽陷胶着,不知道问题出在哪里,许多人家也不知自家的男人、孩子是不是还活着?
战争看似离这个小村子很远,但是又休戚相关。
这村子五十几户人家多是老弱妇孺,方圆十里八乡的人谣传这村子风水不佳,尽出寡妇,便戏称这个村子为「寡妇村」,久而久之,大家便忘了原来这村子还有一个很大气的名字。
安娘子的相公也在这批适龄兵丁里,仗一打四年,这四年里公婆去世了,那年还抱在怀里的孩子,如今都能下地了,她每天望星星、望月亮,却望不回自己那不知生死、音讯全无的相公。
鱼小闲听着虽然替安娘子心酸,却也对她的坚强心存敬佩,唯一的儿子俊生体弱,孩子养到七岁看起来好像才五岁大,因为是唯一的命根子,安娘子也不让他出门见人,如珠如宝的顾着,除了照顾孩子,安娘子每日挑水、拾柴、煮食、洗衣,一应杂事都难不倒她,院子前的几垄地毫不浪费的种了萝卜、青菜和甘薯,小叔年纪不够大,女子又种不了庄稼,公婆留下来的十几亩地就佃给附近的陈家种了小麦和芸薹。
鱼小闲深知这些农家活计虽然不能立身,却是活命的本钱,就算万事起头难,她有手有脚,总能过得下去,她还怕了谁不成?
她在安娘子的指点下,去地里刨人家不要的芋头和荸荠,下河捞螺狮,四月的河边和山上的野菜疯长,她把头巾一绑,随着安娘子拔野菜去,婆婆丁、鸡儿肠、苦菜、蕨菜……尤其蕨菜的嫩茎用盐腌过,去了盐分,再放蒜头下去炒,还颇为鲜美。
安娘子把她当成什麽都不懂的妹妹,从头教起,不只带她摘野菜,腌木兰芽、香椿芽,还教她分辨各种豆、瓜,教她如何用黄豆做酱油,用米团做醋,用糠烧饭省柴火……
日子便这样过了下来。
田十四足足在床上睡了三天才睁眼。
他慢慢翻身,还得靠着两只皮包骨的手掌撑着炕床,才能将发冷的身躯和麻木的双脚固定在地板上。
他还以为自己这一倒下去再也醒不过来了。
他身上的毒已经随着呼吸吐纳侵入体内,毒行虽慢,却因为当初延误治疗,加上坠入赣河,在水中浸泡太久,寒气加重了身上的玄毒,即便他上岸後日日以残存的三成内功疗伤祛毒,毒素却已经走至心脉,伤及肺腑和脑子。
这段日子他强行自行祛毒,清早起来便打坐运气,努力打通身上窒碍难行的经脉,好不容易才有小成却累到昏睡不醒,如今虽醒来,但气虚身软,如同废人。
忽然有股味道钻进了鼻子,他闻到一股久违的香气,那是饭菜香。
这屋里怎麽可能有那种味道?
他的视线溜到传来香味的四方木桌上,却和正巧从灶间出来的鱼小闲碰个正着,她手里还端着一盘菜。
鱼小闲没想到这个一睡三天,每天她睡前不忘探一探他还有没有呼吸,要是还有气息,她才会安心就寝的便宜老公会在这时候醒过来。
能醒就是好事。
她把菜放在桌上,转头去招呼他,「十四郎,你醒来的正好,吃饭了!」知道他不能言语,她也不等他回应,转身去灶间打水。
她没能看到田十四脸上精彩绝伦的表情,十四郎……她这是真把自己当成他的妻子了?
鱼小闲掀开灶上的大锅,锅里因为灶下的余温,水还是热的,她用水瓢舀水进脸盆,找了块棉布巾子,然後把脸盆捧到田十四跟前。
「吃饭前,先擦擦手脸吧。」他不知道有多久没洗澡了,不只全身酸臭,衣衫褴褛,头发也是一条条的,要是往路边一站,脚边再搁着破碗,肯定被当成叫化子看待。
叫她对着这样的人一起吃饭,她没胃口。
见他弯不下腰,连拧巾子的力气也看似没有,他这身子看起来比她想像中还要不好,到底是生了什麽病呢?就算手里的钱只有那麽一点,也得分出一些找郎中来瞧瞧。
总之他是没办法自己打理了,她只得伺候他了。
鱼小闲把脸盆放在架子上,拧了巾子,热热的便往田十四的脸上招呼去,他一怔,五指不知不觉握成了拳头,那姿势宛如鱼小闲只要有个异动,他便会出手一般。
但是那暖热从他的脸渗进了四肢,身子生出了暖洋洋的感觉,鱼小闲重复沾水、拧乾,甚至把他的脖子、十指都擦拭了个乾净,为此足足换了两趟水。
他全身顿时舒畅了起来,拳头莫名的松了开来。
鱼小闲把脏水端到外面倒掉,自己又去洗过手,回到房间,把饭桌上的三个菜和陶盆里的地瓜粥全搬到炕床上。
她给田十四舀了一大碗的地瓜粥,挟了凉拌的小黄瓜、水煮地瓜叶,加上她为自己炖的蛋羹,「能自己吃吗?」她在碗里放上勺子,递到他面前。
田十四轻轻的点了头。
他好几日不曾进食,闻着这些家常菜香,简直饿得前胸贴後背。
瞅着他举都举不起来的胳膊,不是鱼小闲不信他,而是这些饭菜都是她辛苦张罗出来的,要是撒了,岂不浪费她辛苦用古灶台煮出来的饭菜。
她想念瓦斯炉、电子锅的方便,但那些日子已经一去不回头,她又没有哆啦A梦的任意门,想也是白想。
经过这些日子,她总算知道什麽叫一饭一食来之不易,在这山多田少,土壤贫瘠的农村里,想穿一件衣服,吃一口饭,都得自己来。
像她和田十四这种缺乏长辈扶持,半点家底也无的人,想过日子,一根针线和菜叶子都不能浪费,才能勉强换来两餐温饱。
这是前世的她完全无法想像,也想像不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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