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日期:2012年12月6日 【内容简介】 说到全势心目中排名第一讨厌的女人 李茉儿绝对当之无愧! 这个妖女不但爱慕虚荣,脸皮更是超级无敌厚 在一场派对上对他一见锺情,便卯足全力倒追他 偏偏他看她跟看狗仔差不多,一样的黏人又白目! 这回只知跑趴瞎拚的败家女又有了新花招 收起浓妆艳抹,打扮朴素的在路边摆摊卖面 还当他是来吃霸王饭的奥客,摆出一张讨债嘴脸 甚至装作不认识他,见到他像见到鬼一样拔腿就跑 搞了半天,原来这女人改玩起「失忆」这一招…… 哼!这种小说常用的万年老梗也敢拿出来糊弄他 想假装忘了她曾是不知廉耻的败家女、假千金? 或是他没有被她纠缠得日日上版面,成为众人笑柄? 那麽多丢人现眼的丑事想一笔勾消,可没这麽容易 他认识她不是一两天,跟她过招也不只一两回了 看他怎麽拆穿她的假面,露出跋扈贪财的真面目…… (一) 原来深秋的清晨跟入夜没什麽不同,天色都是一片透着光的黑。 阿麻望着天空如是想道。 然後她又想,这好像是她活了二十年来第一次这麽仔细看着天空? 二十岁算是老姑娘了,一般寻常人家的女孩儿十五六岁早嫁人生娃娃了,不过她不一样,因为她是阿麻。 丑女阿麻。 阿麻想起自己还在襁褓中的时候,就被丢弃在凤阳酒楼门口的这件事。 她一出生就带着满脸麻子,想当然是极丑的,生她的爹娘或许就是因为她丑才丢了她的,毕竟这年头谁不盼望能靠子女攀龙附凤?生养一个麻脸女儿怎麽想都是赔本生意。 凤阳酒楼的老板不缺女儿,他自己就有一个如花似玉的女儿,一出生就跟县太爷的宝贝儿子订了娃娃亲,不论是女儿还是酒楼的前途都是一片看好。 老板会收养阿麻不过是一时犯了恻隐之心,毕竟当时那样天寒地冻的状况,他不养,她肯定是死路一条。 但收养归收养,老板却是连个正经名字也懒得想,就照着那张丑脸唤她做阿麻。 对老板来说,这个酒楼里不是亲人就是下人,阿麻显然是後者。 所以她六岁就得学着拿扫帚,十六拿锅铲,酒楼里里外外的杂务她全都得做,只除了招呼客人。 老板自是怕她的麻脸影响生意,还不许她在人前露出表情,说是看起来更丑更吓人。 於是,阿麻习惯了藏起喜怒哀乐,一张脸看上去除了麻子以外什麽都没有。 阿麻对老板一家也是感激在心,而且安於现状。 她认为生在那些大富大贵的人家里,或许日子都没这般清静,不然酒楼里的人哪来那麽多茶余饭後的话题说三道四?可见得平凡就是福气。 於是她便想,若是不嫁人就这麽一辈子在酒楼里度过也不错。 她喜欢煮食烧菜,也有天分,这些年不仅常在厨房里帮忙,每次她随意布置的菜肴也都很受欢迎,推出以後没多久就成了酒楼里的招牌品项。 酒楼里的生意随着她的参与蒸蒸日上,看得出来老板很高兴,虽然并没有反应在给她的零花钱上。 不过有得吃有得住,饿不死穿得暖,对一出生就被抛弃的阿麻来说已经很满足了。 想到这里,阿麻终於发现自己还真是个没什麽志气的人,或许是这样老天爷才当她活够了吗? 可是她没想死啊?嗯……头好昏……不想了…… 随着阿麻的眼皮一点一点地闭上,天空却是一点一点地亮了起来。 顷刻,天光大亮,城东近年来生意日日热火朝天的凤阳酒楼後院里却是乱成一锅粥。 「糟啦!阿麻跌落池塘了!」大厨冲到老板面前大呼小叫。 「天才刚亮,她摸黑去池塘干什麽?」刚洗漱完毕的老板打了个呵欠。 「捞鱼呗!我昨儿个跟她说今天一早我起床就得看到五条活鱼……」大厨越说越心虚。 老板瞪他一眼,怒道:「你存心整她是不?还不去扶她起来!在这里喳呼什麽!」 「扶什麽扶?阿麻她後脑袋瓜撞在石头上没得救啦!」想起躺在池塘底的阿麻,大厨的肥脸惨白惨白。 「什麽?!」老板这声惊叫比谁都还凄厉,就好像有人生生杀了他的金鸡母一样,让他捶胸顿足痛不欲生。 ※※※ 「老板,就是这间面摊,我表姊说这摊子每样东西都好吃!用的调味料都很天然,不掺味精,不只好吃,还很特别!」 林尚风摸着方向盘的手放了下来,翻出记事本,上面有面摊的地址,拿来跟透天厝的门牌号码核对一下。 「嗯!就是这里没错!」他郑重点头,推了下鼻梁上的眼镜,往後看了眼那个双手双腿一张几乎占据整个车後座的男人。 跟林尚风的白皙书生样不同,男人有着四分之一的巴西血统,皮肤黝黑,五官深邃,不但俊美还有一股说不出的张扬野性,只消一眼就能让人过目不忘。 这个存在感强烈的男人就是全势,他的顶头上司,环势跨国餐饮集团的CEO。 全家原来不是经营餐饮的,经营什麽已经不可考,总之跟餐饮无关却是家底丰厚的望族。 全家的人对吃有种莫名的执着,不仅执着也讲究,讲究到後来成了精,而且到了全势曾祖父那一代已经成了钱多到没地方花的精。 基於全家人喜欢吃也懂得吃,於是苦思新事业方向无果的曾祖父就决定成立餐饮集团,目的当然还是吃。 曾祖父凭藉着对吃的讲究,投资几个手艺精湛却苦无资本的厨师开店。 环势旗下的餐馆风味中西不限,荤素不忌,唯一的共同点就是难忘的美味,如此一来便成功经营了一个餐饮招牌,几乎人人一看到环势就能联想到好吃二字。 家族事业的盛况到了全势接手之後两年,又到达了另一个巅峰。 全势的食慾不但展现在食物上,还有事业上。他不只嗜吃美食,还喜欢吃掉别人的公司,吃的对象多半是他觉得有利可图,但又不是环势集团出资经营的餐馆,当然偶尔也会吃掉几间跟吃食无关的产业。 所以媒体形容全势这个人总会用上「野兽」这个词汇。 他模样野,事业上的吃相更野。 不过对林尚风而言,能跟着这样三不五时带头开小差的老板到处吃吃喝喝很是幸福啊,因此他一点也不介意工作内容多了一项搜寻美食的任务。 「就这面摊?」全势往窗外瞄了一眼开在透天厝骑楼下的面摊。 「是啊!老板,你别看这摊子不起眼,那颗卤蛋啊!真的是我吃过最好吃的卤蛋了──」林尚风上星期日刚好去姑妈家串门子,姑妈就外带这里的面跟小菜当午餐,他去得太晚,就只抢到一颗卤蛋。 光是那颗卤蛋就让他心心念念到今天,忍不住缠着老板过来吃了。 「好了好了,我这不就带你来吃了吗?」全势打断助理的滔滔不绝,翻了个白眼。 刚刚在公司听他形容得天花乱坠,本来不饿听完都饿了!不过就是颗卤蛋,有没有那麽神? 但是看这个摆在骑楼下的面摊,空间小又没冷气,等着吃面的人龙竟然排了两栋房子之远,至於同条街上的其他小餐厅的客人却是小猫两三只。 这巨大的悬殊让他忍不住扬起嘴角。 「这里是谁在经营查出来了没?」全势在心里摩拳擦掌。 真要好吃的话,他就打算「吃」了! 首先要把这面摊发展成面馆,打出知名度……一个个计画迅速在全势脑海中成形。 (二) 「这摊子的老板叫李秀月,开了二十多年了。不过现在都是她女儿在负责煮,也是她女儿接手後生意才好起来的。她女儿叫……李茉儿……咦?这名字还真眼熟?」林尚风坐在驾驶座上开始摇头晃脑。 「阙家的私生女。」全势嘴边的笑意转冷。 「对对对……就是她!什麽?是她?会是她吗?」林尚风惊呼连连,再度陷入团团迷雾。 身为环势集团CEO的特助,一天之中至少八小时、至多二十个小时都跟全势在一起的他自然知道李茉儿是什麽样的人物。 要是说到全势心中排名第一讨厌的女人,李茉儿绝对当之无愧。 那个妖女──不是林尚风没口德,而是大家都这麽叫她──不但爱慕虚荣,脸皮还超级无敌厚。 半年前,当她意外知道生父是阙氏出版集团的老总裁之後,竟然抛弃相依为命的穷妈妈,包袱一款自动跑去阙家大闹一场,闹上头条新闻。 众人才晓得,原来老总裁在婚後跟初恋情人──也就是李茉儿的妈妈──有过一段地下情,为时不久,李茉儿的妈受不起良心的谴责就不告而别,後来发现肚子里有了种也默默生养下来。 哪里知道这个写在日记本上,本来要带进棺材的秘密会让女儿发现了。 这李茉儿一心想当千金小姐,死活不肯跟着她妈回去。 老总裁到底是心软,不但供应起她锦衣玉食的生活,还过了百分之十的股份补偿她失去的父爱,并且提供无上限的零用钱让她过足千金小姐的瘾。 阙家正牌大少爷阙虔的心情晦涩可见一斑,不过他自幼丧母,不需要帮亡母打抱不平,在媒体面前他甚至非常大度地承认了这个异母妹妹的存在。 跟他的非凡气度一比较,李茉儿那个只知道跑趴瞎拚的半路千金就更加显得俗不可耐。 其实这是人家的家务事,跟全势这个人一点关系也没有。 偏偏李茉儿这妖女成功挤进上流社会後,竟然在一场派对上对全势一见锺情,几乎是卯足全力倒追他。 只可惜全势看她跟看狗仔差不多,一样的黏人又白目。 直到因为全势一句话,妖女当真把手上持有的股份全数送给他当礼物,全势对她的看法才跟狗仔有那麽一点点区别──狗仔没她那麽蠢。 多亏她奉承的对象是全势,阙家才没有半点损失。 这个没大脑的妖女全副心思都在全势身上打转,居然不知道他可是阙虔到国外留学的同窗挚友,开口跟她要股份也只是找机会帮好兄弟讨一口鸟气。 所以阙氏百分之十的股份一到全势手上,他就立刻转手还给阙虔了。当然,这件事也把阙老总裁气到立刻把公司交给儿子,然後火速飞去瑞士养病。 养病是假,逃避是真。从此妖女没了後盾,行为举止倒也稍微收敛了不少,只是对全势的痴缠没有半点松懈。 谁也没想到,全势赴日度假的消息激得妖女飞车赶往机场堵人,还赶上高速公路那一场连环车祸,这一撞就把妖女撞进医院躺了半个月。 经过这件事,林尚风是觉得,妖女对老板的感情应该是真的,不然怎会盲目到如此地步?只可惜身为全势的心腹,他非常清楚老板再贪吃也不会去碰麻烦的菜。 李茉儿跟全势,注定形同陌路。 「老板,我看我们就先不要下去了,万一真的碰上那个妖……咳!李小姐可就麻烦了。」林尚风想起每次「护驾」,都得挨李茉儿的打骂就小生怕怕。 都是那个妖女害的,他竟然开始怕女人了。 「那女人可能窝在这面摊吗?」全势嗤笑一声。 耳闻李茉儿为了他出车祸的时候,他的确是有点愧疚的,不过这点愧疚在得知她安然无恙之後就消失得无影无踪。 他从来都不喜欢诡计多端的李茉儿,既然她没事,那他们自然还是两条平行线。 不过他这才想起,那个麻烦精似乎很久没出现在他面前了,难道她不知道他早就回来了? 这都过了多久了,她竟然能忍着不出现,实在不像她。 总不会性情大变跟着穷妈妈回家摆摊吧?就算是,也不会真这麽巧合摆的还是这家面摊吧? 正当全势在心底嘲弄自己不切实际的猜想时,就被助理高分贝的喊叫给吓得差点跳起来。 「老板!老板!你看那是不是那个妖女啊?」林尚风实在是太惊讶了,不但话说得毫不修饰,声音都高了不只一度,他激动的食指几乎要把车窗给捅穿了。 差点撞车顶的全势狠狠白了他一眼,才转头盯住面摊那个忙进忙出的身影。 那是一个女孩,紮着马尾,一身朴素的白衣黑裤,腰间围了件粉红格子花色的围裙,殷勤周旋在几桌客人之间。 上菜,收盘,每个动作都是那麽乾净俐落。 那身影、那侧脸……李茉儿?! 全势不敢置信地揉眼睛,林尚风也是一样的动作。 「近一点……再近一点……」主从二人不约而同喃喃自语。 这时候,女孩正好旋过身来给客人算帐,浑然不知某辆车内有两个男人的脸几乎都要贴到车窗上了。 面无表情的素颜跟记忆中的浓妆艳抹完全对不上。 可是那分明就是同一张脸啊! (三) ※※※ 她,是凤阳酒楼的丑女阿麻。 她不知道怎麽才在池塘里滑一跤,就摔到这个奇怪的时空来了,而且还困在李茉儿的皮囊里跑不出去。 阿麻其实是个很认命的人。 既然老天爷要她到这里当李茉儿,那就当呗!反正李茉儿是个大美人。这个认知让刚醒来照过镜子的阿麻很是窃喜。 只是在她彻底了解李茉儿是个什麽样的人之後,她就恨不得再穿回去当她的丑女了。 李茉儿这个人用一句话就能形容:不知廉耻的败家女。 不得不借用这身体的阿麻顿时头大了不只一倍。 躺在病床上想了几天,她确信自己实在不想当人人喊打的假千金,於是二话不说就跟在病床边悉心照料她的妇人偷偷走了。 这个妇人正是李茉儿的生母,尽管被女儿荒诞的行径伤透了心,现在也一样欢欢喜喜迎接改头换面的女儿回家。 从来没体会过亲情的她心想,或许娘亲都是这样的吧? 以後她也有娘了……啊,不对,要叫妈妈才行。 至於富爸爸那边,从头到尾都没出现过一个人,知道她跟妈妈走了也没追过来,想来也是再容不下李茉儿继续败坏门风。 这样也好,重生後的她依然胸无大志,只想要平平淡淡过日子啊!谁知道哪天老天爷会不会又心血来潮召她回去了呢? 现在,她只想好好跟妈妈一起生活,母女俩一起认认真真经营起自家的面摊生意,这让她每天都忙得很快乐。 上辈子的阿麻本来就喜欢煮食,幸好她的手艺没丢在池塘里,这辈子她用李茉儿的双手做出来的菜肴一样受欢迎。 就这样,阿麻当起了李茉儿。随着面摊的生意一天比一天好,她也一天比一天熟悉这个世界。 今天她又学到一件事了。 那就是:走到哪都有吃霸王饭的人。 「客,嗯,先生,你们这样是不行的。你不给我钱,给我一张卡片干嘛呢?」李茉儿边说边揉着脖子。 这个企图赖帐的客倌长得真高,看得她好累。 「台湾还有不能刷卡的地方吗?」一米九的霸王架势不容忽视。 「什麽刷卡?我们只收钱。」说这话的李茉儿没有一点应景的激愤。 面对两个霸王客人,她始终都是目光淡淡的,表情木木的,口气幽幽的。 收不到钱,她其实是很不高兴的,只不过从她脸上看不出来罢了。 当了二十年面无表情的阿麻,纵使换了身美丽的皮相,这习惯她一时半刻还改不过来。 就算是这样,全势也看她那张木头脸极度不顺眼。 她现在又是哪一招? 他本来心想,若这面摊真是李茉儿的妈妈开的也就罢了,藉着李茉儿的一片痴心,他跟助理还能插个队也不赖。 哪里知道,这女人看到他们竟当作没看到,让他们在大太阳底下排了近半小时的队。 他当然知道在面摊刷卡很离谱,但是他现在不整她不甘心! 吃霸王饭又怎麽样?她以前的胡作非为可是比这还要恶劣好几倍! 「老板,不如我付好了?不然面都要糊了!」站在全势身边的林尚风小小声地提议。 他当然知道老板心中的「委屈」,无非就是被昔日头号粉丝无视了不甘心嘛!可是他现在提了满手吃食重得很,而且──好香啊! 老板娘李秀月今天不在场,他们可是亲眼看着李茉儿下面条的,难道这些五花八门的小菜也是她做的?不可能吧? 可是看看那坚决讨债的俏脸,林尚风又想,好像也不是没有这可能? 总觉得这个李茉儿很不一样,要不是左眼角那颗泪痣的位置没变,他还真以为认错人了呢! 「怕面糊了还不快走!」全势给林尚风使了个眼色,後者很机灵地拎着两袋食物先溜了。 全势悠悠哉哉走在後面……差点摔个狗吃屎。 站稳之後,他第一个反应就是回头看,看到了李茉儿,她紧紧扯着他的衬衫不让他走。 哼!当你能忍多久?这不就摸上来了! 「给我放开!」他对李茉儿从来都不会客气,吼得也是特别大声。 眼前身高只及他胸膛的女人明显吓了一跳,却是死也不肯放手,还摆张死鱼脸对他说:「你这人怎麽这样?吃东西怎麽能不给钱?」 她一句话说得平平淡淡,但是两个人拉拉扯扯,其他人早就都看过来了,可惜碍於全势人高马大,一脸凶相,没有人敢上前打抱不平。 「你当我不知道,你想要的会只有我的钱吗?」全势眯起眼,危险地逼近那张认真的粉脸,几乎要碰上那形状漂亮的鼻尖,没料到扑鼻的皂香味竟让他有一瞬间的失神。 这女人现在怎麽味道不一样了? 李茉儿被他问得莫名其妙,又被他的举动惊得浑身僵硬,只剩下一张嘴乾巴巴申明:「就要钱,不要卡片。」 李茉儿长得本来就不错,现在一张素脸脂粉不施,额头上还布着细细汗珠,竟比之前顶着大浓妆的模样更加让人惊艳。 尤其她白嫩嫩的脸颊现在透着粉红,眼睛瞪得圆圆的,就像只无辜的小动物。 无辜?这女人? 「啧,这样是挺可爱的……这就是你新的伎俩?」全势拧着眉,眼底闪过厌恶,猛地扯开李茉儿的手。 李茉儿被他这个突如其来的举动弄得差点跌倒,等站稳之後,腿长的男人早就上了助理开过来的车了。 「喂!你──」李茉儿欲追上去,却让一个人挡住了去路。 (四) 「结帐。」吃得满嘴油光的胖子站起来,小山似的身形遮住李茉儿全部的视线。 「嗯……总共是五十块钱。」漫不经心收下胖子递过来的铜板,李茉儿的视线立刻紧追着扬长而去的车屁股,终於确定自己遇到恶霸了。 胖子看看那辆车又看看她,才慢悠悠地说:「老板,你也别气啦!我没记错的话,他应该是那个环势餐饮集团的老板,前两天电视还有他的专访呢!公子哥儿大概就那脾气吧……你要追过去要钱也可以,不过我觉得倒不如现在卖他个面子,他们那种有钱人就爱面子,等他吃了你的面觉得好吃了,肯定会找你合作的,到时候你能赚他的可就不只这点钱啦!」 听完胖子的话,李茉儿白白净净的小脸上没有半点心动,只有粉嫩嫩的唇瓣愣愣地吐出两个字。 「环势?」 「是啊!就是那个专门收购餐厅的财团,你一定也听说过吧?刚才那男人叫全势,这名字取得好,年纪轻轻继承这麽大的产业真正是有权有势啊!」胖子比出大拇指又津津乐道:「听说他很爱自己出来找合作对象,就像古代皇帝微服出巡一样啦!他可能是听了谁的推荐才跑来你这吃面的。小老板,你的手艺真的没话说,我看你们这下要发财啦!」胖子呵呵直笑,好像要发财的是他一样。 「这样啊……那就算了吧……」李茉儿长长的眼睫颤了颤,底下的两汪深潭却如同死水,平静无波。 客客气气送走了胖子,李茉儿继续在摊子里忙得团团转,客人一桌接着一桌地换过,霸王饭的插曲一下子就让她抛在脑後。 在她看来,不论全势或权势,都再与她无关。 ※※※ 这地方真是热,都九月天了还不见一丝凉意。 李茉儿对於自己现在身处的世界终於生出了一点点的埋怨,可是这一点点的埋怨很快就像含在她嘴里的那口冰一样迅速融化了。 这地方再热也不用怕,因为有冰可以吃啊,还有各种口味的呢! 她实在太喜欢了,所以每当遇上像今天这样的休息日,她就会跑到附近的便利商店买一种冰来吃。 「万一回去了能用什麽方法做出来呢?」走在街上的李茉儿想着想着,又送进一口冰到嘴巴里,一张粉脸看不出任何情绪。 不是她留恋过去,而是这一切经历都太不可思议,难保哪一天她不会一眨眼又站在凤阳酒楼里了,对吧? 所以她总想着做点「准备」,遇上什麽新奇美味的菜色就会在脑袋瓜里认真记上一笔,万一哪天她又穿回去了也还做得出来,说不定还能大卖呢! 正当她想得入神的时候,一连串嘈杂的喇叭声窜进她的耳朵。 她吓了一跳,就这麽傻愣愣呆站在原地不动。 实在是习惯不了这种声音啊!这种跑得比马车还快的东西怎麽会发出这种声音呢? 李茉儿百思不得其解,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就这麽瞪着停在她眼前的白色轿车。 车窗降下,一个人的脸露了出来。 「上车!」那个人说。 李茉儿没应话,脚步却悄悄往後退去。 「我叫你上车没听到吗?」那个人显然脾气不太好,一下子就冒火了。 李茉儿这下退得更明显,两只眼睛睁得圆圆的,眨也不眨一下,一张小嘴倒是三两口飞快啃光手里的冰棒。 看到她这突兀的举动,车子里的人不免愣了一下,直到下一秒才惊觉她的用意。 冰棍一丢,人跑了! 「老板,她是李茉儿吗?」抓着方向盘的林尚风懵了。 那个对全势的话充耳不闻还拔腿就跑的女人,真的是他记忆中的妖女吗? 「废话!还不快给我追!」全势一脸气急败坏,显然他也是想都没想过李茉儿看到他会是这种反应。 「喔喔!」林尚风被吼得晕头转向之余猛踩油门。 老板说追,那就得追! 但问题是──追到了要干嘛呀? 那天他们提着那两袋霸王面直接去找阙虔,这才晓得,原来李茉儿出院以後,就安安分分跟着她老妈过日子去了,从此没再上阙家大门吵着当千金小姐,似乎是想改头换面重新做人。 难怪他们到面摊这样一闹,几天过去了都不见她登门纠缠,可见得真的是转性了,而且还顺便把对老板的盲目迷恋给全数收回啦! 这样不是挺好的吗?老板这下不用担心她又来纠缠不清了呀! 所以说,追她干嘛呢?难道老板还是故意让他绕到面摊附近来堵人的? 林尚风满肚子疑惑,却也知道现在不是追根究柢的时机,於是继续踩油门,四个车轮就这麽跟着纤细的背影左弯右拐,再直冲到底── 这李茉儿是脚底抹油了吗?怎麽这麽会跑? 不过没关系,两只脚跑得过四个轮胎吗?这不就追到了! 「啪!」 「砰!」 後座憋了一肚子火的男人下车了,那双绝对优势的长腿很快就追上目标。 使命必达的林尚风稳稳坐在驾驶座,正考虑要不要转行当赛车手的时候,阴着脸的大老板就已经逮着人回到後座。 林尚风瞄了眼後照镜,镜上两张脸,一个黑漆漆一个白苍苍,同样气喘吁吁。 视线往下一飘──咦咦咦? 这下子,林尚风只顾着抽气飙汗了。 老板跟妖女过招他看过不只一次,但是都没有这一次……呃……诡异。 那姿势是妖女赖在老板身上,还是老板抓着妖女不放啊?应该、应该是前者吧? 林尚风觉得肚子里的问号快满到头顶了,椅背却被人重重一踹。 「开车!」 一声令下,四轮驱动。 ※※※ 「失忆?!」 白色轿车的前後座同时爆出惊呼。 「这都老梗了,换一个吧,李小姐。」前座的男人慢悠悠地说。 「你失忆还认得我?」後座的男人恶狠狠地问。 大眼转了转,面无表情的李茉儿其实很苦恼。 她难道能跟他们说:其实我不是失忆,我是借屍还魂? 当然不行! 她知道这时代有人专门在研究这种事的,她可不要被抓去做研究! 「以前的事我是真的都忘了。认得你是因为妈妈跟我说过,我曾经给你添了很多麻烦,真的很抱歉。」她郑重对着後座另一头的男人道歉。 要不是那天那个胖子提醒,她还真不晓得以前「她」喜欢的男人长这样──又高又壮又……黑。 她还是觉得男子生得白白净净、斯斯文文的才叫俊,就像……总之,她万万不可能再吃这株「回头草」的,更何况他还会吃霸王饭呢! 「你觉得抱歉,所以你决定以後看到我就跑?」全势斜了一眼过去。 他今天为了证实阙虔所言不假才特地到面摊附近转转,没想到会看到她在街上啃冰棒,更没想到她见到他会像见到鬼一样拔腿就跑! 「我以为你要打我。」不跑难道等着挨打吗? 「吱──」 车子忽然发出一阵刺耳的煞车声,全势想都没想就上前护住身侧毫无防备往前倾倒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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