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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9月试阅] 席绢《亲爱的,您哪位?》 [打印本页]

作者: 忆锦。    时间: 2012-8-30 20:59
标题: [9月试阅] 席绢《亲爱的,您哪位?》

席绢《亲爱的,您哪位?》   

出版日期:2012-09-13

内容简介:
她……是谁?   
初次见面就向他要求走「後门」,   
还让他站在路边听她扯一些有的没的。   
奇怪的是,他居然没有马上离开,   
还产生一种罕见的、久违了的、热血沸腾的感觉。   
他原以为这感觉这辈子再也不可能感受到了……   
那相似的眼神、懒洋洋揶揄人的语调、毫无形象的笑,   
竟让他熟悉到……心痛!   
但,她不可能是那个人,   
因为那个人早在两年前就永远的、彻底的离开他了。   
他以为自己不可能对一个萍水相逢的陌生人留下印象,   
但他错了,且错得离谱。   
她身上的熟悉感、一下子就说出他身上有七里香味、   
让他放下防备主动想接近……这一切的一切,   
竟让他产生了奢望——   
她,有没有可能会是……

试阅内容:

  楔子--友达以上,然後呢?

  夏日的阳光,带着一种张狂的意味,肆无忌惮的泼洒进忘了拉上窗帘的房间里。耀眼的光芒甚至爬上了床头,将床上半坐躺着的人给圈进了领地,轻易将床上那人长期缺乏运动与习惯於黑暗的苍白瘦弱模样给照了个无所遁形。

  阳光晒在肌肤上,有种刺刺的麻辣感;过盛的光芒,更是让人几乎要张不开眼,只得别开脸,不再看向窗外,避开日光,将半张脸又投进了黑暗里。

  一道修长的身影从门外走进来,手上端着餐盘,还没开口说什麽,看见床上那人的动作後,立即将餐盘放在一边的五斗柜上,脚步快且无声的踩踏在地毯上,往落地窗的方向走去,目标:窗帘--

  「别拉上。」床上的人早一步发出声音,虽然微弱得几不可闻,但仍然成功的让那只修长的手停顿在窗帘的拉绳上,而没有进一步的动作。

  「阳光太强,你受不了的。」站在落地窗边的男子开口说着。

  男子有一把好嗓音,低沉、带着磁性,任谁听了,都会不由自主的被吸引。拥有这样好的嗓音,他甚至无需长得一副好模样,就能轻易成为女性们注目的焦点。

  「让我晒一下吧。好久没看到阳光了,以後,也没什麽机会了。」

  「胡说什麽!」不悦的轻斥,将窗帘微微拉了一边,让阳光不会照到床上病人的脸後,也就任由白晃晃的日光占据了大半个房间,好满足床上男子对阳光的渴盼。

  床上的男子将右手抬起,放到阳光处,然後细细看着曾经修长有力的手,在三年多的病痛折磨下,一点一点的失去光泽、失去生气、失去血肉,如今就只是一层松垮垮的皮贴在手骨上,衬以白惨惨的颜色,看起来真是有点鬼气森然的感觉……

  「像不像鸡爪?」病床上的男子带笑轻问正在床头柜上帮他分药的男子。「不过,就是少了卤汁上色,味道肯定不好。」

  「想吃鸡爪的话,就快点好起来,我带着你满台湾跑,吃遍各地知名的鸡爪,甚至帮你开一家养鸡场,专门提供你鸡爪吃都没问题。」男子握住那只无力而枯瘦的手,小心放回床被上,轻轻拍了拍,不让他浪费力气。这小子连说话都费力,笑一声都要喘上两口,还是安分些吧。

  「看这病把你折腾得,我们最不说废话、最讨厌开空头支票的楼然公子都学会说冷笑话逗人了。」床上男子很捧场的笑着。

  「吃药,然後吃粥。」被戏称为楼然公子的男子不理会他,专心做着手中的工作。让他吃完药後,开始喂他吃粥,一小口一小口的喂着,就像在服侍小婴儿那般的小心细致。

  「连煮粥都会了啊。」已经多次要求自己吃饭未获允准的病人,已不再每次吃饭时纠缠着这个问题,乖乖让喂。「真是个新时代好男人。」

  「怎麽不猜是家里佣人煮的?你真觉得我很闲吗?」

  「你不闲,你家里的佣人也很有空,但能煮得这麽……难吃的厨子,你大概是不会雇用的。所以这粥当然是你这家伙煮的。」病人得意洋洋的扬起眉梢,一副名侦探的派头。

  「你现在要是还能吃出味道,我就去拜师学艺,给你做满汉全席都没问题。」没有否认手上这碗寡淡无味的清粥是他亲手煮的,也没有否认它可能是难吃的,里头放了许多顶级罕见的温补药材,让粥的味道带着苦涩,但,那又怎样呢?眼前这人已经失去了味觉,吃不出好坏,连吞咽都开始变得困难;而再好的药材,在肠胃已经逐渐失去吸收营养的功能之後,一切,都是徒然。

  眼下他所能做的,仅仅是倾其所有的努力,只为了让自己感到安心罢了。

  在吃完一小碗粥之後,病床上的男子已经满头虚汗,微微喘气了。紧抿着的唇,抿到泛白,像是在极力抑制着呕吐的欲望,让自己的胃不要造反,所以他一动也不动,就撑着,等着那股呕意过去。

  而楼然唯一能做的,就是拿着毛巾,小心的为他拭汗。

  过了十几分钟之後,病床上的人终於不再冒虚汗,抿白的唇也恢复了淡淡的血色。

  「这次没吐呢,真幸运。」

  「还难受吗?」

  「不了。」当然身体一直是难受的,区别在於程度的不同。所谓的不难受,就是忍得住,不会让别人察觉出来。

  事实上,两人对此都是明白的。

  「丰禾,来,戴着这个,别拿下来。」楼然拉起他右手,将自己左手腕上不知何时戴上的一串佛珠手串给滑套向丰禾的手。

  「咦,你几时信起宗教来了?居然愿意戴佛珠?」

  「我愿意信世间一切我曾经认为荒谬而不科学的东西,只要它们有用。」手串套了过去,但盈握住的手却没有收回,反而连右手也覆盖其上,将那只枯骨似的手给虚拢包覆住,不敢用一点力,怕再轻的力道都会弄疼他。

  「有用?指的是我的康复吗?」这也太为难满天神佛了。

  「即使不能康复,至少让你活得久一点,能够等到医学研究出治疗你这种特殊神经系统病变的药物。」

  「你太贪婪了,楼然。这样没有一个宗教敢收你这个信徒的。」

  「这是从西藏布达拉宫迎回来、活佛用过的天珠手串。接下来,还会有梵蒂冈圣彼德大教堂某一位教宗戴过的十字架,至於麦加的禁寺……」

  「你不会是想要偷撬一块圣黑石屑回来吧?」

  「如果可以的话当然最好。但我知道这太异想天开,所以还是亲自去朝圣一次吧,做完全部仪式,或许你就会好了;还有印度那边也可以……」

  「异想天开。」丰禾忍不住笑出来,可才笑出一声,就又喘又咳了起来。

  楼然只是默默的轻抚他的背,让他好受些。这三年多来,他能做的,愈来愈少,愈来愈不相信世间有「人定胜天」这样的事。

  「不过我还是支持你到处去走走的,不是为了我的身体,而是你该好好善待自己了。出去走走,放松一下,免得你还不到三十岁,就未老先衰,总板着一张脸,吓得下面一群员工见了你像见阎罗王似的。你现在这样,我都要忘了我们高中大学那会儿,你可是年年校草榜第一名,再多的帅哥美男也都只能是你的手下败将。那时的你,多意气风发啊,连带着我这个小喽罗甲也沾光不少呢。」

  「原来你那时是这样定位自己的吗?」楼然见他有兴致开玩笑,也就顺着这话题下去。「真是太妄自菲薄了。你的段数至少是个狗头军师,何苦屈尊於一个小喽罗角色?」

  「哎,要不是你坚持抬举,小生本人我的终极理想还真是当个少爷身边的狗腿子小喽罗啊。後来给你硬扯成了狗头军师,至今想起,仍然搥胸顿足不已,真是太亏了。」

  「既然觉得亏,就要努力的赚回来。瞧,咱们的公司前景不可限量,两年前开始获利,去年开始分红,而今年虽然才过完上半年,但是我可以很自信的跟你说,你年底可以分到的股利,将是去年的二十倍以上。」

  「听起来好伟大的样子。冲吧,少年!在未来二十年内成为世界五百大企业吧。」丰禾很够意思的投去一枚崇拜的眼波,并且热情的鼓励着。他当然不会拆台的说去年分到的红利只是象徵意义的一点点而已,其它都再投入公司营运了;所谓的二十倍,真实数字其实应该满抱歉的。

  「我会做到的。」楼然不只有一把好嗓音,更有一双雄心勃勃的眼,永远生气盎然的闪耀着,像是世间没有他做不成的事。「只要你跟我,我们,一直在一起,我就会做到。」他头抵着他的,凑在他耳边轻道。

  楼然耳语的声音总是特别低沉,像带着电似的,听进了丰禾的耳朵,一路导入了心坎里,麻麻的,烫烫的,就像此刻晒在他手背上的夏日阳光一样灼人……

  他与他,楼然与丰禾,自从在高中相识之後,就结成了死党;他们志同道合,他们合作也竞争,他们性格既互补又相契;他们甚至一个眼神就能彼此心领神会,完全不必言传,尤其在干坏事时。

  他们的优点很相近,他们的缺点不会被对方厌恶,更愿意包容;他们从青少年就混在一起,就算是同学师长眼中的高材生精英分子,风光的表面下,却是干过无数糗事蠢事,另一面则仍惯於在人前维持着文质彬彬或冷淡从容的表相,好成全无知少女们臆造出的关於白马王子的幻想,也满足自己的虚荣心。

  年少轻狂的岁月,哪个青少年没有傻过?

  那样的岁月,每每回味起来,都忍不住带着笑。下意识的去寻找另一双有着共鸣的眼,只消一个眼神,就知道他也在为着两人共同的回忆而微笑……

  楼然无法想像,当所有愉快的回忆再也找不到那双眼来共享时,他还有没有回忆的勇气。

  所以,丰禾必须活着。

  一定要活着!

  他们是至交知己挚友!

  这世界上再也没有人能像他们这样了解彼此,又这样相融,甚至比亲人更亲近,近到像是可以将两人的血肉捏合在一起变成一个人,也绝对不会相斥。

  要不是丰禾意外罹患了难缠的病症,将他生命逐渐侵蚀,却无计可施,楼然绝对不会发现丰禾对他的重要性超过他所能想像。他,丰禾,重要到像是他的生命。

  丰禾是他最好的、唯一的朋友。他这辈子再也不可能对第二个人付出这样浓烈的友情了,楼然一直是知道的。但楼然没有想到的是,看着这个知己至交走向死亡,会这样令他痛彻心肺、方寸大乱、惶然不知所措。

  这样激烈的感情,一度吓坏了他。

  连他的弟弟楼烈都忍不住问他:「你对丰禾的关心,是不是太过了?」

  「他是我的知交!什麽叫太过?他身体一日不好,都不算太过!只能说我做得还不够!」那时他失控的吼道,差点痛揍楼烈一顿。

  如今,这个躺在病床上的人,早被病魔夺去了温润俊雅的外表;他的皮肤苍白松垮,瘦得不成人样。今日他笑称他的手像鸡爪,昨日帮他洗脸时,丰禾还指着镜子里那个病骨支离的人叫「ET」呢。

  曾经浓密而柔软的头发,也因为不断脱落,索性找理发师全推光了事;如今头顶戴着毛线帽,虽说是怕他一个不注意又着凉发烧,但楼然知道,比起实际用途而言,丰禾更看重的是毛线帽的遮丑功能。他这个人最注重形象了。

  这个男人,如今一点也不好看了,可是他每天来陪他,总怕看不够他似的一直看着。

  既然所有的医疗手段都起不了作用,他只能去求神佛;连那些旁门左道、怪力乱神的东西也不放过,就只希望丰禾能好受一点。但,显然收效甚微。连去那种香火鼎盛的寺庙求个签,都无法得到安慰。想随便找一张上上签作弊一下,谁知那放上上签的签盒里,居然被丢了张下下签,还被他拿到……

  丰禾他是真的,快不行了……

  楼然不愿意承认,但心底是有数的。

  丰禾清醒的时间愈来愈少了,他的身体机能已经败坏到不能再败坏了……

  「丰禾,不要死。」楼然拢着丰禾的手,轻轻的恳求。

  「我努力……」努力撑着困倦的眼皮,丰禾觉得自己这个病人真辛苦,总是要安慰人。

  「我求了所有能求的神佛,希望我们这辈子一直在一起。我自私的希望,就算你的病无法治好,只要能活着,即使活得这样痛苦,我仍自私的希望你活着。民间有很多奇奇怪怪的神坛道术什麽的,说是可以分寿,就是把我的寿命分给你,让你活下来,我也去做了。那个乩童说我可以再活六十年,我就分了三十年给你,这样我们就能同年同月同日死了。」

  「你真乱来,一定被骗了不少钱是吧?」丰禾很肯定楼然这家伙已经被他的病给逼得走投无路,都开始精神失常了,才会干出这麽离谱的事。

  「我只要你活着。」

  「哎,阿然,你也太执着了。这份执着用在事业上,当第二个李嘉诚都不是问题了。但是,用在我身上,实在是太浪费了。」丰禾撑大眼,定定的望着楼然,很严肃的对他道:「阿然,面对现实吧,我,快死了。」

  「你不能死!」楼然也看着他,强硬地道。

  「你得学会看开。老实说,这世上,很多事……真的,没什麽大不了的。也没有什麽……是承受不住的。」

  「我曾经也这样以为的。」楼然摇摇头。「如果你一直健康到老,我们就会是一生的挚友、损友、知己。」

  「难道因为我没活到老,甚至只活了二十八年,就不是你的挚友、损友、知己了吗?」

  楼然望着他,没有马上回答;但他们在彼此眼中知道对方心底在想什麽,那些一直未曾宣之於口的话,总没有人愿意先开口去说,尤其丰禾现在都这样了。

  如果不是这场病,他们怎会察觉自己对对方情谊的期望,或许不仅止於挚友、损友、知己?

  至少,楼然对丰禾有着比知己更深的渴望。

  以一句日系用语形容之,就是:友达以上。那麽,还可以有多「上」?

  从丰禾发病到现在,生命一点一点的消逝,而他们之间那道以友谊的厚墙牢牢坚锁住的情感,也日渐被削薄得如纸片似的,就差那麽一点点就要全面溃决,露出它最真实的面目……

  来不及说的,或许今生今世再也不会有机会说。

  心中怀疑过的,或许永永远远都无法证实。

  而这一切的混乱与源起,全是因为他们之间,有人的生命已经到了尽头。

  他们凝望着彼此,竟是只能将千言万语付与沉默。

  他们是好朋友,非常好非常好的朋友,心中想着什麽,可以不必言传就能意会。

  他们好到比知己更好,恨不得生生世世一直相遇、结交,知己一生。

  双方都认同的友达以上,又怎样呢?

  丰禾在剩下的时日里,就算没有昏睡,也极少开口说话了。一方面是没有力气说;另一方面,是怕自己没克制好,说了什麽不恰当的话,平白让活下来的人困扰就不好了。病痛使得他愈来愈难以谨慎,因此他还是少说话的好。

  而楼然总是陪在他身边,无微不至的照顾他,对他说了许多话,天南地北无所不说,连八卦杂志上的明星新闻也说给他解闷,就是再不谈他们的友谊,生怕会难以控制的越界。而这正是丰禾一直在回避着的。

  既然他想回避,那麽,他就不谈了。

  在生命的最後,对於「友达以上」这句话最後的答案探索,再无任何意义。

  然後,楼然永永远远失去了丰禾,他生命中那个最重要的人。

  友达以上,然後呢?

  没有然後了。

  第一章 新手上路曲耘禾

  虽然已经过了两年,但每每看着身分证上的资料时,还是会满头黑线,有一种忍不住想吐血兼仰天长啸的感觉。

  她,如今名叫曲耘禾,性别……女,现年二十五岁;命运颇为坎坷,父母在她国中时意外身亡,她被好心的堂叔收留抚养长大。十八岁考上首都的大学後就搬离亲戚家,北上独立生活。父母留给她的保险金以及遗产,正够她在首都外围区买间中古小套房安家,而不用苦苦背着房贷节衣缩食度日。买完房子後剩下的钱用来上完大学已足够,但若想要讲究生活品质就免谈。

  她买的这间二房一厅的小套房,内里空虚到难以见人;几件陈旧简易的家具都是前任屋主不要的,她将就着用。小套房的坪数不大,但因为缺少足够的家具充塞其中,仍然显得很空旷。

  曾经的曲耘禾是个很寂寞又不善於与人相处的女孩;她对生活没有热情,对未来充满不确定的茫然。她安静而孤僻,在人群里总是让自己没有存在感;於是大学四年下来,大部份同班同学都不太叫得出她的名字。就算是班代看到她,也要想一下才能记起她是谁。

  两年前她大学毕业,去参加谢师宴,一个人默默的坐在角落,随着同学们的起哄,说乾杯,就乖乖乾杯,就算喝的只是啤酒,但她也很快的醉了。没跟同学们打声招呼,她静静的离开餐厅。

  不知道是醉得没去注意到交通号志,还是开车的人违规驾驶,总之,她出了严重的车祸,被远远的撞飞;送到医院急救时,多处骨折,并且昏迷了一星期,一度失去生命迹象,医院已经两度发出病危通知。然而,终究还是艰辛的醒了过来……不过,醒过来的,却不再是原来的那个曲耘禾了。

  如今这个曲耘禾,曾经有个名字,叫丰禾。

  那个早已经病故的丰禾。

  当丰禾第一次醒过来时,全身无处不疼,却以为自己还是丰禾,就是不知道这次昏迷了多久,总觉得眼皮好涩好酸,怎麽也抬不起来,像是压上一块巨石般的沉重。

  在好不容易睁开个缝时,习惯性的搜寻床边那个必然在着的修长身影,却落了空,什麽也没看到,只有一些冰冷的仪器进入他的视线。

  楼然……怎麽会不在呢?

  他不会真的睡了一个世纪,睡到楼然都寿终正寝了吧?

  就算是这样,好歹放张遗照在床头柜上,让他瞻仰一下也好啊……

  心中带着这个玩笑似的念头,不由自主的再度陷入深眠中……

  然後,三天过去,等他完全清醒,发现,他身处的地方,虽然还是原来那家医院,但已不再是五星级彷如大饭店似的VIP病房,而是一般的加护病房;他看到的医生护士,也不是原来的那些人。最让他震惊到几乎昏厥过去的可怕消息是--他不再是丰禾了,甚至不再是男人。

  他变成了她,从丰禾变成了曲耘禾。

  这……莫非是传说中的借屍还魂?

  当时,丰禾能想的也就只有那麽多了,车祸造成的後果让他没有空闲去想太多--包括哀悼自己失去的性别。

  长达一年的复健,他在剧烈的疼痛中昏昏沉沉起起伏伏的挣扎,多处的骨折,以及找不出原因的头痛让他无法拥有太多清醒的时间。

  但也就是在那段昏迷的过程中,他在梦境里经历了这具女性身体二十三年的人生,像是在看一部电影似的;他在女孩身体里,用她的眼睛,看到了所有。明明是个旁观者,却是身历其境。

  在梦境的尾声,女孩出了车祸,昭示了女孩的人生电影即将落幕。

  在车祸发生的一瞬间,女孩化为一抹浅淡的白影,从天灵盖飘了起来,与身体仅余丝线般的连系,跟着那具出车祸的身体一同到了医院。

  那一年,那一天,那一刻,二○一○年,八月十日,正是俗称的农历七月一日鬼门开的那天。

  女孩在夜间九点九分,在被送进医院急救时,一度失去了心跳,却在四十秒之後又微弱的跳动起来。

  而,在同一时间,同一间医院,不同的病房里,有一个叫丰禾的男子,在九点九分那一刻,被宣告死亡,永远失去了心跳。

  丰禾惊悚的看到自己变成一道白烟状的气体,从那具骷髅似的病体里飘出来,原本应该消散的烟状物,却被一抹金黄的光晕给圈住,并且不由自主的朝女孩飘去,迷迷糊糊的与女孩融合在金黄光芒里,被一路带离,然後又与之分开,接着一股失重感让他觉得在下坠,他落入的不是深渊,而是女孩的身体。

  才落了进去,就觉得被什麽束缚住,有种动弹不得的感觉……

  那女孩飘在上方看着他,向来面无表情的脸竟是勾起一抹微笑,抬起手,对他挥了挥,像是告别;然後,双手合十,在她两手间竟然重新生出了那抹金黄而温暖的光芒,那光芒愈来愈大,将原本黑暗的四周照出了一片光亮;那光亮里,竟闪动着无以计数的藏文佛字……丰禾张大口,猛然发现,女孩手上合握着的那串手串,不正是楼然从西藏带回来的那串佛珠吗?怎麽会在她手上?

  佛珠全部化为光晕,形成了一道门;门的另一头,站着一对中年夫妇,朝女孩伸出手,女孩立即朝那对中年夫妇飞扑而去……所有的记忆至此戛然而止,画面陷入黑暗。

  这梦境长达一年,断断续续的在他昏迷时上演。

  终於演完时,医生正好宣布他可以出院,以後只需每星期过来做复健即可。

  站在医院的大门口,丰禾,如今的曲耘禾「小姐」,望着西落的太阳,有一种恍如隔世的感觉,一切是那麽的不真实,充满了玄幻色彩。

  每天每天都在上演的梦境,那种感同身受,几乎让他忘掉自己曾经叫做丰禾的事实。

  而今,他的身体是康复了,连那些丑陋的伤疤,也在医生强烈的建议下,被专攻医学修复美容的专家给修整到不再那麽狰狞;不仔细凑近看,是发现不了他的身体曾经像只破布娃娃似,满是缝补过的痕迹。

  其实男人哪会在意身上有疤没疤的?但别人介意啊!而如今身为女孩子,似乎不该不去介意;至少,尽可能的保养好这具身体,是基本道德吧?

  丰禾花了一年的时间在医院治疗身体与接收这具身体的记忆,没有被那疼痛弄到崩溃,却差一点被梦境搞得精神失常。毕竟这一切实在太光怪陆离了。这样奇特的经历,他不知道是真是假,没有人可以给他解释,永远成为一道无解的谜。

  在好不容易挺过来之後,身体大致上已痊癒,记忆也盘整好了,对於自己不再是丰禾、而是叫做曲耘禾的事实也认命了。但现实的问题又迎面扑来--他得认同自己女性的身体,正如必须接受自己再也不是丰禾,而是曲耘禾。

  性别认同与身分认同之後,她还得面对自己即将身无分文,并且失业的事实。曲耘禾才刚踏出大学校门就出了车祸,手边仅有的积蓄都给了医院当医疗费了--这还得感谢她本身有投保,加上全民健保给付,才让她这一年来可以安心治疗,而不用卖掉房子弄得倾家荡产,出院後只能去睡公园……

  丰禾活了二十八年的人生,从来没有经历过如此窘迫的情况。他出院那时,手边除了一间小套房外,存摺里的现金不足两万元,就是他全部的家当了。

  她必须去工作赚钱,无比迫切的。但之前他病了三年,成为曲耘禾之後又病了一年,可以说,如今她能做什麽都不太清楚,她与这个社会脱节太久了。

  还好她那个充满爱心的主治医师女士非常清楚她的情况,怕她身体才刚好,就拚命去工作,生生把身体熬坏,於是开了後门,让她进医院成为文书人员,做一些简单的打字建档工作;薪水虽然不高,但胜在工作简单,不至於劳累,而且回诊也方便……

  然後,就这样过了快一年,直到现在。

  她的身体已经完全康复了,再不用每星期回诊观察;而,她对自己如今的模样也彻底认了,再不去想自己曾经是个意气风发的大男人,而是个为柴米油盐奔忙的普通小女子。

  他以前购买任何东西都是看上眼就拿,怎麽会去计较是否为名牌以及价钱高低?如今,她购物起来还是忍不住随心所欲,但至少学会看地方了。这股子气魄,只会在量贩店之类的地方展现,断然不敢在百货名品店亦如此施为。那後果、那卡债,可不是好背的,受过教训的人都知道……

  当然,即使成为了女人,曾经的丰禾,如今的曲耘禾,也不可能打算就在医院里当一辈子的文书处理员。他利用这一年的时间,重新适应这个已经脱节了四年多的世界,并且思考着自己将来的出路。

  曲耘禾大学读的是中文系,依她内向孤僻的性子,就想着毕业後可以当个网路作家,成日宅在家里,最好不用与外界互动;若是当不成作家,那就到安亲班或幼稚园当个老师,教教作文什麽的也可以。她没有太大的志向,对物欲的要求也不高,赚的钱足够温饱即可,对未来并没有什麽计画与期盼,反正得过且过。

  但「曲耘禾」这个身体里的新住户却没法忍受浑浑噩噩度日。是个男人都会有雄心壮志,想在某个领域成就一番事业以证明自己。若是生性平庸的人,做做白日梦想想就算了,但他是丰禾啊!是那个从小到大,拿第一名、拿奖学金、拿所有荣誉像是家常便饭一般的丰禾啊!他聪明,他优秀,他的理想是发挥自己所能,看自己能走到哪一步。

  生前与至友共创的「高丰贸易」,如今已经发展成大型企业,整合了楼家的所有产业,并为高丰集团。这间赚钱赚得让人眼红的优质大公司,在草创初期,可是有着他的一份大功劳呢。

  可惜,声名赫赫的高丰集团,与她,以及丰家,已没有任何关系了。

  当年他弥留时,将手边的股份都转移给了楼然,让楼然取得了公司的完全掌控权;楼然则支付了一大笔钱给他,还帮忙把钱汇给他那个嫁到加拿大的母亲,以及移民印尼的父亲。如此断得一乾二净,就为了给楼然、以及他们亲手经营起来的「高丰」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

  丰禾从来不怀疑高丰这间小公司在未来三十年内发展为商界龙头的可能性。就算少了丰禾这个狗头军师,让楼然一个人来干,也足以将所有挡在前方的对手给打趴。因为相信高丰前途不可限量,所以才将手边的股份全卖掉,省得公司做出耀眼成绩後,引得丰家的人伸手干涉就不好了。

  他那个住在印尼的丰家老爸可是个精明又难缠的商人,一般小利根本看不上眼,对大利却是绝不错放的。

  丰禾一向以自己眼光精准而自豪,看他当年那手做得多漂亮,给楼然省了多少事!才短短两年,公司就发展成这样,成绩像坐上火箭般快得吓人,要是股权没有全握在楼然手上,如今还不知道会闹成什麽样呢。

  身为至交好友,他们对对方都付出了最诚挚的情感,与最细致的体贴。

  可惜,他们的友情,因为他的死亡而结束了。

  人死如灯灭,过去的,也就过去了。

  眼下能做的,就是活在当下,当好曲耘禾。

  ***

  「我本来打算卖掉这间房子,但现在房市景气不太好,急着卖的话,不可能卖到理想的价格,所以我就拿房子去抵押贷款。这本存摺里有五百万,你先拿回去应急。虽然无法完全解决叔叔的债务,但必须让债权人知道我们有解决债务的诚意,总不能一天到晚让讨债公司的人上门闹吧,更别说叔叔还病着了。」

  「姐,我不能拿你的钱。你知道我家现在破产了,我就算不吃不喝工作一辈子,也不一定还得完家里的债务,更别说还你钱了。」曲秀颖不敢接那本塞到手中的存摺,整个人努力的往沙发里缩,用力摇头。

  曲秀颖是曲耘禾的堂妹,两人的曾爷爷是兄弟,血缘关系有点远;但曲秀颖的父亲却是在曲耘禾父母双亡时,唯一对她伸出援手,并抚养她到十八岁的人。

  曲秀颖的父亲曲建安原本是个中小企业的老板,家境小康以上,当年虽然与曲耘禾的父亲没有太多的往来,却在能力所及内,看在亲戚的份上,收养了曲耘禾;反正不过是多一双筷子罢了,觉得自己虽然不是什麽善良人,却无法眼睁睁看人家孤女因为没有大人撑腰而遭受欺凌。在曲耘禾成年後,他将她父母留给她的遗产都交回她手上,也算尽了长辈的责任了。

  世事难料,谁会想到生意一直做得颇为稳当的叔叔,竟然被美国信贷风暴给波及,成为这一波全球不景气的受灾户,公司破产倒闭,官司缠身,背了一身债务……

  「秀颖,我拿这些钱给你,就没打算让你还,所以你不用担心还不起的问题。」曲耘禾不顾堂妹摇得快断掉的小头颅,很坚定的将存摺与印章塞在堂妹的随身包包里,并且压住包包,不让她掏出来。

  虽然是个女人了,但曲耘禾实在不习惯拖拖拉拉不乾不脆的作风;当他打定主意做什麽时,别人绝对是反抗无效的。既然早晚都得认命,其它那些推来挡去的工夫就省省吧,时间再多,也不是用来这麽浪费的。

  「姐!我不能用你的钱,你自己也不好过啊,我甚至不知道你两年前出了车祸。你一个人孤伶伶的在首都,都没人照顾--」

  「那时我也不知道叔叔公司倒闭啦。都是自顾不暇,也没什麽好说的。再说,我考上大学之後,就很少联络你们,这是我的错。要不是这次意外遇到你,我还不知道家里发生了那麽大的事。」既然接收了曲耘禾的一切,那麽她承受过的恩情,就得尽其所能的去回报。

  曲秀颖泪汪汪的看着堂姐,终於忍不住哭出来。「姐……谢谢你……」

  这两三年来,因为公司的经营不善,父亲四处调头寸,周遭那些成日奉承的亲友们纷纷逃得老远,把他们父女当成瘟疫似的避之唯恐不及。人情冷暖,曲秀颖在这些年是看得透透了。哭泣没用,眼泪没用,人只能靠自己!她发誓这辈子再也不求人!

  所以,在打工时巧遇了多年未见的堂姐,并在第二天被拎来这间小公寓同住,还拿出五百万这一大笔钱给她时,曲秀颖终於忍不住哭了出来。

  「这星期六我会回去看望叔叔,不过,这笔钱你还是尽快送到叔叔手上让他处理一下。」

  「我明天就去银行汇款。现在虽然是暑假,不过我得打工,不能回家。全勤奖有一千元呢,可不能让它飞了。」曲秀颖抽了面纸将满脸的涕泪擦乾净,接着说道:「其实我一直在考虑办休学的。为了打工赚钱,我很少去上课,有好几科都挂了。没有好好学习,就挂着学生身分,不过是浪费钱而已。我办了助学贷款,现在想想真是浪费,为了一个学位实在不值得。」

  「这就是我要跟你谈的第二件事。从下学期开始,你打工的前提是不能影响你上课的时间才行。也就是说,你现在兼着的四份工作,必须辞掉三份。我看,就保留便利商店的那份工作吧,每天晚上工作四小时,假日八小时,还算合理。」

  「嗄?只做一份?那可不行!我爸身体不好,上次检查出有肿瘤,得开刀治疗……」

  「有我在,这些事不用你担心。」曲耘禾望着她,淡淡说道。「你现在的任务是乖乖上课,努力吸收知识,学得一技之长。学位确实没有什麽用,但学识很重要,那将会决定以後是工作挑你,还是由你去挑工作。」

  「有那麽严重吗?有时候成绩好,也不一定能得到好工作啊。」这个不景气的世道,就算是硕士学位的人,也有找不到工作的困扰吧。

  「确实。所以运气也是实力的一种;而实力,向来是多多益善的,你不否认吧?」

  「……嗯。」乖乖点头。

  「所以,好好读书吧。既然家里的事一时半刻没办法解决,日子总是要过的。家里的困境不该成为你偷懒与自弃的藉口,更别说,现在有我在呢。」

  看着堂姐淡然的模样,不知怎麽的,曲秀颖突然觉得,家里那一大串糟心事、那难以填平的钜额负债、那麽多的困难,在堂姐面前,彷佛真的不值一提似的。

  明明,堂姐的境况并没有比她好多少,真不知道堂姐哪来的自信?还有,才几年没见,怎麽堂姐就变了那麽多啊?

  这些年,堂姐除了出了场严重的车祸,还遭遇了什麽事让她变成这样?明明,以前是个不理人、一回家就锁在房间不出来,超级孤僻的人啊!

  「姐,你变好多哦,跟以前完全不一样。你是不是发生过什麽事?」忍不住的,还是问了出来。

  曲耘禾一手撑着下巴,遥望虚无的远方,做深思状,以无比唏吁的语气道:

  「可不是吗?我变了那麽多啊!这些年,真的发生太多事了,都把我变成另外一个人了呢……相信我,其实我真的不想这样的,但一切,也就这样了。」

  「啊?」曲秀颖一脸问号。

  「总之一句话:世事无常,得认命。」好忧愁的叹了一口气。

  曲秀颖完全不知道该怎麽接话,只好闭嘴,呆呆的看着那个一脸失落,却连失落都显得那样好看的堂姐。

  心中忍不住疑惑着:奇怪,以前怎麽不觉得堂姐长得好看?而现在,她发现堂姐脸上脂粉不施,却是怎麽看怎麽好看之外,还有一股说不出来的迷人魅力。不,不是那种女人味十足的魅力,而是一种气势,说不上来是什麽,总之,像是帅气,像是潇洒,有种乾净俐落的爽快感,反正是形容不出来。只能说,那些难言的气质,让她显得非常好看,好看得非常具有内蕴,那不仅仅是表相五官秀气漂亮所能产生的;若只是皮相好看,而没有其它气质加乘,就只能给人单薄的感觉,不可能有深度。

  原来,魅力这东西,从来不仅仅是五官长得好看就能拥有的,也不是涂抹脂粉便能装饰得出来的。

  曲秀颖从来不曾迷恋崇拜过什麽人,包括那些当红的偶象明星什麽的,但现在,当她呆呆看着堂姐,不由自主的脸红心跳时,她想,她或许正在体验什麽叫做崇拜的感觉了……

  堂姐真的是,帅毙了!

  ***

  张心云无聊的把玩手中的iPad,将里头几个常玩的游戏给玩了一轮之後,不耐烦的看着手表,噘着嘴,翻了翻白眼,虽然生气,却也无可奈何,只能选择一部电影播放着看,打发时间。

  电影播放不到十分钟,她终於忍不住问餐桌对面的人道:

  「还要等多久啊!我饿了,快饿死了!」

  「别动不动就说死啊活的。」坐在餐桌另一边的中年美妇微皱着眉,带着点谴责目光看娇气的女儿,说道:「我们约好十二点,现在才十一点五十五分,你哥可没有迟到,是我们来早了。」

  「可是我饿了。」

  「你早上睡到九点半才起来,十点才吃早餐,现在怎麽可能饿?你别总是找麻烦,好好跟你哥相处不行吗?」中年美妇叹气问。

  「我哪有找麻烦!我哪敢对你最宝贝的儿子找麻烦!你说要聚餐,我不是乖乖来了?这还不够吗?!」

  「张心云,注意你的语气。我怎麽教你的?哪个大家闺秀会像你这样说话的?」

  「我才不是什麽大家闺秀!我可没有一个富豪老爸。你也别抬举我了,我很有自知之明,从来不做白日梦。」不理会母亲那气得忽红忽白的脸色,连浓妆都遮不住,她低下头,不怎麽专心的看着电影。虽然习惯性在口头上顶撞母亲,但仍然乖乖的坐着等待她那血缘比她「高贵」很多的兄长大人大驾光临,不管心底是多麽不情愿。

  中年美妇显然很了解自家女儿的德性,不是天生反骨,而是青春叛逆期到了,每天不跟长辈唱个反调、顶顶嘴,就浑身不舒服。骂也没用,愈骂她愈起劲,只好随她了,等再大一点,懂事了就会好点了。现在愈骂,女儿是愈反叛,除了气坏自己,也骂不乖女儿,所以乾脆说说两句就算了。

  再说现在是在外头,而且今天好不容易约到儿子出来吃饭,中年美妇不想因为对女儿动气而坏了一天的好心情。

  她的儿子,是她的骄傲,是她全部的希望,是她的一切。

  在妇人眼中,她的儿子有着数不清的优点;他优秀、出色,是她见过的年轻人里最出类拔萃的那一个。他应该是人群的焦点,应该站在最高点,被世人所仰望!

  只可惜,她没能让他有个好出身,明明,该是天之骄子的……

  「妈,心云。」

  就在妇人忍不住再度陷入为儿子抱屈的思绪中无法自拔时,她们等候了二十分钟的人准时在十二点到达。略显冷淡的声音传来,妇人立即回神,脸上漾开欣喜的笑容,忙不迭的站起来,就要给儿子一个拥抱。笑道:

  「小照,你来了!」

  她的儿子身体微微後倾,虽然接受了母亲的拥抱,但很快便将母亲扶坐回位子上,脸上的表情淡淡的,仅保持着礼貌的微笑。

  「你们来很久了吗?」

  「不久不久,我们也才刚到。来,想吃什麽,尽量点,别饿坏了!」打从儿子到来之後,妇人满心满眼就只看得到儿子,其它再也管不了,包括一旁看着电影、面无表情、显然早已习惯被遗忘的小女儿。

  「心云点餐了吗?」男子名叫张照,接过母亲盛情递过来的菜单後,并没有马上点餐,反而问道。

  「你先点吧,你点完了,我就可以点了。」张心云撇撇嘴,有点阴阳怪气地说道。

  张照淡淡看了她一眼,没说什麽,随便点了份餐。

  「我跟我儿子吃一样的。」不用服务生发问,妇人直接说道。

  「那这位小姐呢?」服务生正要递菜单过去。

  「她也吃一样的,不用问了。快上菜吧,我儿子的时间很宝贵,他很忙的,没空等餐。」妇人挥挥手,将服务生打发,没看女儿一眼,笑着对儿子道:「小照,你回国已快三个月了,有那麽多公司要你去上班,你心中有什麽决定没有?还是你打算自己创业?如果是那样的话也不错,不管你打算开什麽公司,都不会有问题的,钱啊人脉什麽的,你都不缺的。」语气信心十足,甚至足到张狂的地步,连她的儿子女儿都忍不住瞥了她一眼;那一眼的意味,难以言说。

  不理会母亲亢奋又充满希冀的神色,张照仍然一副轻淡的神情,淡道:「本来一直在考虑创业的可能性,但跟几个留学回来的同学谈了几次後,还是决定先累积一点经验,几年後再来考虑创业。」

  「他们是他们,你是你,他们能跟你一样吗?你可是不同的!不管你想做什麽,都是没问题的!」妇人声音略高的说道。

  坐在妇人对面的女儿拿高iPad,遮住自己不断翻白眼的脸,完全不想介入这场失去理性的谈话。妇人显然并不在乎儿女的沉默,满肚子的话不断的说了出来,希望儿子能听进去一言半句,跟她站在同一阵线。

  张照已经习惯了每次与母亲见面就要承受她的喋喋不休,不打断,不理会,迳自说着自己要说的。

  「我打算进入高丰集团工作。」

  从喋喋不休到安静无声,中间不到一秒。可见这句话的威力有多惊人。

  妇人脸色再度在红红白白中变幻,最後,一抹喜色取代了她眼中的惊疑,兴奋的伸手握住了儿子的手,声音带着点抽噎,像是喘不过气似的道:

  「你……你终於下定决心了吗?」

  「……嗯。」带着点迟疑的回应。

  「你想通了,真是太好了!妈妈支持你!百分之两百的支持你!如果有需要妈妈帮忙的地方尽管说,我拚了命都会帮你做到!」

  「拜托,你又不能偷到人家大公司面试笔试的题目。这种事,拚命也没用吧?」实在忍不住,张心云低低吐槽。

  不知道母亲是没听到还是懒得理她,只见她一迳儿望着儿子,那双亮晶晶的眼像是倾注了她毕生所有的执着与渴望。

  「只要楼然不打压你,你一定会在高丰里做出一番好成绩的!」妇人的声音因兴奋而发抖,满脑子已经在畅想美好的未来……

  听到「楼然」这个名字,张心云本能的肩膀一缩,恨不得能把自己缩成比手中这个iPad还小,好将自己完全隐藏起来。

  「楼然」这两个字像是张照的禁语,或者该说是启动他某种情绪的关键词,每每听到,都让他脸上淡然无波的表情为之龟裂,失去引以为傲的冷静。果然,就见他双眼一眯,冷声道:

  「就算楼然找我麻烦,存心打压我,我也会做出让他无话可说的成绩的。」

  他不只要让楼然无话可说,更要让他再也无法忽视他的存在!

  楼然终会知道,他,张照,从来不比任何人差!

  甚至,更加优秀!

  他一定会让楼然承认这一点!

  他张照,比那个已经死去两年的丰禾更加优秀!

作者: lindayu    时间: 2012-9-13 13:53
嗯!還魂,對席大來說,是沒寫過的,很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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