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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4月试阅] 艾佟《新娘爱落跑》(勾妻计之三) [打印本页]

作者: 渲染一季凄凉。    时间: 2012-4-1 10:44
标题: [4月试阅] 艾佟《新娘爱落跑》(勾妻计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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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12-04-06

【内容简介】
一个年轻有钱据说很英俊……却未曾谋面的未婚夫?
别傻了,她不是古代人,才不会乖乖接受娃娃亲这种事,
大学文凭还没拿到,生平连一次恋爱都没谈过,
趁着订婚典礼举行前,她当然是包袱款款赶紧落跑,
为了多赚点「跑路费」,她在摆路边摊时认识一个英雄,
这个男人大方的让她在烧烤店门口做生意,
长得像花美男,行为又媲美绅士,简直是男人中的极品……
咳!意思是说连她这有婚约在身的女人都不禁欣赏他,
一听见他生病咳嗽,她就冲去他家帮他煮粥,
他说没去过游乐园,她乐得当一日玩伴兼导游,
即使不愿面对,但这种种表现不是她喜欢他是什麽?
得知婚事得照常举行,她只好回老家向父母要求再延期,
在成为别人的新娘前,她想珍惜和他相处的时光,
可最後当她离开、心痛地穿上白纱,才发现他根本就是……

试阅

  第一章

  虽然不在意他的未婚妻是什麽德行,可是未来要抱着睡觉的女人,当然还是会关心她的长相。记忆中她粉粉嫩嫩很可爱,最重要的是个性活泼好动,充满了生命力,不知道现在的她是否还是如此讨人喜欢。

  看了一眼咖啡厅的入口,再低头看着手表,原来他早到了。这是当然,家教优良的男士一定会提早赴约等候约会的对象,而喜欢突显身价的女人总要迟到一下,尽管这种习惯令人讨厌,但他也只好接受。

  「你是樊莫臣吗?」

  她没有迟到,这是好的开始,可是抬头一看……妈妈咪呀!这不是古代专门上女方家提亲的媒婆吗?再往下看……妈妈咪呀!他的心脏快要休克了,她是在身体里面充了氢气吗?怎麽肿得像一颗人形气球?

  「我……是樊莫臣。」

  「没想到你是个花美男,不过,你的脸色未免太惨白了。」

  「……真是抱歉,我有急事必须先行离开,改天再联络。」他几乎是从沙发座椅上跳起来,好像後面有恶犬在追他,逃命似的冲出咖啡厅。他的人生从这一刻开始留下难以抹灭的印记,但这还不够丢脸,因为他竟然忘了付咖啡钱,这也成了他今生永远无法忘怀的耻辱……

  铃……铃……铃……

  樊莫臣伸手一摸,抓到床头柜上的闹钟,按掉开关钮。停了三秒钟,他将被子拉高盖住整个人,叹了一口气。

  怎麽又梦到那个恨不得遗忘却老忘不掉的场景?

  从小指婚的两个人,明日终於要举行订婚仪式、确认名分了,他难免会回想起她的容颜和体态。而日有所思,夜就有所梦,一年前初次见面的情景就成为他近日梦里的常客……不对,应该说,那是经过十几年後的再次见面。

  高中以前,每年寒暑假去她家民宿度假,他们两个都玩在一起,当时,她可爱得让人老爱捏她的粉颊,咯咯笑的声音比喜鹊还令人愉悦……虽说女大十八变,但她怎麽可以变化得如此剧烈,教人惊骇呢?

  他们迟早要完成早就订下的婚约,他一直有心理准备,「妻子」的内涵更胜於外表,美丽的女人比较适合当观赏用的艺术品,妻子则是要照顾他这个动不动就生病的老公,可是,当这一天临到眼前,他才猛然发现心里有那麽点……不,是很多点抗拒,他真的要娶一个「媒婆」和「气球」的综合体吗?

  一想到每天晚上要抱着那个女人,他就有一种全身软趴趴的感觉。他这个比偶像还偶像的花美男配上那样的女人,别怪人家恶毒的说「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连他都觉得承受不住。

  如果对方不取消婚约,他老妈绝不会主动解除婚约,这是当然。老妈认为他这个长年用中药调养的破身子娶得到老婆就偷笑了,哪有把这麽好的对象往外推的道理?据说他这个未婚妻从小不看医生,感冒咳嗽,喝杯热开水隔天就好了,身体健壮如牛,因此老妈超级喜欢她。要不然嫁给他,老是被他传染感冒,夫妻两个都变成红鼻子驯鹿,挂着两条鼻涕,那不是很搞笑吗?

  好吧,他单是想到那个画面,就很想捧腹大笑,只是他想笑却不好意思笑出来,现在脸部表情看起来八成像是抽筋的样子。

  不能笑,如果放声大笑了,岂不是在嘲笑他自己吗?因为他就是其中一只搞笑的驯鹿。

  叩叩叩!帮佣美好嫂的声音隔着房门传进来。「四少,起床了吗?」

  拉下被子坐起身,他懒洋洋的道:「什麽事?」

  「夫人请你赶快下楼。」

  「一大早急着找我有什麽事?」拉开被子下床,他拿起放在床边椅凳上的睡袍披上。刚起床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保暖,否则初春的早上,一不小心就着凉了。

  「那个……」美好嫂实在说不出口。

  「到底是什麽事?」他继续移动脚步往浴室前进。

  「……待会儿夫人就会告诉四少了。」美好嫂说完,一会儿就跑得无声无息。

  刷牙洗脸更衣,当樊莫臣终於将自己打理得完美无缺,下楼坐在母亲面前,时间已经过了一个小时。

  「希望妈有很重要的事。」他喜欢赖床,每天至少要赖半小时,虽然知道这个习惯不好,可若不在被窝里面耍赖到心满意足,他就会有起床气,而起床气通常会影响他一整天的心情。

  从这一点就可以知道,他是一个任性的男人。

  「明天的订婚典礼暂时取消,待新娘子找回来,再重新选订婚的日期。」樊夫人的口气好像「新娘子落跑了」这件事跟樊家一点关系也没有。

  这是在开玩笑吗?他可是笑不出来!

  「你岳父岳母感到很抱歉,晨星对这麽早订婚一直有意见,希望拿到大学毕业证书之後再来讨论,只是我们并没有放在心上,又不是结婚,不会改变原来的生活,不过她的想法显然不是如此。」

  「我的新娘子落跑了吗?」他的脑子现在只关心这件事。

  「她年纪还小,面对婚姻大事难免会怯步。」

  他的脸都绿了,为什麽老妈的胳臂完全往外弯?「她不是二十四岁了,这样还年纪小?」

  「你都三十二岁了,不也是老嚷着自己年纪小吗?」

  没错,为了堵住父母的嘴巴,「年纪小」是很好使用的藉口,况且他是老么,在父母眼中一辈子都是孩子中的孩子,永远长不大。

  「我叫你常打电话约她出来吃饭,在结婚之前多培养感情,你有吗?」

  「有啊,可是她很忙,每次打电话到张家,她都还没回家,见她一面简直比登天还难。」这一点一直教他啧啧称奇,真不敢相信那个胖妞的生活竟过得如此多采多姿。

  「她在打工,你要晚一点打电话给她。」

  老妈的态度真是令人咬牙切齿!「每一次都在打工,有这麽巧吗?」

  「她很乖巧、很懂事,不想增加父母的负担,没上课就去打工。」

  他忍不住翻白眼,她今天都不负责任的落跑了,会是乖巧懂事的人?

  「如果你肯多用点心思在她身上,今天就不会发生这种事。」

  这真是太没天理了,落跑的是那个胖妞,遭受指责的人却是他

  「事情发生都发生了,现在最重要的是找到晨星。一个女孩子能够跑去哪里呢?真是令人担心。」樊夫人忧心忡忡的蹙着眉。

  樊莫臣真的很想捶胸顿足。「她有本事落跑,老妈干麽担心她?」

  「孩子一时冲动,根本没有考虑到後果,她现在一定也很不安。」

  「……我出去走走。」他起身往外走,因为母子继续对话下去,他很可能被老妈活活气死。他突然有种错觉,那个胖妞根本才是老妈的亲生女儿,而他只是老妈从外面捡回来的孩子。

  取消订婚当然要通知亲朋好友,而樊莫臣负责通知的对象只有两位从贵族幼稚园就结识的好友—— 严朔和何尹涛,可是,这遭受的屈辱却教他永生难忘。

  「酒吧不是只有我们三个,你们两个难道不能稍微控制一下吗?」为了维持自己一张春风满面的笑脸,樊莫臣拿起面前的香槟喝了一口。他是一个对自我形象要求很高的人,就算踩到狗屎,也要优雅的好像脚底下什麽也没有,要不,怎麽能符合他花美男的形象呢?

  严朔笑到没办法说话,只能竖起大拇指,当然不是称赞好友,而是对那位至今没有机会见上一面的「嫂子」表达佩服。樊莫臣因为长得太漂亮了,拥有一双勾人魂魄的电眼,向来都是被女人捧在手掌心,没想到竟还有女人不要他。

  何尹涛越笑越夸张,一想到这位自恋的花美男被一个见不得人的丑女抛弃,就让他很想痛快的笑一场。虽然至今未曾见过好友从小指婚的未婚妻,可是每回一提起她,好友就像被人踩到痛处般气呼呼,不难想像她的长相有多可怕。

  「够了,不要再笑了!」樊莫臣那张笑脸终於崩溃瓦解了,那个死胖妞,最好不要被他遇上,她没有被他剥掉一层皮,也会被他修理得金光闪闪。

  另外两位男人的笑声止住,同时瞪大眼睛。「死胖妞?」

  他瞬间僵住,竟然不小心将心里的话说出来了,可恶!

  严朔终於明白的点点头。「原来如此,难怪你不愿意带她来见我们。」

  「你对女人太过挑剔了,我倒觉得女人太瘦了不好,有点肉,体态看起来比较有美感。」何尹涛一向不欣赏樊莫臣的审美观,自己像个柔柔弱弱的「病美人」,就见不得人家长得一副很有福气的样子。

  「如果你见到她,你就说不出……算了,你最好永远不要见到她。」他希望可以解除婚约。

  「最好?」何尹涛挑起眉。「伯母还是坚持要这个媳妇?」

  「我不知道!」他真是越想越不服气。「这太夸张了,我都没有落跑,这个世界难道反了吗?」

  「你太过分了,你落跑合理,人家落跑就违反常理。」

  「如果你见过她,你的反应会跟我一样,我才是那个应该落跑的人!」

  严朔深表同意的道:「我想也是。除了动不动就着凉感冒、勤跑医院之外,你实在无可挑剔,老爸是『樊阳海运』的大老板,自己创立了『莫阁餐饮集团』,家大业大再加上唇红齿白,是个百分之百时下女孩子见了就会尖叫的花美男,没有一个正常的女人会将你往外推。」

  「他刚好遇到一个不正常的女人。」何尹涛戏谑的挤眉弄眼。

  「对,她的脑子不正常!」别怪他一点肚量也没有,这口气真的很难咽下。

  「我对这个不正常的女人真是越来越好奇了。」

  「我也是,她是哪来的胆子上演落跑记?」

  瞧他们两个根本是幸灾乐祸,樊莫臣忍不住咬牙切齿。「她长那副样子,有什麽值得好奇的?」

  「正是因为你一再强调她长『那副样子』,才更令人好奇。」严朔很了解他,虽然乐趣是欣赏美女,可是不管女人的长相多麽抱歉,他只会同情的笑一笑。他认为外表很重要,因为第一眼印象往往决定一个人得到的待遇,外表抱歉就是比较吃亏,因此他特别怜悯丑八怪,会如此嫌恶人家实在反常。

  「就是啊,伯母那麽喜欢这个媳妇,你却念念不忘嫌弃她的相貌,我们当然会好奇。」

  好吧,他可以理解他们的好奇心,不过,还是希望他们跟那个胖妞没有见面的机会。

  「我老婆一定很欣赏你的未婚妻,竟然把到了嘴边的天鹅肉丢掉,这个女人真是太有个性了。」何尹涛说。

  樊莫臣送给他一个白眼。「你不要跑去到处宣传,包括丁雨菲。」

  「夫妻之间没有秘密,我怎麽可能不告诉我老婆?」

  「你们夫妻之间没有秘密吗?」樊莫臣冷冷的一笑,不好意思,他正巧知道他们夫妻间有一个天大的秘密,而这个秘密还是何尹涛亲口向他说的。

  「……等你娶了老婆,你就会知道夫妻之间很难保有秘密,除非是打死都不能让对方知道的事,你这又不是什麽大不了的事。」

  「这还不是什麽大不了的事 」他激动得尾音都上扬了。

  「如果是结婚典礼那一天你的新娘子落跑了,那才是大事。」

  好,他承认,这个女人倒还有一点良心,并不是挑在当下那一刻才落跑。

  「说真格的,她会落跑,这就表示她对你一点兴趣都没有,这对你来说应该是好事。」严朔安慰道。

  没错,至少他可以庆幸那个胖妞不喜欢他,虽然这让他自尊心有一点受损。

  「你对这个女人一点都不好奇吗?长相抱歉就算了,竟然对你这个花美男一点兴趣也没有。」何尹涛对於错过这次见面的机会真的很惋惜,从知道好友要订婚的那一刻,他就开始期待了。

  「抱歉,我的好奇心一向不旺盛。」从小,樊莫臣就觉得自己的命数长短是天注定,因此他不会让自己对任何人事物太感兴趣,免得对这个世界太过迷恋,要死了却舍不得死,那种滋味太痛苦了。

  「你应该对她有一点好奇心,说不定她会成为你的盟友。」严朔实在不明白他在想什麽,转个弯,坏事不就有可能变成好事?

  「盟友吗?」樊莫臣若有所思的抚着下巴。

  「我建议你,不妨先找到她,两个人坐下来好好谈一谈,说不定一拍即合,婚约就取消了。」

  「如果这麽简单,她会上演落跑记吗?」不是他自抬身价,这门亲事明显是她占他便宜,她若不想嫁给他,直接找他谈判,成功机率几乎是百分之百。可她却落到用这种方式逃避,可想而知她不能主动解除婚约。

  总之,他们这两个当事人看来都不能自主婚事,只能等他的父母或她父母提出来了。

  严朔明白他的意思,略一思忖的道:「看你的样子,伯母取消婚约的可能性不大,可是对方害樊家丢那麽大的脸,应该会自惭形秽的解除婚约。」

  是啊,他确实抱着这样的期待,老妈挂在嘴边的岳父岳母是纯朴乡下人,如今害樊家丢那麽大的脸,总不好意思再抓着这门亲事不放了吧。

  「否极会泰来。」何尹涛举起自己的酒杯。「我们来乾一杯吧。」

  另外两个人立刻拿起自己的酒杯回应,樊莫臣难得一口气乾了,但愿自己真能否极泰来。

  一个逃婚的人能躲到哪里?按常理来说,八成是躲到某个朋友的家中,出门还要紧张兮兮的东张西望,生怕被掌握到线索追踪而来的家人逮住,可是,林晨星偏偏喜欢跟人家唱反调,她不当畏畏缩缩的老鼠,而是光明正大上五星级饭店投宿。

  这还不够,一个人逍遥多无趣,拖个人凑热闹才可以开两人派对,於是她本该悲惨的落跑之旅就变成开心的宴会之夜。

  「这真是太享受了,逃婚竟然跑来住五星级饭店!」张晓蔓一边掏出购物袋里的零食扔到书桌上,一边赞叹的东看看西瞧瞧。第一次住这麽高档的饭店,她单是用眼睛看就飘飘然了,躺在床上的滋味一定很梦幻。

  「平日省吃俭用,努力打工赚钱,就是为了必要的时候可以派上用场,而现在就是必要的时候。」林晨星整个人往床上一扑,精致的瓜子脸很享受地在上头左右来回磨蹭。「这里根本是避难的天堂,住得好、吃得更好,下午茶一餐可以抵两餐,想要减肥就去游泳池游个几圈。」

  「事过之後,你一定会心疼死你的钱包。」

  「心疼是以後的事,我现在尽情享受就好。」她想起一件事,连忙翻身坐起来。「表姊出门的时候有没有被人家跟踪?」

  「我爸妈去火车站接阿姨,我利用机会溜出来的。」张晓蔓取出手机,当着她的面关机,然後连同手上的购物袋摆在茶几上。「现在我把手机关了,他们回到家看见我留在饭桌上的字条,即使想透过我找到你的行踪,也联络不上我。」

  「明天的订婚典礼都取消了,我妈还跑来台北干麽?」

  「你糊涂了吗?」张晓蔓跳上床,敲了一下她的脑袋瓜。「樊家那边还是要出面解决,不取消婚约,也要道歉啊。」

  是啊,虽然她不负责任的打电话给母亲,说她收拾行李落跑了,老妈却不能像她一样随随便便了事,除了打电话,还要亲自登门道歉。「樊家有什麽反应?」

  「不知道,我又没机会见到阿姨,哪知道樊家有什麽反应。」

  「樊家会不会索性取消婚约?」这正是她的期待。

  「你认为会取消吗?」

  「我给樊家丢那麽大的脸,取消婚约的可能性很大。」

  张晓蔓赏了表妹一个白眼。「这是订婚,比较丢脸的应该是女方。」

  「是吗?我们女方比较丢脸吗?」

  「台中那边的亲戚原本准备开车上来台北,这会儿说新娘子落跑了,你认为阿姨和姨丈比较丢脸,还是樊家老爷和夫人比较丢脸?」

  林晨星一愣,她想起来了,前几天老妈还兴奋的在电话中对她一一细数,说有哪些亲戚要开车来台北参加订婚典礼,这是家族盛事,几乎所有的亲戚都出动了,大家好开心,因为订婚宴地点设在「莫阁义法料理」,听说那里的食物很好吃,众人满心期待……如今她等於朝他们脸上泼了一盆冷水,爸妈一定觉得颜面尽失。

  不过,这种时候她要狠心的说:「为了女儿的幸福,爸妈丢一下脸没关系。」

  「你还真懂得自我安慰。」

  「当然,难不成我应该哭着说『爸、妈,女儿真是太不孝了,委屈你们,请你们原谅女儿』?」她唱作俱佳的起身,双手合十下跪求饶,好像真心认错,可是一转眼,她又没规没矩的瘫倒回床上。「你觉得这样子有用吗?」

  「……你知道认错,阿姨和姨丈至少会觉得安慰一点。」张晓蔓刚刚差一点被拐了,还以为这个丫头真的良心发现,明白自己有多麽不孝。

  「不管安慰几点,都已经於事无补了。」

  「没错,脸都丢尽了,现在说什麽都於事无补了,阿姨和姨丈只能埋怨自己命苦,生了一个没办法用常理规范的女儿。」张晓蔓跳下床,走到书桌前面,挑了几包零食扔到床上。「你去泡咖啡,我们来吃点心吧。」

  林晨星又坐起身,瞪着那些高热量的零食,不自觉皱起眉头。「你就是爱吃这些垃圾食物,难怪身材一直往横向发展。」

  「我就算不吃这些垃圾食物,身材也不会缩在中间。」

  「你不要给自己名正言顺吃垃圾食物的藉口。」

  「……工作压力大,唯有让嘴巴一直动个不停,我才可以将烦恼抛到脑後。」

  她冷冷的挑起眉,残酷的指出现实。「我看你是越吃越烦,吃完了之後,身上还会多一坨肥油。可惜挤不出来,要不然阿姨一定可以省下沙拉油的钱。」

  这个丫头的嘴巴真是有够坏!张晓蔓可怜兮兮的摸着自己的嘴。「你以为我喜欢这样子吗?控制不住嘛。」

  「控制不住嘴巴,那就别老是怪身材控制不住。」她实在搞不懂女人的脑子都在想什麽,努力减肥之後,又管不住自己的吃吃吃,当有一天意识到身材走样了,才又痛下决心好好减肥……这根本是不断循环的恶梦。

  「嘴馋的时候只想着吃东西,看到镜子里面的自己就想着减肥,这不就是人,一心只能一用吗?」

  额上彷佛出现三条线,她皮笑肉不笑的道:「『一心一用』是这种用法吗?」

  张晓蔓嘿嘿一笑。「无所谓,你明白我的意思就好了。」

  「你不是想早一点结婚?再继续放纵下去,男人没有因为你的身材保持礼貌性距离,也会被你的食量吓到退避三舍……等一下,你干麽又把头发盘起来?你就这麽没眼光,不知道这种专业形象的发型一点都不适合你吗?」不小心从身材看到头顶,林晨星更抓狂了,这位表姊的审美观真是教人不敢苟同。

  「这样头发比较乖巧。」

  「如果这让你看起来像古代的媒婆,你还是坚持盘起来吗?」

  「……你不用替我担心,管好自己就好了。」张晓蔓火大了,这个丫头明明小她四岁,可是气势比她妈还惊人。

  恼羞成怒了?林晨星适可而止的跳下床,煮开水冲泡咖啡。

  张晓蔓打开一包零食,开始往嘴巴里面塞东西,解决完一包,咖啡冲泡好,她刚刚的恼火也退了。「你准备在这里待几天?」

  「我想至少住个两天,两天应该可以让我妈的心情平静下来了。」老妈没见到她是不会回台中,所以该出现的时候,她还是要赶紧现身,否则老妈平静下来之後,见不到人又会转为暴怒。

  「这麽大的事情,阿姨有可能那麽快气消吗?」

  「我没有期望她气消,稍微平静下来就好了。」

  「真是搞不懂你在想什麽,做『樊阳海运』的媳妇多有面子,为什麽不要?」

  优雅的喝了一口咖啡,林晨星酷酷的道:「我高兴。」

  「我看你是不识好歹。」

  没错,她就是不识好歹,可是她真的不明白,为什麽自己的婚姻大事必须交由别人决定?将来幸福那就算了,如果不幸福,她岂不是一辈子要埋怨父母?父母为了报恩同意这门亲事,因此樊家不主动解除婚约,他们也不可能解除,既然他们有他们的难处,那她只好用自己的方法取消婚约喽。

  想要住饭店,当然要赚点钱贴补住宿费,而林晨星最好的收入来源就是贩售自己的手工艺品—— 珠子类的零钱包、各种饰品、小公仔,还有拼布包,因此她又来到「莫城烧烤屋」台北店前面摆摊。

  大概是太久没来了,她今晚的生意特别好,一个晚上的收入将近五星级饭店一晚的住宿费,真是太开心了!

  「好久没见到你了。」

  听到声音,她立刻高兴地放下手上的东西,转过身直视让她可以在这里摆摊的英雄—— Jeffry。

  虽然他看起来比较像时下花美男型的偶像,可是在她眼中,他就像古时候行侠仗义的英雄。

  因为莫城烧烤屋是樊家的事业之一,她之前心想既然自己是樊家未过门的媳妇,借这个地方摆摊应该没关系。结果她刚刚弄好架子,东西都还没摆出来,店经理就出来赶人了。

  这种时候,只要搬出身分她就可以待下来卖东西,偏偏此时她的自我意识抬头,不说就是不说,硬是扯出「有生意大家一起做」的理论想强逼对方妥协。

  对方不愿意妥协,她也不愿离开,你来我往争论许久,这时Jeffry宛若英雄般的出现了,他作主让她在这里摆摊,店经理只好摸摸鼻子回到店里。

  Jeffry到底是何方神圣?她想过问他,可是又担心自己太好奇会让对方产生厌恶的感觉,像她就很不喜欢人家问东问西,因此只好作罢。反正他在莫城烧烤屋必定是个重要人物,否则店经理不会服从他的指示。

  「今天晚上生意如何?」

  「很好,我请你喝珍珠奶茶吃鸡排……」等一下,她说了什麽?她要请他……这是在钓他的意思吗?不,她没有这个意思,纯粹只是想表达谢意。

  「我没喝过珍珠奶茶,也没吃过鸡排。」

  听见他的话,脑子里面乱七八糟的思绪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她不可思议的瞪大眼睛。「你是台湾人吗?」

  他闻言忍俊不住的笑了。「我一直没有机会吃路边摊的食物。」

  「那是人间美味,今生至少每样要吃过一次!我请你,因为你让我在这里做生意,我老早就想找机会谢谢你了。」

  「好啊,今天就让你破费了。」

  「你等一下,我收拾一下东西。」

  看着她转身继续收拾东西,他提议道:「你带着这些东西恐怕不方便,可以先放在我的後车箱,吃完东西再回来拿。」

  「好,麻烦你了。」

  他指着车子停放的地方,两人分工合作将东西放到车子的後车箱,而後在她熟门熟路的带领下,来到旁边的巷口买了鸡排和珍珠奶茶,再散步来到附近的小公园,找了一处椅子坐下。

  「鸡排最好趁热吃,你赶快吃吧。」说完她张大嘴就往手中的鸡排咬了一口,好烫,可是这真是人间美味啊!

  瞧她非常享受的样子,眼睛都眯成一条线,教他满心期待,可是吃进嘴里,他只有一个感觉—— 这会不会太油腻?不过,他竟然也一口接着一口,而且非常愉悦的享用,大概因为她对食物的热情有一种感染力,令他手上的食物也越吃越美味。

  鸡排吃完,接下来是珍珠奶茶,她不客气的大快朵颐,饱餐一顿之後,意犹未尽的舔了一下唇瓣,还摇摆一下身体,表达她此刻幸福的程度。

  赫然想起旁边有个伴,她转头一瞧,人家不过刚刚解决掉手上的鸡排。

  她不好意思的一笑。「我吃东西的速度一向很快。」

  「细嚼慢咽对肠胃比较好。」

  「这个道理我明白,可是速战速决比较省事。」

  「食物要细细品嚐,才可以真正吃出其中的味道。」

  「你是美食家吗?」这是很自然的反问,她不是好奇窥探。

  「我算不上美食家,只是对食物有一点研究。」

  「我想也是,你在莫城烧烤屋工作,对食物想必有一番独到的见解。」

  Jeffry迟疑了一下,虽然他不方便老实说,但至少澄清一件事。「我不是为莫城烧烤屋工作,而是为莫阁餐饮集团工作。」

  无所谓,对她来说两者根本没有差别。「你做哪一方面的?」

  「……我从事行销有关的工作,像是接受媒体访问、配合节庆的餐点宣传,还有很多很多。感觉上有那麽点像打杂的,那你呢?」

  「我还在读书,今年会从大学毕业。」有一件事绝对不能说,那就是她的大学生活已经进入第六年了。原本延毕是想让樊家人觉得她很笨,而解除婚约,没想到一点作用也没有。樊家人想必都很聪明,因此不需要一个聪明的媳妇来凑热闹,笨一点的女孩子比较听话……很可惜,她最不听话了。

  「我猜对了,你果然还是学生,不过,你怎麽会跑来摆路边摊?」

  「我的手很巧,闲着无聊做了不少小玩意儿,卖了可以赚零用钱。」

  「那些东西都是你自己做的吗?」这还真是令他意外,她看起来古灵精怪,不像是那种擅於女红之类才艺的传统女子。

  「对啊,看起来不像吧?」她调皮的对他挤眉弄眼。「我也觉得很不可思议,明明是静不下来的人,偏偏手工艺厉害得吓吓叫。我还会自己绣手帕,朋友见了都取笑我,说我应该生在古人的世界。」

  「我还是第一次听到有人自己绣手帕,真是特别。」

  「你真好心,朋友不说我特别,都说我是怪异分子,我就说自己是从古人的世界穿越时空来到现代的,朋友都笑翻天了。」

  他的反应也是哈哈大笑,第一次遇到像她这麽懂得自嘲的女孩子。

  「这很好笑吗?」老实说,她可不觉得自己在耍幽默。

  「对不起。」他是被她的表情逗笑的,她大概不知道自己的表情有多丰富。

  「没关系,我这个人一向很有娱乐效果。」

  正了正自己的脸色,他转而道:「我好像一直没有请教如何称呼你?」

  「小星星,天上的小星星。」话一出口,林晨星也吓了一跳,「小星星」是父母对她的昵称。

  「小星星?」真是稀奇,他怎麽不知道有人姓「小」?

  「家人都叫我小星星,就像朋友都叫你Jeffry。」

  怔了一下,樊莫臣笑了。真是糊涂,他方才是问如何称呼她,并不是问她的名字。

  因为不想让她知道他是莫城烧烤屋的老板,也不想跟她牵扯太深,当初他才觉得没有必要道出自己的身分,心想员工都称他Jeffry,就请她也叫他Jeffry。既然他都不想坦白自己的身分了,又何必在乎她是谁?

  「为什麽家人都叫你小星星?」

  「我妈说我像小星星一样不安分。」顿了顿,她很伤脑筋的皱着眉。「我想了好久好久,实在想不明白,小星星明明乖乖的待在天上,为什麽会不安分呢?」

  「因为小星星一闪一闪亮晶晶,老是想吸引人家注意。」

  「原来如此!」她对他真是另眼相看,他竟然明白老妈的意思。

  「回家之後别忘了向你母亲求证,下次见面,你再向我确认是否说对了。」他站起身。「时间不早,该回去了。」

  她跟着起身,随他步行回到停车的地方,他表明要送她一程,但她婉谢了。她的身分不适合跟一个陌生男人纠缠不清,况且还是个对她太有吸引力的男人,一不小心就会……不行,她不会跟他见面了,如果可以,她再也不来这里摆摊了。

  第二章

  林晨星已经预料到逃婚的下场很惨—— 下跪、对不起、求饶,但是没关系,她自小健壮如牛,跪上几个小时也不打紧,况且她很有「演戏」的细胞,尤其「哀兵姿态」她最擅长了,三两下就可以扭转情势,教人家不忍心责备她……不过,这会儿到底是什麽情况?

  「不过是几年不见,你已经摇身一变成为亭亭玉立的美人儿了。」樊夫人看得出来很喜欢她,这儿摸一下、那儿摸一下,就像在看自己的孩子一样。

  怎麽会这样子?她逃婚,樊家应该觉得很丢脸,索性取消婚约……好吧,就算不按她期待的剧本演出,至少不该是这个样子—— 温柔的将她拉到身边坐下,喜爱的打量她—— 这会让她很有罪恶感。

  「这几年每次到民宿度假都没见到你,你妈说你到处打工,还做手工艺品摆路边摊,赚取自己的生活费,经常忙到只有逢年过节才见得到你一面。」樊夫人就是喜欢独立自主的女孩子,像她自己当初为了调养小儿子的身子,一个人带着小儿子跑到台中山上,才因此认识了开民宿的林家夫妇。

  「这麽大的人,总不好意思老跟家里拿钱。」经济大权掌握在人家手上,人家动不动就拿这来威胁她,日子多难过啊,她可不干。

  「你有这种想法很不错,现在的孩子都被父母惯坏了,有的大学毕业好几年还没有一份稳定的工作,偶尔还得靠父母救济。」

  林晨星差一点脱口而出那些人都是傻子,看人家的脸色多难过……等一下,上班好像也要看老板上司的脸色,不过这种脸色至少可以让自己变得有价值一些。

  「人家大学读四年,她读六年,当然要想办法打工赚钱。」林母很不给女儿面子的说。

  「不是所有的人都擅长读书。」

  是啊,但她却是费尽心机想办法延毕就是了。

  「她很聪明,只是不认真。」林母又道,母亲果然了解女儿。

  「我知道晨星很聪明,以後可以帮忙莫臣打理生意。」

  「夫人,这个丫头给樊家添了那麽多麻烦,随便夫人责罚她吧。」林母实在没耐性继续闲扯下去了,这事一直挂在心上,令她忐忑难安,况且这个丫头若没受点教训,难保不会再来一次。

  林晨星无声一叹,她就知道,全世界的人都会忘了这件事,唯独老妈不会。是啊,她这个妈就担心自己亏欠人家,因此连女儿的终身卖了都不自觉。

  「我可以理解她的心情,大学还没毕业就要订婚难免会心慌。订婚只是仪式,随时能再举行,也别太苛责她了。」

  订婚只是仪式,随时能再举行……辛苦了一场又回到原点,她真的注定得成为樊家媳妇吗?林晨星在心中暗忖。

  「她年纪不小了,怎麽可以这麽任性?夫人不能轻易算了。」

  她怎麽会有这样的妈,这种时候不维护女儿就算了,还一直扯女儿後腿?

  「这不能全怪她,如果莫臣殷勤一点,今天这种事根本不会发生。」

  没错,夫人英明,夫人那位宝贝儿子若是偶尔现个身,她多少会给点面子。

  「不不不,是我教女无方,夫人千万别责怪小少爷。」

  她真的很想用胶带贴住老妈的嘴巴,当好人也不用当得这麽卑微吧?

  「不管谁对谁错,这事到此告一段落,重新挑个日子举办订婚仪式就好了。」

  「好吧,这事由夫人全权作主。」

  樊夫人握住林晨星的手,温柔的道:「虽然莫臣大你八岁,可是排行老么,家里每个人都宠他,因此特别任性,不像你那麽懂事,你要多担待一点。」

  她很想翻白眼,自从那位少爷寒暑假不再去她家的民宿度假後,她就不曾见过他,那是多久以前的事?应该有十六、七年了吧……差点忘了,大约一年前,他们约好了重逢的日子,可是还来不及见到人,他就莎哟娜拉了……那天表姊到底对人家说了什麽,为什麽他会假借有事匆匆的先行离开?

  「夫人,请你放心,我一定会好好教导她为人妻子的道理。」

  为人妻子的道理……她全身起鸡皮疙瘩了,老妈不会准备用「三从四德」来教育她吧?

  「我会叫莫臣多约你出去,虽说结婚後有一辈子的时间,可婚前彼此熟悉、培养共同的兴趣,这也是很重要。」

  这是当然,虽然古人都是直接送进洞房再见面,婚姻还是维持一辈子,不过她终究是出生在二十一世纪的新时代女性,订婚之前对他一点点印象都没有,这也太夸张了……不对,她至少知道他很「惨白」,这是表姊对他的印象,而她对这一点一直很困扰,男人嘛,应该有点男人的样子,干麽不晒黑一点?

  「我已经打扰太久了,挑好日子,我们两家再约出来一起吃顿饭。」

  樊夫人说完站起身,林家母女连忙也跟着站起。

  「不用送了。」樊夫人轻轻拍了拍林晨星的肩膀。「你好好准备一下,这几天莫臣就会来找你,两个人好好聊一聊。」

  是的,她会准备好恭候大驾,看看这个男人究竟多「惨白」。只是,他真的会出现吗?不知道为什麽,她老觉得这个男人不喜欢她,自从一年前约在饭店的咖啡厅见面後,他就不曾试图联络上她,想必一点见她的动力也没有。难道他有喜欢的人了吗?不对呀,如果有喜欢的人,应该会利用这个机会取消婚约……

  「你这个丫头在发什麽呆?」林母一巴掌朝女儿的後背打下去。

  林晨星惊吓的往旁边一跳,两眼瞪得像铜铃似的。「干麽打人?」

  客人送走了,林母这会儿火力全开。「你是哑巴吗?不会回话吗?」

  「夫人有问我话吗?」

  「夫人不问你话,你也可以说话啊。」

  「妈不是常教我—— 多说多错,少说少错,不说没错吗?」

  「我是教你谨言慎行,不是教你当哑巴!」

  「这种时候就是要当哑巴,要不然说错话,肯定死得更难看。」她再往旁边一跳,将两人之间的距离拉得更大,免得老妈又一巴掌拍过来。

  「你这丫头就会跟我耍嘴皮子!」

  「这要感谢父母给我生了一副好口才……妈不要生气,不是明天要回台中了?我去帮妈收拾行李。」林晨星赶紧脚底抹油跑向楼梯,冲上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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