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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5月试阅] 千寻《长女愁嫁》 [打印本页]

作者: admin    时间: 2014-5-12 18:15
标题: [5月试阅] 千寻《长女愁嫁》

出版日期:2014年5月14日

【内容简介】

童心没有兄弟姊妹,从小被父亲严格训练好接掌家业,
在商场上打败天下无敌手,手下败将为了面子只能造谣毁谤她,
她不在乎谣言会害她嫁不了人,反正她势必得招赘,以延续童家香火,
哪知父亲老来得子,既然传宗接代不用再靠她,竟作主让她快快嫁人,
没关系,她婚照结,反正男人容易喜新厌旧,
待与他和离後,她就能带着儿子回娘家,再进行生银子大业!
在梦想成真之前,她秉持相公如客户,即使逢迎拍马屁都要让他满意,
只是待清点好嫁妆,准备大显身手时才赫然发现──
嫁妆全记在他名下,她半分都动不了,这这这……教她怎麽开店做生意?!
她和他当面对质,他搬出三大理由砸得自己无法反驳,
可他承诺这辈子绝不纳妾──哼!男人的话可信,猪都会爬树了,
但没钱没底气,她乾脆背着他偷偷来,想方设法凑足了银子开了铺子,
明面上,努力和他做对恩爱夫妻,说真格的,他除了不准她抛头露面、
不准她继续做生意这两个小缺点外,待她还不错,
言犹在耳,他家表姑娘竟带着婶婶上门哭诉要他负责娶她……





  第一章 与玉哥哥的缘分

  大齐

  这些年,迁进乐梁城的百姓越来越多,百姓多,生活需求自然跟着多了,城里的铺面越开越大、越精致,南来北往的新鲜货物处处可见。

  许多人都说乐梁城风水好,特会养人,可不是,这些年乐梁城确实出了几个了不起的家族,提起他们,老百姓都觉得与有荣焉。

  这些家族当中最让人讨论的有三个,一个姓黎、一个姓苏、一个姓童。

  黎家之所以风光,得从黎老太爷那辈说起,年轻时,黎老太爷是皇子太傅,亦师亦父,後来皇子登基为帝,他成为皇帝身边重臣。但几个儿子可没依着他的名声入朝为官,而是个个凭真本事考上进士,并且在职位上都有不错的政绩,几次受皇帝下旨褒扬。

  孙辈更不用说了,寻常人家要养个进士多困难,黎家的进士不用一个个算,而是用一把把来算,这当中最厉害的是三元及第的黎育岷,皇帝看重他的才干,让他一个文人到处跑、到处办差,几年历练,凡在朝堂当几年官的人心里都有底,他是皇帝要大用的人物。

  黎家除了文状元之外还有个武状元呢,武状元黎育莘在边关立下战功无数,年纪轻轻已是珩亲王手下得用的小将,他是四房庶出少爷,後来寄於嫡母名下,他还有同母妹妹黎育清嫁给平西大将军,是个堂堂的将军夫人。

  这样的家族自是人人羡慕的,看来黎府定可再撑个百年不衰。 至於苏姓一家,与黎府截然不同,但为什麽有那麽多的谈资供人说呢?那是因为实在是太传奇了。

  苏老爷是个商人,虽称不上富可敌国,却也把生意做得风风火火,几年前身子不好,怕自己死去,身家财产被族人瓜分,独生女儿被人欺凌,於是在死前将女儿苏致芬嫁给黎府四老爷。谁知四老爷後来养外室、生儿子……

  说到这位黎四老爷,他缺功名、缺前程,就是不缺儿子,他足足生下四个儿子呐,黎家的武状元黎育莘和文状元黎育岷皆出自他膝下。

  照理说不过是个外室,顶多去母留子,问题是,他招惹的外室夫人是皇帝的私生女,普通百姓的私生女上不了台面,但那可是皇帝的私生女呐,再不济也是个公主,黎四老爷这可是招惹了大麻烦,幸而苏致芬是个宽容有德的,听闻此事,不哭不闹,还为丈夫着想,主动求和离。

  然和离的女人只能青灯古佛,孤苦一世吗?错!

  後来苏致芬陆陆续续开厂子、铺子,全大齐最有名的衣铺子「天衣吾凤」和香胰铺子「沐舍」就是她的,她的生意做得比苏老爷还大,最後皇帝还亲自为她赐婚,她成了静亲王王妃。

  至於童家,童老太爷曾经当过官,可做没几年便回到乐梁城本本分分的做生意,後来生意传到儿子手上,童老爷是个精明能干的,大刀阔斧四处拓展营生,二十几年下来,粮铺、米铺、古玩精瓷、宝石金饰……你能想到的生意,童家都沾上一点边儿。

  这还不是最厉害的,最厉害的是童老爷创立大通票号,规模是大齐最大的,近年来,官银、税银全在大通票号进出,每年挣的银子几乎可抵国库一半进帐,要说富可敌国,苏家不算,童家肯定算是。

  後来童老太爷过世,全家举迁、搬至京城,听说里头也有皇帝的意思,约莫是想把这些富人放在眼皮子底下看着,别让对方给折腾出祸事。

  不过这天底下没有十全十美的事儿,童家什麽都好,就是子嗣上有些困难。

  童老太爷直到四十岁才生下童老爷,童老爷直到三十几岁才生了个女儿童心。

  从小童老爷就把女儿当儿子养,教她认字读书,教她算数营生,十岁那年,更是带着女扮男妆的女儿到处做生意,看得多、见识广,童心眼界自然比许多数男人来得宽。

  大夥最津津乐道的是童心在十二岁那年,童老爷便给她一笔银子开商铺,本是打算让女儿练练手,却没想到她一出手就把当时京城里最有名的绸缎庄给打趴了,从此童心在商人圈子里崭露头角。

  照理说有苏致芬的例子在前头,谁会看不起她?

  可童心与苏致芬不同,一来苏致芬做的是女人生意,从不与外男打交道,二来若要与男人打交道,苏致芬的爹爹给她留下不少好帮手,根本用不着她出头。

  但童老爷一心一意培养童心,以期接下童家的生意,她不能有一丝怯懦,甚至要比多数的男人果敢坚决,才能面对生意场上的诡谲风云、尔虞我诈,若是一点点小事就要躲起来哭,可成不了将才。

  因此,在第一间绸缎庄成功打响名号後,童老爷慢慢让童心参与自家的生意,有计划地培养她,让她在人前行走,与男人周旋。

  许是输给一个女人,或者说是输给一个小丫头,心里不服气吧,从那些败在她手下的男子口中便开始传出些不好的名声,有人说她是铁血娘子,有人封她常胜将军、巾帼英雄,还说她不让须眉胜须眉,这些话要是往好听上想倒也没什麽,问题是一群不服气的男人聚在一起,哪会有什麽好听话?

  都说女人嘴碎,男人也不遑多让,渐渐地,京城传出对童心的谣言,恶毒的说:童姑娘光凭着裙下功夫便能拿到大笔生意,京城富商谁没嚐过她的味道。嫉妒的说:又怎样,将来童府是要招婿的,能吃好穿好像皇帝一样被供养起来,哪个男人不前仆後继。

  若这些话放在普通姑娘身上,约莫就要抹脖子上吊了,可童心岂是一般女子,听见谣言,也不过是淡淡笑道:「不招人嫉是庸才。」

  不管怎样,那些谣言里确实有几分真实性,童老爷的确打算给女儿招个赘婿进门,早在童心十二岁时,便从各处商铺里挑来几个年纪相当的少年,让她挑选。

  宫里是皇帝选妃,童家是姑娘择婿,几个样貌出众的少年往她跟前一站,一个个都被她那双精明的大眼给看得害羞低头。

  她毫无忸怩,开口便道:「把你们最擅长的事儿说说。」

  一个个说了,有人会算帐、有人会管铺面、有人擅长挑货进货,童老爷挑的人还真有几分本事,是日後能助女儿一把的,可不是外人所讲,一心进门当被人供养的童家皇帝。

  童心接着问:「如果你当老板,会怎麽让一间铺子在最短的时间内扩大五倍?」

  这哪是挑丈夫,简直就是挑管事,她就差没学皇帝殿试选状元,一人发一份纸笔,让他们写下对朝廷治理的看法与计划。

  能够想像吗?一个十岁出头的丫头坐在上头,听那些少年谈着对事业的规划,偶尔提提问题,偶尔讽刺几句,整整花一个下午「面谈」过後,她没有录取状元、榜眼或探花,只淡淡地摇摇头,满脸失望地看向童老爷。

  童老爷是把女儿给宠上心的,既然没有看上眼,也不勉强,只是每隔个一年,就会有相同的情景上演,皇帝三年选一次秀,她是年年选,这点她要比皇帝强得多。

  但情况转变,三年前,童夫人作主给童老爷纳进一个八字多子的丫头,进门一年多,果真生下一个白白胖胖的儿子,童夫人大喜,不但把儿子寄在自己名下,还带在身边养。

  这种时候,童心的存在就显得有些尴尬了,若是把女儿留着,招婿进府,女儿是个能干的,儿子年纪尚小,若真的闹到姊弟阋墙,儿子能得半分好吗?对童家生意而言也不妥,一辆马车双头马,拉的方向若是不同,要让车夫怎麽驾驭?早晚要车散人亡。

  可当初是为着让女儿继承家业,童家不曾对外招亲,一心一意为女儿挑个上门女婿,如今……哪家的儿子不是十五、六岁便说上亲事,而自家女儿蹉跎至今已经十七、八岁,要到哪里寻一门好亲?

  比她大的男子,早就有正妻,难不成要委屈女儿当人家的小妾或继室?比她小的男人,女儿哪里看得上眼?

  可再难,女儿的婚事还是得操办起来,因此从去年起,童家便积极替女儿物色对象。

  只是童府招亲的事才不久,便有传言道:童心长年以男装行走商场,性子失了温良。而过去那些恶意中伤她的谣言更在此刻四起,这等媳妇……说白了,有几个男人敢求娶?即使心里想着丰富嫁妆,不过童心那等心性岂是可以随意拿捏的,要从她手中挖银钱?自己的命别让她给挖了才好。

  为此童老爷把女儿送回老家乐梁,不让她插手家中生意,还聘来教习嬷嬷跟着,让她好好学规矩。

  果然,大半年的时间足以让不少谣言消停,前些日子,京里来信要她回去,说是已经替她定下亲事,让她回京备嫁。

  对於这事,童心盘算错误,她以为爹爹终究心疼自己,不教她盲婚哑嫁,应会像过去那样,挑选几个好男儿,让她瞧瞧才做决定,却没想到她的婚事就这样尘埃落定,她竟没有发表意见的机会。

  她想,也许自己过去的恶名让众家男子却步,以至於爹爹能够为她挑选的对象不多。她有点後悔了,那时不该骄傲地放任谣言散播,她太过自信,以为算无遗漏,殊不知天意是最难算计的。不招人嫉是庸才,可不避人嫉是蠢材呐。

  最後一个箱笼搬上车时,童心对车夫道:「先绕到桐花巷吧。」

  车夫应声,鞭子一抽,往桐花巷行去。

  那个地方他熟,小姐回乐梁城半年里,去过七、八趟,也不知道那里有什麽好,就是间破旧屋子,十几年没人住了,不过每个月小姐都让人去打扫,里头也不怎麽脏乱。

  所谓桐花巷,指的便是家家户户屋里门前都栽上几棵油桐树,那宅子自然也不例外,院子里就种着一棵油桐树,长得挺好,每年四月驱车往这里走一趟,白色的花儿落满地,景致挺赏心悦目。

  马车里头,紫衣、紫裳一左一右挨着童心坐着,她们是童心的贴身丫头,紫裳擅长梳头描妆,紫衣善厨事。

  童心有八个丫头,四个对外、四个管内宅,对外的秋桦、秋桐、秋杉、秋棠随着她四处做生意,会管帐、会经营、会周旋,有她们在身边,她事半功倍。对内的除紫衣、紫裳外,还有个擅长女红的紫袖,和懂得医术、总管内院的紫襄。

  童家产业众多,她无法事必躬亲,信任下人、给予职权是她用人的规则,这些年她能处处顺利,这八个丫头功不可没。

  先前,爹爹只让她带紫衣、紫裳回乐梁,理由是担心她有充足人手,又在乐梁摆弄出生意来,这对她的名声有损无益。

  看向紫衣、紫裳,童心莞尔一笑。

  就这样了吗?舍弃一片大森林,从此关在狭窄的後院里,困於那片不能不低头的屋檐下,像只黄莺似的被豢养起来,以斗婆婆、斗小妾、生儿子为生命重心,直到老死?

  真是不甘心呐。

  只是……天底下女人谁不是这样过一生?她不过是运气好,能够见识花花世界,比起别人,她已是幸运了。

  「小姐为什麽那麽喜欢那间破烂屋子?」

  它破烂吗?并不,那屋子在她的记忆中鲜明而美丽……

  「你们记不记得,五岁的时候我逃过家?」

  紫衣比童心大,进童家又早,那件事她有印象,那回童家上上下下闹过好大一场,几乎要把乐梁城给翻了过来,紫衣想说话,可车夫的声音先一步传来——

  「小姐,已经到了。」车夫在一阵吁声後,停下车子。

  童心下车,走到那扇木门前,掌心轻轻熨贴着那扇门,感受着门上传来的丝丝凉意。

  那年,她就是这样用掌心贴着门,肚子咕噜咕噜饿得厉害,还两腿发软——

  「你是谁?」门打开,一个大哥哥走出来,他在笑,笑的时候眼睛弯弯的,看得人舒心极了。

  童心很饿,本来要说:你可不可以给我一个馒头?

  可她没见过这麽好看的哥哥,眼睛那样圆、那样亮,嘴巴那麽鲜红,像园子里头成熟的樱桃似的,她仰头看他,看到发傻。大家都说阿路长得好看,可同大哥哥一比,阿路只能给大哥哥提鞋了。

  见她怔怔地望着自己,大哥哥觉得这丫头有趣,更加弯了两道眉,他伸手在她面前晃了晃道:「你在想什麽?怎麽不说话?」

  童心回神,呐呐说道:「大哥哥,我饿了。」

  这话很奇怪,哪有人平白无故跑到人家家门前喊饿的?

  照理说,他应该问:「你家在哪里?为什麽跑到这里?你爹娘呢?」

  可是大哥哥二话不说,牵着她,把她带进屋里。跨进门,她看见一名女子坐在油桐树下,轻轻弹着古筝,白色的桐花落在她青色的衣服上,美得像一幅画。

  童心不懂得琴艺,却也知道那琴声好听得紧,何况她哪里见过这样漂亮的女子,她想,她是仙女吧。

  童心呆呆地站在原地,眼睛一瞬不瞬地看着,不知道大哥哥何时松开自己的手,也不知道自己站了多久,直到一碗热腾腾的面递到自己跟前。

  那碗面,是她人生中吃过最好吃的面。

  她在这间屋子里住了三天,三天的记忆并不算多,但每一桩、每一件,她都记忆清晰,玉哥哥给她雕陀螺、教她爬树,还握住她的手教她练字。婶婶也疼她,给她弹曲子、教她唱歌,虽然她的歌声惨不忍睹,却还是将她搂在怀里说:童童唱歌儿真好听。

  她记得婶婶身上的香气,记得玉哥哥身上的皂角香,记得他握住自己手掌心时,那个温暖的味道。

  三天後,玉哥哥牵着她上街,他进铺子给婶婶抓药,她不爱药味儿,在铺子外头闲晃。

  没想到自己会被家丁找着,也不知道那个家丁在乐什麽,不理她乱吼乱叫、不管她拳打脚踢,硬是抓着她飞奔,直接把她抱回家,害得她连再见都来不及对玉哥哥和婶婶说一声。

  她回家後被爹狠狠训斥一顿,娘不忍心,却不能为她说项,她从未见过爹爹这样生气,吓得她发傻,一语不发。

  然後她被关进祠堂,虽然有吃有睡,可每天要练上三十张大字。

  十天後,爹爹终於放她出祠堂。童心再三央求,想去找玉哥哥,但爹爹铁了心不允许,他怀疑对方是拐子,否则捡到小丫头怎麽不报官,直到爹爹出远门做生意,娘才瞒着爹爹,令人送她去找玉哥哥。

  可她忘记路了,她坐着马车没日没夜地找个不停,固执得连娘都火了,找不到玉哥哥的家,她就拚命哭闹,捶打自己的脑袋,怨自己笨,为何记不住。

  奶娘哄她:也许那位婶婶和玉哥哥是仙人下凡,特地来助小姐一臂之力,现在小姐安全回家,人家自然要返回天庭。 哪有这种事?童心不相信,硬是发脾气,执拗着非找到人不可。

  但她一不记得路、二不记得住址,就只有玉哥哥三个字,要让人往哪里打听才好?

  幸好,她还记得那棵「开满很多白花的树」,聪明的阿路联想到油桐树、联想到桐花巷。

  再次看到那间熟悉的屋子,童心忍不住快乐尖叫,她跳下车、冲进屋子,可是……人去楼空。

  婶婶和玉哥哥都不在了,她只在墙角处找到玉哥哥用竹子拼接出来的小木马。

  只是五岁的孩子、五岁的记忆,任谁都会认定,那些事情会随着她长大而逐渐淡去。也许吧,她的确不太记得婶婶和玉哥哥的模样,但她记得在这里的每一刻及发生过的事。

  看着小姐,紫裳、紫衣微叹,每一回小姐都要做同样的动作,彷佛这样子用掌心贴着门扇,下一刻就会有人为她开门,给她一个大笑脸。

  可是,从来没有人为她开过门。

  双手推开大门、走进屋,油桐树又长高了,童心仰头望着,风一吹,白色的小花纷纷落在她的衣衫上。

  她买下这个宅子,在她五岁那一年,那是她人生第一笔交易,用自己一颗昂贵的南海珠子换来的。屋主告诉她:婶婶死了、玉哥哥被人带走,至於带去哪里,谁也不知道。

  五岁的她,问不出太多情报,她只知道,那三天将成重要的记忆。

  童心进屋,像过去那样,走一圈、走一圈,再走一圈,屋里屋外、从头到尾仔仔细细绕过三遍,然後走回到油桐树下,她闭上眼睛深吸气,默默地把那三天发生过的事、讲过的话,在脑海中复习一次,确定它们依然鲜明後,离开。

  像是进行一场仪式似的。

  把门锁好,将串在链子上的钥匙挂回颈间、收纳入怀,轻拍两下胸口,这是她随身必带之物,像是……护身符,她也不明白自己为什麽这样坚持,也许是期待未灭,她始终期待玉哥哥再次回到她面前,对她微微一笑,把那双比湖水更清澈的眼睛笑成两道弯月亮。

  车往京城方向驶去,童心叹口气,或许此生,她再也不会回到乐梁城,再也不会进这间小屋了。

  心空落落的,也不知道谁从里头掏走什麽,只是……难受。

  「小姐,那时你为什麽要逃家?谁对你不好吗?」

  紫裳一问,紫衣忍不住笑出声,童心也跟着笑开,看向紫衣道:「你说啊,我不怕人笑的。」

  紫衣抿抿嘴道:「这可是小姐让奴婢讲的。」

  「你知道?快说给我听听!」有哪家的丫头运气这麽好,能当着主子的面拿主子说闲话。

  「那时老爷给小姐换了一个严格的新夫子,那位夫子天性严谨、态度周正,做事负责得紧,想起日後小姐身上要担起重担,便片刻不敢放松。

  「他把小姐的功课排得很满,从早到晚念书习字还得拨算盘,没有片刻休息时间,五岁的孩子哪坐得住?忍耐过几日,大家都以为小姐咬牙忍下了,偏偏那天厨房换了新厨子,小姐嘴刁,半口都不肯吃。

  「上课的时候,肚子饿、脾气差,居然倔强起来,打死不肯拨算盘珠子,夫子问她理由,小姐半句话都不说,夫子面子下不来,便打小姐几个手板,结果小姐一怒之下就逃家了。」

  五岁的小姐挨打,倔着脸,半声不吭,六岁丫鬟却哭成泪人儿,夫人身边的嬷嬷直到现在还喜欢拿这件事打趣小姐。

  「小姐真可怜。」紫裳满眼同情。

  「若不是下过苦功,小姐哪有这等本事,上回那笔米粮生意,老爷谈不下来,还是小姐给谈下的呢。」说起小姐的功绩,她们几个丫头都与有荣焉。

  童心浅哂。可不是吗,都说她青出於蓝,还有谄媚者道:若童家交到童姑娘手上,定会发扬光大。

  她着实杰出厉害,厉害得最疼爱她的爹爹都担心,日後若是姊弟相争,弟弟会争不过她这个外姓人。

  外姓人?以後她不再是童心、童小姐而是某夫人,她将成为男人的附属品,为他生儿育女,直到自己从外到里、从身子到内心……都成为外姓人。

  「後来呢?」紫裳追问。

  「那次的事闹得太大,把夫子给吓着了,再不敢把小姐逼得那麽紧,可小姐却变了,回到家後像脱胎换骨似的,每天追着夫子多教她一些,夫人以为咱们小姐着魔,还为此到庙里烧香求佛。」

  童心看看两人,笑着解释,「不是着魔,而是那屋子里的玉哥哥对我说过:小鸟要飞得高、看得远,得拥有一双强健的翅膀,如果不想拘在小小的一亩三分地里,当个浅薄的人,就得培养足够的实力。

  「不经历风霜,小树无法茁壮,被霜打过的果子才会甘甜,短短三天,玉哥哥教会我许多道理,出走一趟,我再不允许自己当娇惯的富家千金。」

  她的玉哥哥很厉害,会读书、会写文章,还练得一笔好字,他能砍柴、收拾屋子,还会做菜、照顾婶婶。

  他同她说过很多话,婶婶却笑着搂紧她说:玉哥哥那些话才不是在对童童说,他是在勉励自己呢,玉哥哥想念书科考,想当大官、入朝堂,好替婶婶争个诰命。

  於是她对玉哥哥说:等我回家,我把家里的书全带来给玉哥哥看,也让夫子一起教玉哥哥念书好不?可我们家夫子很凶,书默不好,要挨打的。

  玉哥哥爱怜地摸摸她的头说:能为这种事挨板子,是多幸福的啊。

  可惜玉哥哥消失了……

  之後,她想飞得高、看得远,战战兢兢、努力学习,她发誓要成为比爹爹更好的商人。

  没想到到头来,身为女子的她,终究逃不过成为外姓人的命运。

  「小姐,以後真的不能做生意了吗?」紫裳忍不住问。

  「傻,小姐以後要当官夫人,怎还能像过去那样?」紫衣戳上她的额头。

  「那以後要做什麽呢?小姐又不是做针线的料,缝件衣服也能把手指头给缝上去。写诗作画?别傻了,小姐哪有那个耐心,摆弄那些儒酸东西。至於弹琴嘛……欣赏别人弹琴可以,装扮成男子,摸摸青楼姑娘、调笑调笑也行,可让小姐弹琴,那不是在整别人,是整我们这群逃都逃不掉的小奴婢。」紫裳苦着一张脸叨念。

  「合着你是在消遣主子啊?」紫衣瞪她一眼,这丫头越发大胆了。

  紫裳没讲错,可嬷嬷也说过:眼下状况,不管老爷作主哪一家,小姐都是要嫁人的,懂这种东西比懂得帐本更能得到丈夫的怜惜,总不能不拢着丈夫的心,却教那些下贱女子得了便宜。 唉,千金难买早知道,早知道老爷会老来得子,就该让小姐早点学会琴棋书画,别事到临头才来逼迫小姐,岂不是摆明欺负人?

  童心不禁调侃自己几句,「就算不嫁入官家,哪个男人能让女人抛头露面?於他们而言,女人是用来生孩子,不是生银子的。」

  除非爹爹将她嫁入穷户,穷得对方把银子看得比名声重要,否则这辈子她只能抱着那堆嫁妆银子到老,问题是,爹爹怎麽可能替她寻那样的亲家?

  「不让小姐生银子,是浪费小姐的本事,唉,要是小姐能嫁给玉哥哥就好了。」会鼓励小姐别困守一亩三分地的,定是乐意见小姐展翅高飞的大度男子吧 紫衣重重掐了紫裳一把。「你这嘴巴,还真什麽话都能说,要是让老爷听见,不揭了你的皮才怪。」

  闻言,童心脸红,玉哥哥啊……怎麽能?桐花依旧、夕阳几度,她与玉哥哥的缘分终结於多年以前……

  心微闷,亲事定下,爹娘来信要她安分守己,像大家闺秀那样,如果没猜错的话,她的嫁妆里头会有金有银、有上好的家具和庄子田产,但绝对不会有铺子,至於秋桦、秋桐几个,必定不能跟着她嫁过去。

  早知道无论如何都要走上这条路,这些年就不该让自己看见那样多的好风景,就该用篱笆将自己给豢养住,让她的心小、眼界小,小得只会在乎一座宅院、一个男人。

  唉,还没嫁呢,她已经开始觉得喘不过气来。

  第二章 吃顿饭不简单

  卖身葬父

  黎育岷多看了对方两眼,那是个年轻姑娘,十五、六岁的模样,身形单薄,肌肤莹白如玉,有几分丽色,眼睛灿亮,眼珠子四下转动,她看着来来往往的人群,一个不小心,两人目光相遇。

  她飞快打量黎育岷几眼,他穿着一件紫色绸衫,足下一双青缎黑皮靴,服饰虽然贵重却不甚张扬,长身玉立,朱面丹唇,丰神俊朗,浑身透着股书卷气,是位名门贵公子。

  略略垂头,泪水在瞬间凝聚,她再度抬头时,几颗晶莹泪珠滑落颊边,教人心动的小模样,令驻足围观的人越来越多。

  黎育岷并没有停留的打算,他与人有约,且这等模样的姑娘自有怜惜之人,不必非要他出手。

  可是,当他经过姑娘面前时,对方唤住他,她哽咽的声音带着几分楚楚可怜,让人忍不住心软。

  「求公子发发善心,收留小女子。」

  黎育岷顿了顿脚步,眼睫微敛,唇角轻扯。他本不想招惹麻烦的,可偏偏就是有人不怕死……笑容略略扩大,在转身那瞬间,他的笑意微敛,换上满脸真诚。

  向前跨一步,他与姑娘面对面,从容问道:「姑娘唤在下?」

  「是,求公子拨冗听小女子一言。」

  「姑娘但说无妨。」

  「小女子与爹爹进京投亲,可爹爹一路风霜,不幸病逝,小女子在这京城里举目无亲,无处求助,但见公子相貌堂堂、丰神俊朗,必是心慈之人,万望公子伸出援手,助小女子完成一番孝心。」

  话说得楚楚动人,不时一颗泪珠滑落颊边,彷佛他不襄助、不成全她一番孝心,便是不慈之人。

  黎育岷看一眼围观百姓,有人满面动容,他心底却一声冷笑,若对方姿色普通,还引不出这等效果,人呐,果然常教双目误事。 他忍不住扬起眉梢淡然一笑,半晌开口道:「姑娘怎知这围观百姓当中没有心善、愿伸出援手之人?为何非要唤住在下、认定在下心慈?难道在下与姑娘是旧识?」

  姑娘闻言一怔,仓卒间眼珠子滴溜溜转过,急急回道:「公子忘记了吗?小女子与公子曾经有过一面之缘。」

  「这样?」

  「是。」她眼底的犹豫一闪即过。

  「可否请教姑娘,在哪里见过在下?」他从容再问。

  「小女子在街上见过公子一面,公子神态清俊,气度高贵,必是出身不凡,区区十两银子公子定不会放在心上,若能因此救人於危厄苦难,小女子愿意、愿意……」

  黎育岷截下她的话道:「愿意屈身为奴,终生服侍在下?」

  「是,助葬之恩恩大如天,小女子愿以此身还报恩情。」她紧咬下唇用力点头,脸上已是一片绯红。 你愿意?我还不想要呢!黎育岷轻哂。「在下心底有几分疑问,还望姑娘为在下解惑。」

  「公子请说。」姑娘抬起脸,细眉微蹙,那模样令人心动。

  「姑娘方才说道,与父亲进京投亲,怎麽未去寻找亲人?」

  「爹爹进京不久後便染上恶疾,小女子忙着照顾爹爹,没有时间去寻访亲人。」她低下头,寻思这番说词有没有漏洞。

  黎育岷点头再问:「既然姑娘忙着照顾父亲,之前怎有时间上街?」

  「小女子是……」她顿了顿,发现所有人的目光全落在自己身上,颔首轻声道:「小女子是要上街替父亲找大夫。」

  「不知姑娘住在哪间客栈?」

  「万福客栈。」急切中她说了个京城里的大客栈,大客栈人来人往,小二必不会记住所有入住的客人。

  黎育岷看着她的眼光中带出三分得意、两分悲怜,就像猫看着被逼到角落的老鼠,也像老虎盯着被咬断腿的小绵羊。

  他真不想残忍的,可那万福客栈恰恰是静亲王经营的地方,也是他们几个暗地聚会的场所。

  「姑娘不是京城人士,必然不知,凡有病弱者投宿,客人要求,万福客栈的小二便会代客上门寻医,姑娘大可不必亲自跑一趟。」

  「小女子并不晓得小二会办此事,所以才亲自出门寻医。」该死,她住在京城,没事怎会跑到万福客栈投宿,该挑个小客栈的。

  「既然姑娘人生地不熟,怎会知道哪里有大夫,正常人遇到这等事,第一个询问的必是住店老板或小二吧?万福客栈知道此事,必会为姑娘代劳,怎会让姑娘只身一人上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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