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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4月试阅] 何舞《英雄不过美人关》 [打印本页]

作者: mybaby    时间: 2012-4-20 10:05
标题: [4月试阅] 何舞《英雄不过美人关》


出版日期:2012-04-19

【内容简介】
他的小娘子,有点娇,带点憨,教他怎能不爱?
她的大丈夫,有点蛮,带点霸,教她如何不爱?
洛刑天,挺拔健硕的身形,冷硬孤傲的气势,
是乌秅王朝最权势倾天的男人。承欢於他的女人多如星斗,
他,从未为谁伫足停留,直到那名叫景颜歌的女子出现。
五年前的匆匆一瞥,五年後的相遇,洛刑天笃定,
景颜歌这辈子注定是他的女人。所以,
他强悍的对忘了自己是谁的景颜歌谎称,
他是她的丈夫,她的人、她的心合该是他独占。
是以,他强求她床上的承欢,迫她一夜复一夜的取悦他,
就算占有她的理由是谎言,可她床上的娇吟教他欲罢不能,
柔美的身躯更教他情慾难耐。谁知,谎言之後,
他温驯的小娘子却反抗了,只是,
早已倾心於她的洛刑天却不肯放手,囚住她的人,
乞讨她欢心,不管她景颜歌要不要他这男人,
他这辈子只认她这一个女人,因为对她的爱,早已不可自拔。

试阅

  楔子

  她忽然觉得怕,前所未有的害怕。

  每当夜深人静来临之际,整座宫殿就会死黑一片,窗外万籁俱寂,只听得见冷风在「呼哧哧」地刮着,如泣如诉,活像是冤魂呼天抢地的哭喊。

  她整个人都畏缩在单薄的被子里,睁大了双眼,无尽的黑暗在四周涌动,彷佛随时都有可能将她整个儿吞噬掉。

  身边的小妹已熟睡,天真烂漫的小脸蛋上红扑扑的,睡梦中都在甜笑,丝毫没有感觉到这死一般的寂静和恐惧。

  她想到两年前猝死的长姊,在遇难前也一定曾尝到过这种恐惧的滋味吧!

  那双看不见的黑手正无声无息的逼近,如同生着尖利毒刺的藤蔓,一寸一寸地攀爬上纤细身体的四肢百骸,冰冷无情地缠遍每一处经络,再慢慢地、慢慢地收拢爪牙,不会留给她任何挣紮的机会,狞笑地看她静静地窒息而死。

  谁也不会察觉到她的消失,偌大的後宫,宫女三千,弄死一个小小的她,就如同捏死一只微不足道的蚂蚁般,轻而易举。

  不敢再想下去,唯有闭紧双眸,任泪水浸湿了枕头。

  如果这是身为景家幸存者的宿命,那麽,她亦认了……

  第一章

  永安七年,皇城骊京。

  四更的梆子刚刚敲过,骊京城中一片寂静,两辆装着货物的四轮板车被马匹拉着快速地疾驶出宫门,发出「哒哒哒」的清脆马蹄声。

  内宫门口站着的一高一矮之人,被月光和一盏八角宫灯将两道影子拉得长长的,目送着马车渐渐远驰。

  灯笼里的微弱亮光映到身材瘦高之人脸上,只见那人一身内廷官服,年近四旬,却已然是满头白发,一双白眉,衬得整张脸惨白到无一丝血色,偏生嘴唇上涂着鲜红的胭脂膏,看上去犹如吸血恶鬼,十分诡谲吓人。

  「总管大人。」站在一旁的瘦小太监毕恭毕敬地说道:「今儿上午戚府的管家才来要过人,若是回话说晚上人就没了,不知戚家那边会不会怪罪?奴才担心会不会为此事与大人生出什麽嫌隙。」

  「你懂什麽?小德子。」那人听了小太监的话,嗤鼻一笑,嗓音同样又尖又细,竟也是个阉人:「那丫头是我一早看中的『菜户』,他姓戚的想插一脚打她主意,可得问我愿不愿给。」

  所谓「菜户」,即深宫中的宦官无妻,宫女无夫,两者由此而结成临时伴侣,是以慰藉深宫之寂寞。

  好不容易才中意的人选,凭什麽轻易拱手於人?再说了,那戚家如今不去为潼州的安危发愁,竟还想着打那小丫头的主意。

  潼州之危,迫在眉睫,最主要的威胁来自关外的「乌秅」。

  乌秅原本是在沙漠北部迅速崛起的少数民族部落,如今更是实力雄厚、兵强马壮,俨然已成为日渐强大的蕃国,它与西边玉陵关外的「乌皖」并称沙漠双雄,时时令中原的皇帝坐卧难安,历代皆派重兵驻守。

  多年前,乌秅的兵马就曾血洗潼州,屠城破邑,死者数万人,惨不忍睹,後来朝廷虽派苻家军将潼州收复回来,可是战争所留下的种种创伤,仍然给这座城池留下了无法完全抹去的痕迹和阴影。

  那乌秅的威胁在於它所居的地势险峻,范围十分边远,随时可发兵,轻易就能打过来,但是中原朝廷打过去它的老巢却很难,因此教人十分头疼。

  在这种情况之下,和亲似乎是唯一有效的途径,然而天下人都清楚,经营乌秅的并不是王室,是个姓洛的家族。

  和亲,跟谁和?王室,还是洛氏?

  那个家族,据传其下拥有数之不尽的牧场、马帮、矿产、金石和庄园众产业,不仅如此,还广开铜矿,财聚巨万,「富可敌国」一说,绝非虚夸。

  经营乌秅多年的洛家,到了这一代更是达到了顶点,暗中掌握的地盘和势力逐渐扩张,甚至东北方的一些少数民族和势力微弱的小国家都得听洛家的,这同样也是中原朝廷和乌秅历代君王都很担忧洛家会造反的原因。

  最近天子一闻潼州关外有变,立即将这个烫手山芋丢给了戚家去处理。

  「戚家还不知道自己接了个多大的麻烦,那洛家如今的当家,可不是碌碌无为之辈。」

  似料到未来不久戚家人会在潼州的事情上栽个大跟头,白眉之人唇边露出一丝讽笑,「戚家向来浅薄,虚论高谈,专在荣利,当真以为洒家不知那丫头身上还有个天大的秘密,哼!这天底下的好事,凭什麽都要叫他姓戚的给占了?」

  「是,是。」小德子赶紧满脸赔笑道:「大总管说得极是,奴才只是担心那丫头脾气倔强,又不太伶俐,怕会顶撞了总管大人。」

  「那丫头嘛……」那人冷笑了两声,又道:「自从前年她姊姊被姓戚的弄死以後,就落下了心病,装聋作哑,一味死忍,看着不伶俐,其实心中有数呢。不过话说回来,那丫头的意志力还真叫人刮目相看,就连洒家用针在她身上紮,她也能闷葫芦似的忍下来。我在宫里挑了那麽多女孩子,无论是模样儿、皮肤还是性格脾气,也就属她最合洒家的心意,等再长开些,一定把她好好地调教一番,刺些花绣,再跟我那千郎比比。」

  一番言语教小德子听得背脊生凉,夜风一吹,猛地打了个寒颤,才发现自己已流了一身的冷汗。

  白眉之人便是仗着太后娘娘和圣上信任恩宠,在宫中极有势力的内务府大总管卓东来。

  这卓大总管平素最喜欢的消遣,便是在人身上一针一针地将图案刺绣,在内宫人尽皆知,早已不是什麽秘密了,或花鸟或猛兽,或亭台或诗文,皆往那血肉之躯上绣画。

  其中卓东来平生最得意之作,便是在府中一个被人称作「千郎」的美貌少年背部上刺青。

  身高七尺的翩翩儿郎,遍身被绣满远山别院,池榭、草木、鸟兽悉具,简直弄得个体无完肤,令看者为之触目惊心,骊京城中的风雅之士们藉机大拍马屁,号称什麽「一身锦片也似文字」,以讨卓大总管的欢心。

  被大总管看中的那个禧和宫的小宫女,总是素衣垂髫,气质恬静,偶然绽放的笑容里依稀有着微生的温暖和善意,在到处都充满着阴谋与算计的冰冷宫殿中,越发显得弥足珍贵。

  小德子悄然叹了口气,望着马车驶离的方向,心有戚戚焉。

  那因九族获罪而自幼在深宫大院中长大的无辜小宫女,正值荳蔻年华,不仅得罪了朝廷大臣,又碰到太监总管卓东来,就算不死只怕也得弄成个疯傻。

  恐怕没人知道,究竟是死在戚崇刀下,还是落在卓大总管手里,哪个才会来得痛快一些?

  天边的月色黯淡下来,悄悄的隐到云後,似不忍目睹可预见的未来。

  ◎             ◎             ◎

  五年後,大漠

  塞北无草木,乌鸢巢僵屍。泱渀沙漠空,终日胡风吹。

  这诗里的情形说的是大漠,当然也分毫不差的描述了巴丘的景象。

  巴丘,是个在茫茫沙漠的版图上绝对找不着的地方,它是由一排排破碎的土房、窑洞,零零落落的村庄以及乾旱的梯田组成的一个小镇。

  目及之处,见不到半点绿色,汹涌的黄沙似乎想要把这里所有的生命全部吞噬掉,然而许多年来,它却还是固执地存在着。

  大漠里最庞大的赌坊、最黑暗的地下交易场所都存在於此,走私的、抢劫的、盗窃而来的货物、珠宝、奴隶、牲口,都能在这里找到最好的买家。

  至於人,那些在朝堂或武林上走投无路的人,会救命草似的将这里当成安身立命之所,历尽千难万险,九死一生地从四面八方朝这里涌来。

  可惜来巴丘,容易;活下去,不容易。

  刚刚到达这里的人们还来不及松口气,就面临着如何「活下去」这道难题。

  活下去,不仅要学着在万里黄沙这种恶劣的大自然里生活,还要学会在巴丘这个弱肉强食的环境里生存,这里什麽都缺,就是不缺坏人。

  身为背井离乡,历尽千辛万苦才来到巴丘众人中的一个,颜歌自然也不例外,哪怕她与相公自万里之外来到巴丘已经一年了,却依旧还在为了「活下去」这三个字而咬紧牙关。

  镇口西侧的一排土窑洞,最後一家院门口,稀稀疏疏栽着几株胡杨,这小小栖身之所,就是她的家。

  窑洞不大,靠窗有张土炕,中央摆着一桌四椅,靠墙有个斗柜及两只红木箱子,再加上厨房竈台上的锅碗瓢盆,七七八八、零零落落地加起来就是这个小家中的全部家当了。

  虽简陋,但小小的女主人却手脚勤快,做惯了活计的小手总是将小屋里收拾得乾乾净净,窗户上还贴着剪纸的花儿,是「蜂蝶戏蕊」的图案,土炕也总是烧得暖洋洋的,缝得厚实暖和的棉被针脚细密,足以抵挡此地异常寒冷的夜间。

  一道蓝底白花碎布帘幔将内外室隔开,却隔不开浮动着的药香,外间小小的火炉里生着火,搁在上方的瓦罐中不是熬着黑乎乎的药汤就是煮着热腾腾的米粥。

  沙漠里食材有限,巴丘又是个没钱就寸步难行的地方,虽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但颜歌还是想方设法地将风乾了的羊肉撕碎了焖在粥里,再搁些自己刚摘来的沙葱,洒上盐巴,闻起来倒也令人有几分食慾。

  收拾妥当,她轻手轻脚地进屋,看着正在炕上盘腿打坐,闭目调养内力的男人。

  男人有张棱角分明的刚毅脸孔,在她细心的照顾下,气色已渐渐好了起来,不再是一脸苍白到连丝血色都没有,下巴上冒出的胡渣带着几分颓废,反而看起来显得男人味十足。

  这个男人,是她的相公。

  按相公的话说,他是在与她来巴丘的半途受的伤,中毒咳血,身上大大小小的伤口算起来有好几处,其中斜着横贯腹部的那道最严重,这内伤加上外伤,真称得上是「福无双至,祸不单行」。

  颜歌觉得相公很可怜,因为她也才不过倒楣地摔了个跤,不幸撞到头,患了「失忆症」。

  半年前,当自己从一个又长又古怪的梦中醒来时,惊恐万状地发现自己不仅撞伤了头,疼痛欲裂,还忘记了许多事情。

  她不记得自己的名字,也不记得自己为何会到巴丘来,甚至连出现在梦里的那张净白削瘦的容貌,也变成了刀削斧刻的脸孔,就连眼珠子也与中原人大不一样,一双黑蓝色的眸子,隐约闪动熠熠蓝紫的神秘光芒,似是异族。

  「你我是夫妻,因在中原得罪了官家,才隐名埋姓到这里,不巧半路上又遇上仇家追杀。」自称是她相公的男人不知是因为伤势过重还是有些寡言,三言两语就算是告诉了她事情的来龙去脉。

  「相公……」她半信半疑,惶恐不安地看着眼前的男子,声音细小如蚊蚋地道:「妾身不记得自己的名字了。」

  「你叫……」他薄唇微动,言简意赅地吐出两个字:「颜歌。」

  她的脑中立即浮现出一句诗词来,花颜笑春红,当歌共衔杯。

  原来她的名字是这两个字,默默将那个名字反覆念了几遍,半晌,她又问道:「那相公呢?」

  这下男人踌躇的时间更多了一些,眉宇之间难掩骄矜之色,却含含糊糊地说了句:「我姓晏。」

  颜歌听了正欲再多问些,却见男人眉眼中一闪而过的厉色,当下便吓得将未说出口的疑问,「咕嘟」一声全咽了下去。

  纵然失忆了,她也看得出这男人绝对不是寻常人,浑身上下有种莫名其妙的强大气场,刚毅威严,就算伤重得只能像个活死人般躺在榻上,她也不禁会被那种气势震慑,不太敢接近他。

  甚至他的胸部,都刺着青郁郁的一头豹子呢!

  这究竟是怎麽一回事?

  颜歌难免生疑,因为自那日起,她夜夜都会陷入奇怪的梦境中,高大巍峨的城墙,古木森森,到处是碧波流水缓,荷香锦葵红,内侍和宫女们川流不息,来来往往,一时又到了一处极华美奢丽的府邸,亭台廊榭伴着花木扶疏,精巧有致……

  来不及细想,一时又变成了刀光剑影,震耳欲聋的杀戮声声,车轮隆隆,马车内有一个文弱的美少年,生得净白秀美,面上无须,眉目间闪烁着风情万种,明明危在旦夕,却仍不忘逗她。

  「小姐,你答应做我娘子,以後便要叫我相公,我们从今往後永不分开,好吗?」

  梦中的她,虽初为人妇,可毕竟年少,脸皮又薄,只能垂着粉颈,听话地轻轻唤一声:「相公。」

  那人便很开心地笑,再生生地呕出一大口鲜血……

  颜歌猝然睁大眼睛,从梦中惊醒,也察觉到自己满脸都是泪水。

  不敢声张,她悄悄地吸了吸鼻子,转过头去看睡在枕畔的相公,只见他紧闭双眼,蹙着眉头,显然正忍受着剧烈的疼痛,想起今天他用内力逼出好几大口黑色的血,颜歌不禁心生怜惜。

  这男人实在是有副硬骨头,即使日夜被病疼折磨着,时常疼得满头大汗,也从来不曾吭一声。

  她叹口气,伸出小手,轻轻地替他抹去鬓角的汗水,颀长高大的身躯似乎袭过一个强烈震颤,但没有睁开眼睛。

  看向黑暗的窗外,颜歌又悄悄叹了第二口气,她与相公一样,同样在在受着煎熬,记忆如白雾茫茫的滋味真不好受,她想不起来自己夜夜梦到的究竟是什麽地方,那个命悬一线的少年又是什麽人?

  没有人能告诉颜歌答案,连她自己也没有太多时间去弄清楚,就得担负起照顾病中丈夫的责任。

  ◎             ◎             ◎

  烈日将天际的最後一缕晨曦染得金黄,风沙还在不分昼夜不停地刮着,打着一个接一个的旋儿。

  镇中一条狭窄土巷里,一抹纤细的身影正迎风艰难的前行,与巴丘其他女子的打扮无二,绦紫色的面纱遮掩住妍巧细致的小脸,一袭青色的布衣布裙十分宽大朴素,却难以掩饰住玲珑有致的好身段儿。

  这来到巴丘已有一年的小娘子,显然正被无数道下流的眼光垂涎,悄悄打着主意。

  「我说小娘子,你年纪轻轻的谁不好嫁,偏偏嫁了这麽个要死不得断气的病秧子,这不是守活寡嘛。」

  「可惜啊,怎麽就嫁了个半死不活的病痨鬼了呢?听说都躺了快一年了还没个起色,岂不是就快见阎王了?」

  「说得是,没得救喽!」

  「嘁,张老三,你这麽幸灾乐祸是不是巴不得人家早点守寡啊?」

  「那是,趁早改嫁给老子,老子包管让小娘子夜夜快活似神仙。」

  「哈,就凭你?那臊根还不如老子大呢!」

  「滚你妈的!赵驴子就凭你那两下子,还有睑去睡女人?」

  那些难以入耳的污言秽语使沾满了泥沙的小巧绣鞋移动得更快,挽着篮子的颜歌低垂着脸,犹如惊弓之鸟般飞快地朝镇中「皮家医舍」的方向跑去。

  第二章

  「皮家医舍」的三个大夫是亲兄弟,四十多岁年纪,相貌普通,清一色的五短身材。

  在巴丘,连三岁小孩儿都知道,皮家三兄弟虽身为大夫,却一个比一个刻薄,一个比一个心肠狠,也一个比一个爱钱,医舍外经常有病人奄奄一息的躺着等死,却丝毫得不到他们的半点怜悯。

  因此有人做了首打油诗云:「皮家兄弟似豺狼,慈悲没有半分毫,眼睛长在屁股上,只认钱财不认人。」

  可是颜歌也知道,在整个巴丘,就只有他们可以救相公的命,因此一见到三人,颜歌便恭恭敬敬地将手中的一张药方递过去。

  「小娘子,你家男人这究竟得的是什麽怪病啊?」皮家老大皮有福拿着药方从头看到尾,忍不住骂骂咧咧地道:「他娘的,怎麽这药方上的药跟咱们先前开的完全两样?」

  眼前这个小娘子和她那生得极漂亮的丈夫刚到巴丘时,他就曾看过诊,发现那病入膏肓的美貌少年所中的是慢性毒药铅丹,服用时间已久,毒素已入心、脾、肝经。

  因见两人穿戴不凡,举止谈吐皆不俗,皮有福当下便狮子大开口,开出了要价五十两一副的药方,打算先以昌莆、青木香等药物将毒素先控制住,若半年後不死,再设法卸载血脉中的毒素。

  半年过去了,日日服药未停歇,就算再丰厚的家当,恐怕也挨不住这样折腾吧。

  然而更令皮有福称奇的是,那美貌少年竟然还未死,甚至这张新药方上,先前所开的药物全无,反倒换上了斑蝥、金钱草、大叶半边莲……这搞什麽名堂嘛?

  不过呢,在巴丘,什麽怪事都有可能发生,皮有福早就见怪不怪了,也没兴趣去探究真相,总之在他眼里什麽都可能是假的,唯有银子最真。

  不明就里的颜歌却是一脸茫然,她拿来的这个药方明明是出门前男人亲口交待,她一字一字写下的,应该不会错呀,之前开的药方是什麽,她哪里记得。

  「啧啧啧,我瞧瞧……」皮家老二皮有禄接过药方瞅了瞅,连连摇头,「哟!瞧这些药开的,想必是中了极厉害的毒,你家男人挺强的嘛,还想着能挺过来?我看难喽!」

  「嘻!小娘子,你确定你家男人是同一个人?」皮家老三皮有寿嘲讽地说起了风凉话:「搞不好前头那个已经死翘翘了,现在这个是又改嫁的吧?」此话一出,医舍里立即响起一阵哄堂大笑。

  颜歌涨红了一张小脸,恨不得拔脚便跑,可一想到相公夜夜在受伤痛折磨,於心不忍,只得鼓起勇气苦苦央求道:「还烦请大夫抽空上家中一趟,瞧瞧我家相公的伤势再开药方可好?」

  「上门看诊?」皮有禄怪笑一声,「可以呀!」

  颜歌心中一喜,感激涕零道:「真的吗?太谢谢您了。」

  却见皮有禄白眼一翻,打断她的话,「我还没说完呢,要想请咱们三个出门看诊,先拿五百两银子来,否则免谈。」

  五百两不是小数目,何况是对於这个在巴丘待了大半年,日子已然拮据到捉襟见肘的小家庭而言呢。

  难啊,难於上青天。

  等颜歌两手空空、愁眉苦脸地回到家中,进了里屋,先瞄了两眼炕上似乎睡熟了的男人,才轻手轻脚地打开斗柜,从最里边的角落摸出一个蓝花布包,数了数里头为数不多的银子。

  就这些,还不够「福禄寿」三兄弟塞牙缝的呢!

  颜歌默默地坐在炕沿上,满脸惆怅,满心凄凉,不由悲从中来,急得捧着几锭银子直掉眼泪。

  「哭什麽?出了什麽事?」男人不知何时已经醒来,正不声不响地注视着她。

  颜歌赶紧抹去泪水,抽抽咽咽地告诉他适才自己在皮家医舍的遭遇,然後眼巴巴地看着他问:「相公,怎麽办?」

  只见男人冷冷一笑,淡淡说道:「照着我说的方子抓药,别的不用理会。」

  颜歌听话地答应了,男人莫名地令她有种无形的压力,他说什麽,她便做什麽,手和脚总是会比理智更早地服从他的任何指示,彷佛他天生就是那高高在上,发号司令的王者,一言一行时时会让她觉得,就算此人此刻无论有多凄惨与落魄,也影响不了他日後的飞黄腾达。

  对於一个这般强势的男人,颜歌只有听话的分儿,再说除了这样,好像也别无它法。

  颜歌又重新去了一趟「皮家医舍」,不顾那三人的冷言冷语,固执地按照男人给的方子买了药回来熬,又在家中翻出一些治外伤的药,细心地替他敷上,当看到那满身血肉模糊,深到可见白骨的狰狞伤口,便忍不住头皮发麻。

  她心中害怕,不知该如何是好,一边硬着头皮替男人包紮,一边哭得像是人家马上就要挂掉似的。

  其实她是真担心,怎麽说也是自己的良人,万一有个好歹,自己岂不成了寡妇?

  「别哭了,我还死不了,等我死了再哭。」不开口则已,一开口就呛得能噎死人,男人显然不喜她的软弱和胆小。

  关外的男子皆爱英姿飒爽的巾帼女儿,像她这样的中原女子,应是从小就养在深闺里的小家碧玉,没见过什麽世面,只怕不太讨相公喜欢。

  如果她坚强一点儿,相公对自己是不是会多喜欢一点?

  於是再往後,颜歌就拚命将眼泪往肚里吞,不敢在相公面前再流露那样的情绪,却不曾想她的强装镇定使男人神色更冷,彷佛在暗暗指责她的铁石心肠。

  欸,伸头是一刀,缩头也是一刀,反正左右都是她的错。

  颜歌不免在心里偷偷泛起了嘀咕,当初自己是怎麽嫁给这麽个男人的呢?

  ◎             ◎             ◎

  「皮家医舍」里的草药一如既往出奇的昂贵,短短两个月而已,包袱里的银两就渐渐花完了,於是颜歌到了娄麻子的杂货铺,悄悄地卖掉头上的一支碧玉钗。

  可惜没能瞒过男人的眼睛,当晚,他接过颜歌端来的药碗,一擡头,就目光如炬地盯上了她。

  「你的簪子呢?」他问。

  「我……我忘了戴。」她垂着头,吱吱唔唔地掩饰。

  「去赎回来。」男人蹙了眉头。

  「不用了,真的,我不喜欢那个。」她急得直摆手,生怕男人开口命令她去赎,想那娄麻子是个钻进钱眼里的人,若想把当掉的物件按原价赎回,恐怕比登天还难。

  男人没有说话,沉默地看了她一会,便示意她将自己的外袍取过,大掌从袍子内侧的暗袋里摸出一样东西,递给她,「拿着。」

  颜歌好奇地接过,竟然是块翠染冰轻的玉,笋型,大小恰与小指一般,上面纹路简洁,只镂着几片祥云图案,看上去小巧玲珑、晶莹剔透,握在手中沁凉润滑。

  这个……要戴在哪儿啊?头上、脖子、还是手腕?

  看着小脸上掩饰不住的为难,男人心中不禁莞尔,随意说了句:「贴身放着便好。」

  她喜悦而羞涩地应了,自己晚上在灯下用红线捻了根绳子,最後将那块玉挂在脖子上,怎麽说这都是相公头一回送自己东西,不管是什麽,颜歌都满心欢喜。

  第二日,在男人的指示下,颜歌又将他原本挂在腰间的一副「紫玉蹀躞带」拿去,继续当给娄麻子换银子。

  娄麻子举着那一串共计十三块的紫玉碟躞,看得眼珠子都要掉下来了,爽快地给了银子,最後还两眼发光地追问她,是不是跟这关外哪个财大气粗的人家有瓜葛?如何会弄得这般贵重之物到手?

  没料到那东西竟然这般值钱,不就是挂在腰间的嘛。

  颜歌拿着当得的一百两银子张口结舌,窘愣着,转身赶紧走。

  说出去都没人信,她跟自己的相公太不熟了,她不知道他的名字、籍贯、来历,她不敢多问,他亦从不多说,彷佛在隐瞒什麽。

  他们真是夫妻吗?

  不确定,似乎有一些非常关键的东西被她忘得一乾二净了,但这般离谱、匪夷所思的事发生在自己身上,真的太过丢脸了,她哪里还敢跟旁人说三道四?

  不过,尽管心中充满了疑问,尽管谁都说「久病床前无情人」,但这话在颜歌身上从来不曾验证。

  日子一天一天地过去,她一心期盼着相公能快些好起来,自己也能快点恢复记忆,至於他们究竟是不是真正的夫妻,似乎在时光流逝中变得没那麽重要了。

  她只知道,在巴丘这地方,相公是自己唯一的亲人,他们相依为命。

  ◎             ◎             ◎

  盛好冒着热气的粥,颜歌小心翼翼地捧着碗,轻声唤着炕上的男人。

  「相公,粥熬好了,快趁热喝点吧。」

  听到那道轻柔好听的嗓音,男人很快睁开眼,凝望着眼前绽放恬静笑容的娇颜,「嗯」了一声,算是应了。

  颜歌笑得更甜,随着男人起身的动作,被子滑下,露出男人高大的身躯,敞开的衣襟下是宽阔的胸膛和结实的腹肌,上面布满长出新肉的伤口,虽然已经逐渐痊癒,可一道一道的伤痕看上去犹如蜈蚣,有点触目惊心。

  颜歌细心地帮男人披好外袍,再乖巧地挪过自己的被褥和枕头以便他倚靠,才喘了口气坐上炕沿。

  端起碗正要给他,就听男人沉声问了句:「你吃了没有?」

  她稍稍滞了下,赶紧说:「我一会儿就去吃。」

  男人皱了皱眉头,泛着紫蓝的深眸沉默地盯着她巴掌大的小脸看,原先还算红润丰腴的粉颊正逐渐消瘦下去,越发显得稚嫩可怜。

  「相公,你快吃一点吧,都要凉了。」颜歌被他看得一张脸烫红得快要烧起来了,小声央求着,启齿间,隐约可见贝齿洁白如玉。

  男人伸手接过碗,用汤匙舀了一杓粥,却是送到她唇边,并且命令道:「张嘴。」

  颜歌惊讶地睁大眼睛,嗫嚅道:「不……不用了,相公,你先吃。」

  「你这几天吃的都是什麽,当我不知道吗?」他低嗤,动作生硬,彷佛从未曾这样做过,却依然说一不二地往她因太过惊讶而微张的小口喂了满满一杓,口中还不忘警告:「你听着,若再不好好吃饭,我便天天这样喂你。」

  这下颜歌连耳根子都红了,其实相公并不像他外表看起来那般威严冷酷呢。

  近来因他身体大有起色,夜里那双习惯环於纤腰上的双手越来越灼热,肌肤似在叫嚣着,犹如燃着一把烈火。

  隔着薄薄的亵衣,她的背部密密贴於他赤裸精健的胸膛,身後传来的热度和夜间的寒潮,总会一而再,再而三地将她整个儿逼进他的怀抱中。

  半梦半醒间,她恍然感到男人修长的指尖正缓缓沿着她的轮廓滑动,最终停在柔软的唇上,爱怜地摩挲,然後起身,轻轻地、轻轻地吻上她的唇瓣……

  他的动作充满了怜惜和温柔,犹如她是寻宝人好不容易才找到的稀世珍宝。

  他以为她不知,其实,她是知道的。

  他们是夫妻呢,夫妻间不就应该这样亲近的吗?而且相公生得真好看,刮掉乱糟糟的胡子後露出一张棱角分明的俊脸,剑眉星目,鼻梁挺直,带着完美的弧度。

  颜歌时常不自觉地偷看他,可一旦与他眸光相遇,心中就一阵小鹿乱跳,手都不知道该往哪儿放了。

  「相公,我……我自己吃。」她急急咽了口中的粥,又想到什麽似的,在男人疑惑的目光中,匆匆掀了帘子跑到外屋,重新盛了一碗热粥,才红着脸走进来,一双小手殷勤地递向男人,美眸里流转着喜悦和娇羞,「相公,你也吃。」

  男人点头接过,看着她安静地坐在炕沿上,捧着碗一小口一小口地吃着粥,眉目间是全然的满足与安宁,娇小的身上散发着一种说不出的清甜香味,淡淡的,有魔力般,一缕缕地缠绕进了心间。

  等脸红心跳地吃完粥,颜歌的一张小脸被盯得都快起火了,她扶男人躺好,飞快地收拾起碗杓,一刻也不耽误地退了出去。

  厨房里的竈上还煨着一盅稀到可以看清米粒的清粥,这其实才是她的午餐,她不愿让相公喝米汤似的稀粥,每天自己慢慢吃,不料被相公发现了。

  红唇轻抿,想起方才的一幕,颜歌笑了。

  霸道话语间流露的关怀,夜间悄悄的亲吻爱抚,注视自己时的温柔,点点滴滴都令她羞怯又欣喜。

  这样就好了,在这样的地方,只有夫妻恩爱,相互扶持,日子才会有新的盼头。

  只不过,相公的外伤好得差不多了,可内伤显见是很重的,想起皮有福的话,颜歌心中越发担忧,因此每日除了料理家务,就是将绣好的绣品送到杂货铺去卖,想快些攒够银子。

  出自她手的绣品被娄麻子瞧见了,虽不及那副紫玉碟躞来得惊喜,但胜在精致秀雅、别具风格,因而倒也愿意收购了拿去卖。

  颜歌有了劲头,越加勤勉,日里夜间,飞针走线,埋头苦绣,日常间的琐碎也开始一点一滴地从唇瓣里透露出来。

  「相公,我在院子里种的那株像小喇叭的花儿,这两天要开花了哦,也不知道那花叫什麽名字,我们就叫它小喇叭吧?」

  「相公,镇子南边的那片沙丘後面生着好多沙葱呢,我今天去摘了好大一篮子回来。」

  「相公,今天我又去杂货铺子了,我前些天拿去的绣品挺好卖的,等我把这些活儿绣完,就给你再做一件外衫。」

  每当这时,男人就会静静地看着她,默默地听着小嘴唠叨着,微微勾唇,眸光却深不可测。

  从来没觉得银子有多重要,但此後的颜歌却天天祈祷着老天爷,能突然从天上掉下一大笔银子,如同下冰雹一样「劈里啪啦」落到面前,白花花的一堆,小山似地泛着雪一样的光芒,那般场景该有多麽地慑人心魄。

  可什麽时候,才能攒到五百两呢?

  心里叹了口气,颜歌从灯下擡头,望向男人闭目调息时更显冷峻清瞿的俊颜,小脸是写满了忧心忡忡。

  或许是虔诚和日夜祷告起了作用,没两天,就真的有好些雪花白银被送到颜歌面前来。

  问题是,伴着那堆银子而来的,是巴丘众多恶徒中,一个绰号「刀疤材」的家夥,这就太惊悚了!

  刀疤材是马帮的头目,也是巴丘数一数二的恶霸,与「大四方」的武屠子不分伯仲,几乎无人敢惹,刀疤材做过的坏事太多了,最令人闻之色变的是他的狠毒。

  话说有一日,他率领手下去袭击一个死对头,临行前放话说要将那一家子斩尽杀绝,绝不留下一个活口。

  杀到後来,那家里只剩一老一幼,手下的见老的太老,小的又太小,一时也有些手软,怎麽都杀不下去了,转脸去瞧刀疤材的意思。

  谁知他却残虐地一笑,轻描淡写地说道:「你们刚才聋了?老子说了杀一家就要杀一家,在江湖上打混的,说出去的话就得算数。」

  最後还是刀疤材亲自动手,将那一家人上上下下、老老少少,七、八口人全给干掉了,这样丧心病狂的血腥事蹟,在巴丘,便成了他炫耀的资本。

  开赌坊的武屠子最大的兴趣是聚众淫乐,寻求各种各样的性刺激;刀疤材呢,则偏喜奸淫有夫之妇,似乎是要通过这种强占别人家娘子的方式,来显示自己在巴丘的绝对霸权。

  被那样的恶徒盯上,就如同在树林子里遇到吐着信子的响尾蛇,诡异而恐怖。

  「老大这回又看上谁家小娘子?」

  「还不就是镇口西边的那家,好像是来这还没多长时间。」

  「喔,原来是那家啊!听娄麻子说那当家的男人似乎伤得不轻,好像从来就没见他出过屋子呢,都是那家小娘子在忙着当东西过日子呢。」

  「所以呀,那天就是在娄麻子铺子里被老大瞧见了,那麽标致的小娘子,谁看了心都痒痒呀!」

  「搞不好老大一边与那小娘子快活着,一边顺手把她那病痨鬼相公给喀嚓掉,不费吹灰之力又一举两得,岂不省心?若是哪天玩腻了赏给我们兄弟,老子就满足了。」

  「哈哈……此话极是,极是!」

  马帮的一众匪徒们闲来无事地坐在酒馆一边喝酒,一边看好戏般聊着这回不幸让刀疤材看中的新猎物,那个刚到巴丘才两个月,总是辗转於皮家的药铺和娄麻子开的杂货铺之间,纵使是包裹得密不透风,却掩不住娇柔气息的小娘子。

  可惜喽!花朵儿似的年纪,眼看就要残在刀疤材手中了。

  因为谁都知道,在这个小镇上,一旦被刀疤材看上的女人,下场就只有两个,苟言残喘,或死路一条。

  一场看不清的灾难正慢慢地酝酿着,渐渐降临到这个小小的家中,颜歌却一无所知。

  第三章

  如果能短暂的忘记沙漠中的艰苦,巴丘的傍晚其实是很美的,尤其是看着天空随着傍晚的来临不断变幻之时,整个天际就如同梦境般,美得令人窒息。

  颜歌从米面铺买了些米回来,关好门,一手摘掉遮面的布巾,一手拎着竹篮子先到里屋看相公。

  男人正闭目沉睡,刀刻般的脸上,气色显然又比前些日子好很多了,颜歌心中越发欢喜,放下帘子,轻手轻脚地点燃外屋桌上的油灯,才退了出去。

  此时夜幕已完全降临,木头做成的院门被无声无息地从外推开了。

  颜歌毫无察觉,她正忙着,刚淘好米,拿瓦罐焖了饭,看着竈里要熄不灭的火苗子,便起身到院子里去取点柴火添上。

  刚抱了柴,谁知还未走上两步,便听见「啪」的一声,身後的院门从外被踢开了,颜歌吓了一跳,一回头,手里的柴掉落在地,穿着绣鞋的小脚往後连连退了好几步才稍稍稳住。

  这左邻右舍向来是没什麽来往的,各家各户只关上门过自己的日子,颜歌在这里住了近两个月,家里还从来没有人来串过门,眼前这三个人是谁?

  「哎哟,老大,你瞧,把小娘子给吓到了。」不请自来的三人中,长得高大粗壮的李二一进来就堵住院门。

  「可不是,老大温柔点才是,这小娘子细皮嫩肉的,哪禁得起吓呀?」另一个尖嘴猴腮的郑老三紧跟着发出阵阵淫笑,「先跟小娘子套套近乎,怜香惜玉,一会儿也好办事。」

  「去你他妈的!老子看上的女人,什麽时候套过近乎?」领头的那个面相丑陋的朝两人一口啐过去,只见他四十多岁的年纪,一身短打装束,腰上系着个鼓囊囊的小包,长得獐头鼠目,正一脸色咪咪地瞅着她,「猥琐」二字不足以完全形容。

  颜歌见状,心中暗惊,冷着小脸质问道:「你们是什麽人?为何到我家中来?」

  几人闻言,相视哈哈大笑,领头的那个丑男人不怀好意地发出「嘿嘿」的笑声,露出的一口牙齿又黄又龅,「老子是何人你都不知道,这以後怎麽在这巴丘待下去?」

  「就是!我家老大绰号刀疤材,名号在此地如雷贯耳,能看上你那可是天大的福气!」

  「没错,跟了我家老大,保管你往後吃香的、喝辣的……」

  李二和郑老三开始滔滔不绝地细数起自家老大做过的种种恶事,只听得颜歌心中大骇,脸上血色尽失。

  为首的刀疤材刚带着马帮在外头杀人越货做了一票大买卖,回来就想起这家花朵似的小娘子,便心痒痒地带了两个手下闯进了门。

  一双三角眼贪婪地盯着眼前的小女人,见她一张白白净净的小脸上,皮肤细嫩,虽未施粉黛,却仍是眉蹙春山,眼如秋水,再看纤腰如束,嫋嫋婷婷,岂是这巴丘上被风吹得皮粗肉糙的那些村妇们所能比拟的?

  「我不知道你们是谁,你们快出去,不然我叫人了!」颜歌被逼得一步步朝後退。

  「老子既然来了,哪能这麽容易就出去?」刀疤材笑得既猥琐又猖狂。

  李二在旁边跟着起哄道:「小娘子要叫谁,不会是屋里那快要见阎罗王的相公吧?好啊,你唤他出来,老子早点送他上西天。」

  「你……你胡说!」颜歌心里又气又急,可偏偏被说中了心事,一时间整个人不知如何是好。

  她一方面希望屋里的相公会听到声响来救自己,可另一方面想到相公本身就是一身伤还未痊癒,泥菩萨过江自身难保,万一出来被这恶徒害了可怎麽办?

  「哈哈哈……害怕了?」刀疤材见她神情惶恐,越发得意,伸手将系在腰的小包解开,露出大锭大锭雪花白银,张狂道:「老子有大把的银子,你若从了我,这些就都是你的了。」

  「你休想!」颜歌黑白分明的眸中满是惊惧,她不敢太大声,压低了声音斥喝道:「你别过来!」

  「老子不过去,如何与小娘子亲近?」刀疤材淫猥地道:「小娘子也是嫁了汉子的,知人事了,只要把老子伺候爽了,想要什麽都行啊。」

  「你住口!」颜歌暗暗咬紧银牙,全身不可自制地颤抖着,深深地吸了两口气,纤细的手指紧握着,「你敢过来,我就……就跟你拚了!」

  「哈哈!拚了?」刀疤材像是听到一个愚不可及的笑话,仰天发出大笑声,李二和郑老三也跟着一阵大笑。

  颜歌见那三人朝自己越逼越近,不由自主地後退,全身寒毛都竖了起来。

  刀疤材笑声一止,恶狠狠道:「老子倒要看看怎麽个拚法!」他边说边猛地朝颜歌扑去,不想那可人儿倒也灵活,一矮身,灵巧地从他腋下钻过,避过侵袭。

  颜歌一个踉跄,失去平衡的娇小身子迎面便撞上了一具高大健壮的身躯,紧接着颜歌就被一只大手揽住了纤腰。

  这屋里当家作主的男人,就这麽出场了。

  他的神情十分镇定自若,并没有半句废话,甚至完全不惊诧自家院子里为何会冒出三个凶神恶煞的男人,只是伸手将吓坏了的颜歌揽过,察看了一下她是否受伤,然後才擡首向刀疤材那边投递过去一眼。

  那眼神虽清冽,却足以将人冰冻。

  刀疤材等人似乎没料到有个男人会突然从屋里出来,此时停下脚步,眯着眼一边打量,一边商量起了对策。

  「相公……相公你怎麽出来了?快回屋里去!」

  颜歌来不及喘气,猛地从男人怀里挣脱出来,转身反挡在他身前,张开的双臂犹如勇敢的母鸡护着刚孵出来的小鸡,一副豁了出去,就算不要性命也不许恶徒对自己丈夫有半点不利的架势。

  男人挑眉,眸中有几分错愕,还有几分玩味,他能清楚地感觉到,挡在身前的娇小身躯正因为恐惧而抖得宛如秋风中的落叶。

  纵然是这样,还在想着护他周全?

  「你不怕吗?」他在她耳畔轻问。

  颜歌不住地颤抖着,背上全是冷汗,一双水眸瞪得圆圆的,正死盯着不远处的歹人,一听到男人的声音,立即回头飞快地瞥了他一眼,极老实地小声道:「我怕的,我好怕。」

  「怕啊……」男人重复一句,虽然心性向来持重沉稳,不苟言笑,一时却也忍俊不禁,「那你还挡在前头做什麽?」

  「就算怕,我也不会让那些坏人伤了你!」翦翦水眸里虽盛着惊慌无数,但目的很明确且毫无迟疑。

  「哦?」这又是为何?

  「如果……如果你被他们害死了,我还是会……会被……那样……」她完全说不下去,因愤然而红了娇颜,尴尬地将小脸转过去,停顿了一下才继续道:「我若是被那样了,还怎麽活……」

  妇珍名节,士重廉隅,自古女子的名节便比性命还要重要,若是被恶人玷污,那她只有死路一条。

  男人眸光略敛,似乎有些失望。

  其实小女人还未说完,却俐落地蹲身在地上捡了根木柴,比划了一下,觉得不称手扔了,又重新找了根略粗的,起身当成武器高举在半空,继续举一反三道:「再说,相公若有个三长两短,我自然也是活不下去的,还不如先跟那坏人同归於尽,至少你……你能活下去。」

  没错,夫为妻纲,君为臣纲,尽管她的心里还有许多疑问,可是她是真心真意要与相公白头偕老,相敬如宾的,他若是不在了,巴丘这地方如此险恶,想来她还是只有「自尽身亡」这条道可走。

  横竖怎麽都是个死,还不如乾脆些!

  心意虽已决,可话还未说完,他的小妻子已经开始不自觉地吸着鼻头,发出小小的呜咽声,似是想到为夫牺牲前的种种惨状。

  听到最後那句话,男人的黑眸顷刻间一亮,又变得黝暗深沉,唇微微勾起,他目光沉沉地望着身前纤细人儿单薄的肩头,依然因害怕而瑟瑟发抖,却想着如何保护他。

  忽然之间,似乎有什麽东西在心里涌动,他擡起头,目光却如鹰隼般扫向那夥一脸猥琐的丑陋歹人。

  这麽长的时间,他的小娘子精心照顾着他,不离不弃,他因养伤而一直闭门不出,原来外面还有这许多双色眯眯的眼在垂涎着自己这如花似玉的小妻子。

  男人不动声色地蹙了下眉头,眸底迅速酝酿起风暴。

  他本打算销声匿迹一段时间,在这小地方养好伤後再做回大都的打算,可是当他被屋外的声响惊醒,耳中听见那些马帮匪徒的污言秽语,他的小娘子明明害怕却又刻意压低的声音时,便再也坐不住了。

  他知道,她是在保护他。

  虽受了极重的内伤,可要对付这些小喽罗绰绰有余,那些人若是非要找死,他又何必大发慈悲?

  「相公,你快进去呀!」善良的小女人仍在不停地催促着他。

  「你进屋里去,把门关紧,不要出来。」他牵起她的手,抽掉她手里细得可怜的木柴,对她微微地笑了笑,「男人的事,女人不要插手。」

  颜歌倒抽一口气,呆若木鸡地看着他将「武器」扔到地上,「啪」地发出声响,完全傻了眼。

  「听话,不要让我分心。」他的黑眸似乎要望进她的心里一般。

  颜歌直愣愣地看着他,下一秒,两腿又做出超越理智的服从,飞快地跑进屋内,将门「砰」地一声关得死紧。

  後背紧紧抵着门板,颜歌的心头泛起一阵酸楚,如果没记错,相公这还是头一次对自己笑呢!

  那麽刚毅严肃的人一旦笑起来,刀削似的的轮廓都柔和下来了,真是好看,可是……可是他马上就要遭遇到危险……

  颜歌的整颗心立即又陷入了煎熬,屋内的黑暗更加剧了内心的恐惧,她紧紧地闭上眼睛,任泪水布满脸颊。

  ◎             ◎             ◎

  屋外的天空,月亮像把镰刀挂在无尽的苍穹中,小小的院落,虽已是危如一发引千钧,但谁都没有轻举妄动。

  「老大,干掉他!」李二怂恿道。

  「老大,咱们动手吧。」郑老三肯定道。

  马帮尽是亡命之徒,杀个人从来不是什麽大事,刀疤材却充耳不闻,奸佞的视线从被扔掉的柴火转移到男人身上,倏地发出凶狠阴笑。

  他倒是一点儿也没料到,那小娘子的丈夫竟是这等气度,虽然只是一身简朴的玄色长衫,整个人却是英气逼人、气宇轩昂,相貌也生得堂堂正正,剑眉厉眸,鼻梁高挺,因未束发,还带了几分疏狂的味道。

  怎麽看也不像是个快要入土的痨病鬼啊!

  反而那犀利的眸目仅是轻轻朝这边一扫,刀疤材就不自觉地缩了下脖子,凉嗖嗖的,彷佛那男人周身都带着一股千丈淩云的王者气势。

  不过话说回来,能在巴丘众恶人中成为翘楚的刀疤材也不是轻易就能吓倒的小喽罗,要他放掉飞到嘴的熟鸭子,怎麽想都觉得不甘心,何况,眼前的男人不是还天天在吃药养病吗?

  再看他呼吸略促,显然内力受损,说不定是个空有其表的绣花枕头呢,更何况,三打一,怎麽看都胜算十足。

  於是乎,开战。

  「砰砰……」

  「哐哐……」

  「啊……」

  小小的院里打斗声、惨叫声四起,夜暗风疾,似乎又起了沙雾,遮挡着斗得正激烈的四人,将人影团团笼罩住。

  颜歌飞快地擦去泪水,转身趴在门背後,从门缝里朝外看,可是夜色太黑,任凭她如何揉眼睛,看得亦是不太分明,但听着那些声响,一颗心瞬间就已经提在了嗓眼。

  她好像已经嗅到鲜血的味道,正「滴滴答答」落下来,她彷佛能看到外面的地面上滴滴液体四溅,血水就像画纸上泼墨的红梅一样浮现在脑海之中。

  接着,「喀嚓」一声,清脆的骨骼断裂声响和着惨叫连连,再然後「咚」地一声,有重物倒地的声音,似乎有人被打倒在地了。

  会是相公吗?颜歌的整颗心都揪起来了。

  相公的伤本来就没完全好,那三个打他一个,恐怕……恐怕凶多吉少,颜歌思及此,只觉浑身半丝力气也无,不敢看下去,更不敢再听下去,泪眼模糊地转过身,娇小的身子跌跌撞撞地朝桌子奔去,双腿几乎都是软的。

  不停发抖的小手爬上桌沿,胡乱在桌面上放着的笸箩里头摸索着,直到将平时用来裁布的剪刀抓出。

  不能再坐以待毙了,那只有死路一条,她一定要去帮相公,就算拚了这条命,她也不能再让相公受伤,那样……那样他肯定会死的!

  细白的手指紧握住刀柄,颜歌一咬牙,拉开门板便朝外奔去,屋外的情形却与颜歌所料大相径庭。

  三人联手对付男人,原以为会不费吹灰之力,谁知却久攻不下,刀疤材也是见过世面的,数招下来,便暗叫不妙。

  这男人武功不低,而且招势怪异,翩若惊鸿,宛如游龙,有几分似来自西域,却又与西域那帮「罗桑王」为首的恶喇嘛有着天渊之别,实在是教人看不出究竟是出自何门何派。

  三人一面苦苦支撑,一面都不约而同在心中庆幸,对方显然曾中过极厉害的毒,若不是因为这样,他们三人根本就接不了几招。

  果然,李二的胸口又中了男人一掌,「啊」地哀嚎了一声,喷了一大口鲜血後倒地不起,也不知道是死是活,郑老三见状面露惧色,节节败退,而刀疤材已断掉了好几根肋骨。

  他正在恼羞成怒,如今一见颜歌从屋里跑出来,便立即朝她扑过来。

  「小贱人,来得好!你既不怕死,老子就先送你去见阎王!」

  颜歌来不及躲闪,或者说她根本就没有想过躲开,便被刀疤材的一只手狠狠地掐住颈项。

  「唔……」一阵剧痛袭来,血液顿时涌上头顶,她张嘴急促地呼吸,强烈的痛意简直令她意识恍惚。

  「该死!放开她!」男人万万没料到小女人会在这个时候跑出来,俊容掠过少见的慌,心一急,手上动作更是快得匪夷所思,左手一掌将郑老三震出数丈以外,右掌内力翻涌,反手挥出一道掌风朝刀疤材背後拍去,只听刀疤材「呀」地一声怪叫,双手一松,放开了颜歌。

  当看到直挺挺地向後倒去的刀疤材面孔扭曲,胸口赫然插着一把亮晃晃的剪刀时,男人心中微诧。

  这手无缚鸡之力的小女人,不怕死的冲出来,竟是想救他!

  她哪里来的勇气要以命相拚?甚至她在刚才就差一点被活活掐死了!

  世上……怎麽可能还有如此傻的女人?

  小小的院落陷入彻底的死寂,令人作呕的血腥味道,不停淌着污血的身躯,还有刀疤材倒地前瞪着自己的狰狞脸孔……

  这一切在颜歌眼中,宛如恶梦。

  「咳……咳……」她不住乾咳着,再也支撑不住,双膝一软,整个人失了力气般地滑落在地。

  男人已迅速赶到,展臂将她紧紧抱住。

  「别怕,没事了。」他在她耳边低喃着,大掌摩挲着怀中不停颤抖的娇躯,可怜的小人儿,显然被吓坏了。

  颜歌大口大口地喘着气,好一会才回过神来,她慢慢地擡起头,茫茫然的大眼望着男人近在咫尺的眼眸,有些呆呆地,身子却抖得更加厉害。

  「现在没事了。」男人不住宽慰,大手将一双柔荑牢牢包握住。

  她的这双小手,洁白纤长,柔若无骨,指尖有着因为勤劳地做活计而生出来的薄茧。

  这双巧手,会煮出好吃的食物,会绣出栩栩如生的花鸟虫鱼,他想她应该还会写一手好字,也画得一幅好画,可是现在却以防御般的姿态握着,握得死紧,任他怎麽哄也不肯松开。

  「乖,看着我,现在没事了,放心,一切有我在……」男人的声音低沉、醇厚而且无比温和,彷佛能给人一种无形的力量。

  夜依然很黑,周围的景物都模糊不堪,颜歌却能清楚的看到男人深邃的眼瞳,正泛着担忧的光芒,看着看着,她的眸光有些涣散,霎时,晶莹剔透的泪珠突然就扑簌簌地淌了下来。

  「想哭就哭出来,别憋着,嗯?」男人的声音更加温柔。

  「呜……」努力了好久,颜歌总算找到了属於自己的声音,却是连哭都显得心力交瘁,只能小猫咪似的呜咽。

  大掌怜惜地捧起她柔嫩的颊,缓缓地贴近,男人以唇一点一点地吻掉那不停滑落的泪珠儿,最後来到她啜泣的红唇上,轻轻地、轻轻地吻上……

  ◎             ◎             ◎

  桌上的油灯再次被燃起,因亲手杀了人而吓坏了的小女人,在炕上已经疲累至极地昏睡了过去,但并不安稳,粉白秀气的鼻头仍是红红的,不时发出轻泣声。

  男人一直守在一旁,忽听到窗外依稀传来几声微弱的呻吟,当下眉峰倏锁。

  他起身,踱步走出屋子,沿着台阶一步步走至院落中央,瞥了眼倒在地上半死不活的三人,冷眸突然一转。

  「戏看完了……」他眼神一凛,锐利的寒光射向墙头,「还不滚下来!」

  接着,一道鬼鬼祟祟的身影从墙头一歪,伴着「啊啊啊」一叠声的痛叫,滚了下来,原来是个高高瘦瘦,其貌不扬的落魄书生。

  这大半个晚上,一直趴在墙头看热闹的江湖前任大侠,总算是一下子拉近了距离。

  这位大侠,大名冯必书,江南人氏,此人在江湖上小有名气,武功不弱,偏有个令人贻笑大方的嗜好,那就是好赌,却赌运极差。

  冯大侠的赌运差到堪称一绝,只要是上了赌桌,无论与人赌什麽,喝酒、色子、棋艺、牌九、武功、诗词、书画……就没有一次不输的,偏他生平又喜欢跟人打赌,因此人送绰号「逢赌必输」。

  冯大侠也不觉羞耻,犹自抱着破罐子破摔的心态继续过着自己落魄的日子。

  半年前冯必书因躲赌债来到巴丘避风头,好不容易过了段消停的日子,不料这天天刚黑,隔壁就开始喊打喊杀,闹腾得起劲,一下子把冯大侠仅存的那点江湖气概给激发起来了,於是冒着生命危险趴在墙头看了大半宿,一边看一边感叹。

  那刀疤材的恶名早有耳闻,心狠手辣到令人发指,属於冯大侠在巴丘偶尔遇到就得赶紧躲闪的人物,谁知今儿晚上,竟会丢了性命。

  唉!说来说去,都是女人惹的祸呀!

  隔壁家的小娘子,生得妍妍巧巧,看着就似朵含苞欲放的花儿,他平时没事趴在墙头偷看几眼也就知足了,谁让自己个儿这麽大把年纪还没娶上老婆呢。

  不像那刀疤材,以为人家相公是省油的灯,明目张胆就找上门,这下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了吧。

  冯必书大侠正在自我庆幸,冷不丁就被那小娘子的男人一声冷喝,当即吓得掉下墙头。

  好死不死,这一掉居然掉进了隔壁的院子,甚至他还来不及有任何动作,就被一道淩厉的身影截断了去路。

  「哎哟……」冯大侠捂着摔疼的屁股,一骨碌从地上爬起来,跪着向对方连连作揖,只差没有当场哭出来,「这位大侠,我冯必书对天发誓,一定不会将今晚所见一切传扬出去,若有违誓,必将五雷轰顶,死後打入十八层地狱。」

  男人却没理睬他,反而转身走向横七竖八躺在地上的三人,有两个显然已经死去多时,还剩下个未死只余半口气的刀疤材。

  只见男人极优雅地一撩衣袍,擡起一脚便踏踩上刀疤材的腹部。

  咦?这是要……

  不等冯必书想分明,蓦然见到随着那男人施力,刀疤材口中突然喷井似地吐出大口大口的鲜血,接着抽搐着蜷缩起身子,最终呼吸也停滞了。

  天呐!好狠的男人!

  冯必书立即心惊肉跳的明白了,这几个人,怕是都不会活着见到明天的太阳了。

  马帮的人数众多,为非做歹,做尽了坏事,如果被他们发现自家老大死在这小屋子里,恐怕从此鸡犬不宁了。

  小娘子的相公虽有一身深不可测的武功,可猛虎难敌群狼,只怕在这巴丘是待不下去了。

  问题是,自己也目睹到了这一切……不会也要把他给灭口了吧?

  豆大的汗珠一滴一滴如雨点般顺着脸颊落下来,冯必书大侠瞬间屏住了呼吸,唯恐声音大点惹对方不快。

  「你听清楚,给你两个选择。」男人忽然开口。

  「什……什麽选择?」冯大侠心一颤,开始结巴。

  「第一……」男人勾起嘴角,露出一抹残酷的笑意,「自行了断,我留你全屍。」

  「啊?不、不、不!」冯必书头摇得如拨浪鼓,急急地问:「那第二个呢?」

  男人擡手,向他扔过去一样东西,「拿着这个,到乌秅大都的宗台府。」

  冯必书忙不叠地拿起那东西细瞧,原来是正反面都篆刻着古怪花纹的乌金权杖,「做……做什麽?」

  「你带着权杖,自然会有人接待你,你只需告知对方我的所在便可。」

  冯必书点头,想了想,又不死心地问一句:「阁下难道不怕我在半途偷偷溜走?」

  男人微微一笑,黑眸格外冷酷,「你大可试试。」

  什麽?冯必书一愣。

  「你可以试试看,我有没有本事把你找出来。」男人向前倾身,薄唇一勾,带着令人不寒而栗的危险笑容,一字一句道:「但是你得先记住,如果被我找到,我至少有一百种方法让你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你……你是什麽人?」冯必书脸色惨白,声音颤抖地问:「你是……乌秅王朝的人吗?」

  与性情暴虐,贪得无厌的乌皖人不同,乌秅人是胜则分功,败则图变,狡诈多端,表面上与中原关系状似友好,频频释出善意,愿与朝廷皇亲贵戚和亲通婚。

  十多年前,中原天子不疑有诈,一道诏书降旨赐婚,其中英勇善战的潼州节度史聂让便娶了乌秅王朝亲王之女,苔雅公主,婚後夫妻恩爱,琴瑟和鸣。不过短短几年,乌秅突然反目,发兵攻打潼州,聂让不幸战死,那苔雅公主情深意重,在得知恶耗後,将七岁的独子托付於自己的侍女,便殉情追随相公而去。

  至今,乌秅血洗潼州的惨状,一提起仍然令人骨寒毛竖,大漠有句俗语叫:「宁杀乌皖三个,莫惹乌秅一人。」

  可是男人轻笑一声,眉目间有丝鄙夷外加嘲讽,似乎根本没将那乌秅王朝放在眼中。

  「你究竟是何人?」冯必书越发奇怪,大着胆子追问,唯恐将来连死在谁手中都搞不清楚,那才叫死不瞑目啊。

  男人俯首,低声对冯必书说了三个字,短短三字,却似乎有着无比的邪恶力量,令本来胆子就不算大的冯大侠一下子瘫坐在地,全身似筛子般抖啊抖,呼吸极为困难,「你是……洛……」

  「我还是那句话,你如果敢逃,大可试试。」

  「不……不敢。」逃是死,不逃还能死得慢一点儿,冯大侠还想多活两天。

  「那就好,对了……」男人环视了一下院子,吩咐道:「内子见不得血腥场面,我也不想再让她看到受刺激,你明白怎样做吗?」

  「是!小的明白!」冯必书磕头如捣蒜,期盼对方念他心诚,饶他一命。

  要是早知道隔壁邻居好死不死是姓「洛」的,如果一切可以重来,他宁愿冒着被债主揪住痛殴的风险,在那小娘子搬到此处之前远离巴丘,更别提天天趴在墙头偷看她了。

  因为冯必书觉得,像自己这种藏头缩尾,低调度日的小人物,对令人谈虎色变、望风而逃的那些大人物,譬如说这个男人,也不一定是万分敬仰的,就算这辈子不碰面,也是种难得的幸福啊!

  楔子

  她忽然觉得怕,前所未有的害怕。

  每当夜深人静来临之际,整座宫殿就会死黑一片,窗外万籁俱寂,只听得见冷风在「呼哧哧」地刮着,如泣如诉,活像是冤魂呼天抢地的哭喊。

  她整个人都畏缩在单薄的被子里,睁大了双眼,无尽的黑暗在四周涌动,彷佛随时都有可能将她整个儿吞噬掉。

  身边的小妹已熟睡,天真烂漫的小脸蛋上红扑扑的,睡梦中都在甜笑,丝毫没有感觉到这死一般的寂静和恐惧。

  她想到两年前猝死的长姊,在遇难前也一定曾尝到过这种恐惧的滋味吧!

  那双看不见的黑手正无声无息的逼近,如同生着尖利毒刺的藤蔓,一寸一寸地攀爬上纤细身体的四肢百骸,冰冷无情地缠遍每一处经络,再慢慢地、慢慢地收拢爪牙,不会留给她任何挣紮的机会,狞笑地看她静静地窒息而死。

  谁也不会察觉到她的消失,偌大的後宫,宫女三千,弄死一个小小的她,就如同捏死一只微不足道的蚂蚁般,轻而易举。

  不敢再想下去,唯有闭紧双眸,任泪水浸湿了枕头。

  如果这是身为景家幸存者的宿命,那麽,她亦认了……

  第一章

  永安七年,皇城骊京。

  四更的梆子刚刚敲过,骊京城中一片寂静,两辆装着货物的四轮板车被马匹拉着快速地疾驶出宫门,发出「哒哒哒」的清脆马蹄声。

  内宫门口站着的一高一矮之人,被月光和一盏八角宫灯将两道影子拉得长长的,目送着马车渐渐远驰。

  灯笼里的微弱亮光映到身材瘦高之人脸上,只见那人一身内廷官服,年近四旬,却已然是满头白发,一双白眉,衬得整张脸惨白到无一丝血色,偏生嘴唇上涂着鲜红的胭脂膏,看上去犹如吸血恶鬼,十分诡谲吓人。

  「总管大人。」站在一旁的瘦小太监毕恭毕敬地说道:「今儿上午戚府的管家才来要过人,若是回话说晚上人就没了,不知戚家那边会不会怪罪?奴才担心会不会为此事与大人生出什麽嫌隙。」

  「你懂什麽?小德子。」那人听了小太监的话,嗤鼻一笑,嗓音同样又尖又细,竟也是个阉人:「那丫头是我一早看中的『菜户』,他姓戚的想插一脚打她主意,可得问我愿不愿给。」

  所谓「菜户」,即深宫中的宦官无妻,宫女无夫,两者由此而结成临时伴侣,是以慰藉深宫之寂寞。

  好不容易才中意的人选,凭什麽轻易拱手於人?再说了,那戚家如今不去为潼州的安危发愁,竟还想着打那小丫头的主意。

  潼州之危,迫在眉睫,最主要的威胁来自关外的「乌秅」。

  乌秅原本是在沙漠北部迅速崛起的少数民族部落,如今更是实力雄厚、兵强马壮,俨然已成为日渐强大的蕃国,它与西边玉陵关外的「乌皖」并称沙漠双雄,时时令中原的皇帝坐卧难安,历代皆派重兵驻守。

  多年前,乌秅的兵马就曾血洗潼州,屠城破邑,死者数万人,惨不忍睹,後来朝廷虽派苻家军将潼州收复回来,可是战争所留下的种种创伤,仍然给这座城池留下了无法完全抹去的痕迹和阴影。

  那乌秅的威胁在於它所居的地势险峻,范围十分边远,随时可发兵,轻易就能打过来,但是中原朝廷打过去它的老巢却很难,因此教人十分头疼。

  在这种情况之下,和亲似乎是唯一有效的途径,然而天下人都清楚,经营乌秅的并不是王室,是个姓洛的家族。

  和亲,跟谁和?王室,还是洛氏?

  那个家族,据传其下拥有数之不尽的牧场、马帮、矿产、金石和庄园众产业,不仅如此,还广开铜矿,财聚巨万,「富可敌国」一说,绝非虚夸。

  经营乌秅多年的洛家,到了这一代更是达到了顶点,暗中掌握的地盘和势力逐渐扩张,甚至东北方的一些少数民族和势力微弱的小国家都得听洛家的,这同样也是中原朝廷和乌秅历代君王都很担忧洛家会造反的原因。

  最近天子一闻潼州关外有变,立即将这个烫手山芋丢给了戚家去处理。

  「戚家还不知道自己接了个多大的麻烦,那洛家如今的当家,可不是碌碌无为之辈。」

  似料到未来不久戚家人会在潼州的事情上栽个大跟头,白眉之人唇边露出一丝讽笑,「戚家向来浅薄,虚论高谈,专在荣利,当真以为洒家不知那丫头身上还有个天大的秘密,哼!这天底下的好事,凭什麽都要叫他姓戚的给占了?」

  「是,是。」小德子赶紧满脸赔笑道:「大总管说得极是,奴才只是担心那丫头脾气倔强,又不太伶俐,怕会顶撞了总管大人。」

  「那丫头嘛……」那人冷笑了两声,又道:「自从前年她姊姊被姓戚的弄死以後,就落下了心病,装聋作哑,一味死忍,看着不伶俐,其实心中有数呢。不过话说回来,那丫头的意志力还真叫人刮目相看,就连洒家用针在她身上紮,她也能闷葫芦似的忍下来。我在宫里挑了那麽多女孩子,无论是模样儿、皮肤还是性格脾气,也就属她最合洒家的心意,等再长开些,一定把她好好地调教一番,刺些花绣,再跟我那千郎比比。」

  一番言语教小德子听得背脊生凉,夜风一吹,猛地打了个寒颤,才发现自己已流了一身的冷汗。

  白眉之人便是仗着太后娘娘和圣上信任恩宠,在宫中极有势力的内务府大总管卓东来。

  这卓大总管平素最喜欢的消遣,便是在人身上一针一针地将图案刺绣,在内宫人尽皆知,早已不是什麽秘密了,或花鸟或猛兽,或亭台或诗文,皆往那血肉之躯上绣画。

  其中卓东来平生最得意之作,便是在府中一个被人称作「千郎」的美貌少年背部上刺青。

  身高七尺的翩翩儿郎,遍身被绣满远山别院,池榭、草木、鸟兽悉具,简直弄得个体无完肤,令看者为之触目惊心,骊京城中的风雅之士们藉机大拍马屁,号称什麽「一身锦片也似文字」,以讨卓大总管的欢心。

  被大总管看中的那个禧和宫的小宫女,总是素衣垂髫,气质恬静,偶然绽放的笑容里依稀有着微生的温暖和善意,在到处都充满着阴谋与算计的冰冷宫殿中,越发显得弥足珍贵。

  小德子悄然叹了口气,望着马车驶离的方向,心有戚戚焉。

  那因九族获罪而自幼在深宫大院中长大的无辜小宫女,正值荳蔻年华,不仅得罪了朝廷大臣,又碰到太监总管卓东来,就算不死只怕也得弄成个疯傻。

  恐怕没人知道,究竟是死在戚崇刀下,还是落在卓大总管手里,哪个才会来得痛快一些?

  天边的月色黯淡下来,悄悄的隐到云後,似不忍目睹可预见的未来。

  ◎             ◎             ◎

  五年後,大漠

  塞北无草木,乌鸢巢僵屍。泱渀沙漠空,终日胡风吹。

  这诗里的情形说的是大漠,当然也分毫不差的描述了巴丘的景象。

  巴丘,是个在茫茫沙漠的版图上绝对找不着的地方,它是由一排排破碎的土房、窑洞,零零落落的村庄以及乾旱的梯田组成的一个小镇。

  目及之处,见不到半点绿色,汹涌的黄沙似乎想要把这里所有的生命全部吞噬掉,然而许多年来,它却还是固执地存在着。

  大漠里最庞大的赌坊、最黑暗的地下交易场所都存在於此,走私的、抢劫的、盗窃而来的货物、珠宝、奴隶、牲口,都能在这里找到最好的买家。

  至於人,那些在朝堂或武林上走投无路的人,会救命草似的将这里当成安身立命之所,历尽千难万险,九死一生地从四面八方朝这里涌来。

  可惜来巴丘,容易;活下去,不容易。

  刚刚到达这里的人们还来不及松口气,就面临着如何「活下去」这道难题。

  活下去,不仅要学着在万里黄沙这种恶劣的大自然里生活,还要学会在巴丘这个弱肉强食的环境里生存,这里什麽都缺,就是不缺坏人。

  身为背井离乡,历尽千辛万苦才来到巴丘众人中的一个,颜歌自然也不例外,哪怕她与相公自万里之外来到巴丘已经一年了,却依旧还在为了「活下去」这三个字而咬紧牙关。

  镇口西侧的一排土窑洞,最後一家院门口,稀稀疏疏栽着几株胡杨,这小小栖身之所,就是她的家。

  窑洞不大,靠窗有张土炕,中央摆着一桌四椅,靠墙有个斗柜及两只红木箱子,再加上厨房竈台上的锅碗瓢盆,七七八八、零零落落地加起来就是这个小家中的全部家当了。

  虽简陋,但小小的女主人却手脚勤快,做惯了活计的小手总是将小屋里收拾得乾乾净净,窗户上还贴着剪纸的花儿,是「蜂蝶戏蕊」的图案,土炕也总是烧得暖洋洋的,缝得厚实暖和的棉被针脚细密,足以抵挡此地异常寒冷的夜间。

  一道蓝底白花碎布帘幔将内外室隔开,却隔不开浮动着的药香,外间小小的火炉里生着火,搁在上方的瓦罐中不是熬着黑乎乎的药汤就是煮着热腾腾的米粥。

  沙漠里食材有限,巴丘又是个没钱就寸步难行的地方,虽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但颜歌还是想方设法地将风乾了的羊肉撕碎了焖在粥里,再搁些自己刚摘来的沙葱,洒上盐巴,闻起来倒也令人有几分食慾。

  收拾妥当,她轻手轻脚地进屋,看着正在炕上盘腿打坐,闭目调养内力的男人。

  男人有张棱角分明的刚毅脸孔,在她细心的照顾下,气色已渐渐好了起来,不再是一脸苍白到连丝血色都没有,下巴上冒出的胡渣带着几分颓废,反而看起来显得男人味十足。

  这个男人,是她的相公。

  按相公的话说,他是在与她来巴丘的半途受的伤,中毒咳血,身上大大小小的伤口算起来有好几处,其中斜着横贯腹部的那道最严重,这内伤加上外伤,真称得上是「福无双至,祸不单行」。

  颜歌觉得相公很可怜,因为她也才不过倒楣地摔了个跤,不幸撞到头,患了「失忆症」。

  半年前,当自己从一个又长又古怪的梦中醒来时,惊恐万状地发现自己不仅撞伤了头,疼痛欲裂,还忘记了许多事情。

  她不记得自己的名字,也不记得自己为何会到巴丘来,甚至连出现在梦里的那张净白削瘦的容貌,也变成了刀削斧刻的脸孔,就连眼珠子也与中原人大不一样,一双黑蓝色的眸子,隐约闪动熠熠蓝紫的神秘光芒,似是异族。

  「你我是夫妻,因在中原得罪了官家,才隐名埋姓到这里,不巧半路上又遇上仇家追杀。」自称是她相公的男人不知是因为伤势过重还是有些寡言,三言两语就算是告诉了她事情的来龙去脉。

  「相公……」她半信半疑,惶恐不安地看着眼前的男子,声音细小如蚊蚋地道:「妾身不记得自己的名字了。」

  「你叫……」他薄唇微动,言简意赅地吐出两个字:「颜歌。」

  她的脑中立即浮现出一句诗词来,花颜笑春红,当歌共衔杯。

  原来她的名字是这两个字,默默将那个名字反覆念了几遍,半晌,她又问道:「那相公呢?」

  这下男人踌躇的时间更多了一些,眉宇之间难掩骄矜之色,却含含糊糊地说了句:「我姓晏。」

  颜歌听了正欲再多问些,却见男人眉眼中一闪而过的厉色,当下便吓得将未说出口的疑问,「咕嘟」一声全咽了下去。

  纵然失忆了,她也看得出这男人绝对不是寻常人,浑身上下有种莫名其妙的强大气场,刚毅威严,就算伤重得只能像个活死人般躺在榻上,她也不禁会被那种气势震慑,不太敢接近他。

  甚至他的胸部,都刺着青郁郁的一头豹子呢!

  这究竟是怎麽一回事?

  颜歌难免生疑,因为自那日起,她夜夜都会陷入奇怪的梦境中,高大巍峨的城墙,古木森森,到处是碧波流水缓,荷香锦葵红,内侍和宫女们川流不息,来来往往,一时又到了一处极华美奢丽的府邸,亭台廊榭伴着花木扶疏,精巧有致……

  来不及细想,一时又变成了刀光剑影,震耳欲聋的杀戮声声,车轮隆隆,马车内有一个文弱的美少年,生得净白秀美,面上无须,眉目间闪烁着风情万种,明明危在旦夕,却仍不忘逗她。

  「小姐,你答应做我娘子,以後便要叫我相公,我们从今往後永不分开,好吗?」

  梦中的她,虽初为人妇,可毕竟年少,脸皮又薄,只能垂着粉颈,听话地轻轻唤一声:「相公。」

  那人便很开心地笑,再生生地呕出一大口鲜血……

  颜歌猝然睁大眼睛,从梦中惊醒,也察觉到自己满脸都是泪水。

  不敢声张,她悄悄地吸了吸鼻子,转过头去看睡在枕畔的相公,只见他紧闭双眼,蹙着眉头,显然正忍受着剧烈的疼痛,想起今天他用内力逼出好几大口黑色的血,颜歌不禁心生怜惜。

  这男人实在是有副硬骨头,即使日夜被病疼折磨着,时常疼得满头大汗,也从来不曾吭一声。

  她叹口气,伸出小手,轻轻地替他抹去鬓角的汗水,颀长高大的身躯似乎袭过一个强烈震颤,但没有睁开眼睛。

  看向黑暗的窗外,颜歌又悄悄叹了第二口气,她与相公一样,同样在在受着煎熬,记忆如白雾茫茫的滋味真不好受,她想不起来自己夜夜梦到的究竟是什麽地方,那个命悬一线的少年又是什麽人?

  没有人能告诉颜歌答案,连她自己也没有太多时间去弄清楚,就得担负起照顾病中丈夫的责任。

  ◎             ◎             ◎

  烈日将天际的最後一缕晨曦染得金黄,风沙还在不分昼夜不停地刮着,打着一个接一个的旋儿。

  镇中一条狭窄土巷里,一抹纤细的身影正迎风艰难的前行,与巴丘其他女子的打扮无二,绦紫色的面纱遮掩住妍巧细致的小脸,一袭青色的布衣布裙十分宽大朴素,却难以掩饰住玲珑有致的好身段儿。

  这来到巴丘已有一年的小娘子,显然正被无数道下流的眼光垂涎,悄悄打着主意。

  「我说小娘子,你年纪轻轻的谁不好嫁,偏偏嫁了这麽个要死不得断气的病秧子,这不是守活寡嘛。」

  「可惜啊,怎麽就嫁了个半死不活的病痨鬼了呢?听说都躺了快一年了还没个起色,岂不是就快见阎王了?」

  「说得是,没得救喽!」

  「嘁,张老三,你这麽幸灾乐祸是不是巴不得人家早点守寡啊?」

  「那是,趁早改嫁给老子,老子包管让小娘子夜夜快活似神仙。」

  「哈,就凭你?那臊根还不如老子大呢!」

  「滚你妈的!赵驴子就凭你那两下子,还有睑去睡女人?」

  那些难以入耳的污言秽语使沾满了泥沙的小巧绣鞋移动得更快,挽着篮子的颜歌低垂着脸,犹如惊弓之鸟般飞快地朝镇中「皮家医舍」的方向跑去。

  第二章

  「皮家医舍」的三个大夫是亲兄弟,四十多岁年纪,相貌普通,清一色的五短身材。

  在巴丘,连三岁小孩儿都知道,皮家三兄弟虽身为大夫,却一个比一个刻薄,一个比一个心肠狠,也一个比一个爱钱,医舍外经常有病人奄奄一息的躺着等死,却丝毫得不到他们的半点怜悯。

  因此有人做了首打油诗云:「皮家兄弟似豺狼,慈悲没有半分毫,眼睛长在屁股上,只认钱财不认人。」

  可是颜歌也知道,在整个巴丘,就只有他们可以救相公的命,因此一见到三人,颜歌便恭恭敬敬地将手中的一张药方递过去。

  「小娘子,你家男人这究竟得的是什麽怪病啊?」皮家老大皮有福拿着药方从头看到尾,忍不住骂骂咧咧地道:「他娘的,怎麽这药方上的药跟咱们先前开的完全两样?」

  眼前这个小娘子和她那生得极漂亮的丈夫刚到巴丘时,他就曾看过诊,发现那病入膏肓的美貌少年所中的是慢性毒药铅丹,服用时间已久,毒素已入心、脾、肝经。

  因见两人穿戴不凡,举止谈吐皆不俗,皮有福当下便狮子大开口,开出了要价五十两一副的药方,打算先以昌莆、青木香等药物将毒素先控制住,若半年後不死,再设法卸载血脉中的毒素。

  半年过去了,日日服药未停歇,就算再丰厚的家当,恐怕也挨不住这样折腾吧。

  然而更令皮有福称奇的是,那美貌少年竟然还未死,甚至这张新药方上,先前所开的药物全无,反倒换上了斑蝥、金钱草、大叶半边莲……这搞什麽名堂嘛?

  不过呢,在巴丘,什麽怪事都有可能发生,皮有福早就见怪不怪了,也没兴趣去探究真相,总之在他眼里什麽都可能是假的,唯有银子最真。

  不明就里的颜歌却是一脸茫然,她拿来的这个药方明明是出门前男人亲口交待,她一字一字写下的,应该不会错呀,之前开的药方是什麽,她哪里记得。

  「啧啧啧,我瞧瞧……」皮家老二皮有禄接过药方瞅了瞅,连连摇头,「哟!瞧这些药开的,想必是中了极厉害的毒,你家男人挺强的嘛,还想着能挺过来?我看难喽!」

  「嘻!小娘子,你确定你家男人是同一个人?」皮家老三皮有寿嘲讽地说起了风凉话:「搞不好前头那个已经死翘翘了,现在这个是又改嫁的吧?」此话一出,医舍里立即响起一阵哄堂大笑。

  颜歌涨红了一张小脸,恨不得拔脚便跑,可一想到相公夜夜在受伤痛折磨,於心不忍,只得鼓起勇气苦苦央求道:「还烦请大夫抽空上家中一趟,瞧瞧我家相公的伤势再开药方可好?」

  「上门看诊?」皮有禄怪笑一声,「可以呀!」

  颜歌心中一喜,感激涕零道:「真的吗?太谢谢您了。」

  却见皮有禄白眼一翻,打断她的话,「我还没说完呢,要想请咱们三个出门看诊,先拿五百两银子来,否则免谈。」

  五百两不是小数目,何况是对於这个在巴丘待了大半年,日子已然拮据到捉襟见肘的小家庭而言呢。

  难啊,难於上青天。

  等颜歌两手空空、愁眉苦脸地回到家中,进了里屋,先瞄了两眼炕上似乎睡熟了的男人,才轻手轻脚地打开斗柜,从最里边的角落摸出一个蓝花布包,数了数里头为数不多的银子。

  就这些,还不够「福禄寿」三兄弟塞牙缝的呢!

  颜歌默默地坐在炕沿上,满脸惆怅,满心凄凉,不由悲从中来,急得捧着几锭银子直掉眼泪。

  「哭什麽?出了什麽事?」男人不知何时已经醒来,正不声不响地注视着她。

  颜歌赶紧抹去泪水,抽抽咽咽地告诉他适才自己在皮家医舍的遭遇,然後眼巴巴地看着他问:「相公,怎麽办?」

  只见男人冷冷一笑,淡淡说道:「照着我说的方子抓药,别的不用理会。」

  颜歌听话地答应了,男人莫名地令她有种无形的压力,他说什麽,她便做什麽,手和脚总是会比理智更早地服从他的任何指示,彷佛他天生就是那高高在上,发号司令的王者,一言一行时时会让她觉得,就算此人此刻无论有多凄惨与落魄,也影响不了他日後的飞黄腾达。

  对於一个这般强势的男人,颜歌只有听话的分儿,再说除了这样,好像也别无它法。

  颜歌又重新去了一趟「皮家医舍」,不顾那三人的冷言冷语,固执地按照男人给的方子买了药回来熬,又在家中翻出一些治外伤的药,细心地替他敷上,当看到那满身血肉模糊,深到可见白骨的狰狞伤口,便忍不住头皮发麻。

  她心中害怕,不知该如何是好,一边硬着头皮替男人包紮,一边哭得像是人家马上就要挂掉似的。

  其实她是真担心,怎麽说也是自己的良人,万一有个好歹,自己岂不成了寡妇?

  「别哭了,我还死不了,等我死了再哭。」不开口则已,一开口就呛得能噎死人,男人显然不喜她的软弱和胆小。

  关外的男子皆爱英姿飒爽的巾帼女儿,像她这样的中原女子,应是从小就养在深闺里的小家碧玉,没见过什麽世面,只怕不太讨相公喜欢。

  如果她坚强一点儿,相公对自己是不是会多喜欢一点?

  於是再往後,颜歌就拚命将眼泪往肚里吞,不敢在相公面前再流露那样的情绪,却不曾想她的强装镇定使男人神色更冷,彷佛在暗暗指责她的铁石心肠。

  欸,伸头是一刀,缩头也是一刀,反正左右都是她的错。

  颜歌不免在心里偷偷泛起了嘀咕,当初自己是怎麽嫁给这麽个男人的呢?

  ◎             ◎             ◎

  「皮家医舍」里的草药一如既往出奇的昂贵,短短两个月而已,包袱里的银两就渐渐花完了,於是颜歌到了娄麻子的杂货铺,悄悄地卖掉头上的一支碧玉钗。

  可惜没能瞒过男人的眼睛,当晚,他接过颜歌端来的药碗,一擡头,就目光如炬地盯上了她。

  「你的簪子呢?」他问。

  「我……我忘了戴。」她垂着头,吱吱唔唔地掩饰。

  「去赎回来。」男人蹙了眉头。

  「不用了,真的,我不喜欢那个。」她急得直摆手,生怕男人开口命令她去赎,想那娄麻子是个钻进钱眼里的人,若想把当掉的物件按原价赎回,恐怕比登天还难。

  男人没有说话,沉默地看了她一会,便示意她将自己的外袍取过,大掌从袍子内侧的暗袋里摸出一样东西,递给她,「拿着。」

  颜歌好奇地接过,竟然是块翠染冰轻的玉,笋型,大小恰与小指一般,上面纹路简洁,只镂着几片祥云图案,看上去小巧玲珑、晶莹剔透,握在手中沁凉润滑。

  这个……要戴在哪儿啊?头上、脖子、还是手腕?

  看着小脸上掩饰不住的为难,男人心中不禁莞尔,随意说了句:「贴身放着便好。」

  她喜悦而羞涩地应了,自己晚上在灯下用红线捻了根绳子,最後将那块玉挂在脖子上,怎麽说这都是相公头一回送自己东西,不管是什麽,颜歌都满心欢喜。

  第二日,在男人的指示下,颜歌又将他原本挂在腰间的一副「紫玉蹀躞带」拿去,继续当给娄麻子换银子。

  娄麻子举着那一串共计十三块的紫玉碟躞,看得眼珠子都要掉下来了,爽快地给了银子,最後还两眼发光地追问她,是不是跟这关外哪个财大气粗的人家有瓜葛?如何会弄得这般贵重之物到手?

  没料到那东西竟然这般值钱,不就是挂在腰间的嘛。

  颜歌拿着当得的一百两银子张口结舌,窘愣着,转身赶紧走。

  说出去都没人信,她跟自己的相公太不熟了,她不知道他的名字、籍贯、来历,她不敢多问,他亦从不多说,彷佛在隐瞒什麽。

  他们真是夫妻吗?

  不确定,似乎有一些非常关键的东西被她忘得一乾二净了,但这般离谱、匪夷所思的事发生在自己身上,真的太过丢脸了,她哪里还敢跟旁人说三道四?

  不过,尽管心中充满了疑问,尽管谁都说「久病床前无情人」,但这话在颜歌身上从来不曾验证。

  日子一天一天地过去,她一心期盼着相公能快些好起来,自己也能快点恢复记忆,至於他们究竟是不是真正的夫妻,似乎在时光流逝中变得没那麽重要了。

  她只知道,在巴丘这地方,相公是自己唯一的亲人,他们相依为命。

  ◎             ◎             ◎

  盛好冒着热气的粥,颜歌小心翼翼地捧着碗,轻声唤着炕上的男人。

  「相公,粥熬好了,快趁热喝点吧。」

  听到那道轻柔好听的嗓音,男人很快睁开眼,凝望着眼前绽放恬静笑容的娇颜,「嗯」了一声,算是应了。

  颜歌笑得更甜,随着男人起身的动作,被子滑下,露出男人高大的身躯,敞开的衣襟下是宽阔的胸膛和结实的腹肌,上面布满长出新肉的伤口,虽然已经逐渐痊癒,可一道一道的伤痕看上去犹如蜈蚣,有点触目惊心。

  颜歌细心地帮男人披好外袍,再乖巧地挪过自己的被褥和枕头以便他倚靠,才喘了口气坐上炕沿。

  端起碗正要给他,就听男人沉声问了句:「你吃了没有?」

  她稍稍滞了下,赶紧说:「我一会儿就去吃。」

  男人皱了皱眉头,泛着紫蓝的深眸沉默地盯着她巴掌大的小脸看,原先还算红润丰腴的粉颊正逐渐消瘦下去,越发显得稚嫩可怜。

  「相公,你快吃一点吧,都要凉了。」颜歌被他看得一张脸烫红得快要烧起来了,小声央求着,启齿间,隐约可见贝齿洁白如玉。

  男人伸手接过碗,用汤匙舀了一杓粥,却是送到她唇边,并且命令道:「张嘴。」

  颜歌惊讶地睁大眼睛,嗫嚅道:「不……不用了,相公,你先吃。」

  「你这几天吃的都是什麽,当我不知道吗?」他低嗤,动作生硬,彷佛从未曾这样做过,却依然说一不二地往她因太过惊讶而微张的小口喂了满满一杓,口中还不忘警告:「你听着,若再不好好吃饭,我便天天这样喂你。」

  这下颜歌连耳根子都红了,其实相公并不像他外表看起来那般威严冷酷呢。

  近来因他身体大有起色,夜里那双习惯环於纤腰上的双手越来越灼热,肌肤似在叫嚣着,犹如燃着一把烈火。

  隔着薄薄的亵衣,她的背部密密贴於他赤裸精健的胸膛,身後传来的热度和夜间的寒潮,总会一而再,再而三地将她整个儿逼进他的怀抱中。

  半梦半醒间,她恍然感到男人修长的指尖正缓缓沿着她的轮廓滑动,最终停在柔软的唇上,爱怜地摩挲,然後起身,轻轻地、轻轻地吻上她的唇瓣……

  他的动作充满了怜惜和温柔,犹如她是寻宝人好不容易才找到的稀世珍宝。

  他以为她不知,其实,她是知道的。

  他们是夫妻呢,夫妻间不就应该这样亲近的吗?而且相公生得真好看,刮掉乱糟糟的胡子後露出一张棱角分明的俊脸,剑眉星目,鼻梁挺直,带着完美的弧度。

  颜歌时常不自觉地偷看他,可一旦与他眸光相遇,心中就一阵小鹿乱跳,手都不知道该往哪儿放了。

  「相公,我……我自己吃。」她急急咽了口中的粥,又想到什麽似的,在男人疑惑的目光中,匆匆掀了帘子跑到外屋,重新盛了一碗热粥,才红着脸走进来,一双小手殷勤地递向男人,美眸里流转着喜悦和娇羞,「相公,你也吃。」

  男人点头接过,看着她安静地坐在炕沿上,捧着碗一小口一小口地吃着粥,眉目间是全然的满足与安宁,娇小的身上散发着一种说不出的清甜香味,淡淡的,有魔力般,一缕缕地缠绕进了心间。

  等脸红心跳地吃完粥,颜歌的一张小脸被盯得都快起火了,她扶男人躺好,飞快地收拾起碗杓,一刻也不耽误地退了出去。

  厨房里的竈上还煨着一盅稀到可以看清米粒的清粥,这其实才是她的午餐,她不愿让相公喝米汤似的稀粥,每天自己慢慢吃,不料被相公发现了。

  红唇轻抿,想起方才的一幕,颜歌笑了。

  霸道话语间流露的关怀,夜间悄悄的亲吻爱抚,注视自己时的温柔,点点滴滴都令她羞怯又欣喜。

  这样就好了,在这样的地方,只有夫妻恩爱,相互扶持,日子才会有新的盼头。

  只不过,相公的外伤好得差不多了,可内伤显见是很重的,想起皮有福的话,颜歌心中越发担忧,因此每日除了料理家务,就是将绣好的绣品送到杂货铺去卖,想快些攒够银子。

  出自她手的绣品被娄麻子瞧见了,虽不及那副紫玉碟躞来得惊喜,但胜在精致秀雅、别具风格,因而倒也愿意收购了拿去卖。

  颜歌有了劲头,越加勤勉,日里夜间,飞针走线,埋头苦绣,日常间的琐碎也开始一点一滴地从唇瓣里透露出来。

  「相公,我在院子里种的那株像小喇叭的花儿,这两天要开花了哦,也不知道那花叫什麽名字,我们就叫它小喇叭吧?」

  「相公,镇子南边的那片沙丘後面生着好多沙葱呢,我今天去摘了好大一篮子回来。」

  「相公,今天我又去杂货铺子了,我前些天拿去的绣品挺好卖的,等我把这些活儿绣完,就给你再做一件外衫。」

  每当这时,男人就会静静地看着她,默默地听着小嘴唠叨着,微微勾唇,眸光却深不可测。

  从来没觉得银子有多重要,但此後的颜歌却天天祈祷着老天爷,能突然从天上掉下一大笔银子,如同下冰雹一样「劈里啪啦」落到面前,白花花的一堆,小山似地泛着雪一样的光芒,那般场景该有多麽地慑人心魄。

  可什麽时候,才能攒到五百两呢?

  心里叹了口气,颜歌从灯下擡头,望向男人闭目调息时更显冷峻清瞿的俊颜,小脸是写满了忧心忡忡。

  或许是虔诚和日夜祷告起了作用,没两天,就真的有好些雪花白银被送到颜歌面前来。

  问题是,伴着那堆银子而来的,是巴丘众多恶徒中,一个绰号「刀疤材」的家夥,这就太惊悚了!

  刀疤材是马帮的头目,也是巴丘数一数二的恶霸,与「大四方」的武屠子不分伯仲,几乎无人敢惹,刀疤材做过的坏事太多了,最令人闻之色变的是他的狠毒。

  话说有一日,他率领手下去袭击一个死对头,临行前放话说要将那一家子斩尽杀绝,绝不留下一个活口。

  杀到後来,那家里只剩一老一幼,手下的见老的太老,小的又太小,一时也有些手软,怎麽都杀不下去了,转脸去瞧刀疤材的意思。

  谁知他却残虐地一笑,轻描淡写地说道:「你们刚才聋了?老子说了杀一家就要杀一家,在江湖上打混的,说出去的话就得算数。」

  最後还是刀疤材亲自动手,将那一家人上上下下、老老少少,七、八口人全给干掉了,这样丧心病狂的血腥事蹟,在巴丘,便成了他炫耀的资本。

  开赌坊的武屠子最大的兴趣是聚众淫乐,寻求各种各样的性刺激;刀疤材呢,则偏喜奸淫有夫之妇,似乎是要通过这种强占别人家娘子的方式,来显示自己在巴丘的绝对霸权。

  被那样的恶徒盯上,就如同在树林子里遇到吐着信子的响尾蛇,诡异而恐怖。

  「老大这回又看上谁家小娘子?」

  「还不就是镇口西边的那家,好像是来这还没多长时间。」

  「喔,原来是那家啊!听娄麻子说那当家的男人似乎伤得不轻,好像从来就没见他出过屋子呢,都是那家小娘子在忙着当东西过日子呢。」

  「所以呀,那天就是在娄麻子铺子里被老大瞧见了,那麽标致的小娘子,谁看了心都痒痒呀!」

  「搞不好老大一边与那小娘子快活着,一边顺手把她那病痨鬼相公给喀嚓掉,不费吹灰之力又一举两得,岂不省心?若是哪天玩腻了赏给我们兄弟,老子就满足了。」

  「哈哈……此话极是,极是!」

  马帮的一众匪徒们闲来无事地坐在酒馆一边喝酒,一边看好戏般聊着这回不幸让刀疤材看中的新猎物,那个刚到巴丘才两个月,总是辗转於皮家的药铺和娄麻子开的杂货铺之间,纵使是包裹得密不透风,却掩不住娇柔气息的小娘子。

  可惜喽!花朵儿似的年纪,眼看就要残在刀疤材手中了。

  因为谁都知道,在这个小镇上,一旦被刀疤材看上的女人,下场就只有两个,苟言残喘,或死路一条。

  一场看不清的灾难正慢慢地酝酿着,渐渐降临到这个小小的家中,颜歌却一无所知。

  第三章

  如果能短暂的忘记沙漠中的艰苦,巴丘的傍晚其实是很美的,尤其是看着天空随着傍晚的来临不断变幻之时,整个天际就如同梦境般,美得令人窒息。

  颜歌从米面铺买了些米回来,关好门,一手摘掉遮面的布巾,一手拎着竹篮子先到里屋看相公。

  男人正闭目沉睡,刀刻般的脸上,气色显然又比前些日子好很多了,颜歌心中越发欢喜,放下帘子,轻手轻脚地点燃外屋桌上的油灯,才退了出去。

  此时夜幕已完全降临,木头做成的院门被无声无息地从外推开了。

  颜歌毫无察觉,她正忙着,刚淘好米,拿瓦罐焖了饭,看着竈里要熄不灭的火苗子,便起身到院子里去取点柴火添上。

  刚抱了柴,谁知还未走上两步,便听见「啪」的一声,身後的院门从外被踢开了,颜歌吓了一跳,一回头,手里的柴掉落在地,穿着绣鞋的小脚往後连连退了好几步才稍稍稳住。

  这左邻右舍向来是没什麽来往的,各家各户只关上门过自己的日子,颜歌在这里住了近两个月,家里还从来没有人来串过门,眼前这三个人是谁?

  「哎哟,老大,你瞧,把小娘子给吓到了。」不请自来的三人中,长得高大粗壮的李二一进来就堵住院门。

  「可不是,老大温柔点才是,这小娘子细皮嫩肉的,哪禁得起吓呀?」另一个尖嘴猴腮的郑老三紧跟着发出阵阵淫笑,「先跟小娘子套套近乎,怜香惜玉,一会儿也好办事。」

  「去你他妈的!老子看上的女人,什麽时候套过近乎?」领头的那个面相丑陋的朝两人一口啐过去,只见他四十多岁的年纪,一身短打装束,腰上系着个鼓囊囊的小包,长得獐头鼠目,正一脸色咪咪地瞅着她,「猥琐」二字不足以完全形容。

  颜歌见状,心中暗惊,冷着小脸质问道:「你们是什麽人?为何到我家中来?」

  几人闻言,相视哈哈大笑,领头的那个丑男人不怀好意地发出「嘿嘿」的笑声,露出的一口牙齿又黄又龅,「老子是何人你都不知道,这以後怎麽在这巴丘待下去?」

  「就是!我家老大绰号刀疤材,名号在此地如雷贯耳,能看上你那可是天大的福气!」

  「没错,跟了我家老大,保管你往後吃香的、喝辣的……」

  李二和郑老三开始滔滔不绝地细数起自家老大做过的种种恶事,只听得颜歌心中大骇,脸上血色尽失。

  为首的刀疤材刚带着马帮在外头杀人越货做了一票大买卖,回来就想起这家花朵似的小娘子,便心痒痒地带了两个手下闯进了门。

  一双三角眼贪婪地盯着眼前的小女人,见她一张白白净净的小脸上,皮肤细嫩,虽未施粉黛,却仍是眉蹙春山,眼如秋水,再看纤腰如束,嫋嫋婷婷,岂是这巴丘上被风吹得皮粗肉糙的那些村妇们所能比拟的?

  「我不知道你们是谁,你们快出去,不然我叫人了!」颜歌被逼得一步步朝後退。

  「老子既然来了,哪能这麽容易就出去?」刀疤材笑得既猥琐又猖狂。

  李二在旁边跟着起哄道:「小娘子要叫谁,不会是屋里那快要见阎罗王的相公吧?好啊,你唤他出来,老子早点送他上西天。」

  「你……你胡说!」颜歌心里又气又急,可偏偏被说中了心事,一时间整个人不知如何是好。

  她一方面希望屋里的相公会听到声响来救自己,可另一方面想到相公本身就是一身伤还未痊癒,泥菩萨过江自身难保,万一出来被这恶徒害了可怎麽办?

  「哈哈哈……害怕了?」刀疤材见她神情惶恐,越发得意,伸手将系在腰的小包解开,露出大锭大锭雪花白银,张狂道:「老子有大把的银子,你若从了我,这些就都是你的了。」

  「你休想!」颜歌黑白分明的眸中满是惊惧,她不敢太大声,压低了声音斥喝道:「你别过来!」

  「老子不过去,如何与小娘子亲近?」刀疤材淫猥地道:「小娘子也是嫁了汉子的,知人事了,只要把老子伺候爽了,想要什麽都行啊。」

  「你住口!」颜歌暗暗咬紧银牙,全身不可自制地颤抖着,深深地吸了两口气,纤细的手指紧握着,「你敢过来,我就……就跟你拚了!」

  「哈哈!拚了?」刀疤材像是听到一个愚不可及的笑话,仰天发出大笑声,李二和郑老三也跟着一阵大笑。

  颜歌见那三人朝自己越逼越近,不由自主地後退,全身寒毛都竖了起来。

  刀疤材笑声一止,恶狠狠道:「老子倒要看看怎麽个拚法!」他边说边猛地朝颜歌扑去,不想那可人儿倒也灵活,一矮身,灵巧地从他腋下钻过,避过侵袭。

  颜歌一个踉跄,失去平衡的娇小身子迎面便撞上了一具高大健壮的身躯,紧接着颜歌就被一只大手揽住了纤腰。

  这屋里当家作主的男人,就这麽出场了。

  他的神情十分镇定自若,并没有半句废话,甚至完全不惊诧自家院子里为何会冒出三个凶神恶煞的男人,只是伸手将吓坏了的颜歌揽过,察看了一下她是否受伤,然後才擡首向刀疤材那边投递过去一眼。

  那眼神虽清冽,却足以将人冰冻。

  刀疤材等人似乎没料到有个男人会突然从屋里出来,此时停下脚步,眯着眼一边打量,一边商量起了对策。

  「相公……相公你怎麽出来了?快回屋里去!」

  颜歌来不及喘气,猛地从男人怀里挣脱出来,转身反挡在他身前,张开的双臂犹如勇敢的母鸡护着刚孵出来的小鸡,一副豁了出去,就算不要性命也不许恶徒对自己丈夫有半点不利的架势。

  男人挑眉,眸中有几分错愕,还有几分玩味,他能清楚地感觉到,挡在身前的娇小身躯正因为恐惧而抖得宛如秋风中的落叶。

  纵然是这样,还在想着护他周全?

  「你不怕吗?」他在她耳畔轻问。

  颜歌不住地颤抖着,背上全是冷汗,一双水眸瞪得圆圆的,正死盯着不远处的歹人,一听到男人的声音,立即回头飞快地瞥了他一眼,极老实地小声道:「我怕的,我好怕。」

  「怕啊……」男人重复一句,虽然心性向来持重沉稳,不苟言笑,一时却也忍俊不禁,「那你还挡在前头做什麽?」

  「就算怕,我也不会让那些坏人伤了你!」翦翦水眸里虽盛着惊慌无数,但目的很明确且毫无迟疑。

  「哦?」这又是为何?

  「如果……如果你被他们害死了,我还是会……会被……那样……」她完全说不下去,因愤然而红了娇颜,尴尬地将小脸转过去,停顿了一下才继续道:「我若是被那样了,还怎麽活……」

  妇珍名节,士重廉隅,自古女子的名节便比性命还要重要,若是被恶人玷污,那她只有死路一条。

  男人眸光略敛,似乎有些失望。

  其实小女人还未说完,却俐落地蹲身在地上捡了根木柴,比划了一下,觉得不称手扔了,又重新找了根略粗的,起身当成武器高举在半空,继续举一反三道:「再说,相公若有个三长两短,我自然也是活不下去的,还不如先跟那坏人同归於尽,至少你……你能活下去。」

  没错,夫为妻纲,君为臣纲,尽管她的心里还有许多疑问,可是她是真心真意要与相公白头偕老,相敬如宾的,他若是不在了,巴丘这地方如此险恶,想来她还是只有「自尽身亡」这条道可走。

  横竖怎麽都是个死,还不如乾脆些!

  心意虽已决,可话还未说完,他的小妻子已经开始不自觉地吸着鼻头,发出小小的呜咽声,似是想到为夫牺牲前的种种惨状。

  听到最後那句话,男人的黑眸顷刻间一亮,又变得黝暗深沉,唇微微勾起,他目光沉沉地望着身前纤细人儿单薄的肩头,依然因害怕而瑟瑟发抖,却想着如何保护他。

  忽然之间,似乎有什麽东西在心里涌动,他擡起头,目光却如鹰隼般扫向那夥一脸猥琐的丑陋歹人。

  这麽长的时间,他的小娘子精心照顾着他,不离不弃,他因养伤而一直闭门不出,原来外面还有这许多双色眯眯的眼在垂涎着自己这如花似玉的小妻子。

  男人不动声色地蹙了下眉头,眸底迅速酝酿起风暴。

  他本打算销声匿迹一段时间,在这小地方养好伤後再做回大都的打算,可是当他被屋外的声响惊醒,耳中听见那些马帮匪徒的污言秽语,他的小娘子明明害怕却又刻意压低的声音时,便再也坐不住了。

  他知道,她是在保护他。

  虽受了极重的内伤,可要对付这些小喽罗绰绰有余,那些人若是非要找死,他又何必大发慈悲?

  「相公,你快进去呀!」善良的小女人仍在不停地催促着他。

  「你进屋里去,把门关紧,不要出来。」他牵起她的手,抽掉她手里细得可怜的木柴,对她微微地笑了笑,「男人的事,女人不要插手。」

  颜歌倒抽一口气,呆若木鸡地看着他将「武器」扔到地上,「啪」地发出声响,完全傻了眼。

  「听话,不要让我分心。」他的黑眸似乎要望进她的心里一般。

  颜歌直愣愣地看着他,下一秒,两腿又做出超越理智的服从,飞快地跑进屋内,将门「砰」地一声关得死紧。

  後背紧紧抵着门板,颜歌的心头泛起一阵酸楚,如果没记错,相公这还是头一次对自己笑呢!

  那麽刚毅严肃的人一旦笑起来,刀削似的的轮廓都柔和下来了,真是好看,可是……可是他马上就要遭遇到危险……

  颜歌的整颗心立即又陷入了煎熬,屋内的黑暗更加剧了内心的恐惧,她紧紧地闭上眼睛,任泪水布满脸颊。

  ◎             ◎             ◎

  屋外的天空,月亮像把镰刀挂在无尽的苍穹中,小小的院落,虽已是危如一发引千钧,但谁都没有轻举妄动。

  「老大,干掉他!」李二怂恿道。

  「老大,咱们动手吧。」郑老三肯定道。

  马帮尽是亡命之徒,杀个人从来不是什麽大事,刀疤材却充耳不闻,奸佞的视线从被扔掉的柴火转移到男人身上,倏地发出凶狠阴笑。

  他倒是一点儿也没料到,那小娘子的丈夫竟是这等气度,虽然只是一身简朴的玄色长衫,整个人却是英气逼人、气宇轩昂,相貌也生得堂堂正正,剑眉厉眸,鼻梁高挺,因未束发,还带了几分疏狂的味道。

  怎麽看也不像是个快要入土的痨病鬼啊!

  反而那犀利的眸目仅是轻轻朝这边一扫,刀疤材就不自觉地缩了下脖子,凉嗖嗖的,彷佛那男人周身都带着一股千丈淩云的王者气势。

  不过话说回来,能在巴丘众恶人中成为翘楚的刀疤材也不是轻易就能吓倒的小喽罗,要他放掉飞到嘴的熟鸭子,怎麽想都觉得不甘心,何况,眼前的男人不是还天天在吃药养病吗?

  再看他呼吸略促,显然内力受损,说不定是个空有其表的绣花枕头呢,更何况,三打一,怎麽看都胜算十足。

  於是乎,开战。

  「砰砰……」

  「哐哐……」

  「啊……」

  小小的院里打斗声、惨叫声四起,夜暗风疾,似乎又起了沙雾,遮挡着斗得正激烈的四人,将人影团团笼罩住。

  颜歌飞快地擦去泪水,转身趴在门背後,从门缝里朝外看,可是夜色太黑,任凭她如何揉眼睛,看得亦是不太分明,但听着那些声响,一颗心瞬间就已经提在了嗓眼。

  她好像已经嗅到鲜血的味道,正「滴滴答答」落下来,她彷佛能看到外面的地面上滴滴液体四溅,血水就像画纸上泼墨的红梅一样浮现在脑海之中。

  接着,「喀嚓」一声,清脆的骨骼断裂声响和着惨叫连连,再然後「咚」地一声,有重物倒地的声音,似乎有人被打倒在地了。

  会是相公吗?颜歌的整颗心都揪起来了。

  相公的伤本来就没完全好,那三个打他一个,恐怕……恐怕凶多吉少,颜歌思及此,只觉浑身半丝力气也无,不敢看下去,更不敢再听下去,泪眼模糊地转过身,娇小的身子跌跌撞撞地朝桌子奔去,双腿几乎都是软的。

  不停发抖的小手爬上桌沿,胡乱在桌面上放着的笸箩里头摸索着,直到将平时用来裁布的剪刀抓出。

  不能再坐以待毙了,那只有死路一条,她一定要去帮相公,就算拚了这条命,她也不能再让相公受伤,那样……那样他肯定会死的!

  细白的手指紧握住刀柄,颜歌一咬牙,拉开门板便朝外奔去,屋外的情形却与颜歌所料大相径庭。

  三人联手对付男人,原以为会不费吹灰之力,谁知却久攻不下,刀疤材也是见过世面的,数招下来,便暗叫不妙。

  这男人武功不低,而且招势怪异,翩若惊鸿,宛如游龙,有几分似来自西域,却又与西域那帮「罗桑王」为首的恶喇嘛有着天渊之别,实在是教人看不出究竟是出自何门何派。

  三人一面苦苦支撑,一面都不约而同在心中庆幸,对方显然曾中过极厉害的毒,若不是因为这样,他们三人根本就接不了几招。

  果然,李二的胸口又中了男人一掌,「啊」地哀嚎了一声,喷了一大口鲜血後倒地不起,也不知道是死是活,郑老三见状面露惧色,节节败退,而刀疤材已断掉了好几根肋骨。

  他正在恼羞成怒,如今一见颜歌从屋里跑出来,便立即朝她扑过来。

  「小贱人,来得好!你既不怕死,老子就先送你去见阎王!」

  颜歌来不及躲闪,或者说她根本就没有想过躲开,便被刀疤材的一只手狠狠地掐住颈项。

  「唔……」一阵剧痛袭来,血液顿时涌上头顶,她张嘴急促地呼吸,强烈的痛意简直令她意识恍惚。

  「该死!放开她!」男人万万没料到小女人会在这个时候跑出来,俊容掠过少见的慌,心一急,手上动作更是快得匪夷所思,左手一掌将郑老三震出数丈以外,右掌内力翻涌,反手挥出一道掌风朝刀疤材背後拍去,只听刀疤材「呀」地一声怪叫,双手一松,放开了颜歌。

  当看到直挺挺地向後倒去的刀疤材面孔扭曲,胸口赫然插着一把亮晃晃的剪刀时,男人心中微诧。

  这手无缚鸡之力的小女人,不怕死的冲出来,竟是想救他!

  她哪里来的勇气要以命相拚?甚至她在刚才就差一点被活活掐死了!

  世上……怎麽可能还有如此傻的女人?

  小小的院落陷入彻底的死寂,令人作呕的血腥味道,不停淌着污血的身躯,还有刀疤材倒地前瞪着自己的狰狞脸孔……

  这一切在颜歌眼中,宛如恶梦。

  「咳……咳……」她不住乾咳着,再也支撑不住,双膝一软,整个人失了力气般地滑落在地。

  男人已迅速赶到,展臂将她紧紧抱住。

  「别怕,没事了。」他在她耳边低喃着,大掌摩挲着怀中不停颤抖的娇躯,可怜的小人儿,显然被吓坏了。

  颜歌大口大口地喘着气,好一会才回过神来,她慢慢地擡起头,茫茫然的大眼望着男人近在咫尺的眼眸,有些呆呆地,身子却抖得更加厉害。

  「现在没事了。」男人不住宽慰,大手将一双柔荑牢牢包握住。

  她的这双小手,洁白纤长,柔若无骨,指尖有着因为勤劳地做活计而生出来的薄茧。

  这双巧手,会煮出好吃的食物,会绣出栩栩如生的花鸟虫鱼,他想她应该还会写一手好字,也画得一幅好画,可是现在却以防御般的姿态握着,握得死紧,任他怎麽哄也不肯松开。

  「乖,看着我,现在没事了,放心,一切有我在……」男人的声音低沉、醇厚而且无比温和,彷佛能给人一种无形的力量。

  夜依然很黑,周围的景物都模糊不堪,颜歌却能清楚的看到男人深邃的眼瞳,正泛着担忧的光芒,看着看着,她的眸光有些涣散,霎时,晶莹剔透的泪珠突然就扑簌簌地淌了下来。

  「想哭就哭出来,别憋着,嗯?」男人的声音更加温柔。

  「呜……」努力了好久,颜歌总算找到了属於自己的声音,却是连哭都显得心力交瘁,只能小猫咪似的呜咽。

  大掌怜惜地捧起她柔嫩的颊,缓缓地贴近,男人以唇一点一点地吻掉那不停滑落的泪珠儿,最後来到她啜泣的红唇上,轻轻地、轻轻地吻上……

  ◎             ◎             ◎

  桌上的油灯再次被燃起,因亲手杀了人而吓坏了的小女人,在炕上已经疲累至极地昏睡了过去,但并不安稳,粉白秀气的鼻头仍是红红的,不时发出轻泣声。

  男人一直守在一旁,忽听到窗外依稀传来几声微弱的呻吟,当下眉峰倏锁。

  他起身,踱步走出屋子,沿着台阶一步步走至院落中央,瞥了眼倒在地上半死不活的三人,冷眸突然一转。

  「戏看完了……」他眼神一凛,锐利的寒光射向墙头,「还不滚下来!」

  接着,一道鬼鬼祟祟的身影从墙头一歪,伴着「啊啊啊」一叠声的痛叫,滚了下来,原来是个高高瘦瘦,其貌不扬的落魄书生。

  这大半个晚上,一直趴在墙头看热闹的江湖前任大侠,总算是一下子拉近了距离。

  这位大侠,大名冯必书,江南人氏,此人在江湖上小有名气,武功不弱,偏有个令人贻笑大方的嗜好,那就是好赌,却赌运极差。

  冯大侠的赌运差到堪称一绝,只要是上了赌桌,无论与人赌什麽,喝酒、色子、棋艺、牌九、武功、诗词、书画……就没有一次不输的,偏他生平又喜欢跟人打赌,因此人送绰号「逢赌必输」。

  冯大侠也不觉羞耻,犹自抱着破罐子破摔的心态继续过着自己落魄的日子。

  半年前冯必书因躲赌债来到巴丘避风头,好不容易过了段消停的日子,不料这天天刚黑,隔壁就开始喊打喊杀,闹腾得起劲,一下子把冯大侠仅存的那点江湖气概给激发起来了,於是冒着生命危险趴在墙头看了大半宿,一边看一边感叹。

  那刀疤材的恶名早有耳闻,心狠手辣到令人发指,属於冯大侠在巴丘偶尔遇到就得赶紧躲闪的人物,谁知今儿晚上,竟会丢了性命。

  唉!说来说去,都是女人惹的祸呀!

  隔壁家的小娘子,生得妍妍巧巧,看着就似朵含苞欲放的花儿,他平时没事趴在墙头偷看几眼也就知足了,谁让自己个儿这麽大把年纪还没娶上老婆呢。

  不像那刀疤材,以为人家相公是省油的灯,明目张胆就找上门,这下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了吧。

  冯必书大侠正在自我庆幸,冷不丁就被那小娘子的男人一声冷喝,当即吓得掉下墙头。

  好死不死,这一掉居然掉进了隔壁的院子,甚至他还来不及有任何动作,就被一道淩厉的身影截断了去路。

  「哎哟……」冯大侠捂着摔疼的屁股,一骨碌从地上爬起来,跪着向对方连连作揖,只差没有当场哭出来,「这位大侠,我冯必书对天发誓,一定不会将今晚所见一切传扬出去,若有违誓,必将五雷轰顶,死後打入十八层地狱。」

  男人却没理睬他,反而转身走向横七竖八躺在地上的三人,有两个显然已经死去多时,还剩下个未死只余半口气的刀疤材。

  只见男人极优雅地一撩衣袍,擡起一脚便踏踩上刀疤材的腹部。

  咦?这是要……

  不等冯必书想分明,蓦然见到随着那男人施力,刀疤材口中突然喷井似地吐出大口大口的鲜血,接着抽搐着蜷缩起身子,最终呼吸也停滞了。

  天呐!好狠的男人!

  冯必书立即心惊肉跳的明白了,这几个人,怕是都不会活着见到明天的太阳了。

  马帮的人数众多,为非做歹,做尽了坏事,如果被他们发现自家老大死在这小屋子里,恐怕从此鸡犬不宁了。

  小娘子的相公虽有一身深不可测的武功,可猛虎难敌群狼,只怕在这巴丘是待不下去了。

  问题是,自己也目睹到了这一切……不会也要把他给灭口了吧?

  豆大的汗珠一滴一滴如雨点般顺着脸颊落下来,冯必书大侠瞬间屏住了呼吸,唯恐声音大点惹对方不快。

  「你听清楚,给你两个选择。」男人忽然开口。

  「什……什麽选择?」冯大侠心一颤,开始结巴。

  「第一……」男人勾起嘴角,露出一抹残酷的笑意,「自行了断,我留你全屍。」

  「啊?不、不、不!」冯必书头摇得如拨浪鼓,急急地问:「那第二个呢?」

  男人擡手,向他扔过去一样东西,「拿着这个,到乌秅大都的宗台府。」

  冯必书忙不叠地拿起那东西细瞧,原来是正反面都篆刻着古怪花纹的乌金权杖,「做……做什麽?」

  「你带着权杖,自然会有人接待你,你只需告知对方我的所在便可。」

  冯必书点头,想了想,又不死心地问一句:「阁下难道不怕我在半途偷偷溜走?」

  男人微微一笑,黑眸格外冷酷,「你大可试试。」

  什麽?冯必书一愣。

  「你可以试试看,我有没有本事把你找出来。」男人向前倾身,薄唇一勾,带着令人不寒而栗的危险笑容,一字一句道:「但是你得先记住,如果被我找到,我至少有一百种方法让你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你……你是什麽人?」冯必书脸色惨白,声音颤抖地问:「你是……乌秅王朝的人吗?」

  与性情暴虐,贪得无厌的乌皖人不同,乌秅人是胜则分功,败则图变,狡诈多端,表面上与中原关系状似友好,频频释出善意,愿与朝廷皇亲贵戚和亲通婚。

  十多年前,中原天子不疑有诈,一道诏书降旨赐婚,其中英勇善战的潼州节度史聂让便娶了乌秅王朝亲王之女,苔雅公主,婚後夫妻恩爱,琴瑟和鸣。不过短短几年,乌秅突然反目,发兵攻打潼州,聂让不幸战死,那苔雅公主情深意重,在得知恶耗後,将七岁的独子托付於自己的侍女,便殉情追随相公而去。

  至今,乌秅血洗潼州的惨状,一提起仍然令人骨寒毛竖,大漠有句俗语叫:「宁杀乌皖三个,莫惹乌秅一人。」

  可是男人轻笑一声,眉目间有丝鄙夷外加嘲讽,似乎根本没将那乌秅王朝放在眼中。

  「你究竟是何人?」冯必书越发奇怪,大着胆子追问,唯恐将来连死在谁手中都搞不清楚,那才叫死不瞑目啊。

  男人俯首,低声对冯必书说了三个字,短短三字,却似乎有着无比的邪恶力量,令本来胆子就不算大的冯大侠一下子瘫坐在地,全身似筛子般抖啊抖,呼吸极为困难,「你是……洛……」

  「我还是那句话,你如果敢逃,大可试试。」

  「不……不敢。」逃是死,不逃还能死得慢一点儿,冯大侠还想多活两天。

  「那就好,对了……」男人环视了一下院子,吩咐道:「内子见不得血腥场面,我也不想再让她看到受刺激,你明白怎样做吗?」

  「是!小的明白!」冯必书磕头如捣蒜,期盼对方念他心诚,饶他一命。

  要是早知道隔壁邻居好死不死是姓「洛」的,如果一切可以重来,他宁愿冒着被债主揪住痛殴的风险,在那小娘子搬到此处之前远离巴丘,更别提天天趴在墙头偷看她了。

  因为冯必书觉得,像自己这种藏头缩尾,低调度日的小人物,对令人谈虎色变、望风而逃的那些大人物,譬如说这个男人,也不一定是万分敬仰的,就算这辈子不碰面,也是种难得的幸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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