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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试阅] 有容《谢谢,还能爱你》(等爱大男人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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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2-10-27 23:37:58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出版日期:2012-10-31

【内容简介】
二十岁,他喜欢上一个女孩,喜欢上女孩捡拾相思豆的背影,
女孩说,想看他在订婚宴上穿西装的帅气样子,
他表面淡漠、我行我素,实际上订婚前对自己发了一顿脾气,
他自责:颜德君你再富有又如何?竟病弱到撑不起一套西装!
二十三岁,期间他每年只给远在他国的女孩两张祝福卡片,
这次换她在见他时大发雷霆,指责他压根不喜欢这门婚姻,
她生气,他倒很开心,不枉费他这三年努力治疗、养胖自己,
他终於可以撑起西装安抚她,现在的他有能力许她未来了,
但他不明白为什麽就要过幸福日子,她却不遵守诺言?
为什麽一声不响的回国?为什麽她会发生车祸?
为什麽残忍到让他带着她给的信物对一具冰冷的屍体吊唁?
多年後,他从幼稚的想在每个女孩身上找她的影子中清醒,
接受爷爷安排的相亲,却不料遇到跟她长得一模一样的女人,
更想不到的是,越相处他越觉得,不仅仅只是像而已……

试阅

    楔子

    殡仪馆内设置了一处备极哀荣的灵堂。

    往生者生前最爱的白色蝴蝶兰和黄色跳舞兰铺成花海摆在堂口,在人生的最後一程陪伴她。

    这几天风大,几朵蝴蝶兰和娇弱的跳舞兰被吹得翻飞离枝,在地上翻滚着,停停走走像是欲乘风归,可终究依依不舍。

    案上摆着几样素果和鲜花,从遗照看来,往生者年轻得令人惋惜。

    是的,往生的女孩才十九岁,正是人生最璀璨的开始、最青春美好的年纪。

    传统说法,只要女子在未婚前往生都算早夭,依古礼父母长辈不得送行,甚至移棺火化时,父亲还得手持木棍抽打棺木,斥责其让白发人送黑发人的不孝。

    所以守在灵堂的皆是平辈,少有长辈参与。即使如此,罗家是为宗亲大族,场面并不寂寥冷清,只是家族太大,年轻平辈间彼此生疏,互动不多。

    不过罗家虽算富裕,可灵堂排场还是过於铺张,且现场除了罗氏同宗,到场致意走动的还不乏名人後辈—这得归因於罗家有个豪门中的豪门当姻亲。

    说姻亲似乎太过了,可订了婚的男女,即使後来天人两隔、无缘结亲,勉强也能算有名分。

    时候还早,天色却渐暗,不久即飘下细细雨丝。

    一辆令人侧目的黑色劳斯莱斯停在灵堂不远处,司机随即下车拉开後座车门,一名虎背熊腰、身材高大的男子先行下了车,手脚俐落的撑起一把黑伞,接着一名身着黑色西服的高瘦年轻男子才步下车。

    年轻男子身形单薄高 ,墨镜遮去泰半的脸,苍白的脸色更显出飞扬浓眉如墨,漂亮薄唇的唇色却略显黯淡。即使因墨镜遮掩而无法一览男子全貌,却也依稀能看得出是少见的美男子。

    男子走到灵堂前上了香後,即走到一旁安静的待了下来。周遭的人莫不偷偷投以好奇的眼光,只是碍於他散发出的冷漠气息和一旁大块头保镳的臭脸,没人敢向他攀谈,期间上前说话的只有死者十四岁的妹妹。

    男子待了约莫二十分钟後便离开,这不到半个小时的时间里他什麽也没做,只是盯着堂上相片看。

    离去时雨势变得更大,他稍稍抬起头看着天空,然後迈开步伐离开。

    「方才那是谁啊?」

    「不知道,我这几天都待在这里,他每天都大概这个时间来,只是捻个香,然後静静的待在一旁,约莫十几二十分钟就走了。」

    「他不会就是跟云萝订婚的那个富家公子吧?」

    「不会吧?不是听说那个人的身体很差?怎麽可能专程从美国飞回来给她捻香?人家可是豪门贵公子呢!」

    「那又怎样,未婚妻车祸死了,飞回来一趟,捻个香不为过吧?」

    「是这样没错,可是云萝对那未婚夫似乎不怎麽中意,每一次我好奇的问起,她总是没好脸色,不是不愿意多说,就是凉凉的一句『这麽好奇啊,送你好了』。」

    「是喔?可是如果刚才那高个儿真的是那个传说中的未婚夫,长得很好看呢。」

    「长得好看身体不好有什麽用?没听说喔,女人守寡事小,守活寡事大。」

    「你这人嘴巴真坏!」

    一群年轻人吱吱喳喳的边摺纸莲花、边八卦,浑然没注意到高瘦男子走向车子的途中,原先紧握着的左手一松,有样东西掉进小水洼。

    车子走了之後雨势变得更大,此时由暗处走出一道娇小纤细的身影,她走向小水洼捡起了那东西。

    平安结—这三年来他一直很宝贝的、随身携带着的东西,他终究还是舍弃了吗?

    看着手中湿答答的编织品,她想起了记忆中的一段对话—

    「当你喜欢上一个可能不会喜欢你的人时,你会怎麽做?」

    「不怎麽做。不喜欢我的人,我也不要喜欢她。」

    「有时候也不是不喜欢,而是不能喜欢。」

    「既然知道不能喜欢就不要去喜欢,喜欢了就别再说什麽不能喜欢,明明是简单的是非题,为何非得弄成申论题。」

    看着手中曾被视为宝贝的平安结,女孩眼中的泪水再也忍不住。

    不喜欢我的人,我也不要喜欢她。所以呢?罗云萝不喜欢他,他也做了明智的抉择了是吗?

    是啊,这真的很像是颜德君会做的事。

    最终他们的缘分就像这条平安结一样,在他丢弃的时候也结束了。

    第一章

    七年後。

    房里,一张原木大桌子,一盏高脚照明灯,加上一道娇小纤细的身影,形成现在这幅画面—女子的上半身几乎趴在原木桌上仔仔细细的为图稿上色。

    年轻女子有张清丽甜美的脸蛋,波浪长发用了一只鲨鱼夹轻松挽起,几撮不安分的发丝挣脱夹子垂落在香腮两侧。她上半身仅着纯绵小可爱,自在又舒适,下半身也只穿了一件舒适的绵质内裤。

    画图时她讲求舒适感,身上的布料越少越好,还曾有一次刚洗完澡忽然灵感一来,连衣服都没穿就趴在桌上画草稿,好死不死室友推门而入,彼此怔了几秒,两人同时尖叫!

    自那时起,她就常被室友嘲笑有怪癖,而她也意识到,总不能把自己的舒适感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上吧?要是这样,她就是名符其实的变态了!於是在自家作画时她身上起码有两块布,上下各一块,虽然少少的、薄薄的,但聊胜於无,也代表了她的诚意。

    她五官中最出色的一双大眼睛此时正全神贯注的盯着色铅笔捺擦过的地方看,她正在为一朵三色菫上色,深紫、浅紫、黑、黄、橙黄色等色铅笔轮番在十指间交换轮替,很快的一朵栩栩如生的可爱小花在她手中完成。

    她站直了身子,退後一步看成果,手机铃声也正好在此刻响起。看了下来电显示,犹豫了两秒,她叹了口气,还是接起。「喂,干啥?如果是要画稿没有,烂命一条。」

    电话另一端传来一阵哀怨的低沉嗓音,明明是很男人的声音,语调却太过娇柔。「哎哟,我要你的命干麽,我还等着你救命呢!救命呐~小香。」

    罗泽香翻了个白眼。只要听到救命两字就知道和画稿没关系,若是迟交画稿,要喊救命的人是她,不是他。

    林志麟是家以儿童出版品为主的大型出版社老板,也是她的金主外加手帕交,偶尔对方还会搬出「救命恩人」这身分来柔性威吓她一番!

    一个身高近一百八的帅哥是她的手、帕、交?没错,不是哥儿们,是手帕交!要说姊妹淘她也不反对。

    是的,她的手帕交林志麟先生是个Gay,是个喜欢高大猛男的玻璃圈人。

    一想到他让她救的是什麽命,罗泽香忍不住再叹了口气,「林志麟先生,你知道本人在赶稿吧?这本儿童绘本再三天就截稿了,我已经熬了两个晚上。」

    「是啊,而且後头还有和陶瓷厂合作的图稿,还有编辑们也支持你再画一部童书参赛,还有……」

    「停~你要找我帮什麽忙直接说吧!」等他说完她後头的工作,她怕会自暴自弃的不画了,因为工作怎麽也做不完。

    还说什麽参赛用的童书哩!她这人慾望瘦瘦的、心愿小小的,绘图只是兴趣外加餬口,对於比赛拿奖,也许哪天奖盃用纯金打造时,她会考虑参加。

    「小香,你真是快人快语!」

    「伯父伯母又要约吃饭了吗?」她这员工真的还满好用的,除了公事外,三不五时还得充当女友烟幕弹,让他带回家遮他家两老的眼!

    「非你不可嘛。」

    「少来!早点向伯父伯母坦承你爱的是男人,就不必不时的找我充当女友。」他也不想想,她真的很讨厌骗人,骗了人还不知道有什麽报应等着她呢!

    更何况,两老的逼婚行动可是越来越明显,她真怀疑自己这颗烟幕弹还能撑多久?不会到时候她还得鞠躬尽瘁的陪他步上红毯的另一端,当他的新娘,继续烟幕弹的一生吧?

    别闹了!虽然找个男人嫁,从此以後过着王子和公主的幸福快乐日子不是她的毕生职志,可嫁给同性恋,每天上演我的男人爱男人的戏码,她一样也不向往。

    「给我一点时间嘛。」

    「七年前你就这样跟我说,七年後还叫我给你时间?」她的火气往上冲。打从七年前在美国最穷愁潦倒的时候认识这厮、他对她伸出援手後,这只「手」就不肯放下了,原因很简单,他也需要有人对他伸援手!

    而她这援手一伸就是七年!她当了七年的伪女友,专陪他回家和父母吃饭用,以掩饰他喜欢男人的事实。

    「七年前我可是二话不说就挺你呢。」他这辈子做过最英雄的事,大概就是捡了罗泽香回家。那时的她欠了房租被恶房东在大雪夜撵出来,而他也正好遇到麻烦。父母去美国探望他,他说好要带女友回家吃饭,可收了两百美元的伪女友却放他鸽子。

    因缘巧合下,两人帮了彼此,只是对於当年才十九岁的她为什麽会只身出现在美国,罗泽香不曾提及太多,而他觉得只要是人都有不能说,或是不想提及的事,她不主动提,他也不问。

    「你现在是在向我讨人情吗?」对一个熬了两天夜的人,别奢望她的脾气会太好!

    「事实上你也可以解读成我在告诉你,我的义气会一直存在。」

    「屁!」

    「女孩子不可以说粗话!」

    「和你在一起,我会忍不住化身为男人!」罗泽香翻了个白眼,认了。「告诉我时间、地点。」

    林志麟说了家五星级饭店的名字,这让罗泽香的眉心打了皱摺,心中暗忖,林志麟每次和父母约吃饭都是在家中,一来是因为他家厨子的手艺不错,再来是他算是个名人,加上长相不错,又常参加那些所谓的时尚派对,容易引人注目,在外吃饭不方便。

    他这次怎麽会挑饭店?多少也该顾及她啊,毕竟在公共场合出双入对和只在自家上演恩爱给父母看是不一样的。「你确定要在饭店?」

    「不是我要,而是,这根本是我无法作主的。」

    「什麽?」

    「你知道我家有一堆亲戚吧?家族中常有聚会,而这一次的主角是多年不曾回国的大人物,老爸一定要我出席。」

    她知道林志麟的出身是颇有来头的,应该说,有来头的多是他的远房亲戚,总是东牵西牵就牵到某某集团柳家、某某企业吴家、某某集团颜家之类的。

    「既然不是你家的聚餐我不去。」她的性子其实有点宅,工作之外,除了偶尔找室友俪梦姮或约林志麟小酌外,她根本不爱外出。

    「不行!无论如何你一定要参加!」林志麟隔着手机又将声音分贝提高了些,他的声音一提高就容易变得尖锐、破音。「最近有些耳语传到我妈耳中,她已经开始怀疑我的性向了,前几天还问我,好些时候没见到你,是不是分了。」

    「那就趁机开诚布公。」

    「不行,她要是知道我喜欢的是男人,我还有安宁的日子可过吗?」

    罗泽香想起了他那恐怖的妈,事情若曝光,怕伯母是要使出一哭、二闹、三上吊的奇招了,顿时她有点同情他。「……我知道了。」

    「明天晚上七点,别迟到了。」

    晚上七点……晚上七点

    罗泽香赶稿赶得天昏地暗,在经过第三个熬夜天後,她终於完成画稿,允许自己小憩一下。她下午四点躺上床,预计五点半起来梳洗准备。

    要知道,所谓的小憩只适用生活正常,只需要休息个半小时、一个钟头就能恢复体力的人,若用在体力透支、几天没好好睡上一觉的人身上,情况就可能失控!

    罗泽香虽然调了闹钟,可还是叫不醒她,等她被什麽声音吵醒时,一看闹钟才发现—

    天!六点三十二分!

    完蛋了!她匆忙的起身、盥洗、更衣,只是刚跟镜子打照面,就吓了自己一跳。厚!几天没睡,她的脸色苍白得像大难不死刚办出院的,可她连画眉毛和涂口红都没时间了,只好拿起外套和化妆包就往外冲,又踅回来戴上口罩才出门。

    没办法了,只得先上计程车,再找时间修饰一下。

    一到了外头才知道下了倾盆大雨,又是风又是雨的。要命!这种天气连小黄都不好叫,怎辨?正愁着不知道该如何是好的时候,有一部计程车朝她的方向驶来,她忙举起手挥了挥。

    太好了!它停下来了!

    计程车一停下来,她拉开门就上车,「砰」一声关上车门。「我要到……」

    「小姐,不好意思,这车是别人叫的。」才说罢,另一端有人拉开车门上车。

    「我叫的车吗?」

    「是的,先生。」

    高大男子连看车厢里一眼也懒,直接上车,忙着打电话,可能还不太熟悉手机的使用,一连错按了几次快门,隐约听到了低咒声,似乎为自己老按错键有些恼意。

    计程车司机回头看了罗泽香一眼,有些尴尬。「那个,小姐……」没人会把上门的生意往外推,可做事也要有原则。

    「我不管,我都坐上来了。」事有轻重缓急,她现在急着到饭店,其他不重要,况且这种天气要招到计程车不容易,管他要共乘,还是要她付全额都好,休想赶她下车。

    她知道自己这样很野蛮,可是话都出口了,不继续耍赖好像有点雷声大雨点小。「我只到稀?顿饭店,如果不顺路就先送对方过去,再送我可以吧?」

    「可是……」司机很为难。

    「就一起搭吧,反正同一个地方。」高大乘客作出了温暖的决定,可他天生偏冷的嗓音在这雨夜听来更显得冰冷。

    男子的嗓音低沉慵懒,带着冷调,如同柔软的丝绸中裹着利刃,给人客气有礼却永远与人保持距离的感觉。

    明明是适中的音量,罗泽香的反应却像是身边打了一记雷似的,她猛然侧过头,露在口罩外的眼睛越睁越大,透着不敢相信。

    他!真的是他!怪不得方才她就觉得这乘客的声音像是在哪里听过!

    是颜德君!老天!真是他!但他怎麽会在这里?他不是应该在美国?

    颜德君一身西装笔挺,肩上和裤管有着被雨打湿的痕迹,头发也沾了不少雨水,可模样一点也不显得狼狈。他专注的讲着手机,没发现身旁的她正一脸不可思议的看着他。

    「……是,会迟到个约莫五十分钟吧,不必了,我叫了计程车,不过是家宴不必这麽拘束……」结束了通话,身边两道「火辣辣」的视线很难不引人注意,男子侧头看罗泽香。「你想借手机吗?」

    闻言,罗泽香回过神,紧张兮兮的摸着脸上的口罩。「不、不必了,我有。」不过经他一提醒她才想到,这种情况一定会迟到,得先打个电话给林志麟,免得那个紧张大师以为她出了什麽事。

    她忙着从包包找手机要打电话,一阵摸索,这时才後知後觉的发现,手机和钱包都放在玄关处的鞋柜上忘了带,又连带想起她装在纸袋里要换的高跟鞋也没带!

    她低头看了眼脚上的防滑老人拖,沉默了很久。

    等一下她要穿着这身颇正式,还小露香肩的洋装搭老人拖进饭店参加宴会吗?那她还真的会成为此次宴会中不可错过的一道「疯」景!

    她神经是有些大条,可心脏偏偏很脆弱,禁不起这样玩自己。

    「那个……」虽然隔着口罩说话,她还是刻意压低声音,「如果不介意,可以借我手机一下吗?」

    飞扬的剑眉一挑,将手机递了出去。

    「谢谢。」接过手的手机还有前一位使用者留在上头的余温,她的心绪因而波动了,眼眶也热了……这人可还记得她送过的暖暖包,也是这样的温暖,或者该问的是,他现在还这麽怕冷吗?

    深吸了口气,罗泽香收敛心神,有些事没有意义就不必想了。她输入了林志麟的手机号码,按出拨号,第二声铃响就被接起,可见对方很注意来电状况。

    「志麟吗?不好意思,我会迟到。手机是别人借我的,不,我不认识。」她左手拿着手机讲电话,右手习惯性的在大腿上画圈圈。「……一言难尽,见面再说,还有我忘了带钱包、手机和……高跟鞋。」

    倾盆雨夜的计程车里,只要不自曝其短,基本上没人会注意到别人脚下穿了什麽,可她一说完,便能感觉到连司机都透过後照镜看了她一眼,这让她更没勇气对上身旁男子的视线。

    结束通话後,她小心翼翼的奉还手机。「谢谢。」

    手机交还给原主人後,距离目的地只差几个红绿灯,此刻只消等待目的地到达,这场不期而遇就会结束。

    她不禁心想,两人的缘分真的好特别。

    莫名的开始,莫名的结束,也许根本不算开始,自然也谈不上结束,毕竟和他的那一段,她根本不是自己,这样又如何算得上有开始和结束?

    车子在一处十字路口遇上红灯停了下来,几秒後启动,侧边一辆硬闯红灯的车子直冲了出来,计程车司机反应极快的将车子开往旁边闪躲,可那辆车还是因为打滑而擦撞上来。

    眼见这场事故免不了了,罗泽香想都不想就向一旁的颜德君扑抱过去,紧闭上双眼,脱口而出。「德君!」

    命运不是只安排他们不期而遇吗?那就该不着痕迹的结束才对,现在又发生这种事是怎样

    不过瞬间,周遭安静了下来,罗泽香却还听得到自己心脏狂跳的声音,「怦、怦、怦」的快速跳着!她吓得目光呆滞,狠狠喘着气。

    外头的雨仍下着,挡风玻璃前的雨刷仍卖力挥舞着,她还看到计程车司机气呼呼的下车找人理论……她想,应该没有事了。

    「小姐,你没事吧?」

    头顶的方向传来声音,罗泽香抬头,发现有张脸正俯视着她,但她仍处在搞不清楚状况的沉默加恍神中。

    「没事的话可以松手了吗?」

    她一怔,这才发觉自己整个上半身都扑在他身上,双手还紧紧抱着他!罗泽香忙坐了起来。「我、我……真不好意思。」

    「没关系。不过你方才怎麽会唤我德君?你怎麽知道我的名字?」

    她一惊,心漏跳一拍,力求镇定的回答。「你刚才讲电话不是提及了?」事实上并没有,她糊弄他的。

    「我们不认识,你唤陌生人的名字会唤得如此自然?」更何况是在方才那种情况危急的时候。

    「那个……其实装熟一向是我的个人特色,你不觉得这是认识朋友最快的方法吗德君先生你好,相逢自是有缘!我叫罗泽香。」

    「……」第一次遇到这种人,他无言了。

    那一年,罗泽香刚满十六岁。

    正是含苞待放的年纪,有张出落得越发标致的脸,然而如同搪瓷娃娃般惹人怜惜的模样,却有着需要草一般的韧性才能活下去的背景。

    父母不详的孤儿受育幼院的庇护只到国中毕业,高中就得四处打工赚取学费,事实上,上了国中後她就一直偷偷打工。

    她从小就喜欢涂鸦,素描是自学的,美术天分算不错。她想念美术相关科系,将来考艺术大学,可惜的是,她哪来的钱继续念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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