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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7月试阅] 千寻《掌家有芳》 [打印本页]

作者: tiffanytsai    时间: 2017-7-28 12:16
标题: [7月试阅] 千寻《掌家有芳》
本帖最后由 tiffanytsai 于 2017-7-28 12:32 编辑


出版日期:2017年7月19日

内容简介:

纪芳从来就很务实,在现代颜值不高的她只敢暗恋男神大老板,
做刈包、做芋圆默默献上表真心,告白什麽的就跳过,
莫名穿越到古代,虽说补偿她这身体是个大正妹,但一醒来就在棺材裡,
还得面对那未曾谋面的渣夫,把原主吃乾抹淨后又派人追杀她的悲剧,
更惨的是她身子不舒服去看大夫,大夫竟恭喜道:「小娘子,这是喜脉啊。」
她不知喜从何来,只觉得雷从天降,恭喜?是贡死吧!
唉,既来之则安之,能回去则爽之,不能回则活之,
她辗转来到京城,好不容易在一些同是天涯沦落人的姊妹帮助下安身立命,
却巧遇那渣夫热热闹闹的迎娶新老婆,不过他为什麽长得那麽像大老板?
两人间真有斩不断的孽缘,她坐完月子后去谈生意的布庄居然是他开的,
原来追杀算是误会,大家握握手大钱一起赚,儿子一起养,
没想到古人很爱她这一款训起人来一套一套的、讲话很大女人型的,
从此他把她家当厨房跑,她把他当做大老板的复刻版,二度偷偷暗恋,
可她不想当小三,求解?他说没问题,他的那桩婚姻只是为报母仇的棋子……



楔子 悲摧的遗孤小姐

头痛欲裂,这是老毛病了,自从进到广告公司工作之后,纪芳头痛的毛病越来越严重。
公司裡有四个重要部门—— 人事、策略、企划、创意,她是创意部的成员。
她有两位「关系深厚」的老板,小老板是创意总监,大老板是董事长。
大老板除负责公司营运外,也非常关心创意部的成员,偶尔会过来晃晃。他一来,纪芳心裡便春光明媚、春花朵朵开,光是看著大老板的脸,唾液腺就会大量分泌,看见他比看见顶级牛排更令人兴奋,可惜他统领四部,能分给创意部的时间不多。
至于小老板……在他的认知中,创意这种东西和鸡蛋一样,只要拿鞭子朝她脑袋挥几下,她就像母鸡般咕都咕都地一颗、两颗下不停。
顶著创意总监身分的小老板,在部门裡晃是理所当然的事,只不过他一晃,立刻像寒冬降临、百畜不兴。他天天逼著拿一分钱的他们做三分事,因此在血汗公司待很久的人都会染上头痛的毛病。
揉揉太阳穴,纪芳提醒自己,要去屈臣氏买几盒普拿疼回来备货。
摇摇头,再揉揉发痠的肩膀,她一面想著客户的要求,一面想著小老板很剜人的丹凤眼,眼睛慢慢张开,这裡是?
比单人床更狭窄的空间,长方形木箱,堆在两旁的纸钱,白衣白裙还有双手白得接近透明的肌肤,她狠狠倒抽气,哇……哩……咧……她变成女鬼了?
怎麽会这样?全联七月半的普渡广告又不是他们家做的,就算是,她是创意部人员又不是临演,怎麽会……
猛地坐起身,她确定长方形木箱是一副轻薄短小的棺材……唉,形容得不好,又不是卖卫生棉,就算卖卫生棉,轻薄短小也太Low……用力巴一下头,现在不是工作的时候,想那个做什麽,她需要想的是,为什麽她好好的一个腐女,会化身「孽」小倩?
闭上眼,她对自己说:别急,每件事的发生都有其原因,只要找出理由就能解除状况。
吞下虚拟的天王补心丹,压制狂跳不停的心脏,用拉梅兹呼吸法,解决急喘的呼吸频率,把加速的生理机能慢慢平抑下来的同时,脑袋正式开机。
为什麽她会「死掉」?因为她被小老板操到猝死?可能机率90%!
为什麽她会「复活」?因为她心生不平,到阴间告状,阳寿未尽,阎王判她死而复活?可能机率30%!
那也不对,如果是这样,她应该醒在冷冻柜,而不是棺材裡,而且她待的是美商欸,薪水不高但福利好,因公殉职的她,公司不会给这麽粗糙廉价的棺木。
难道是……纪芳倒抽气,小老板知道她暗恋大老板,故意恶整她,连死都捨不得让她死得舒服一点?可能机率100%!
他们家的大老板,本来是集团中的亚洲区副理,去年调过来当董事长,估计洗个两、三年履历,就会荣升亚洲区总经理或副董。
他年轻有为,英俊潇洒,是在美国长大的「歪果仁」,从小受西方教育洗礼,超级尊重员工,对谁都温柔和气,一来就虏获全公司的民心。
他那双黑黝黝的眼睛好像能穿透人类灵魂似的,于是纪芳脆弱的灵魂被他穿透了,她不相信一见锺情,可是她对他一见锺情,她不相信爱到卡惨死,可是她对他真的爱到卡惨死。
她迷恋他,暗恋他,她在他身上幻想的时间比逛FB还要多。
至于小老板,唉……他绝对是个Gay—— 此言属于尚未证实的八卦传言,但纪芳深信,要不他干麽和大老板那麽麻吉,干麽她和大老板亲近一点点,他就对她摆出死鱼眼?他肯定拿她当情敌!
小老板有双很特别的单凤眼,发怒瞪人时很可怕,他长得比女人还要美,在他眼裡全世界有九成的人都是笨蛋,因此带领他们这群「脑残分子」,让他觉得很吐血。
他常觉得自己很孤单,世界上几十亿人口,竟找不到能与自己比肩的。
因此大老板调来,寻找精英的雷达瞬间启动,他相准大老板!
等等,这是重点吗?她是荷尔蒙太多还是脑袋长虫,都什麽时候了还在想男人。
她现在应该想的是—— 如何不把别人吓死,用最平稳的方式「复活」。
是滴,男人摆两旁,未来摆中间,生死一线间,她要重返阳间!
再深吸几口气,纪芳看向周遭,然后……夭寿骨,和她想的完全不一样啦!
午后,阳光射进屋内,无数的灰尘在光束中翻飞,但这不是让她崩溃的理由,促使她想要重新躺回棺材的衝动是因为—— 桌椅是古人用的,有雕花的那一种,窗户还贴著青绿色窗纱,哇哩咧,这种东西早在文明的洪流中被淘汰,再看看那个梳妆檯,上面的镜子……不,她拒绝承认它是镜子,因为它和铜锣才是亲兄弟,跟镜子没有半点血缘关系。
再说说那根横在半空中,专门提供古人上吊的木梁,梁下那张古色古香的床,以及古色古香到很俗气的鸳鸯枕、大红喜被……
两秒钟后,她傻傻地对自己说:「恭喜,你抽中价值三万五千块的穿越套组。」
依照她的性格,她自然而然地躺回棺材中继续睡,闭上眼睛,把下半段的穿越套组梦一口气作完,天亮后,她将发现一切如常,大老板的温煦笑靥还是照亮她的心脏,小老板的单凤眼还是朝她身上剜。
对了,他还会冷笑,「可以向我解释,智障和白痴的差别在哪裡吗?」然后把她提出的创意方案扭成麻花,往地上一丢,大声对整个部门的同仁说:「请牢牢记住,你们是创意部,不是抄袭部。」
再然后大老板会像天神般的出现,站在正弯腰捡企划案的她面前,温暖地向她伸出手,接过企划案,飞快看完,告诉她哪裡可以补强。
再再然后企划案过了,为了感谢大老板,她会买他最喜欢的台式点心—— 目前她确定的是,大老板不喜欢猪血糕和肉圆,他喜欢大肠麵线,更喜欢刈包,当然
第一名的是芋圆。
芋圆……哦,伞下的春天,爱情滋润……
穿越套组梦没作成,她满脑子想的全是大老板,只是她从正睡到右侧睡、左侧睡再到趴睡,结论是……睡不著。
空间很小,棺材不是个良好的睡眠场所,也许躺在冷冻柜裡,会比较容易睡著,因为低温会降低人脑的活动力。
于是在下一个翻身后,她从棺材裡站起来,慢慢从裡面爬出来。
站定后,纪芳再度环视周遭,这才发现有些不合逻辑。
这裡是个坪数约七、八坪的房间,不是灵堂,没有设置白蜡烛、白幡,更没有金童玉女。借用一下小老板的口吻—— 哪个白痴会把棺材放在房裡?你是智缺还是脑残!
她很想回答小老板:我不是脑残,是心灵受到巨大创伤。
缓步走到梳妆檯前面,「铜锣的兄弟」磨得很亮,虽然它和水银镜没有血缘关系,但是眼睛睁大一点、用力一点,也能看清镜中女子的长相。
眼睛大、鼻子高、嘴巴小巧,分辨不出颜色有没有像红樱桃,但是,够了,光是这张小得让整型医生动容的脸庞,就值得她倾家荡产去交换。
纤细的腰身,模特儿的长腿,无瑕的肌肤,这个身体让穿越套组值回票价,是个小美女啊!
纪芳打开梳妆檯上的木盒子,惊叹三声,裡面的金玉加珍珠很耀眼,手工艺不错,但款式有点老,如果这些金玉珠宝是真的,她大发了!
忍不住地,眼角眉梢往上扬,她是穷得连一条潘朵拉手鍊都捨不得买的穷光蛋,现在竟摇身一变成为有钱人,感觉、真是、爽爆了!
人家说,梦境是反应人类的潜意识。
她明白了,原来自己不跟老板抱怨薪水太低,只是没胆量反应,不是天生安分认命。
手掌轻贴在珠宝盒上头,她试著感应财富的能量,希望有充足的能量后,明天上班,大老板会温柔地对她微笑,说:「你的能力我都看在眼裡,放心,公司不会亏待你。」然后,她的薪资单后面多添一个零。
唉,幻想是美妙的,现实是残酷的,这道理她懂。放弃感应财富,在粗略观看过后,她决定进行「深度观光」。
观光首站是衣柜,打开衣柜,裡面有男人也有女人的衣服。
再来参观床,床是双人床,上面有两个枕头、两条棉被,都是鲜豔的大红色,窗户上头的双囍字还很新,应该刚贴不久。
合理推论,这是一间新房。
若作梦真的与潜意识有关,那麽这样的房间,是不是代表她其实很想谈一场恋爱,嫁一个好男人?
房间看完,这时候外头的天色暗下来了,忽然有男女交谈的声音传进耳朵,还有两个人的脚步声。
纪芳侧耳倾听,男人在说话,但声音压得很低,她听不清楚,慢慢走到窗边,在声音靠近时她下意识蹲下身,直到脚步往右边屋子走去,她才慢慢站起来。
开门声,关门声,她听到清晰的上门闩声音。
犹豫三秒,她用最轻柔的动作打开门,用最轻柔的脚步朝著声音来源处走去。
她人来到屋子外头,已经入夜,皎月已出来挂在天际,她四下打量,以她租的公寓为标准,这是简直是上亿豪宅,独户独栋院子还大到很奢华,花花草草树树种类很多,虫声唧唧,偶闻蛙鸣,树上传来两声夜枭低语,很不错,生态保育做得相当好,她猜测这间屋子外头肯定有大片大片的有机农地。
烛光点燃,光线从一间屋裡透出来,一男一女的身影投射在窗台上,男的很高,女的娇小,男人身材中等,女人略略发胖,有几分欧巴桑的味道。
「明天,就把锈儿埋了吧。」男人低沉道。
女人的声音裡带著硬咽,「你这个没心肝的,锈儿是大哥的女儿、咱们的媳妇,你这样眼睛眨也不眨的就把她给杀了?难道不怕大哥从坟裡跳出来和咱们拼命,她是大哥唯一的血脉啊。」
「不然怎麽办,真让她上京去找慕儿?」男人无奈。
「她从小就喜欢慕儿,知道他在靖王府,当然会想找他,更别说他们才刚刚成亲,飞哥,锈儿委屈啊。」
「我何尝不知道她委屈?这门婚事是咱们促成的,我只有希望他们白首到老的分儿,怎会拆散他们,只是你真敢让她去找慕儿?」
男人问完,屋裡顿时一片安静。
「辰娘,你真的相信慕儿失忆吗?」男人再问。
「当然!大哥绑走他交给我们的时候,慕儿才六岁,六岁的孩子碰到那种事,怎会不哭不闹,若不是撞伤脑袋,忘记自己是谁,绝不可能那麽镇定。」
「我们养了慕儿十四年,你难道不觉得他太聪明,和一般的孩子不同?」
「飞哥觉得慕儿在骗我们?可他又乖又听话,他对我们很孝顺……」
「若他不是那麽听话孝顺,我们会相信他失忆?会对他放下戒心?早在大哥帮我们断后,却死在靖王府的侍卫手中时,我们一怒之下就会把他给杀了,哪裡还会把他当成亲生儿子教养长大?」
男人的话让女人难以接受,哑声道:「不会的,我的慕儿再孝顺不过,他不会这样对我……」
「辰娘,你别傻了,仔细想想,慕儿那麽有主意的孩子为什麽不喜欢锈儿还愿意成亲?无非是想安抚咱们,趁著办喜事忙进忙出、客人来往之际,咱们撤了迷魂阵,他才能趁机逃离。」
「我以为他被锈儿感动……不对,洞房花烛夜,他们已经完事儿……」
「依慕儿的内功修为,他会不晓得我们在牆角偷听?」
「我可怜的锈儿,成亲隔天丈夫就跑掉,现在又……黄泉之下,我们要怎麽跟大哥交代?」
莫飞叹道:「我们现在更需要担心的是,接下来慕儿会怎麽做?」
「什麽意思?」
「记不记得那天,我们发现情况不对追出家门,发现村子口竟有人接应慕儿?」若非对方人马众多,他们无半分取胜的把握,他打死都不会放慕儿离开,因为东窗事发,他们无法承担后果。
「记得。」
「那些人是谁?为什麽会等在村子口?这些年慕儿天天待在我们的眼皮子底下,不曾单独行动过,他什麽时候和外面的人打过交道?」
「是靖王府的人找来了?」
「也只能这麽猜测,至于慕儿会在那时遇见他们……是凑巧?还是天意?」莫飞苦笑不已,他万万没想到多年过去,尘埃尚未落定。
「要是靖王府的人,为什麽不直接上门?」莫辰问。
「许是咱们佈的迷魂阵发挥效用。」
「慕儿与他们碰面后也能领人上门,莫非……慕儿感念我们真心待他,不想追究绑票之事?」
莫飞点头,同意妻子的话。「只是慕儿愿意放我们一马,不代表靖王府也愿意。慕儿不声不响的离开,定是想把过去这段抹掉,若是如此,他怎会愿意锈儿在京城现身?这门亲事本就是我们逼迫他的,他不追究已是万幸,还能要求更多?
「锈儿脑筋不清楚,性情又执拗固执,若真的坚持进京……万一慕儿真心存善念,没把我们供出去,她却把人引来怎麽办?
「靖王爷是何等人物?这麽多年都过去了,还能追到村子附近,有锈儿带路,他大可登堂入室,到时抓住咱们,随手一查,定能查出咱们是当年响噹噹的风尘三侠,身上背负多条人命,每个案子都可以让我们人头落地!」
他后悔,不该让妻子教锈儿佈阵,本想帮她把慕儿圈在身边,没料想却成为威胁他们的弱点。

莫飞的话让莫辰沉默,不久,低低的啜泣声响起。
「当年一开始就错了,大哥不该贪图那万两银子,应下这笔生意,大哥死了,大嫂也伤心过度跟著去了,留下锈儿,现在又……」
「大哥本想做完这一笔就收山,带著嫂子、锈儿和咱们远离江湖。」
「是我不对,慕儿撞到头失去记忆,我看他一个粉妆玉琢的小娃儿,狠不下心杀他,才会招致今日大患,也害得锈儿……我愧对大哥、大嫂!」
「谁想得到事情会演变成这样,本想著辛辛苦苦把两个孩子拉拔大,可以好好享清福,没想到……算了,不提,明天把锈儿埋了就离开这裡吧。」
住了十几年的地方,原以为可以在这裡扎根,谁知……莫辰长吁短叹,啜泣不已。
等过好一会儿,确定没有壁脚可听了,纪芳猫著身,悄悄回到原来的屋裡。
坐到床沿,她试著整理资讯。
飞哥、辰妹是风尘三侠中的老二、老三,在若干年前受雇绑票靖王的儿子,绑票失败,三侠缺一侠,小少爷失忆,两人把小少爷和大哥遗孤一起养大,最近强送作堆,谁知小少爷突然恢复记忆,当然小少爷演出十几年的失忆戏码也是有可能的。
在洞房花烛夜隔天,趁迷魂阵尚未重新佈置,小少爷跑回京城去认爹娘,遗孤小姐知道此事,闹著千里寻夫。
为防止遗孤小姐引敌入穴,二侠杀了遗孤小姐……哇咧,什麽风尘三侠,是风尘三匪好呗。
风尘大哥衰爆了,为银子丢命、丢老婆,现在连女儿都跑到阴间去报到,一家三口用这种方式团圆,还真是悲摧。
不想了,没她的事,躺回去睡个饱觉,明天醒来,发现一切都是梦,事情结束。
纪芳躺上床,两隻手搁在后脑杓下,屋外的月光照进窗户,留下一地银白,纷乱的讯息让她辗转难眠,想叹息,又怕惊到隔壁的双匪,憋著气,又觉得喘不过气来。
正觉得烦闷,这时候……锵!一声刀刃相接声响,她吓得弹身坐起。
不会吧!靖王府真的派人来肃清匪徒?那、那、那……匪徒的遗孤会不会很危险?会不会死一次不够,得连续死上两、三回?
肯定会,古代没有法院,司法很黑暗,上级人士砍人不需要担心被关,包青天只是传说人物,不能当真,重点是,杀两个和杀三个差别在哪裡?
所以她要被砍了?要被切三段了?要死完一次再一次?
如果她死于「他杀」而非死于「作梦」,会不会回不去纪芳的时代?会不会小老板打电话来,才发现她心肌梗塞,身体开始出现尸斑?会不会前来弔唁的大老板,看著她的遗照,轻叹说:「我以为我们有机会,没想到终究无缘。」
啊!不行啦,她不要死啦,她要回现代去和大老板再续前缘啦!
她的手在发抖,牙齿也抖得很厉害,她转动脑袋,试著找出最温和的方式「死」回二十一世纪。
所以……打开门,轻移莲步,出去跟他们讲道理?
啊如果他们说:「道理?跟我的刀子讲吧!」怎麽办?
啊如果他们说:「美丽的小姑娘,陪爷乐一乐,爷就放过你。」怎麽办?
脑袋胡思乱想,恐慌的感觉步步攀升,突然间,她看见一个「好东西」—— 棺材。
深吸气,把放在旁边的棺材盖放到棺木上方,这时候她万分感激棺材的轻薄,重量轻到让人几乎忘记它的存在,再爬进去,把棺盖移好,细心地留下足以提供空气流通的小洞后,这才平躺下来,调整睡姿。
两腿伸平,两手在胸口交叠,纪芳在心裡默唸阿弥陀佛,但愿剿匪大爷不会吃饱閒閒没事做,往死人身上补几刀。
闭上眼睛,缓缓吐气,她认真思考,演死人需要什麽演技?
第一:呼吸放缓,能够不吸气当然最好,但这是不可能的。
第二:脸皮放鬆,但她都快紧张死了,脸皮怎麽放鬆?那就……睡吧!
渭城朝雨浥清尘,客舍青青柳色新,劝君更进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红豆生南国,春来发几枝……她把所有背得出来的唐诗一首首在脑袋裡Run过,然后非常有效的,刀剑对砍声在她耳边沉了,她呼吸放缓了,意识慢慢变得模糊。
在入睡前的最后一秒钟,她带著几分兴奋,心想:明天就能回去看小老板的臭脸,听他大骂自己白痴,明天就可以回去继续暗恋大老板,继续发花痴。
她还要数著大老板从办公室到她桌边的脚步,还要看著他亲切的笑容,幻想无限的未来美好,还要争取机会和他共用一把伞,还要为他洗手做羹汤……
对了,回去之后,她一定要告诉陪自己一起过劳的同事们,她爱他们!世界因为有他们的存在而美好……



第一章 何以安身立命

太阳晒得她皮痛肉痛头痛肚子痛……全身每个细胞都在喊痛。
对不起,疼痛跟太阳没关系,跟运动过度才有比较密切的关系。
天地不仁,万物皆刍狗啊!
纪芳不晓得自己的运气这麽烂,烂到让她想、想……想跳太平洋当美人鱼。
啥?这个形容不够可怕?如果知道她有多恐水,知道她连泡浴缸都不敢,就会晓得当美人鱼对于她是多麽恐怖的惩罚。
那天早上醒来,纪芳发现两件事,其一,棺材板被掀开一大半。其二,她没有穿越回去!
她用力掐自己的肉,她用牆去撞自己的头,她用牙齿去咬下嘴唇,咬到渗出血腥味儿……鲜明的疼痛,让她确定她不是爱丽丝,而穿越这回事儿,并不仅仅是一场梦境。
她很痛苦,大约痛苦了……十到十五分钟之后,开始振作!
她是个务实的女人。
就像当年,老妈说:「你真的要嫁给阿凯?他的泡沫红茶店一天只能卖出二十杯。」
当时她的反应不是大吼大叫,痛骂老妈不懂爱情,而是拿出计算机,二十杯乘以三十元再乘以三十天等于一万八千块钱,扣掉成本、房租,他赚的钱连请她看一场电影都有困难,更别说和她一起养小孩。
务实的她,在务实的十八岁,务实地对阿凯说:「我们分手吧。」
务实是种良好的生活态度,务实告诉她,既来之,则安之,能回去,则爽之,不能回,则活之。
在务实的态度下,她呜呜哭完两声之后,决定寻找生存途径。
她爬出棺材,走到院子,她试著用正向思考来提高自己的生命力。
好事一,天气很好,太阳很大,把身上的棺材味蒸发掉了。
好事二,逛过每间屋子,院子前后左右转过一圈,有血迹,但没有找到尸体,换言之,风尘二匪若不是被杀了埋尸,就是躲过一劫,不知逃往何处去,这是绝绝对对的好事,她怕死人,更怕鬼屋。
好事三,她在二匪的屋子裡找到三十两银票以及一小堆银子。
好事四,厨房裡有馒头,她饿惨了,馒头刚好解决她过低的血糖问题。
吃饱喝足后,她的脑子重新开机,浮上大脑的第一件事是—— 接下来去哪裡?
留下是最不智的打算,不管是风尘二匪回笼,或是王府杀手重返,她都不可能二度侥倖的逃过,到时屋裡那副棺材就不会白白浪费。
昨晚的选择是逼不得已,她并没有躺棺材的嗜好,因此务实的她快手快脚换掉这身女鬼装,把银票银子金银珠宝通通收好,趁著天刚亮屋外没有太多人走动,悄悄离开。
她不知道东南西北,不晓得这个时代有哪些地名,离开村子之后,她最频繁做的事叫做点点豆豆点点豆,点到哪个方向,她就往哪个方向走。
这是不是个好方法?纪芳不确定,她只是单纯地认为,既然命运把她带到这裡,就有责任把她的未来安排妥当。
于是她不断走,不停点豆,即使自己的两条腿已经渐渐失去知觉,即使它们已经在向她严重抗议,她依旧对自己心脏喊话—— 一天一万步,延年益寿,身体强健。
终于,在第一千次叹气之后,她看见前方三百公尺处有城镇。
哦耶!城镇代表有食、有住、有行,她再也不必让自己委屈得像卖火柴的小女孩。
加快脚步跑进这叫「越县」的县城裡,她东瞄西看,东张西望,一双眼睛都快不够用了。
她不晓得看见人类,自己会如此深受感动,大人、小孩、男的、女的……他们从自己身边走过,阳气跟著飘过,感觉无比美妙。
百姓的衣著多数是整齐乾淨的,大部人脸上洋溢著笑容,街道两旁摆满摊子,一副民生乐利,世道繁华景象。
她当然明白,做人不能主观,更不能轻易下评断,但从百姓身上得到的幸福感,她就是直觉认定这是个太平盛世。
不幸中的大幸,她没穿越到动盪不安的世界,要是这是个烽火连天的时代,路有冻死尸,连古代人都不容易生存,她这个外来移民岂不是活得更艰难?
突地,她站定,满足地吸一口大气。
后面一名妇人撞上她的后背,还没看清楚纪芳张口就骂骂咧咧的,问她是不是没长眼。
纪芳心情好到不行,她这人往好听裡讲,是个乐天派,说穿了就是个二货,缺心少肺的,否则怎能在小老板手下存活那麽久,她最擅长的是人前拍马,人后造反,连讽刺人都笑眼眯眯地满脸善意。
于是她笑得很「天晴」,回对方一句,「大姊,我背后要是长眼睛,您能不到庙裡收惊?不长眼这可是为您好啊!」
伸手不打笑脸人,更何况都五十岁的人啦,还被一个俏生生的小丫头喊大姊,肚子裡有再大的火气也熄得一乾二淨。
大婶离开,纪芳下意识摸摸包袱,决定找间客栈,把两条腿抬高高,免得年纪轻轻就深受静脉曲张之苦,左瞧右看,犹豫片刻,她走到一个摊子前面。
摊子后面坐著一个大叔,身著道士服,梳著道士头,两鬓微霜,有几分仙气儿,一柄拂尘摆在桌面上,时不时拿起拂尘挥两下,赶赶苍蝇。
大叔偏瘦,但脸色泛著红光,五官不显眼,就是那种……犯了罪,警察要找人画画相,也找不到特徵可以画的那种人。桌上除了那柄权充牛尾巴的拂尘之外,只有笔砚纸墨,纪芳合理推论,应该是个算命摊。
走上前,道士看她一眼,微愣了愣,低下头,再不理她。
只是对视的那瞬间,纪芳胸口像被什麽椎到似的,猛地一抽,那双眼睛……太犀利,让她觉得自己被看透了,无所遁形。
直觉地,她认为自己应该离开,可是好奇心驱使她向对方靠近。
纪芳问:「这位先生,可不可以请教这附近有客栈吗?」
对方皱眉,手指在书册上敲三下,微微地迟疑后抬头敛去眼底精光,语调平淡地回答,「测字。」
嘎?他们的对谈有交集吗?
纪芳生怕对方没听清楚,再问一次,「请问这附近有没有客栈?」
「测字。」他指指竖在身后的旗子。
纪芳目光顺著他的手指看过去,上面写著「神算子晁准」。晁准?超准?真的假的,有没有过度宣传的嫌疑?眼珠子绕两圈,她试著理解他的意思,他的意思是要花钱测字,才肯告诉她客栈在哪裡?欺负外出人呐。
「请问测一个字要多少钱?」
「十文。」他慢吞吞地提起毛笔,递到她面前。
纪芳不确定这时代物价如何,但想起那几张银票,胆子肥了点,写下自己的姓—— 纪。
晁准慢悠悠地抬起三根手指头,「三个。」
啥?三个字才能测得出?那不是一口气要污她三十文?她顿时觉得有误上贼船之感。
照理说,这时候她就该转身走掉,只是两人对视间彷彿有股力量拉住她,不让她走似的,是好奇心吗?不像,总之感觉有些诡异,不过她还是提笔再写下两个字。
纪芳穿—— 二十一世纪的纪芳穿越的简写,很敷衍,很随便,很有鄙视人的意味,但晁准不在乎,只是看见她的字同时眉头皱成癞皮狗,满脸的嫌弃。
纪芳看出他的鄙夷,脸上笑著,心底却OS个不停,别嫌了啦,现代人用电脑的机率比用笔高,要不是学过水墨画,她连毛笔都拿不好,这已经是超水准演出了好吗?!
晁准左手抓著纸,右手肘靠在桌面上,大拇指一根根点著其他手指,片刻后翻开他那本旧得连二手书摊都不收的蓝色书皮册子,缓慢地翻过数页。他每次的翻动,纪芳都担心那本册子下一秒就会散开了。
半晌后他拿起笔,写下一行字——
树有寄生,虫有螟蛉,算归己脉,衍族承传。
见对方无意解释清楚,纪芳试著理解这十六个字的意思。
寄生?是指她寄生在刘锈儿身上?那算归己脉呢?指她和刘锈儿血脉二归一?衍族承传又是啥意?她要帮刘锈儿繁衍后代?
呵呵……什麽鬼话,古代算命的还真好混,丢出几句乱七八糟的句子就可以赚银子了。
憋气,她满脸忍耐地说:「现在可以告诉我,客栈在什麽地方了吗?」
晁准摊开掌心要钱,纪芳从腰间荷包倒出一堆碎银子和铜板。
他挑挑拣拣,数齐三十文之后才指向正前方,说:「三十步内,心想事成。」
心想事成?果然是装神弄鬼的神棍,直接说前方三十步距离有间客栈得了。
纪芳背过身,大翻白眼,提脚准备离开。


晁准望著她的背影,皱起眉心,喃喃自语,「孤魂一缕,何以安身立命?该帮?不该帮?」
纪芳没听到他的话,只觉有一隻小手怯怯地拉住她的衣袖,说:「姊姊,你要不要买馒头?我们家奶奶做的馒头又大又好吃。」
她本想回答「谢啦,我包袱裡头还好几个」,可小女娃紧张的神情让她无法拒绝,回头看一眼晁准,三个字换几句屁话这种傻钱都花了,买几颗馒头算什麽?
「好啊!」她牵起小女娃的手朝木板车走去。
一位态度安详、目露慈光的老太太站在车前,车上摆著两屉馒头,盖在馒头上的白色棉布浆洗得很乾淨,只是都快中午了,馒头还没卖出去几个。
老太太和女娃儿的衣服虽然打著补丁,但拾掇得很整齐,头髮梳得一丝不苟,连脚上的鞋子也没沾多少灰,看见纪芳,老太太对著她微笑,让人倍感亲切。
「婆婆,您的馒头怎麽卖?」
「一个两文钱。」
纪芳要了个馒头,当场咬一口,麵质Q弹,满口生香,足见耗了不少功夫揉麵糰,她有心帮一把,笑问道:「老太太,若买五个,能不能便宜些?」
老太太弯弯眉毛,俐落道:「小本生意,赚的不多,五个便算姑娘九文钱。」
「不知婆婆姓什麽?」
老太太回答,「夫家姓薛。」
纪芳点点头,走回算命摊子上,借来纸笔,挥笔,画了一个可爱的卡通人物,圆圆的大头抱著肚子、口水直流,夸张的表情把飢饿感表现得十足。
她在空白处写下—— 你饿了吗?薛家老麵,传承三代,一个三文,三个六文,五个九文。
晁准不屑地撇了撇嘴,这丫头真诈,居然这样哄人。
不过她画的图鲜活有趣,令人会心一笑,突然间他还真觉得饿起来。数足九枚铜钱,他向薛家老妇要了五颗大馒头。
见他大方,纪芳不计较被诓的三十文钱,向晁准道过谢后将画纸夹在馒头的屉笼前。
图案很吸睛,站在老太太身边的纪芳长得也很吸睛,不久便吸引来第一拨客人,他们对著图指指点点,笑著说这画儿真稀奇。
「姑娘,上头写什麽?俺不识字。」
纪芳照著唸过一遍后,说:「大哥,您嚐嚐我们薛家老麵,手工现做,不同凡响呢。」
被一个娇滴滴的漂亮姑娘喊大哥,男子心软了,附和道:「传承三代,肯定是不同凡响,给我两个。」
「大哥,三个馒头卖六文钱,两个还是六文,给您拿三个好不?」纪芳巧笑倩兮,可爱的模样让人心暖。
「姑娘做生意实诚,给我拿五个吧!」
「多谢大哥,若是吃著觉得好,明儿个别忘记来捧场哦。」
薛婆婆包好馒头,纪芳把铜钱交给小女孩,说:「把钱收好。」
小女孩笑弯稀疏的眉毛,露出缺了两颗门牙的牙齿。
一张吸睛画纸再加上一脸吸睛笑脸,客人们五个、五个馒头的拿,转眼间两屉馒头全卖光了。
纪芳对大家一再鞠躬,说:「谢谢大哥、谢谢大叔、谢谢嫂子……」嘴巴甜得像涂了蜜似的。
晁准一面啃著馒头,一面看看纪芳,再看看站在街角的妖娆男子,眉心微挑,又自言自语起来,「是个有本事又心善的,要不……帮一把?」
摇头晃脑后,他又翻起那本旧得快散页的书册,在上头点了几下,吹口气,没有人注意到他,否则会发现金粉似的东西在书页上扬起,重新排列,落下……

帮著收拾好摊子,纪芳向薛婆婆告辞。
薛婆婆见到她身上的包袱,问:「姑娘是外地人?」
「是啊。」
「有没有打算在哪裡落脚?」
「听说前面不远处有客栈。」
「姑娘隻身住在客栈中,多少不便,老身家裡还有空房,要不到我家委屈一宿?」
薛婆婆嘴上说得客气,但态度十足诚意,暖暖的人情味,教人动心,纪芳并没有考虑太久便点头应下。「那我就谢谢薛婆婆了。」
「是我该谢你,若不是姑娘帮忙,今儿个的馒头肯定又要浪费。」
又要浪费?意思是之前的生意一直不好?馒头的口感相当不错,没道理卖不出去,莫非是输在行销上头?「婆婆的生意不好吗?」
薛婆婆无奈道:「没做过生意,自然比不上那些经年累月摆摊的。」隔行如隔山,早知道不容易的,却没想过会这麽糟糕,要是再不行,也只能歇下这份心思,再找其他门路。
「除经验之外,薛婆婆觉得生意不好,有没有其他原因?」
「光是这条街上,就有三、四个人在卖馒头,生意自然就差了。」
纪芳听明白了,是供过于求的问题。
她忖度著,薛婆婆这手揉麵技术,对比机器做出来的馒头口感好了不只三、四个层次,若放在二十一世纪卖,肯定会是排队商品,只是在这裡每个人推出来卖的都是手工馒头,产品识别度度上确实不足。
若在产品上头做些变化,应该可以改善吧?
要做什麽变化呢?无预警地,一个很高很帅、很温和的男人跳入脑海,他修长优雅的手指拿著刈包,对她说:「Very tasty。」
为了这句话,她参考不少料理网站,尝试做出最美味的刈包,送给他吃,只想得到他一句「Very tasty」,而她的努力,远远得到比「Very tasty」更多的评语,他迷上刈包,迷上芋圆,迷上她的手艺,她想啊,如果不要穿越,他会不会迷著迷著迷上不够漂亮的自己?
「纪姑娘?」薛婆婆的声音把她的注意力拉回来。
她微笑道:「薛婆婆,我们去一趟市场可好?」


李强买回五个「薛家传承三代的馒头」。
他快步朝爷身边走去,一路走一路傻笑,心裡头想不明白啊,天底下怎麽有姑娘可以笑得这麽甜、这麽美?那双眼睛亮灿灿的,让人转都转不开视线,爷只让他买一颗,可是她几句话,甜甜笑两下,他便胡裡胡涂地买下五颗。
凤天燐等得不耐烦了,发现李强手上抱著一大包馒头,哼一声,用力甩袖,背过身走开。
一旁的李新见状,瞪李强一眼,连忙快步跟上。
三人走到测字先生说的「三十步内,心想事成」那间客栈裡。
凤天燐嫌弃地看一眼小客栈,李新不敢让爷开口,连忙要一间上房,再让小二送上一壶茶、几道菜。
小二瞧著块头粗壮的李新,他那隻手臂粗得可以……举起一头牛了吧?要是被他一巴掌搧到,还能活?缩缩脖子,小二啥话不敢多说,连忙转身准备去。
李强把馒头轻轻巧巧地摆在主子面前,凤天燐横起他的丹凤眼,刨刀似的刨掉李强一层皮,寒声问:「怎麽,看到姑娘就直眼?是不是该给你找个媳妇儿?鹃儿、鹊儿挑一个,回头爷给你办喜事。」
绢儿、鹊儿?不要啊!李强苦著脸,要是娶那两个孔武有力、性格粗暴的娘儿们,他连睡觉都不安稳,就怕枕边人半夜磨刀子,拿他的头当西瓜切。「爷,奴才错了,奴才再也不敢。」他粗壮的两条腿突然发软,一鬆了力气,当场跪下。
李新敛起眉,眼观鼻、鼻观心,却是憋住一肚子笑意,心头暗道:谁让你被美色迷惑,违了爷的意,爷可是明明白白交代,只买一颗馒头的。
凤天燐挥挥手,宽容道:「行了、行了,起来吧!」
李强闻言鬆口大气,深懂主子的李新偷瞄凤天燐一眼,暗道:鬆啥气啊,更猛的在后头呢。果然,李强才刚站直身子,就听见爷说——
「多馀的四颗,你拿回去退吧。」
到哪裡退?人都走远了,为了几文钱,这不是折腾人吗?李强低声求饶,「爷,要不……剩下四颗,奴才买下来,行不?」
讨价还价?他眯起丹凤眼,回答,「可以啊,一颗馒头一两金子。」说著,他敲敲桌面,示意李强把钱放上。
有那麽多金子,谁没事会跑来当奴才?李强一张脸快绷成苦瓜了,他不敢跳脚,可两手两腿绞成麻花,看起来很尿急。
李新再也无忍受他的蠢笨,低低地在他耳边提点,「爷的意思是,让你去查查卖馒头的姑娘在哪裡落脚。」
原来如此,李强鬆口气,回道:「奴才马上去。」
人走了,凤天燐翻两翻白眼问:「李新,你说爷是不是流年不利,怎麽就摊上这麽个蠢货?」
李新抿唇,不敢表现出半点幸灾乐祸。「李强厚道。」
「爷要的是机灵。」
李新苦笑,爷的心思多变,有几个人能揣测得到,就是自己跟在爷身边十几年,也不过能猜得五成。
见他不语,凤天燐问:「昨儿个回报的人不是说莫锈儿死了吗?」
昨天李新和弟兄们去抓莫飞、莫辰,没想到莫飞武功出乎意料的高,而莫辰佈下的阵法更是一绝,若不是主子花大钱,聘了位会佈阵的师父,甭说追人,他们连莫宅都进不去。
儘管如此,一出勍州,他们还是把人给追丢了。
「昨晚我们到的时候,发现房中有一副棺材,棺材裡躺著一名年轻女子,并未细瞧。」李新沮丧答话。
主子爷说过,莫宅裡除了莫飞、莫辰之外就剩一个莫锈儿,大伙儿想也不多想便认定那名女子是莫锈儿,因此也没细瞧多看,把所有的注意力全放在莫飞、莫辰身上。
「你回一趟桃花村,看看棺材裡还有没有人?」
「是。」李新领命,离开。
凤天燐拿起被莫锈儿夸得天花乱坠的馒头,轻咬一口,嚼两下就嫌弃地把馒头丢回桌上。「什麽传承三代?鬼话连篇!」
他眯起眼睛,极度不悦,莫飞、莫辰没抓到,找不到答案,而莫锈儿那个蠢女人连阿警的身世都不晓得,怎会知道什麽,只是……莫锈儿画的图,阿警可没说过她有这等能耐啊!
一个馒头明明只有两文钱,三颗本来就是六文,就算买五颗也不过少了一文钱,可经她这一喊,人人都以为自己赚足六文。
奸诈!难怪阿警看不上她!


薛婆婆家裡还有个媳妇,张氏,那是个温柔巧慧的女子。
儿子在五年前病了,刚去世的时候,薛婆婆不愿意耽误媳妇,让她早点改嫁,但张氏不乐意,她说:「我想看小喜长大,亲自给她绣嫁衣。」
张氏有一手好女红,平日从绣庄接活儿回来做,婆媳孙三人倒也不至于饿肚子,但存钱就困难了些,若是遇到灾荒,怕是无法应付。
去年小喜病了一场,向邻居借了五两银子,若不是为著还银子,薛婆婆怎会想到上街卖馒头?
纪芳在广告公司上班,最讲究的是效率,如何在最短的时间内做出最正确的决定、把事情做到最好,这是所有员工都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因此当天,纪芳就和薛婆婆割了几斤五花肉回来。
薛婆婆在一旁揉麵,做刈包皮,纪芳带著张氏做内馅。
先把五花肉蒸熟,切小块,薑、桂皮、八角、甘草炒香,再加入糖炒开,糖是为著上色用的,再加入香料、米酒、酱油炒好,之后把蒸过的五花肉块放进去一起炒,一面上色、一面收汁,最后再放入水滷透。
其他的备料方面,她先把咸菜洗淨切碎,连同薑末、猪油酥、糖、米酒炒过,再放入高汤慢慢煨,而花生粉、糖和芝麻放进研钵裡面,研成粉末。
材料备好后,纪芳包上几份,让大家试试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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